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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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2017)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2017)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2017)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2017)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是很重要的,做与不做,是不是努力地去做,是不是往精里做,都是是否愿意负责任的问题。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欢迎大家阅读!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

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3篇)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3篇)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和评分标准确定,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竞聘计分细则示例:1. 学历背景(最高可得分10分):- 博士研究生:10分- 硕士研究生:8分- 本科学士学位:6分- 大专学历以上:4分- 中专学历及以下:2分2. 工作经验(最高可得分20分):-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0分- 3-5年相关工作经验:15分- 1-3年相关工作经验:10分- 不满1年相关工作经验:5分- 无相关工作经验:0分3. 专业技能(最高可得分30分):- 相关专业证书:10分- 在岗位领域内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20分(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进行评估)4. 绩效与业绩(最高可得分30分):- 在以往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的成绩和荣誉:30分(通过面试、简历等形式进行评估)5. 综合素质(最高可得分10分):- 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10分(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进行评估)以上仅为一个例子,企业或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竞聘计分细则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评选出最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2)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第二十六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量化评分内容:(一)工作资历(最高分____分)1、教龄:最高分____分。

每年____分。

2、任现职年限:最高分____分。

每年____分。

(二)工作绩效(最高分____分)3、年度考核:最高分____分。

近五年来(____—____)的年度考核每次优秀计____分、称职计____分、不称职计____分。

4、评优评先:最高分____分。

近五年来,评为市、区、校级先进分别计____分、____分、____分(享受破格条件的不重复计分)。

岗位聘用评分标准

岗位聘用评分标准

岗位聘用办法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进贤县教育系统岗位聘用评分指导意见及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分标准:一、资历1.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

2.聘任年限:已聘任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每年计3分,取得本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聘每年计1分。

二、学历研究生学历8分、本科学历6分、大专学历4分、中专及以下学历2分。

三、考核近五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考核“称职”及以上每次计2分。

四、业绩(时间截止至年月底)1.个人荣誉:任现职以来,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荣誉称号分别计分为: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2分。

注:1、证书以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颁发的证书为准; 2、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3、个人荣誉称号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德育标兵和优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多次获奖者,只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2.学科竞赛:任现职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教学竞赛或指导师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者7分、三等奖6分;获省级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获市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获县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注:1、以主办单位的级别确定层次(主办单位必须是教科体行政主管部门); 2、持所出的证明无效;3、任现职以来,获得三次以上同级奖的可向上提高一个级别计分;4、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5、证书上未分等级的则按二等奖对待。

3.论文论著: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分别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计分。

注:1、任现职以来,在同一级别刊物上连续发表三篇论文可提高一个档次计分,但仅限于跨上一个档次;2、取最高层次的一次计分。

4.课题研究: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持教研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分别计6分、4分、2分;获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结题分别计10分、6分、4分。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量化赋分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量化赋分办法

昌邑市教育系统一、量化赋分项目(一)学历(学位):20分1、记分标准:2、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视为有效学历。

第二学历取得后满三年的可以按上述标准计分,否则,以其它有效学历计分,且在此有效学历(学位)基础上,第二学历(学位)取得后满1年加0.5分,满2年加1分。

3、有多个学历(学位)的只记一个最高分。

(二)教学工作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按每年1分累加计分,此项得分上不封顶。

一年内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得计分。

(三)任职年限:15分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年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一年内病、事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度不得计分。

(四)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10分考核成绩基础分为7分,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每一年加0.5分,每个任期届满考核优秀加0.5 分;一次年度考核不称职扣0.5分。

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五)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类标志性成果:15分1、记分标准:(1)教学成果奖(7分)(2)通过鉴定的课题(4分)(3)发表的论文、著作 (4分) 论文著作2、教学成果奖必须以政府表彰的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为准,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7分。

3、通过鉴定的课题须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鉴定书和结题证书原件为准,不同课题可以累计加分,此项最高不超过4分。

4、发表的论文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的正式刊号(CN、ISSN)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原件为准,字数在1000字以上,且须与其专业及工作经历相关,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增刊、特刊或以书代刊的论文汇编刊收入的论文不计分。

著作是指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与其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教育教学类论著或专著,文学类、传记类及论文汇编均不在列。

论文最多不超过 3件、著作最多不超过 2件,此项最高不超过4分。

(六)任现职以来的表彰奖励:7分1、荣誉称号得分。

只记一次最高荣誉得分,其范围限于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劳模、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师德标兵、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称号。

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计分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计分办法

神农架高中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计分办法(讨论稿)一、学历第一学历是中专的计1分,专科计2分,本科计4分,职后取得以上相应学历的(以现在最高学历为准)加1分。

二、教龄(工龄)任职年限教龄每年1分,担现任职的年限每年5分,年限计算是年---年,取整数。

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但离开教学岗位学习进修的每年计2分,在聘任中落聘又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计分。

三、教学工作量近三年每学期的教学课时数(课表安排的课时数,不含零时派课)达到本学科全体教师(不含未在岗的教师)学期课时平均数的50%-59%的每学期(下同)计0.5分,60%-69%计1分,70%-79%计1.5分,80%-89%计2分,90%-99%计2.5分,100%以上的计3分。

不接受学校安排的班级教学任务每次扣2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零时教学任务,视情节适当扣分。

四、综合表彰教育部及以上表彰的计7分,省政府表彰的5分,教育厅或省政府其它部门表彰的计4分,林区政府表彰的3分,教育局表彰的2分,学校表彰的1分。

多次表彰的可以累计计算,但此项分值最高分值为10分。

得获国家级、省级、区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分别计7分,5分,3分。

国家级、省级、区级学科带头人的分别计3,2,1分五、教研学术成果自创的教学方法在学校(区级)推广的计5分。

教学论文在学校、林区省级、国家刊物上发表的每篇次分别计0.5、1、2、3分。

次项最高分值为6分,,论文必须是教学论文会。

议交流材料,经验交流才材料不给分。

编写教学专著出版的按国家省林区不同级别分别计5分,3分。

2分。

合编的根据合编人的多少及期所起的作用适当计分。

担任省级教研课题的每个课题设计者或负责人计3分,其他参加人员计1分以上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发表的成果六、兼职工作量学校校级干部每年2分,学校业务科室的部门正职每年按1.5分,业务科室的副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每年计0.5. 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工作每年级1分,教研组长每年计0.5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2、一般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校级管理人员按一个基本工作量计18分。管理人员兼课计算工作量,平均每年每上60节,计0.1分;中层管理人员每任职一年加0.2分,校级管理人员每任职一年加0.3分。
3、课时以最近三年平均计,加分只统计最近三年,取其最高项计分。
4、取得待聘职务资格年限10分
2分/年
1、计算方法:当年减去取得资格所在年;
2、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病、事假半年以上扣减任现职年限。
5、出勤5分
全勤5分;事假连续3天以上—0.2分/天;病假连续一周以上—0.1分/天;旷课(旷工)—1分/节;
1、只考察上学年度出勤,以记载为准;
2、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内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
3、此项总得分不计负分。
6、工作业绩40分
3工作量201教学人员以近三年纯教学人员的平均课时为基本工作量计18分在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平均每年每少60节扣01分平均每年每超60节加01分班主任每任职一年加02分教研组长每任职一年加01分直到满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及办法
加入时间:2007-12-6 10:38:37作者:佚名 阅读:164
只考察任现职期间,每年只取最高的一次计分。
⑶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5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州级2分;市级1分;
说明:只考察任现职期间,同时具有多个项目的,取一项记分。
⑷教学效果12分
累计最近三年全校人员个人教学质量奖,以最高和最低为上下线,其间平均分成5段,从高到低,教学质量奖在第1段内计12分;第2段内计11.75分;第3段内计11.50分;第4段内计11.25分;第5段内计11分。
项目分值
评分标准及办法(每项最高不超过满分)
1、教龄20分

职业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赋分办法

职业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赋分办法

职业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赋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院规定的岗位职责,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可以逐级竞聘不同等级的岗位,晋升职务和同层次内晋升岗位级别均适用本办法赋分。

一、民主测评(10%)满分100分,按10%计入总分。

二、量化赋分(90%)(一)资历赋分(35%)按照个人得分(超过100分者按100分计)的35%计入总分。

1.工龄:1分/年,至聘任年度累加,最高35分。

2.专业技术任职年限:2分/年,待聘资格年限3分/年,(以市人社局确定的聘任日期为准)。

扣除间断的任职年限,低职高聘的任职年限不统计,最高20分。

3.学历及学位:教师系列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所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辅助系列按照上级有关辅助系列学历资历评聘要求),按照最高学历计。

博士学历、学位双证20分,博士学历、学位单证18分,硕士学历、学位双证14分,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12分,大学取得学士学位8分,大学6分,大专2分,中专1分。

4.岗位资历:近五年,每学期正县3分,副县2.75分,部门负责人2.6分,正科2.5分,副科2.25分,二级学院副职及办公综合、教学实训、团学、社会服务等4个岗位和教学部副职及办公综合、教学2个岗位负责人2.15分,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建设人)、教研室主任2.1分,教研室副主任2.05分,一般人员2分。

(多岗位兼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赋分)5.荣誉(一):任现职以来,由学院推荐备案,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经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以证书印章确定档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赋6分、5分、4分。

业务主管部门、工青妇等表彰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以证书印章确定档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赋5分、4分、3分;业务主管部门直属处室、社会组织、开放大学等表彰的降一级赋分。

学院绩效考核先进个人赋1.5分,学院表彰的其它荣誉(含经学院审批同意的合作办学院校表彰)赋1分,年度考核优秀及嘉奖表彰按照单项荣誉赋1分。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的通知

人商字…2017‟3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院本部各部门、院属各单位: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字…2017‟20号‟精神,为做好二院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依据和原则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程序按照《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天工法人…2015‟8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行,评审条件依据《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工程、科研、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条件》…人字…2012‟100号‟文件第二研究院部门文件 中国航天 科工集团执行。

评聘工作按照严格掌握各系列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突出业绩和水平的原则,在评审控制比例范围内,评聘指标应向军品预研、科研生产一线技术骨干和民用产业技术骨干倾斜。

在聘任工作中,要与本单位岗位设置相结合,科学聘任、严格考核,严禁指标外聘任。

二、深化职称改革相关要求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各单位要坚持把道德品质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人格品德和职业道德,要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对学术、学历、资格造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一段时间内暂停其申报资格。

2.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对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论文要求。

所从事工作对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无特殊要求的岗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上级单位或主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职称评审要向集团公司“五重大一专项”、自主创新项目、三创新特区(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和特区)人员倾斜,上述人员高级职称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0%。

允许更高比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发明专利转化经济效益累计达5000万以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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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分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妥善处理设岗数量与评聘之间的矛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计分办法。

二、任职年限(最高32分)
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每满1年计2分(按整年计算),计算时间从聘任现职之日起,最高不超过40分(停薪留职等情况按照上级规定或文件计算时间)。

改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按照原职务和现职务合并计算。

三、资格年限
已经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聘任的,每满1年计0.5分(按整年计算)。

计算时间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之日起。

四、专业年限(最高40分)
获得正式编制后,从事教育教学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每满1年计1分(按整年计算),最高不超过32分(停薪留职、脱产进修等情况按照上级规定或文件计算)。

五、工作业绩最高28分
1.年度考核16分
根据学校发文和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按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计分,优秀每年计4分,合格每年计3分,不合格计1分。

2.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6分
(1)论文
获奖论文
此项最高计1分。

此项最高计1分。

论文论著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获奖的。

发表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已发表的,获奖论文必须是省市两级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只计第一作者;论著(教材)为正式出版的,均以原件为准;副刊、增刊、特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不计分;论文论著(教材)必须是与本专业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否则,不计分。

此项最高计4分。

教科研课题为为任现职以来结题的。

国家、省、市级课题指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业务部门立项的课题;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课题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级别;国家课题的子课题以及协会、学会等主办的课题,一律认定市级。

参与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工程(产品)开发项目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参照教科研课题计分。

此项是个人工作以来获各级政府、人事和业务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记功、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和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青年教改先锋等。

同年获得同类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项。

校级以学校文件为准,其他以证书原件为准。

(1)业务部门表彰的单项奖同比降低一个层级;
(2)先根据表彰单位认定级别,处室表彰的相应降低一个层级,在单一活动中的再降低一个层级;
(3)学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等评定的荣誉不计分。

教学业务获奖为任现职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评选或比赛;同一届同一个比赛项目参加国家、省、市的比赛,按最高得分只计一次;比赛获奖同时获得政府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按最高分只记一次(潍坊市政府成果奖特等奖为2.5分)。

六、任职兼职10分
任职兼职计分时间均为任现职内,计分时间不超过5年,所有不同任职兼职均不重复计分,但可分段计分。

校级每年1分;中层正职每年0.7分;中层副职每年0.5分;班主任每年1.3分;教研室主任每年1.3分;专职教师(含教师兼行政)每年1分;职员每年0.7分。

专任教师系列的,按专职教师计分;职员仅限教学辅助系列职称计分用。

七、综合评议(6分)
综合评议由专家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分别进行评议,各占3分。

八、计分结果作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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