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途径和措施标准版本
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途径和措施

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途径和措施一、加强法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迄今逾时近三年。
该法出台时适逢中国进人世界贸易组织,这对中国职业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
因此,职业病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密切相关,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程度有密切的联系;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随着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阶段、20世纪60-80年代的计划经济发展阶段(其间十年“文革”浩劫经济发展遭到破坏)和改革开放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促使经济快速发展(有时过热)阶段。
各个经济发展时期,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着强烈的需求。
令人遗憾的是,建国后各届政府虽然对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危害给予了极大关注,也曾出台了诸如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文件,但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内,缺乏一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高层次法律,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受到合法保护,致使中国职业病仍呈高发势态。
事实证明,历年来政府出台的一些针对职业病防治的《通知》、《决定》和《管理办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这样较高层次的法规,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又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收效不尽如人意。
比如,尽管早已总结出切实可行的防尘经验,但许多厂矿、特别是乡镇企业未能落实尘肺预防措施,以致全国除现有44.6万尘肺患者外,估计还有60多万可疑尘肺患者,他们中的多数人经过数年后有可能发展成为尘肺病人,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尘肺发病人数最多的国家。
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是,许多乡镇企业无序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发病人数上升。
由于一些外国限制的有害有毒作业转移到国内一些缺乏防护的小型涉外企业中,已引起严重的职业中毒。
近年来,中国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1999年与1998年比,中毒事件发生起数增加15%,中毒人数增加47%,死亡人数增加68%;而2000年与1999年比,急性中毒病死率由14%上升到22%.经常引起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约四十多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常用的生产性毒物控制措施如下:(一)密闭一通风排毒系统该系统由密闭罩、通风管、净化装置和通风机构成。
采用该系统必须注意以下2点。
1.整个系统必须注意安全、防火、防爆问题;2.正确地选择气体的净化和回收利用方法,防止二次污染,防止环境污染。
(二)局部排气罩就地密闭,就地排出,就地净化,是通风防毒工程的一个重要的技术准则。
排气罩就是实施毒源控制,防止毒物扩散的具体技术装置。
局部排气罩按其构造分为3种类型。
1.密闭罩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毒源密闭起来,然后通过通风管将含毒空气吸出,送往净化装置,净化后排放大气。
2.开口罩在生产工艺操作不可能采取密闭罩排气时,可按生产设备和操作的特点,设计开口罩排气。
按结构形式,开口罩分为上吸罩、侧吸罩和下吸罩。
3.通风橱通风橱是密闭罩与侧吸罩相结合的一种特殊排气罩。
可以将产生有害物的操作和设备完全放在通风橱内,通风橱上设有开启的操作-'bN,以便于操作。
为防止通风橱内机械设备的扰动、化学反应或热源的热压、室内横向气流的干扰等原因而引起的有害物逸出,必须对通风橱实行排气,使橱内形成负压状态,以防止有害物逸出。
(三)排出气体的净化工业的无害化排放,是通风防毒工程必须遵守的重要准则。
根据输送介质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有害气体净化方法。
有害气体净化方法大致分为洗涤法、吸附法、袋滤法、静电法、燃烧法和高空排放法。
确定净化方案的原则是:①设计前必须确定有害物质的成分、含量和毒性等理化指标;②确定有害物质的净化目标和综合利用方向,应符合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③净化设备的工艺特性,必须与有害介质的特性相一致;④落实防火、防爆的特殊要求。
1.洗涤法洗涤法也称吸收法,是通过适当比例的液体吸收剂处理气体混合物,完成沉降、降温、聚凝、洗净、中和、吸收和脱水等物理化学反应,以实现气体的净化。
洗涤法是一种常用的净化方法,在工业上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
九种控制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措施

九种控制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措施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条件等原因引起的作业人员所患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要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进而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以下是九种控制减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措施:1. 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前,需要先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及时掌握和确定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只有通过深入了解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才能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
2. 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制定职业病法、职业病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要求和责任,确保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受到保护。
3.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位覆盖率,监测得到的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级别和范围,及时采取措施。
4.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建立可参考的标准和指导意见,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使企业在实际操作时更加得心应手。
5. 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员工是企业的主要卫生防护对象,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教育制度,通过不断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让员工自觉参与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来。
6. 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在企业内部建立危害因素档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推广合理使用更安全的生产工艺和安全设备,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进一步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
7. 开展健康体检科学合理地进行健康体检,为员工的身体健康提供科学依据,也有利于及早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职业病。
8. 增加职工休息和娱乐活动加强职工休息和娱乐活动,保障员工可适当的进行体育活动和休息,帮助其调节身心疲劳,缓解与职业病相关的身体和心理障碍。
9.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认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预防标准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有效控制各类损害员工身心健康事故发生,并依照GB/T28001原则,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规定,针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际状况,制定公司职业危害与防止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组长:副组长:组员:一、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1、职业危害因素来源职业危害因素就是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于作业环境中、危害劳动者健康因素。
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1)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害因素。
涉及原料、半成品、产品、机械设备等产生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污染性等因素等。
(2)劳动组织中有害因素。
涉及作业时间长、作业强度过大、劳动制度不合理、长时间处在不良体位、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使用不合理工具等。
(3)与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设施不良关于有害因素。
涉及生产场合设计不符合卫生原则和规定,如露天作业不良气候条件、厂房狭小、作业场合布局不合理、照明不良等,缺少有效卫生技术设施或设施不完备,以及个体防护存在缺陷等。
2、职业病定义和分类从广义讲,职业病是指作业组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而引起疾病。
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职业病是有一定范畴,仅指由政府部门或立法机构所规定法定职业病。
卫生部颁发职业病目录规定法定职业病为十大类115种。
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耳聋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二、职业中毒及其防止1、生产性毒物如何进入人体生产性毒物重要是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
呼吸道由鼻咽部、气管支气管和肺部构成,气体(如氯、氨、一氧化碳、甲烷等)、蒸气(如苯蒸气等)和气溶胶(如农药雾滴、电焊烟尘等)形态毒物可经呼吸道是毒物进入人体最常用最重要途径。
皮肤是人体最大器官,涉及毛发、指(趾)甲等。
毒物可以通过不同方式经皮肤吸取,引起局部损害或全身性中毒症状。
职业病危害预防、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护、防护措施一、客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它是指企业的工人在其专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预防和控制政策: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为施工现场的操作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职业危害类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客观的职业危害为四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
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此类粉尘可导致矽肺。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能导致尘肺和电气工人慢性中毒。
3、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动器和一些动力机器会产生强噪声和局部振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4、高温作业危害;长期高温作业会导致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四、防护措施:(一)工作场所防护措施:1、在已识别的职业危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提供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3、在封闭工作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

01
展望设定
02
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03
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和展望
实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管理
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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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
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监测,确定职业病危害因 素的类型、浓度或强度,以便评估其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健康检查
通过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早期职业健康损害,及时采 取措施加以控制。
危害评估标准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标准
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检测标 准,以便准确评估其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
物质的浓度。
04
CATALOGUE
个人防护措施
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
01
呼吸防护
针对粉尘、烟雾、毒气等有害物质,应配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
防护用品。根据作业场所的不同,选择适合的防护等级和过滤材料。
02
听力防护
对于噪声较大的工作环境,应使用耳塞、耳罩等听力防护用品,以减少
噪声对听力的损害。
03
皮肤防护
4. 化学控制
针对化学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采取替代、低毒化、无害化等 措施,降低化学因素对劳动者 的影响。
5. 个体防护
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 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
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02
CATALOGUE
危害识别与评估
危害识别方法
职业卫生调查
通过调查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型、浓度或强度等, 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布及其影响范围。
控制职业病危害主要有哪些方法

控制职业病危害主要有哪些方法职业病是指某种职业所致的疾病,通常是因为工作环境、工作方式或工作条件对健康造成的危害,而引起的各种身体或心理方面的损害。
职业病是一种常见的工作安全和健康问题,严重影响着工人、职工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生产。
为了避免职业病的危害,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
本篇文章将介绍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方法。
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法规和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法规和措施,以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预防职业病的基础。
例如,各国都有相关的职业病防护法、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等,这些文件明确了在不同领域职业病的病因、危害程度、诊断依据、卫生标准和预防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二、职业卫生监测体系职业卫生监测体系是一种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效果和职工健康状况的管理方法。
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包括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工健康监测三个部分。
环境监测是对工作环境、工作场所空气的监测,可以测定各种污染物的含量,了解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对工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量和监测,可以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程度和区域的分布。
职工健康监测是对工人的健康状况的观察和测量,包括职业病的诊断、体检和健康调查等。
实施职业卫生监测,可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源和危害程度,提出改进工作环境和工作方式的合理建议,调整和改善工作条件和劳动技术,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是预防职业病的主要内容。
现行国际上采用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层次模式,即源头控制、工艺控制、防护措施、作业管理和个人防护。
此模式是基于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源,为工人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源头控制是在生产过程中,从源头上或过程中进行防护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源,例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
工艺控制是改变生产过程、工作方式和生产工艺,采用更加安全、卫生、人性化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把好五个关范本

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把好五个关范本一、平衡工作负荷在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该始终把握好平衡工作负荷的关键。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合理安排工作量,确保不超过员工的承受能力。
其次,在分配工作时,要考虑员工的特长和技能,充分发挥其优势,同时也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工作能力。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该定期评估工作负荷的合理性,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员工的劳动负担均衡、合理。
二、建立健全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要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为此,用人单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关:首先,要进行必要的环境检测和评估,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其次,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有效地防护职业病危害因素。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长期稳定和安全。
三、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为了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该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和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其次,要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新知识水平。
此外,还可以组织针对性的培训和讲座,增加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另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制定奖励措施和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和检测用人单位要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必须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和检测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数据。
其次,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员工的健康问题,确保职业病的早期预防和干预。
此外,还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职业卫生监测和检测的水平和效果。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用人单位要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关键是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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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迄今逾时近三年。
该法出台时适逢中国进人世界贸易组织,这对中国职业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
因此,职业病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密切相关,和国民经济发展的程度有密切的联系;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随着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阶
段、20世纪60-80年代的计划经济发展阶段(其间十年“文革”浩劫经济发展遭到破坏)和改革开放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促使经济快速发展(有时过热)阶段。
各个经济发展时期,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着强烈的需求。
令人遗憾的是,建国后各届政府虽然对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危害给予了极大关注,也曾出台了诸如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文件,但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内,缺乏一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高层次法律,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受到合法保护,致使中国职业病仍呈高发势态。
事实证明,历年来政府出台的一些针对职业病防治的《通知》、《决定》和《管理办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这样较高层次的法规,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又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力
度不够.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收效不尽如人意。
比如,尽管早已总结出切实可行的防尘经验,但许多厂矿、特别是乡镇企业未能落实尘肺预防措施,以致全国除现有44.6万尘肺患者外,估计还有60多万可疑尘肺患者,他们中的多数人经过数年后有可能发展成为尘肺病人,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尘肺发病人数最多的国家。
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是,许多乡镇企业无序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发病人数上升。
由于一些外国限制的有害有毒作业转移到国内一些缺乏防护的小型涉外企业中,已引起严重的职业中毒。
近年来,中国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1999年与1998年比,中毒事件发生起数增加15%,中毒人数增加47%,死亡人数增加68%;而20xx年与1999年比,急性中毒病死率由14%上升到22%.经常引起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约四十多
类。
由于农药管理混乱,急性混配农药中毒也逐年增多。
一些企业因追求经济利益,不遵守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要求,对职业卫生缺少应有的投人。
特别是有些乡镇和民营的小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患职业病或可能患职业病就立即解雇,将职业病危害后果推向社会。
不少工人患职业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治疗造成伤残甚至死亡。
最近揭露的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一些不法业主在毫无劳动保护的条件下雇佣工人使用含苯黏胶生产箱包,致12名工人发生苯中毒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被解雇回家后其中5人不治死亡,就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
这些情况充分反映中国作为一个快速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急需大力加强对职业卫生的法制管理。
《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
证。
必须加强执法力度,认真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与此同时还应认真贯彻执行与《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
二、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控制职业病危害,应优先考虑的是从源头上防止劳动者接触各类危害因素和改善可能引起健康损害的作业环境(工作场所)。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除开展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监测、对劳动者健康监护、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做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外,对于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还应提出适宜、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并和用人单位共同探讨这些建议的可行性。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防护措施初步设计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方可施工。
这些举措都是预防
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前提。
鉴于中国大多数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结构、知识结构和业务范围的限制,他们难以提出具体、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并帮助用人单位实施这些措施,这是中国卫生行政部门数十年存在的缺口,扭转这一局面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难度很大的现实。
必须把卫生系统奇缺卫生工程人员的问题提到应急措施的紧迫议事日程上来,才能真正把职业卫生服务和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使企业真正受益,使广大劳动者真正受益。
中国政府若能调动全社会有能力完成高质量职业卫生服务的非政府主办的、非卫生系统的机构介入,方能逐渐满足市场需求,真正贯彻“预防为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三、开发设计部门在职业卫生方面的专业功能
凡属建设项目,无一例外均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招标)设计部门承担各建设阶段的设计任务。
建设项目一经立项(由各级发改委审批),建设单位即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经国家或地方综合部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评价认可批复后,进行初步设计、施工设计。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与各综合部门的特殊要求一样,要求设计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卫生专篇”。
就中国目前的状况分析,设计部门对于在阶段设计中编制“职业卫生专篇”不甚了解。
设计部门的专业设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在编制“职业卫生专篇”上,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概念不清(在“安全、环保、消防、卫生”专篇中,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用寥寥数语,犹如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根本说不
到应有的设计深度)。
与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密切相关专业除建筑学、结构、工艺等外,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热能工程、给水排水、室内环境设计诸专业均与主题密切相关,其中尤以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专业为重。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说明当中,涉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不到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尚处于表层,远未深人到建设部门,更说不到深人人心了,这从法源上说,宣贯不利,是某些基层卫生主管部门不作为的具体表现;其二,职业病危害防治,重在“防”字,控制措施硬件(设施)、软件(管理)缺一不可,专业技术含量甚高,非负责任、业务精深的专业人员操作恐难胜任;其三,部分用人单位缺乏法制观念,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劳动者权益,一味蛮干。
四、国际组织合作和国内各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
当前,国际劳工组织U L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职业卫生委员会通过联系协调,讨论了寻求综合推进全球职业卫生安全的途径。
两大国际组织的合作拟突出以下关键领域:
①指导、支持成员国政府制定职业卫生安全规划。
其中包括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档案和评价指标,评价职业卫生安全千预的成本效益,建立有效的执法体系。
②加强区域合作与协调,积极探索,推广有效的合作模式
③协调、加强信息交流和培训,开发全球职业卫生安全信息网络,提高信息资料的普及性。
④大力提高职业卫生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国际工
操作指南/ OPERATION GUIDE 编号:RHD-QB-K7463人日(每年4月28日)等重要时机开展宣传,积极鼓励劳动者参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国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借鉴国际组织合作、综合推进职业卫生安全之路,强调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方面的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注重协调、合作和发挥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性,使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预防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危害。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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