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养老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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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第四章  养老保险  《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义务,这样才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险。同时,企业或雇
主也必须按企业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定期缴纳保险费。
3.强制储蓄模式
• 强制储蓄模式由企业和个人缴纳保险费,
国家不进行直接投入,只给予一定的政策优 惠。采用这种保障方式的以新加坡为典型代 表,在少数亚非发展中国家实行。强制储蓄 模式的典型特点是由中央政府决策,并自上 而下地组织开展强制储蓄。因为有中央政府 的这种作用和政府在税收和利率方面的政策 优惠,才使得这种模式有社会保障的性质。
给付项目、待遇水平、计算标准、调整办法、 计发途径等
养老保险行政机关、业务及监督机构设置、 各级权限划分、岗位与人员配置
第二节 外国养老保险
• 内容概要: • 一、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 • 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千差万别。根据

投保资助模式又称为自保公助模式,是社会共同

负担、社会共济的养老保险模式。这种模式由劳动者
个人参保,国家提供一定的资助。每一个劳动者和未
在职的普通公民,都属于社会保险的参加者或受保对
象;在职的企业雇员必须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期缴纳
社会保险费,未在职的社会成员必须向社会保险机构
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养老保险所履行的
国家和企业 覆盖范围广,全 承担责任 体居民
保障水平高 保障水平高
保险费由 企业和个 人缴纳
国家和企 业承担, 个人缴纳 少部分或 不缴纳
管理简单 粗放
管理体系 相对复杂 管理成本 高 公积金局 统一管理
管理体系 复杂,成 本较高
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 (一)德国——投保资助型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PPT课件

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PPT课件
十七大报告: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建议》:推动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社保法第10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表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改革 改革应在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下进行 改革应统筹考虑并体现特点 改革应积极稳妥地推进 中组部部长李源朝: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就今后10年配套法规作出规划,如公务员社会保险 制度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
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进一步明确退休费用社会 统筹制度。省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决定的通知》(浙政〔1992〕13号。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制度。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的试行意见》(浙政〔1993〕227号。
亮点四:取消了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的规定

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也不能体现社会公平 。 可以交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

亮点五:社保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 步实行全国统筹


社保法第64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 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建议》:“十二五” 期间,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 社保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

待遇水平:1755元(2019年调160元)
一、社保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 新亮点和新提法
亮点一: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框架

特点:覆盖全民、统筹城乡、老遗残一体化 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养老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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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 2、企业养老保险金收缴困难。 3、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只出政策不出钱,
使养老保险举步艰难。 4、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低。 5、养老保险金支付的正常调节机制还不
完善。 6、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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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1、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 度。
2、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负担。 3、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能力。 4、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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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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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聆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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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性 2、互济性 3、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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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龄,并已办理 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 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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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意义
1、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养 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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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养老保险
所谓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 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 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
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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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特点

养老保险课件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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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老人、中人)
老人老办法(是指2005年年底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 ; 中人逐步过渡(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以后退休
的参保人员 ) 新人新办法(指1998年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统
退休年龄 /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计发月数 /
190 185 180 175 170 164 158 152 145 139
退休年龄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计发月数 /
132 125 117 107 101 93 84 75 65 56
社保 ——养老保险 日期:2021年7月
课程内容
一、社保的基本知识 二、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三、养老保险的现状 四、未来养老的思考
社会保险的构成
社会保险



















险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享受养老保险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并办理退休手续(男年满60周岁,女
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 2、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
10000 1.0
15.0 (2409+10000*1.0)÷2×15×1% 930.68 (10000×100%×8%)×12×15÷139 1035.4 1966.07
10000 3.0

《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养老保险PPT课件

《社会保障》第四章-社会养老保险PPT课件
职工A 350 24240 1000 职工B 1500 48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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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 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 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 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 部决策执行。
长期积累:养老保险具有了如下两个固有的特征:一是缴费 时间长达数十年,二是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也长达十多年到数 十年不等。
管理复杂:养老保险的长期积累性带来了制度设计与管理的 难度,而且由于基金规模庞大,基金保值增值的负担也十分 繁重,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进行基金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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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在现收现
付向部分积累转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问题。 主要包括两块: 一是新制度实行前已经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他们没有个人账户的积 累,所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便成为了历史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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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养老保险共有三种 管理模式,即:
直接由政府部门管理。如中、日、美、加。 由自治公共机构管理。如新、德、瑞典等。 由私营基金公司管理。如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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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制度设计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几个问题探讨 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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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通常有以下内容: 覆盖范围 基金来源与筹资方式 养老金的享受条件和待遇水平 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 养老保险管理和监督机制

养老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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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特点
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等特点。强制性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互济 性是指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分担,实现互济互助;福利性是指养老保险旨在为退休人员 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减轻其养老负担。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
初创阶段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上世纪50年 代,当时主要是为国有企业员工提供 退休保障。
领取标准
根据职工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因素 确定。
调整机制
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职 工工资增长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缴费中断
如果职工在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需要补缴或重新开始缴费。
待遇调整
如果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发生变化,需要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 整。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03
养老保数
根据职工工资收入、当地上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等确定。
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 保险费用。
缴费年限
职工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才能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条件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后 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政策调整方向预测和展望
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
未来政策调整方向应着重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 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人享受到养老保险保障。
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险全国范围内统筹,未来 政策应着重解决地区间养老保险水平差异较大的 问题,促进全国范围内养老保险水平的均衡发展 。
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
和宣传资料,扩大覆盖面。
宣传册和海报
03
制作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册和海报,张贴在公共场所和社区,方

第2章-养老保险ppt课件

第2章-养老保险ppt课件
❖ 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资金规模成倍增加,2005年5项社会保 险基金的总收入接近7000亿元,总支出 54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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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底,中国城镇职工养老保
险参保人数2.8392亿人 。
❖ 其中,参保职工21574万人,参保离 退休人员681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 险的人数47291万人,增加4028万人。
❖If: 社平=2000;档次:10%; 时间:15年
❖ => 2000 X 10% X 12% X 12 X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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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农村居 民,其子女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不缴费, 享受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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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 购买方式
(一)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 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和实施范围的有
机结合,通常称之为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它是指养老保险所提供物质生活保障的 实施范围和享受这种保障的劳动者的数 量方面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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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遵从参加保险与享受待遇的一致 性原则,对必然事件进行补偿,其参保人数与 享受保险待遇的人数从长远看几乎是一致的。 与其它保险项目相比,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人 群最确定、最普遍、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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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的购买方式
❖ 1、农村居民 ❖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
的城镇居民
❖ 3、企业职工 ❖ 4、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 ❖ 5、参加养老保险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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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居民 按以下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参保人,在区 (市)县政府按以下5个缴费档次确定的具体 档次中选择一档作为缴费基数,按12%费率 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章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第十二章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二、企业年金基金及基金管理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受托人 账户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 托管人
三、企业年金的领取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 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 人。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 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 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三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基金筹集 建立个人账户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相关制度衔接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基金筹集 建立个人账户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相关制度衔接
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 基金筹集 建立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第四节企业年金
一、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和程序 二、企业年金基金及基金管理 三、企业年金的领取
一、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和程序
(一)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一、养老保险的含义和特征
(二)养老保险的特征 养老保险承诺与兑现之间的时间最长。 养老保险是实际享受人数最多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费用的收入、支出庞大。 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往往是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模式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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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3、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关系。即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的
积累部分向特定领域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的关系,如购买国债、
委托特定机构投资等。
主要特征
4、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关系。即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分配、使用过
程中发生的预算、决算、核算、结算等管理关系,既有财政、审计

概念
社会保障
概念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而依 法建立的,在社会成主员要由特于征年老、疾病、伤残、失业、 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时,由国家通过国民 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提供物质帮助,以维持其 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 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强制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 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 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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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的特征
3、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都 是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中大部分内容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国家通 过立法规定了社会保障的不同层主次要和特范征围,使社会保障具有规范性 和权威性,从而使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所接受并得到普遍实施。 4、社会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促进社会发展。社会保障被公认为社 会安全网或社会稳定器。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为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 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起到了安定人心、消除社会 不安定因素,从而实现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一 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等部门对社会保障财务活动的管理关系,也有社会保障系统内部的
财务管理关系。
5、社会保障管理、监督关系。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有关非政府监
管机构对社会保障业务活动实施管理、监督的关系,其中,特别重
要的是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6、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关系。即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机构与社会保障争
议当事人(或其他人)之间因处理社会保障争议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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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生存权是为维护人的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 物质享受权等内容。虽然在资产阶级革命之时,提倡“天赋人权”, 主张人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其主中要也特蕴征涵了生存权的内容。但生 存权作为一种权利要得到真正的保障,还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 下来,成为公民的法定权利。生存权是公民在社会中健康生活并进 而享受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项权利的基础,脱离开对生存权 的保障,其他各项权利根本无从谈起,只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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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从社会保障的最初形态――对生计无着的人进行慈善救济――可以 看到,社会保障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一定方式――无论是政府行为 还是社会个体行为――使所有人都主能要生特存征下去,体现了朴素的人人 平等的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进步,分散的慈善行为发展为 有组织的、有秩序的政府和社会的自觉行为,认识到保障每一个人 的生存权是世俗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的责任。最早在宪法中明文规 定生存权的是德国的《魏玛宪法》。在该宪法中规定,经济生活的 秩序,必须符合社会正义的原则,社会正义,则在于保障所有社会 成员能够过上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的尊严的生活。《魏玛宪法》 确立了现代意义制生存权,并赋予生存权以具体的内涵,即生存权 不仅仅是活下去的权利,而且是能够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有尊严 地生活下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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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
社会保障法
概念
社它会是保由障社法会是保调障整 基社本会法保和障社主关会要系保特的障征法单律行规法范规的所总构称成。的社会保障法律 体系,其中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力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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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各类社会单位和社会成员在社会 保障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有: 1、社会保障基金形成关系。即政主府要和特社征会保障经办机构通过各种法 定渠道向社会保障基金供给主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关系,具体表 现为特定的税收关系、财政补贴关系、缴费关系、捐赠关系等形式。 2、社会保障待遇给付关系。即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直 接或间接向符合条件的公民给付社会保障待遇的关系。直接给付通 常表现为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直接向公民发放一定的 货币或实物;间接给付通常表现为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保障经办机 构通过有关服务机构向公民提供一定服务。
第二十三章 社 会 保 障法
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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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概述
一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 叙述内容
三 请在这里输入您的主要叙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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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法的 概念和调整对象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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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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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原则
生存权是基本人权,保障生存权就是保障人权。我国《宪法》第33 条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宪法中的一项纲领性 的权利,生存权保障成为现代社会主保要障特立征法的起点和归宿。现代社 会中,一定的和必需的物质基础是人们生存的基础,也是个人享有 人格的基础,否则,无以生活并展开各项社会活动,也无以成为社 会的人。但是,一个社会中总是会有一些人面临物质的匮乏和生存 的危机,或许是由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许是由于缺乏工作机会,或 许是由于意外情况造成的困难。社会保障法的宗旨即在于当社会成 员出现这些生活困难时,国家和社会有义务对其进行物质帮助。因 此,保障基本人权――生存权是社会保障法的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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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障法概 述
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的特征
1、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条件。社会保 障是国家按照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对生存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 予以物质帮助,保证他们的基本主生要活特需征要,从而使社会成员具有安 全感,以保持社会的安定。 2、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它 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弱者。生存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保 障对于社会成员不存在身份上的差别,只要其生存发生了困难,都 应该普遍地、无例外地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当然,由于社会成员发 生生活困难的原因和具体情况不同,国家和社会提供的保障途径、 保障项目和保障标准等也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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