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 (b卡)
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考试题

人才队伍建设与人事制度改革一、单选题1.为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政治待遇,《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要求各地要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联系专家范围。
A.党委B.政府C.人大D.政协2.《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A.低于B.等于C.高于D.不低于3.《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各地要设立()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
A.技能B.高技能C.领军D.高技能领军4.《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期,技师学院数量达到()所左右。
A.350B.400C.450D.5005.《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保持在()万人次以上。
A.500B.600C.700D.8006.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预备技师的学制教育期限为()年。
A.2B.3C.4D.57.“十三五”期间,要建立技工院校()队伍,发挥其在办学水平评估和办学过程督导中的作用。
A.督查员B.督导员C.巡查员D.教导员8.《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要力争在()个左右主体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课程覆盖全国技工院校70%以上的在校生。
A.40B.50C.60D.709.《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鼓励()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A.企业B.政府C.协会D.高校110.《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体系。
A.职业技能竞赛B.职业技能等级C.技能人才评价D.培训绩效评估11.《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提出,支持劳动者凭()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石家庄市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B卡)

工作单位
本 人
本
人
承
诺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无误,没有虚报、瞒报,同意授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核实,如经查实未及时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指纹):
时 间:年月日
注:1、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各区人社局或市直有关部门、市人社局各一份。2、本表中市内区是指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
石家庄市第一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B卡)
申请人姓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毕业时间
婚姻状况
本人及配偶是否拥有市内区住房
本人及配偶是否已配租ຫໍສະໝຸດ 内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工作单位及地 址
选房意愿
(二者选一)
□荣盛华府□德贤公馆
是否服从调剂
□是 □否
人才绿卡(B卡)卡号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成
员
信
息
姓 名
与申请
人关系
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

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天津市人才“绿卡”有什么用?【一】人才“绿卡”A卡申办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二】人才“绿卡”B卡申办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三】持人才“绿卡”博士后入站落户服务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四】持人才“绿卡”高级职称人员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五】持人才“绿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七】持人才“绿卡”调入本市人才落户服务事项名称:人才“绿卡”管理与服务。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一、申领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含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领程序(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
申报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
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遵人领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遵人领发〔2014〕9号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蒲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10月28日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中共遵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才: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类: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至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申请流程

石家庄人才绿卡购房补贴申报流程一、申请购房补贴条件(一)取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二)持卡人在石家庄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填写一览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
(一)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二)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学位证;(三)期房需提供《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和购房发票;存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和购房发票。
(四)本市无住房和无房产交易证明(首次购房证明);(五)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六)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工作流程(一)申请。
持卡人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 卡)持有人员购房补贴申请表》,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是市直机关、市直企事业单位的,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局。
(二)审核。
市人社局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并会同市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房产状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四)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核定后拨付。
三、常见问题1、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
2、购房补贴发放到单位账户。
3、购房日期之后不可申领租房补贴。
如果多申领了租房补贴,将从购房补贴中扣除。
如果购房补贴申请未通过,还可以补领之前未申领的租房补贴。
4、关于购房日期的认定:一手房看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书的时间;二手房看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事项登记信息的时间。
5、先有绿卡再买房子,方可享受购房补贴。
绿卡时间以第一次办卡的卡面时间为准。
购房时间参见第4条。
6、若夫妻二人均为市人才绿卡B卡持卡人,则可一人享受购房补贴,另一人享受租房补贴,二人不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 (b卡)

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b卡)第一章申领范围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申领途径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
第三章要件清单一、关系接转1.个人档案;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1.身份证;2.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3.劳动合同;4.落户地户口首页。
三、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在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博士后,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出国(境)留学前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
四、创业培训申请持卡人到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刷卡即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
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
[经工商注册登记创办企业的创业者。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六、创业房租补贴申报1.工商营业执照;2.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3.房租支付凭证。
[在本市创办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可申请房租补贴。
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

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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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编号:
基本情况
姓 名
中文
—
照片
英文
性 别
男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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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出生日期
\
国籍/籍贯
本市居住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全日制教育
<
在职教育
]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人才类别
符合条件的
主要内容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原工作单位
—
职务
职称
(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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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经历
|
成果和奖励情况
#
用人单位情况
名 称
地 址
【
性质及所属行业
法人代表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用人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3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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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绿卡”使用手册内容(b卡)
第一章申领范围
非本市户籍来津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申领途径
以调动方式来津工作、毕业超过2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个人创业或留学回国人员到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申领;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到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时一并申领。
第三章要件清单
一、关系接转
1.个人档案;
2.同意调出函。
二、落户
1.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3.劳动合同;
4.落户地户口首页。
三、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工作派遣
在国(境)外攻读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博士后,提供国(境)外博士后研究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提供国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出国(境)留学前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与原单位中止工作(劳动)关系证明。
四、创业培训申请
持卡人到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刷卡即可报名参加创业
培训。
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1.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经工商注册登记创办企业的创业者。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
六、创业房租补贴申报
1.工商营业执照;
2.经营场地证明、租房协议;
3.房租支付凭证。
[在本市创办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的创业者,可申请房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予以据实补贴,但最高不超过1800元/月,最长补贴24个月。
]
七、社保补贴申报
1.工商营业执照;
2.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工资银行发放凭证。
[毕业5年以内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所招用的本市户籍或本市院校毕业2年内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和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第四章办理方式
第五章服务管理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手册所载事项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不能随意拖延或增加流程、要件等。
确需变更的,应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变更。
2.引进人才“绿卡”仅供引进人才本人使用。
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报告或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