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及其计量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中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机械租赁可控有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以内部调配为主、市场租赁为辅,防止盲目租用增大成本或造成本公司机械的闲置。
第三条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和开工后分阶段将工程需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公司设备管理部进行内部调配,上报的内容包括: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租入管理第四条各项目部在租用外部设备时,按照规定填写《机械租赁审批表》报请公司审核,项目部外租机械(大型机械)单台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对租赁的机械应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并上报公司审核加盖审核章。
第五条租入机械尽量实行工程任务包干形式使用,如果工程量不饱和可采用台班计量或月租方式,并限定最低工作时间,尽量降低超时单价的补偿,防止设备窝工浪费。
第六条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天将租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油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填写《设备工作单》。
第七条对租入的设备要加强计量签认管理。
计量签认原则上由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使用工程结算单格式,按工程结算程序逐月进行结算,由合约商务部进行计价。
第八条计量签认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日期、工作内容、起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台时及驾驶人员和使用人员签字等。
第九条对租入设备的油料添加需有出租方授权人员的签认。
项目部设备物资管理部门需每月结合计量签认汇总租入设备的油料消耗,如发现油料超耗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项目设备部门要建立完善《设备租赁台帐》,对项目外租设备坚持每月经济分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力争使外租设备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第三章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租入机械设备的使用、调度由生产经理或现场调度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若需要使用施工设备,需告知项目经理。
第十二条使用机械设备单位每天要对设备的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签认。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和对项目成本中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的管控能力, 规范机械设备的租赁行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xxx集团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x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章机械设备租赁原则第二条项目部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在优质、优价和优良服务的前提下,应优先向公司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租用(机械分公司、线桥设备项目部、塔吊项目部)。
第三条在公司内无法租用调剂或者确实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情况下,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机械设备时,应将拟租用的机械设备的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经营室职责1.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相关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各核算单元机械使用费成本预算,根据各核算单元成本预算编制机械使用费总成本预算,并与相对应的收入中的机械使用费进行对比分析,经项目部总工、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2.参与大型、重要机械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要在公司经营部主持下签订大型、重要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审批。
3.参与中小型机械设备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签订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按月结算机械使用费报公司经营部备案。
4.组织相关部门按月结算并汇总机械使用费,建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行台账。
定期组织机械设备使用费用盈亏分析会,从经营角度查找超标原因。
第五条物资设备室职责1.对机械设备租赁、运输、供方的社会资源调查,参与大型、重要设备的考察选用及供方评审,组织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的供方评审,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根据审核批准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要求,组织设备进场和验收。
3.依据分包合同中的设备配置清单核对分包队伍进场设备的型号、能力、数量,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掌控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进出场情况。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九局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程项目施工生产设备资源需求,规范租赁管理,提高自有设备利用率,控制机械使用费支出成本,对《中铁九局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铁九局机〔2010〕106 号)、《中铁九局设备管理补充规定》(中铁九局机〔2012〕84 号)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就设备租赁相关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或“九局” )管内各单位从企业外部以经营租赁的形式进行设备租赁以及从企业内部模拟市场的形式进行内部设备租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中铁九局分管生产组织系统的副总经理是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工作的主管领导。
第四条中铁九局机械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中铁九局设备部)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中铁九局的设备租赁工作;(二)负责贯彻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制定中铁九局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及制度;(三)负责定期发布九局设备租赁限价,并指导各子分公司做- 可编辑修改-好其它区域内设备租赁限价的制定;(四)负责设备租赁企业准入资格的审核、登记及年度审核工作;(五)负责对租赁企业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六)负责搭建九局租赁企业资源及内部租赁资源共享平台,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各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业务受中铁九局设备部指导,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和设备租赁限价;(二)负责对本单位租赁企业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三)负责租赁企业准入资格的核实与推荐;(四)负责组织租赁企业的考核及年审;(五)负责搭建本单位租赁企业平台;(六)负责组织租赁合同的评审;(七)负责审核所属工程队(项目经理部)租赁费的结算。
第六条工程队(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按照九局、子分公司制定的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拟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落实;(二)负责组织考察、考核、推荐租赁企业;(三)负责按要求选择租赁企业;(四)负责考核评价设备租赁企业资信与能力;(五)负责租赁合同的洽谈与拟定、评审;(六)负责租赁设备台班的签认及租赁费的核定、结算与支- 2 -付。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利益,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旨在管理租赁流程、规范租赁行为、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1. 机械设备租赁范围:公司提供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混凝土搅拌机等。
2. 租赁标准: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机械设备的租赁标准,包括租期、租金、押金、保险等内容。
客户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租赁。
3. 租赁程序:客户在租赁机械设备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协议签订、支付租金和押金等程序,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
4. 设备交付:公司在租赁设备交付给客户前,需进行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客户在收到设备后,需进行验收确认。
5. 设备归还:客户在租赁期满后,需按时将设备归还给公司,并在现场进行设备的清洁和检查,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
6. 保养维修:公司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使用方法和要求操作设备。
三、租赁合同1. 租赁协议:租赁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租金、租期、保险、维修和保养责任等内容。
2. 合同履行:租赁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客户按时支付租金,公司按时提供设备和服务。
3. 变更解除:如有合同内容需要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解除。
4. 保密条款:租赁合同中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内容需保密,否则可能会导致违约行为。
四、服务质量保障1. 设备保障:公司提供的机械设备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及时反馈给公司。
2. 安全管理:公司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施工安全。
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五局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术语第一条内租:项目部租赁中铁五局(下称局)直属专业公司或中铁五局各子分公司(下称公司)专业化分公司的施工设备.第二条外租:指项目部租赁局专业公司或公司专业化分公司以外的施工设备。
第三条内部特种设备: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系列而局作为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的非标设备,现指挂篮、移动模架施工设备.第四条公司专业化分公司:局各子分公司按集约管理要求按设备专业类别组建的专业化公司。
《中铁五局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主要指各子分公司的机电分公司、混凝土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架梁分公司。
第五条临时租赁的设备:项目部为完成项目某项工作而临时租赁使用的设备,该设备每次使用时间较短,且每月设备总租赁费不高于该设备的月租费.第二章总则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局及公司所管项目使用的内租、外租施工设备。
第七条租入设备包括常规设备、特种设备、大型非标或“内部特种”设备。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八条局分管机械设备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租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指:900T搬提运架设备、盾构机、普速铁路铺架设备等)的使用计划。
第九条局机械设备部(下称局机备部)1。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租赁管理办法;2。
定期向股份公司汇报局大型设备闲置情况,掌握并了解股份公司大型设备的闲置情况并在局内发布;3.负责对租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的审核,组织对大型设备租赁合同的会审;4.定期收集区域设备租赁信息,每年负责发布更新局设备租赁指导价;5.负责建立局年度外租设备合格租赁商评价体系及合格租赁商名册并定期发布;6。
负责建立全局机电设备租赁板块的信息系统并进行管理及业务指导;7.负责建立外租大型特种设备、内部特种设备动态台账。
第十条公司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1。
负责审批除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以外的外租设备使用计划;2。
负责定期组织机电、工程部门审核、批准公司设备租赁指导价;3。
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对项目租赁合同进行会审及审批.第十一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1.贯彻局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租赁管理规定,接受局机备部的业务指导;2。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保障设备租赁业务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管理。
第三条:公司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应遵循合理、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租赁业务中涉及的事项、问题和争议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确保公司利益和职工权益。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租赁、维修、更新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二章设备租赁第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设备租赁需求制定详细的租赁方案和操作流程,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九条:设备租赁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设备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设备租赁应当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范风险和纠纷。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支付,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设备租赁期满应当及时进行设备交接和验收,确认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租赁期间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台账,对设备的型号、数量、规格、使用状态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更新和更新制度,及时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公司设备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护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综合管理评价制度,对设备的利用率、效率、成本等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统一招标后由分管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签定长期租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大型机械来源为:从社会设备租赁单位租用。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明,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公司各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项目所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八条: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施工方案,选择所选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
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九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实行招租。
由三家货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参与竟标。
由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
第十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项目租赁流程第十一条:各项管理人员(专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租赁单位下达施工任务通知书(附件1)。
施工现场验收单。
施工任务通知书中需注明设备租赁方具体工作任务、机械大小型号,现场联系人电话。
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保留,施工时由机械操作人员带至施工现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长用项目管理人员(专职)签字核准工作量。
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留取复印件后原件上交项目管理人员(专职)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赁机械及人员管理第十二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公司调配管理,计划内工作项目管理人需提前联系设备租赁单位,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设备租赁单位需尽量根据项目管理人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工程项目租赁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租赁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租赁设备的管理行为,确保设备租赁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高效性。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工程项目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进行设备租赁活动中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租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借用设备指在特定时间内将设备租赁给第三方单位使用。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为设备租赁的责任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设备租赁相关工作。
第五条所有从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租赁设备的项目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二章设备租赁程序第六条项目部门需要租赁设备,必须提前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交设备租赁申请,明确设备的种类、数量、租赁时间等信息。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设备租赁申请后,审核申请内容,核实设备的可用性和租赁费用,并尽快做出审批决定。
第八条设备租赁申请一经批准,项目部门需与设备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租赁费用和押金。
第九条设备租赁合同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租赁时间、租赁费用、押金金额、设备使用及维护要求等条款。
第十条在设备租赁期间,如项目部门需要延长租赁时间或调整设备数量等,必须提前与设备管理部门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
第三章设备租赁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在使用租赁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改动设备结构或功能。
第十二条项目部门需保证租赁设备的安全使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的情况,项目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并不得擅自继续使用损坏设备。
第十四条租赁设备在使用完毕后,项目部门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设备,并经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完成租赁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部门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发生设备丢失或损坏的情况,需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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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视频通信设备开启工程机械租赁远程管理新思路-维景科技远程高效管理工具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强化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事故率和待修率,盘活资产,减少闲置,发挥固定资产的最佳经济效益,有效控制设备租赁费用支出,降低承包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实行设备租赁的设备范围,租赁程序,计费方法,工作职责等管理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二组织机构运输科下设租赁站,由主管领导、运输科正、负科长、租赁站站长、设备管理等组成三主要工作职责1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站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设备租赁的归口管理工作.(2)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费用指标.(3)负责审核,汇总和平衡各单位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4)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租赁业务并签订"设备租赁协议".(5)负责公司设备的平衡调度并编制公司设备缺口计划,制订解决措施或方案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6)负责组织和协调设备在各段、站之间的往来运输.(7)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及统计报表的编报.(8)负责各种应收费用的建帐和登记及相关签证资料的管理.(9)负责租赁设备的出库交接及入库验收(包括设备随行档案),并填写"设备出,入库交接验收记录".(10)负责设备辅助材料及维修配件的汇总、采购供应并建帐登记.(11)负责设备在库期间的维护,保养及测试,保证出库设备的完好.(12)负责受理设备修理委托及入库验收不合格设备的代修理并办理"设备修理委托单".(13)负责设备的统一对外租赁及外委修理.(14)负责统计和汇总各单位应支付的各种费用,并每月编制各单位"应付费用明细表"报核算中心及财务科办理有关费用的结转手续.(15)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手持式视频通信设备开启工程机械租赁远程管理新思路-维景科技2工程机械设备承租单位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铁路运输公司关于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根据需要编制"设备需用计划"并报送运输科设备租赁站审查,由运输科报主管领导审批完成。
(3)负责到租赁站租赁设备并签订"设备租赁协议".(4)负责租赁设备的出库验收和接运,包括安排车辆,装车,封车,运输并保证安全.(5)负责设备使用所需的辅助材料和备件的配备.(6)负责租赁设备的使用管理.包括:运转记录,设备润滑,现场维护,修理及设备随行档案和设备台帐的管理.(7)负责设备统计报表及设备的中、小修、维护保养计划的按时编报.(8)负责建立设备租赁及相关费用台帐.负责"设备租赁协议""设备委托修理单"的签字确认.(9)负责设备事故的及时上报并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3运输科长、副科长在设备租赁站的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审核各生产站段报送的设备需用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核.(3)负责现场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并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4)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4核算中心及财务科的主要职责:根据运输科租赁站编报的各单位"应付费用明细表"向有关单位结转相关费用.5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1)负责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及设备修理人员.(2)根据各站段需要,派遣设备操作人员.四工作内容1工程机械租赁设备的范围:(1)分配由各站段管理的固化设备不实行租赁管理.(2)办公设备不实行租赁管理。
(3)以上两条实行按年提取设备折旧费及收取一定使用、管理费的管理办法.(4)通用设备实行租赁管理。
(附租赁设备明细表)2工作流程(1)需要办理设备租赁的下属各站、段提前一周编制"设备需用计划"报送运输科设备租赁站→设备租赁站编制"总设备需用计划"报送运输科科长审查→运输科落实设备资源情况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在3天之内通知站段向租赁站办理"设备租赁协议"并进行设备的交接和提运→站段设备使用结束后3天之内负责将设备送回租赁站并摆放到指定位置后→租赁站方能与承租方对入库设备进行共同检验→租赁站填写"设备出,入库交接验收记录","设备租赁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运输科向核算中心及财务科办理费用结转手续→财务科向承租方结转有关费用.(2)各职能部门可直接向运输科或设备租赁站报送设备需用计划并按(计划报送后)工作流程执行.(3)对设备缺口部分,运输科设备租赁站根据轻,重,缓,急等情况有权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平衡调度,遇有问题报运输科和主管领导协调,仍有缺口,由运输科编制设备缺口计划,提出解决措施或方案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运输科按领导批示办理同时将信息及时返馈给各站段。
.(4)长期闲置设备,不按规定时间送交租赁站的,加倍收取租赁费(闲置的界定:超过备用的台数:撤换的设备3天之内未回收:其它形式的闲置)。
3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计费办法(1)设备租赁费计取(1)设备租赁费=基本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设备管理费(2)设备丢失赔偿费=设备帐面现价(1)月基本折旧费=[(设备原值-净残值)÷(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其中净残值为原值×5%(2)修理费=原值×15%÷折旧年限(3)月租赁设备管理费=原值×5‰÷折旧年限(4)使用外租设备的计算办法:按时间及公里数计费(2)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分摊办法(1)集团公司所提起的设备折旧费分摊到每月。
(2)全年设备所提取小修理费用分摊到每月。
(3)全年设备管理费(5‰)分摊到每月(附:租赁设备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明细)(3)超使用设备租赁费的计算办法(1)租赁站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审核同意使用的租赁设备按正常收取租赁费。
(2)各生产站、段超用部分的租赁设备按照4其它管理内容(1)公司下属各站段需设立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租赁管理的有关事宜.(2)设备租赁费按天收取,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进行收取,两个单位或多个单位在一天之内共同使用的租赁费用平摊。
(3)新办理的租赁设备当天就开始收取租赁费用。
各个岗位需备用的设备按正常收取租赁费(备用设备数量的规定由租赁站制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一律视为超备用)。
(4)超备用设备和闲置设备加倍收取租赁费(闲置的界定:超过备用台数;3天之内未及时交回的设备)。
(5)不论是设备租赁出库还是送回入库,设备承租单位都必需有设备管理员或委托专人到租赁站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签字确认.(6)各站段管理的固化设备及办公设备修理费由公司承担.维护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7)租赁设备在库期间的修理费及日常维护保养费由租赁站负责.(8)设备使用期间,设备的各级保养及所用燃料,润滑油,能源,辅助材料及备品配件由设备承租单位在材料费用中结算.(9)租赁站出租的设备,不包括附属的低值易耗材料(如:电焊把线,焊把、油料等).设备附属的低值易耗材料由设备承租单位自负.(10)上述各项中所涉及的材料,配件,承租单位可以委托供应中心采购供应,承租单位到供应中心开票领用,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11)设备大、中、小修计划由各站段编制,报运输科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各单位管理的设备及承租单位正在使用的租赁设备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需要进行大修时,要按设备大修计划的安排及时送到租赁站进行大修.租赁设备送回交接时要办理好"设备租赁结算单",视同于此设备租赁结束..(12)租赁设备在出库后损坏由设备承租单位负责修理.设备送回入库验收时发现问题,由租赁站代修理并办理"设备修理委托单",修理费由承租单位承担.(13)设备承租单位修理设备有困难时可以委托并送租赁站代为修理,租赁设备送回交接时要办理"设备修理委托单",修理费由承租单位承担,同时还需办理"设备租赁结算单",视同于此设备租赁结束.(14)租赁需带操作手的设备时,承租单位要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报设备操作手需用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设备承租单位提供合格的设备操作手.(附:持证上岗设备目录)(15)租赁站对于设备承租单位实际发生的设备租赁费,设备代修费,配件费需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并分单位填写"应付费用明细表"报运输科.运输科汇总后交结算中心及财务科向有关单位按实结转.(16)租赁站对于租赁期超过一个月的设备,其租赁费也需每月结算一次,待设备回库并填写"设备租赁结算单"时,要写明已结算费用和未结算费用.(17)各单位租赁的设备需经租赁站审批并加盖设备租赁合同章后方有效,未经审批发放的租赁设备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8)租赁站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租赁费用。
租赁单位要合理租用设备,按规定要求合理使用,避免设备积压,加快周转,减少费用支出。
(19)未经运输科授权各单位不得将公司设备转租或转借外单位使用.(20)未经运输科授权各单位不得擅自租赁外单位设备.(21)外单位租赁公司设备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五外租设备管理办法1为了加强外租车辆(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1)根据工作需要,在设备租赁站不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允许各单位外租车辆(设备),但必须由承租单位分别上报设备租赁站审批及保卫部备案,并制定安全管理方案,明确车辆(设备)安全监督人员。
(2)所租的车辆(设备)应在设备租赁站注册的车辆(设备)中选取。
(3)临时租用当地的车辆(设备),必须由车辆(设备)提供方,提供操作人员并负责管理,但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车辆管理人员操作要求的标准。
(4)承租车辆(设备)单位是外租车辆(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单位,并纳入单位管理程序。
应有专人负责办理申请、租用、车况验收、安全交底、收集各种手续,合同准备、结算等事宜。
(5)外租车辆(设备)维修、保养由出租方承担。
(6)如有擅自外租车辆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所支付费用作为管理费上交公司,并处单位行政正职20%罚款。
2外租车辆注册办法(1)出租车辆应有营业执照,提供车龄在3年以内,国家确认的正规车型。
(2)提供的驾驶人员应有3年以上驾龄,年龄在50岁以下,持本人有效的驾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身体健康证明书。
3车辆保险必须具备:(1)强制险(2)车辆损失责任险(3)第三者责任险(4)司机、乘务人员全额责任险(5)不计免赔责任险4、车辆性能要求达到年检标准。
5、车主带相关的证件、手续到设备租赁公司办理注册手续,并报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
六设备处罚条例:1、未办任何手续,随意动用现场设备和机具、未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对其动用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交安检处按公司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