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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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降薪法律案例(3篇)

无辜降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员工1000余人。

2018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甲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以减轻经营压力。

然而,在降薪过程中,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情简介1. 甲公司于2018年3月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宣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降薪幅度为20%。

2. 降薪通知中未提及具体的降薪依据和程序,也未征求员工意见。

3. 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降薪,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4.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三、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进行降薪?2. 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四、仲裁结果1.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甲公司在降薪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仲裁委员会要求甲公司恢复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案例分析1. 甲公司违反了法定程序进行降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工资待遇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听取劳动者的意见。

”本案中,甲公司在降薪过程中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也未征求员工意见,违反了法定程序。

2. 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降薪,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3.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案中,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甲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恢复员工工资待遇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裁决。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西安全市98.6%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最低工资达1280元/月,在去年1150元/月的基础上上调了11.3%。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如下市总工会采取企业调查问卷与职工调查问卷、党政工座谈会与职工访谈、职工约访和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覆盖全市9区、4县、4个开发区、2个基地工会以及6个会内产业工会所属的283家企业的57866名职工,其中国有企业52家,集体企业73家,私营企业102家,其他类型企业56家;一线职工37963人,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12433人,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6698人,其他人员772人。

共发放调查问卷5500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4374份,入户访谈3866人,征求意见建议1562条。

根据调研结果,全市98.6%的用人单位没有违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走访调研企业均了解最低工资政策,绝大部分用人单位能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加班基本是企业根据自己实际制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

带薪休年假与社保办理情况,国有企业执行得最好,集体企业次之,非公企业主要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来决定。

最低工资制度对大多数职工工资影响程度不大,主要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低收入职工有明显作用。

据悉,我市企业职工工资基本构成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和保险补贴六大类;去年全市社平工资为50797元。

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其中,上下线分别为19%和6%;我市最低工资达1280元/月,在去年1150元/月的基础上上调了11.3%。

我市连续5年以平均每年提升11.15%的幅度提高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760元/月与7.6元/小时,调高到了今年的1280元/月和12.8元/小时,5年内上涨幅度达68.42%(均为一类工资区)。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要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8-2019】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推荐word版 (5页)

【2018-2019】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推荐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篇一: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范文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公司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的原因1、*************司近五年来工资标准一直未动,五年前的工资标准远远低于目前的工资水平,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过低的工资标准,严重地影响到员工队伍的稳定发展。

二、调整的原则1、兼顾企业、员工二者利益的原则;2、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的原则;3、优化设岗、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的原则;4、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

三、调整的方法和标准1、经营管理人员以责任和职位定为六级一级:总经理;二级: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三级:部门经理、副经理;四级:项目经理;五级:项目主管、行政主管;六级:项目主办、行政助理。

2、一线员工根据技能高低和思想表现定为三个岗档:A、核心岗档,(占总人数的15%左右);这部分员工为公司的核心技术骨干,能全面掌握生产技术,工作认真负责,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B、骨干岗档,(占总人数的30%左右);这部分员工为主要技术骨干,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能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工作踏实认真,能带领一班人共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C、一般岗档,(占总人数的55%左右);这部分员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从领导,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以上各级别、岗档,据我们调查,我公司现执行的标准比陕西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普遍低%左右、比西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普遍低 %。

请公司予以平衡。

四、附则1、工龄工资执行公司原工龄工资标准,记入本人月工资额。

2、职称工资通过自学等方法(来自: : 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 ),取得国家承认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中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元,高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元计发工资。

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诚安公司2018年度薪酬分配管理办法为了建立健全薪酬体系的保障激励功能,进一步完善我公司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这一杠杆的调节作用,调动各科室以及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薪酬管理办法》,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以下薪酬体系。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诚安公司全体员工。

二、分配原则工资分配坚持薪酬与效益、效率、安全相挂钩的原则,坚持薪酬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杠杆调节作用,规范薪酬管理制度,创新工资分配机制,注重分配效果,强化过程监督。

在二次分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蓝焰公司各层级人员的比例规定合理安排各类人员收入比例关系,使各级各类人员收入水平比例科学合理。

未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减人提效指标或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导致员工工资水平下降时,应遵循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先降,其他人员再降的原则进行,管理人员比其他人员多降的原则。

三、工资总额的核定(一)挂钩工资实行全年总兑现,每月在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的基础上,按考核得分百分比提取绩效工资(即奖金)。

(二)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基数×单位全员岗位系数和×利润绩效考核比例×(销量考核分数*40%+销售回款考核*10%+调度考核分数*10%+安全考核分数*20%+成本利润考核分数*20%)/100。

(三)工资总额的核定由蓝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后下发数据。

四、工资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蓝焰公司规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实行挂钩公司结合绩效工资制度。

公务车驾驶员、危货车驾驶员和修理厂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一)正式工奖金二次分配(1)普通正式员工普通管理人员薪酬系数表(2)队级以上人员按照蓝焰总公司任命文件系数执行。

领导干部薪酬系数表(3)常驻吕梁、清徐等地驻外人员系数在二线科室的员工基础上,上浮0.1。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某电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2018试行)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某电商公司全体员工,旨在规范薪酬管理,提高员工薪酬福利水平,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薪酬体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别确定相应的薪酬等级和薪酬水平。

第三章薪酬结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员工薪酬的基础,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的奖励,津贴是针对特殊工作或特殊条件给予的补贴,奖金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的额外奖励,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保险、福利和补贴。

第四章岗级工资岗级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等级确定的工资水平,具体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五章工资调整工资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周期为一年。

调整幅度应考虑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员工绩效和工作贡献等因素。

调整方法采用综合考虑、分级别施策的方式,确保薪酬调整公平、公正、合理。

第四条调整注意事项本条旨在明确员工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请勿随意更改工作计划,如需更改请提前告知相关人员;2.在工作中请勿使用公司设备进行个人活动,如发现将视情况进行处理;3.请勿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如有泄露将受到严厉惩罚;4.工作中请勿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5.请勿在工作中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或其他活动,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第六章工资特区本章旨在明确公司工资特区的相关政策,以便员工了解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公司设立工资特区,以此来奖励优秀员工。

第二条原则公司的工资特区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来进行评估和分配。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奖励。

第三条选拔要求在工资特区的选拔中,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来进行评估和选择。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贺政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发〔2018〕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8日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一)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包括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

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主管部门)所管理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依照本方案执行。

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本方案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全体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三)本方案将企业界定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和文化类企业,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企业、商业二类企业。

10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10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从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公司战略发展角度考虑,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于实习生薪资待遇调整如下:
一、薪资待遇:
本科实习生:2850元(基本工资2600元+绩效考核250元)大专实习生:2650元(基本工资2400元+绩效考核250元)中专实习生:2350元(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考核250元)。

二、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实习生,1-3个月内可以完成提前定岗,月工资为3000元/月。

三、实习生拿到毕业证并经考核合格后可以跳过试用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表现优异的,可以跳级定级。

四、实施范围:截止6月30日前公司在册的全体实习生。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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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4
2018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一、分配原则
总公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的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原来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后勤服务实体的分配机制,实行与档案工资脱钩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总公司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后勤
服务。

二、分配办法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效益工资
(1)基本工资:总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考虑到原来的工资状况,基本工资包括:1、职务工资;
2、职务津贴;
3、文明奖;
4、住房公积金;
5、护补;
6、能源补贴;
7、独生子女补贴;
8、女同志卫生费;
9、回补;10、地职增加部分。

扣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2)岗位工资: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工作)技能、责任、强度和任务复杂程度等要素综合测定,进行分类列出岗序,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岗位工资设4级(每级3档),(见附件)。

(3)考核奖:1、总公司全体成员实行月考核,每人每
月满分为100 分(只减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暂定为1.5 元;2、考核办法另定;3、根据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确定各部门考核奖总额,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考核奖。

(4)效益奖:职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奖可按一定数额预发,年终根据总公司收益及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再统一决算考虑。

确定各中心效益奖总额,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则,经主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班组长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1-1.2 倍,各中心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3--1.8 倍,副总经理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1.5--2 倍;总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2-2.5 倍。

三、几点说明
1. 若学院工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基本工资予以相应调整。

2. 寒暑假期间无实质性工作的,不发考核奖,效益奖发50%,上班人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完成工作情况按比例享受。

3.总公司根据效益情况每年留出适当资金作为总公司的发
4.饮食中心、工厂等部门分配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附件1: 岗位设定与岗位工资
附件:
总公司岗位工资系数参考表
级别一档二档三档备注
一级200 220 240 见习、一般岗位
二级270 300 330 技术、管理、班组长岗

副经理、经理
三级
360 390 420
四级480 510 540 副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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