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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人员调动审批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人员调动审批表
申请人签字:
调出单位意见(如是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及学院出具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辅导员岗位需分管学工部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拟调入单位意见(注明是否符合部门核定编制及拟安排的岗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人事处审批意见(注明拟安排岗位名称、拟聘职务职称级别):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人员调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现工作部门
现岗位类别(管理、专技、工勤)及等级
专技岗人员(须注明属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职务、职称及聘任起始时间
现岗位职责
(由调出部门填写并签章)
拟调入部门
1、拟安排岗位类别;2、岗位职责内容(由拟调入部门填写并签章)
申请调动理由(由个人填写,须结合拟调岗位职责、工作需要、个人自身条件、部门核定编制等情况予以说明。)
主要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分管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注:此表以A4纸正反面打印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贯彻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拔任用条件第四条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一)科学设岗,统筹兼顾坚持从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上级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突出重点,分层管理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突出教师岗位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岗位的标杆作用,彰显学科带头人的重要地位。

建立学校、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严格上岗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公开招聘,增强竞争意识,规范聘用合同,实行聘约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考核,按绩付酬以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

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

(五)首聘从严,留有空间首次聘用严格控制正高层级与副高层级的五、六级岗位,留有余地,用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

各类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

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鄂二师院行〔2011〕84号 - 欢迎访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页

鄂二师院行〔2011〕84号 - 欢迎访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页

鄂二师院行〔2011〕84号关于召开2011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各院、系、处级单位:经研究决定,2011年10月27日(周四)举行体育专业学生运动会;11月3日—4日(周四、周五)召开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年秋季运动会(非体育专业学生)。

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年秋季运动会组委会名单及职责分工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年秋季运动会组委会名单及职责分工主任:罗五金执行主任:许邦官黄颂副主任:曹曼方喻夏力易建平李晓洲武赣龙委员:张赟杨青何京敏周忠杜勇任晓光李琦柯常钦周和义朱世武肖军尹德荣陈洪波徐晓黄明邵小孟李明宋礼民肖明戴正华郑平刘儒国龚义建李正发王超邹丹王志民成新华熊华生庄传超雷静和方宁刘晖仲裁委员会:武赣龙李琦雷静和杜振巍姜全传总裁判长:武赣龙(兼)副裁判长:杜振巍(兼)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方喻彭敏武赣龙(兼)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夏力(兼)下设工作组及职责:1、会务组(负责人:方喻彭敏)学工部负责运动会会场布置、组织联络、组织颁奖及音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

团委负责入场式仪仗队、鲜花队、会旗队、运动会彩排及志愿者服务。

2、比赛组(负责人:武赣龙)负责比赛项目报表汇总、运动会程序编排、裁判员组织与培训、运动会组织与实施。

3、表演组(负责人:戴正华)负责开幕式团体操表演。

4、宣传组(负责人:何京敏)负责运动会期间通讯报道、播音员的训练、电视专题片的拍摄、制作及播放。

5、设备组(负责人:周忠)负责对讲机等物质配备。

6、后勤组(负责人:李晓洲)负责运动会裁判员、工作人员饮水饮食服务和场地维护及保洁。

7、医疗组(负责人:任晓光)负责运动会期间的医疗救护。

8保卫组(负责人:杜勇)负责运动会期间安全保卫。

2024江长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2024江长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2024江长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____江长大学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江长大学作为一所高等教育机构,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和改革,需要对科级干部的岗位进行调整和优化。

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优化人才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江长大学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整原则和目标1. 透明公正原则:科级干部岗位调整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择优选择、岗位适配原则。

2. 能力为本原则:调整后的岗位要求科级干部具备相关能力和素质,符合江长大学发展需求。

3. 适岗原则:调整后的岗位要求科级干部满足相应条件、胜任职责,并具备良好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4. 效益导向原则:调整后的岗位要求科级干部能够为江长大学的发展和改革做出较大贡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调整内容1. 岗位调整范围:本次岗位调整工作涉及江长大学所有科级干部。

2. 岗位类别划分:将科级干部岗位划分为管理岗位、科研岗位、教学岗位和服务岗位四大类别。

3. 岗位职责清单:根据岗位类别和职责要求,编制科级干部岗位职责清单,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

四、工作流程1. 组织编制工作小组:成立岗位调整工作小组,由人事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岗位调整工作。

2. 调研并制定调整方案:工作小组对江长大学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制定科级干部岗位调整方案,包括岗位划分和职责清单等。

3. 公示和征求意见:将岗位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各部门、科级干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最终方案。

4. 岗位调整和人员安置:根据岗位调整方案,对科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并根据其能力和胜任情况,进行人员的安置工作。

5. 岗位调整过渡期:为了确保岗位调整的顺利过渡,设立岗位调整过渡期,对调整后的岗位进行工作任务交接、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6. 考核和评估:定期对岗位调整后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其岗位适应度和工作绩效,为今后的干部选拔和培养提供参考依据。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院人事处各岗位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院人事处各岗位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院人事处各岗位职责学院人事处各岗位职责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具体如下:一、人力资源规划1、参与学院人事工作决策。

2、拟定人事管理制度。

3、拟定学院组织机构及职能方案,拟定学院编制方案。

4、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二、招聘1、负责员工招聘工作。

2、负责外聘教师的招聘工作。

三、培训1、负责员工培训工作。

2、负责教师资格证的申报工作。

四、员工关系管理1、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2、负责员工聘任、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

3、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4、负责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五、薪酬与福利1、负责拟定员工薪酬方案、工资标准、福利制度。

2、负责考勤、工作量统计工作。

3、负责员工工资、津贴、补贴、课时费的计算、报批、管理工作。

4、负责员工福利的执行。

六、考核与奖惩1、负责员工的考核工作。

2、负责员工的奖惩工作。

七、职称评定1、负责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报批。

2、负责员工学院内职称的组织评审工作。

八、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或处长助理)岗位职责一、协助处长开展全面工作,在处长外出时(或处长授权)履行处长职责。

二、在处长的要求下,重点负责某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在特定的时间内,按处长的要求重点突击某项任务。

四、对人事处工作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供处长决策时参考。

五、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文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员工、外聘教师的聘任、解聘工作。

二、负责员工培训组织工作。

三、负责全院员工的考核组织工作。

四、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录用备案。

五、负责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六、负责员工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工作。

七、负责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量核定、工资制作、课时费核算工作。

八、负责员工福利的实施。

九、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及年度申报、稽核工作。

十、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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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李
13
会计系
明 书记:戴
魏豪、刘玮
正华
21
白沙洲校区 办公室
杜锡彬
沈斌辉、王 晓刚
22 期刊社
肖军
陈君丹、胡 冬梅
23
图书馆(档 案馆、信息
化办)
馆 长:林 彬 陈仪东、郭
书 记:方 杨、刘晓静 喻
总经理:郑大
24
资产经营公 司
平 书
记:马新
王锐、马艳

25
后勤产业集 团
(校医院)
总经理:李晓
学院)
财务处
王勇
资产与后勤 管理处
易建平
综合治理 与安全保卫 杜 勇

院长:王
教师教育学 祖琴

书记:袁
先潋
院长:李
继续教育学 琦

书记:柯
常钦
李彧、付 琦 王敏 童浩霞、 王君 陈娟
张璠、李 娜 王凌宇
汪洋、刘 婷
卓刀泉校区 安置办公室
王岩
汤超、张 天阳
12 建筑与材料 超
慧、
工程系 书记:成
新华

书记:庄
传超
曹斯、康红 辉、 李菊香
院长:盛


常务:汪
4
外国语学院
燕华 书记:刘
周劲松、李 明、陈凌云

5
院长:安 数学与统计 中华
学院 书记:刘
覃亮、李 娜、

常务:肖
6
物理与机电 明
蒋谦、蒋作
工程学院 书记:王 栋
志民
主持:曾
7
化学与生命 国平 书 余建国、方 科学学院 记:陈浩 明涛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拟定稿)目录一.学校办公室(督查室、校友会办公室、武师大筹建办公室)二.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三.组织人事部(党校)四.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战部五.学工部(团委、人民武装部)六.离退休工作处七.工会八.发展规划与建设办公室九.教务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十.质量评估处十一.科研处十二.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十三.招生就业处十四.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院)十五.财务处十六.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十七.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处十八.教师教育学院十九.继续教育学院二十.卓刀泉校区安置办公室二十一.白沙洲校区办公室二十二.期刊社二十三.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二十四.资产经营公司二十五.后勤产业集团(校医院)一、学校办公室(督查室、校友会办公室、武师大筹建办公室)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发挥服务、协调、参谋、机要、督查等职能的综合协调部门。

1、负责学校党政日常事务工作,全校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2、负责校党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的组织与安排。

3、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及学校重大决议、决定和校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

4、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

5、负责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校领导重要讲话、报告等综合文字材料,办理各类党政公文。

6、负责高等教育改革、教师教育发展及学校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编发《领导参考》、《信息简报》,组织编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大事记》等资料。

7、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8、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及办公室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9、负责学校机要文件及保密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信管理。

1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回复工作。

12、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和基本工作状态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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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0年干部人事调整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处、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无重大工作事故。

(八)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任职资格
(一)正处职岗位
1、在任正处职(含正处级副处职)干部,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职满2年的在任副处职干部或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

3、新提拔担任院系行政正职的应具有正高职称。

(二)副处职岗位
1、在任副处职干部,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主任科员满3年的科级干部、评聘副高以上职称满1年
或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51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6周岁。

(三)正科级干部
1、在任主任科员,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副主任科员满2年的副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副科级干部
1、在任副主任科员,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具备研究生学历且有1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的党政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除具备以上相应职级的资格外,还应符合有关党龄规定的要求。

(六)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至2010年7月31日止。

四、干部人事调整办法
(一)轮岗交流
1、符合任职条件的现任处级干部实行轮岗交流。

处级干部在任满一届(3年)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因工作原因,需要连任的,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院系行政正职可任两届,不得超过两届。

2、因年龄原因不能任职的处级干部,改任同级别调研员,退休前按原任职务待遇不变。

3、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原则上也应在部门之间
交流。

因工作需要不在部门之间交流的,党委要求所在部门对其工作作适当调整。

(二)空岗选拔
1、空出的处职岗位应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方式选任干部。

2、空岗选拔的条件按本方案执行。

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程序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1、动员(7月15日)
动员报告;
公布机构调整和干部人事调整方案;
个人填写志愿。

2、谈话(7月16—20日)
3、研究决定轮岗交流方案、公布空出岗位和选拔办法(7月21—23日)
4、空岗的推荐、竞聘、考察(7月26—30日)
5、科级干部推荐、考察(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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