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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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内容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内容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内容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在医院内发生意外或病情突变时的紧急抢救措施和流程。

下面是常见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一些内容:
1. 快速判断:医务人员需要快速判断患者的情况,包括意识状态、呼吸、循环、体温等,以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

2. 召集急救团队:及时调动急救团队,包括医生、护士、呼吸治疗师等专业人员,进行联合抢救。

3. 保证通畅的呼吸道: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

可以通过气管插管、鼻咽通气管等方式来维持患者呼吸。

4. 快速建立静脉通路: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以便给予抢救所需的液体、药物等治疗。

5. 快速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相关检查结果等,以确定抢救方案。

6. 给予急救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给予急救所需的药物、治疗和操作,如心肺复苏、药物输注、电除颤等。

7. 实施监测和观察:对患者进行持续的监测和观察,包括生命体征、心电图、呼吸功能、血氧饱和度等。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和判断。

8. 及时转送重症监护室:如果患者病情无法稳定或需要进一步抢救,应及时转送到重症监护室或相关专科进行进一步治疗。

9. 抢救记录和反馈:对抢救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抢救措施、药物使用、病情变化等。

同时,及时向患者及家属做出相应的解释和反馈。

以上是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一些内容,不同医院和科室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会有所差异。

在抢救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密切配合,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抢救成功的概率。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随着医疗技术和护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对于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医院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本文将结合该制度的方针、流程和培训措施进行介绍。

一、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方针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的方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急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核心目标。

2. 快速反应:医院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有急危重患者,立即启动相应的抢救流程。

3. 多学科合作:通过多学科的协作和沟通,提高抢救团队的应对能力和效率。

4. 规范操作:医院制定了一系列抢救操作规范,确保抢救过程的科学、规范和安全。

二、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急危重患者抢救流程一般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1. 发现与判断:医院员工应具备对急危重患者的及时发现和判断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患者症状、监测生命体征等方式进行初步判断。

2. 报告与呼叫:一旦发现有急危重患者,医院员工应立即报告上级并呼叫急救团队。

3. 快速评估与处理:急救团队到达现场后,进行快速评估和处理,确定患者病情,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4. 抢救措施: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进行相应的急救护理,包括心肺复苏、气道管理、血液循环支持等。

5. 持续观察与监测: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等进行持续观察和监测,及时调整抢救策略。

6. 交接与记录:抢救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准确记录抢救过程和结果,并及时进行交接。

三、急危重患者抢救培训措施为了确保医院员工能够熟练掌握急危重患者抢救技能,医院制定了一系列培训措施:1. 基础培训:医院定期组织针对新员工和相关科室的基础培训,包括心肺复苏技能、气道管理等。

2. 实践培训:医院鼓励医护人员参与抢救团队,接受实践培训,提高抢救能力和应变能力。

3. 知识更新:医院定期开展抢救技术和知识的更新培训,确保医护人员了解最新的抢救指南和操作规范。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急危重症患者是指病情危重,需要立即抢救的疾病患者。

抢救急危重症患者的过程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每一步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操作流程。

为此,制定一份完整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非常必要。

一、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前期准备工作1. 把急危重症患者及时转入救护车,并告知医生病人的相关病情。

2. 记录病人的基本情况、病史等重要信息,并在转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3. 安排好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确保有足够的抢救人员和必要的设备。

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基本流程1. 病情评估:医护人员应立即进行病情评估,评估病情的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治疗实施: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氧气吸入、心肺复苏等。

3. 心电监护: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心电监护措施,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电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血压监测:对急危重症患者采取血压监测措施,及时了解患者的血压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如给予血压调节药物等。

5. 心肺复苏:对出现心脏骤停的病人采取心肺复苏,提高心脏跳动和呼吸效率,将病人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6. 给予支持治疗:根据病人的病情,给予支持治疗,如输液、止痛等。

7. 及时反馈:医护人员应及时反馈病人的病情和救治效果,不断调整救治方案,改善及时的抢救效果。

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时的注意事项1. 抢救过程中要保持沉着冷静,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避免出现紧急情况时无人应对。

2. 保持沟通顺畅,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和抢救效果,及时调整抢救方案。

3. 抽取病人的血样、体温、呼吸和心跳等数据,并进行快速诊断和判断,得出救治方案。

4. 手术室或抢救室内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即时反应,对病情快速反应并接受抢救。

5. 安排好急诊科室,保证仪器设备能够及时运转并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

四、结语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是一个非常艰难和严峻的过程。

制定一份完整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对于救治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院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及其他涉及急危重病人处理的科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第三条医院建立院内急救、抢救网络及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医疗小分队,成立院级急救、抢救小组,小组成员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保持通讯畅通。

各科室配备的急救、抢救设备和物品要每日检查,确保完好。

抢救药品要每日清点,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在保质期内,数量不足时随时补充。

第四条急诊、各病区必须设置抢救室,抢救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对急危重病人严格履行首诊负责制度,开放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对病人的诊疗进入优先程序,危急生命情况时,不得因病人未交钱等各方面的原因拒绝或延缓对病人的紧急处置。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第六条抢救的同时应设法与病人的家属取得联系,尊重
病人家属的知情权及取得病人家属的知情同意。

紧急情况时,患者病情危重,需进行有创诊疗措施,若无法同患者家属取得联系,为抢救患者生命,可在征得医务处或总值班人员同意后进行。

事后及时将诊疗情况向病人家属通报,并将通报的内容和家属的意见记录在病历上。

第七条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的过程。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转院、转科制度
4、转院由科主任提出,填写转院申请单, 经医教部审核报请主管业务院长批准。
5、转院前,由经治医师书写病历摘要,并 随病人转去。
6、如病人病情危重,估计途中可能出现病 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至病情稳定或渡 过危险期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 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急诊会诊制度 〔急诊科〕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 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 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或正(副)主任医师 或本科二线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 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教部、护理部 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 行抢救工作。
谢谢大家!
1、经抢救的急危重病人,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 围,急诊值班医师对诊断处理均有困难时,应首 先请本科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如本 科仍不能解决时,可请有关专科会诊,以免丧失 抢救时机。
2、急诊会诊时,应邀会诊仪式必须随请随到。会 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意见写在抢 救记录或急诊病历手册上,对危重疑难病人应当 面向急诊医师交代清楚。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 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 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 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 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 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 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 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 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 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 行,防止发生过失事故。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完整版)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完整版)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目的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

2.范围适用范围:范围全院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

3.定义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4.权责4.1 临床医技科室:4.1.1 负责组织一般急诊抢救。

4.1.2 检查急救物品、药品和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1.3 定期组织科内业务学习,提升抢救能力。

4.2 医务部:4.2.1 负责组织全院性重大抢救工作协调。

4.2.2 负责制定和修订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4.3院领导:主持全院性重大抢救指挥工作。

5.作业标准5.1 一般急诊抢救5.1.1 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

5.1.2 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总值班,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5.1.3 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

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5.1.4 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5.1.5 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对急诊危重患者积极进行救治,抢救工作应由急诊室主治及以上医师负责主持,重大抢救时间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二、急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三、在抢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四、制定重点病种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五、急诊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杀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急诊室、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药房、收款及挂号等配合流程:①急诊有患者需要会诊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会诊电话后立即派会诊医生前往会诊,时间﹤10分钟。

②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临床科室帮助的,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医生前往共同抢救。

③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入院的,提前联系临床科室,准备病床和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由急诊医务人员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与临床医生做好交接。

④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需做相关检查的,各医技科室应做到随到随检、先检查后交费,发现危急值时及时通知急诊首诊医生,做好记录,并快速给出检查报告。

⑤急诊有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时,药房应做到随用随取,先用药后交费,并做好记录。

⑥收款及挂号处: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抢救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并做好记录。

七、服务时限: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2小时,细菌学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4小时。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33.1)-《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 年版)》制度篇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33.1)-《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 年版)》制度篇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33.1)(仅供参考)根据国家《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一)急危重症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急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二)各科应成立抢救工作小组,制定抢救工作程序,实行24小时负责制。

病房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药械、设备、药品,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及维护,稀缺抢救设备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紧急调配。

急危重症患者首先实施抢救,对超出医院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症患者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治疗,并为其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抢救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中级以上的医护人员组成。

对重危或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应进行有组织的抢救,由科主任、护士长或在场职务最高者负责指挥,组织有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护人员参加,抢救工作应紧张有序、协作有效的开展。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对危重患者应迅速移入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的患者应先就地抢救并留专人守护,一旦病情允许应尽快转入ICU继续抢救。

必要时应邀请有关学科专业的医护人员协助抢救,受邀科室应立即组织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尽快赶到现场参与抢救。

遇重大抢救、患者病情突然恶化、患者发生意外、发生医疗过失可能造成后果或可能发生事故争议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抢救。

凡涉及司法问题、有潜在危害或特殊背景(特殊人物)的抢救工作应报告医务科。

(四)休息和节假日时间的一般抢救工作由总住院医师和二线值班医师负责组织,在岗人员(包括住院制住院医师和值班的实习、进修医护人员)均应参加;重大和特殊抢救工作应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等抢救工作小组成员到现场组织抢救;必要时应报告医务科组织抢救。

(五)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和有效,应做到抢救物品、药品、器械完好齐备,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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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一)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临床科室,包括急诊、门诊、手术室和病房等。

(二)急危重症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原有慢性器官功能障碍短期内迅速加重;不明原因意识障碍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提示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的危急值回报等。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相关配置制度和紧急调配制度。

医疗机构应保障抢救资源的配置合理充足,各临床科室有完善的抢救物资登记和交接制度,定期维护、巡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物资随时可用。

对抢救资源不能满足抢救需求时、特殊的不能各单元都单独配置的设备和物资等应明确调配方法和流程,确保各单元抢救资源可迅速调用。

(四)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如遇患者欠费、无法联系到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等情况,由医疗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流程畅通。

诊疗过程中应优先安排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五)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如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在完成基本急救措施后先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具备转运条件、转运的主要风险及转运方式,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
人或被授权人履行告知义务。

转运途中配备可及的生命支持设备,医疗机构间的转运可协助患者联系接收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专业转运机构,必要时协助转运,要做好病情和资料的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

(六)主持抢救人员的配置和责任
1.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最高的医师主持,现场医师级别相同时由同级别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

如需请示上级医师或需要其他相关科室支援,可在抢救的同时请求支援,待上级医师到达并成功交接之后可以将抢救移交给上级医师主持。

2.抢救过程中有多个科室参与会诊时,由主持抢救的医师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科室会诊意见,并形成最终的处置意见。

3.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当具有相应执业范围和资质的医务人员赶到抢救现场时,原则上应将抢救主持权交于适当的医务人员。

初始参加抢救的超执业范围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抢救过程信息,并协助继续抢救。

(七)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原因。

抢救记录应由主持抢救的人员审核并签字。

由多个科室合作共同完成抢救过程的,应由参与会诊医师同时完成会诊单记录或抢救记录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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