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的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保障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的管理活动,包括测绘成果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测绘成果管理第五条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活动获取的反映地表物体位置、高程、形状、大小等信息的成果,包括原始数据、成果数据、图件、资料等。
第六条测绘成果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测绘成果的精度、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实行长期保存和及时更新。
测绘成果归档应当包括原始数据、成果数据、图件、资料等。
第八条测绘成果的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实行资源共享。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处理、使用测绘成果。
第九条测绘成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其反映的地形、地貌、交通、植被等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条测绘成果的销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资料档案管理第十一条资料档案是指在测绘活动中产生的文字、图片、图表、声像、电子等形式的资料。
第十二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应当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资料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实行分类管理。
资料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测绘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等文件;(二)测绘成果数据、图件、资料;(三)测绘仪器设备检定、维护、使用记录;(四)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评估报告;(五)其他与测绘活动有关的资料。
第十四条资料档案的保管应当实行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磁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用。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测绘成果资料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2.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四、管理内容1.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收集(1)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原则。
(2)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测绘技术设计书、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房产测算成果资料、图形数据成果和房产原图及相应数据库文件、技术总结、检查验收报告等。
2.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整理(1)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所在省市档案局颁发的关于科技档案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进行。
(2)整理后的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应分类编号,建立档案。
3.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保存(1)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保存应保证其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2)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保存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所在省市档案局颁发的关于科技档案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配备专业设施设备,确保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的“八防”要求。
4.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借阅(1)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借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确保其安全。
5. 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保密(1)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的保密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2)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测绘成果资料及档案损失、泄露等后果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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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测绘成果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测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1. 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是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工作的部门,由测绘单位内部设置。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指导和监督测绘成果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检索性。
2. 档案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 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员和相关人员组成。
- 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监督、指导和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由测绘单位的领导成员组成。
三、测绘成果档案的归档与整理1. 测绘成果档案按照工作流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其中包括: - 原始资料归档:测绘单位要对测量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测量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归档:测绘单位要将各个工作阶段的成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测量数据、图纸、报告、计算程序等。
- 最终成果归档:测绘单位要将经过审核和验收的最终测绘成果归档,以备查证和备案。
2. 测绘成果档案的整理工作包括:- 文档分类:将测绘成果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包括地理位置、测绘类型、时间等。
- 文件编号:为每个档案文件分配唯一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 文件索引:建立档案文件的索引表,记录文件的基本信息和归档位置。
- 文件装订:将档案文件进行装订,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存完整性。
四、测绘成果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测绘成果档案的保管工作包括:- 设立测绘成果档案保管室:设置专门的测绘成果档案保管室,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存环境。
- 档案柜的安装和使用:为测绘成果档案准备专门的档案柜,保证档案的密封性和防火性。
- 档案的防护措施: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如使用防潮剂、防火器材等。
- 记录档案流转情况:建立档案流转记录表,记录档案的流转情况和借阅人信息,确保档案的流转透明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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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绘档案管理,确保测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测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测绘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测绘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测绘成果、测绘活动记录、测绘技术文件等。
第三条测绘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测绘档案应真实反映测绘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二)完整性原则:测绘档案应完整记录测绘活动的全过程;(三)准确性原则:测绘档案应准确记录测绘活动的数据和成果;(四)安全性原则:测绘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五)保密性原则:测绘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测绘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测绘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测绘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测绘档案管理制度;(二)审核测绘档案的归档、销毁等工作;(三)组织测绘档案的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四)协调解决测绘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对测绘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测绘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测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二)负责测绘档案的鉴定、销毁和保密工作;(三)负责测绘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四)负责测绘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测绘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测绘项目立项文件;(二)测绘技术设计文件;(三)测绘作业记录;(四)测绘成果;(五)测绘项目验收文件;(六)测绘项目变更文件;(七)其他与测绘项目相关的文件。
第八条测绘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四)建立档案索引,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四、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测绘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二)对重要档案实行专库、专人、专柜保管;(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潮、防虫、防霉等工作;(四)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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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测绘成果资料的档案管理,保障测绘成果的安全可靠、便于利用,提高测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测绘法》等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保存、利用、借阅等工作。
第二章成果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本单位设立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人员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测绘专业知识;(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档案管理软件的使用;(三)具备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分类第五条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应对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测绘成果资料的分类测绘成果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一)测绘地形图;(二)测绘工程图;(三)测绘测量成果;(四)测绘报告和研究论文等文献资料。
第四章测绘成果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七条测绘成果档案的保存测绘成果档案应妥善保存,采用数字化保存和实物保存相结合的方式,并及时备份档案数据。
第八条测绘成果档案的利用测绘成果档案应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测绘成果查询和使用的服务,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要求。
第五章测绘成果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第九条测绘成果档案的借阅单位或个人借阅测绘成果档案前,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过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条测绘成果档案的归还借阅测绘成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如期归还档案,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归还,应提前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测绘成果档案的处置第十一条测绘成果档案的处置测绘成果档案的处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二条测绘成果档案的移交测绘成果档案的移交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移交过程需有相关的移交清单和接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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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格地普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九月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 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 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对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职责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的管理, 实行领导负责制, 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 测绘成果档案资料管理的部门( 档案室、资料室、打印室) 具体负责实施, 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 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表。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组卷分类号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一级组卷分类号进行编号归档; 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 分类整理立卷, 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 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 同时对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 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 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 必须附有清单, 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 接收) 登记簿。
第七条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读取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第八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
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九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 详细到文件级, 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 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 做到职责分明, 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 存放测绘资料。
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测绘项目、测绘产品、测绘数据、测绘资料等。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合法性。
2. 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水平。
3. 安全管理:加强测绘成果和档案的安全保护,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4. 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性。
四、职责分工1. 领导职责:单位领导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 管理部门职责: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业务部门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生成、使用和归档工作。
4. 个人职责:测绘人员和个人负责按照规定使用测绘成果和档案,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流程1. 收集: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测绘成果和档案,包括测绘项目、测绘产品、测绘数据、测绘资料等。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按照规定将整理好的测绘成果和档案归档,建立档案库。
4. 保管:对归档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其安全。
5. 利用: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
6. 消毁:按照规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销毁。
六、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管理1. 保密制度: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
2. 保密教育:对测绘人员和个人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3. 保密检查:定期对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保密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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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六月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 (1)第二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借阅制度. (2)第三章档案室管理制度. (4)第四章档案工作人员要求. (6)第五章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6)第六章资料档案复制制度. (8)第七章档案统计工作规定. (8)第八章档案保密制度. (9)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表。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第八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
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九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二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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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程序一、档案工作的基本程序一般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目与检索、提供利用、编研等八个环节。
二、档案工作各环节的工作程序1收集:收集是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开端,是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1.1工作内容:a收集各部门文书处理完毕和分散在各部门领导,个人手中或散失在其它地方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b收集各项工程自始自终所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c收集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随机资料(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线路图、操作规程、调试的备件清单)验收记录及性能鉴定书。
安装调试时的原始记录,技术操作规程等文件材料。
d收集会计凭证、帐册、报表。
1.2工作步骤a文档从收文和自制文件材料形成起,做好分类收集工作。
b科档从接受工程开始,由科技部门下达工作令,明确建档计划及要求和责任者。
c档案部门及时发放档案专用纸和归档鉴定、移交登记表。
d档案部门平时做好对档案形成、积累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
e归档时必须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无误后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1.3质量要求a收集归档文件材料要完整、准确、系统、齐全。
b制成材料要优良,字迹线条要清晰,归档材料必须用兰黑墨水或碳素墨书写。
c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归档材料是复印、打印件者与原件一起归档。
d归档材料要符合各种类文件材料的标准要求。
2整理2.1工作内容a将收集来的文件材料按各类归档制度的要求,进行整理,使归档材料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b对组成的案卷进行分类、编号,建立起固定的存放秩序。
2.2工作步骤:分文件材料组卷和案卷整理二部分:a文件材料的组卷步骤:将收集来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材料进行分类组卷——划分保管期限——抄卷内目录——装订——编页号一一拟标题——填写案卷封皮(封面和背脊)——填写备考表。
b案卷整理的步骤:分类排列——编案卷目录——编档号。
2.3质量要求a分类要正确,卷内文件和案卷的排列要符合档案形成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
b装订要整齐、牢固、美观,便于保管查阅和利用。
c案卷的封皮(封面和背脊),目录(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备考表,填写要完整、清晰、正确,题名要简洁明了。
d编号(档号和页号)要符合各类档案的标准规范要求。
3鉴定3.1工作内容分初始鉴定和后续鉴定二个阶段,主要任务是:a对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系统性和外观质量,签署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b对其保存和使用价值进行鉴别,确定保管期限。
c编制保管期限和销毁清单及处理销毁的档案材料。
3.2工作步骤a成立鉴定小组,以总工为主。
b制订和修订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
c具体鉴定:(1)初始鉴定:收集时首先鉴定是否有保存价值,归档后再按其价值大小确定保管期限。
(2)后续鉴定:定期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确定其存毁问题。
d鉴定结束后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保密期限表和销毁单。
e审批及处理,对科研、工程项目成套销毁后,应留有痕迹,选有关材料(如总图、说明书、鉴定报告等)做成简易档案,作历史凭证。
3.3质量要求a鉴定档案的价值,要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防止片面性和实用主义。
b鉴定的方法,一般采用直接鉴定法,逐份逐张地鉴定档案。
c鉴定结论正确,销毁档案手续齐全。
4保管4.1工作内容和步骤a首先将整理好的案卷,按分类要求存入档案柜,有醒目的标志。
b对存放档案的柜进行编号,绘制库房布置图和档案存放示意图。
c对库存档案要定期清理,检查其完整情况,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
d对破损和字迹褪变的档案进行修复和补救工作。
e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并及时调整库房温、湿度。
f搞好库房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
g要制订档案的保管、保密和销毁制度。
4.2质量要求a库房要有温度控制,做到“三分开”,达到“七防”要求。
b装具要符合标准,存放科学合理,排列整齐,标引醒目,调阅方便。
c要符合安全和保密要求。
5 统计5.1工作内容和步骤a掌握家底,全面统计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数量,b做好当年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移交、鉴定、销毁、保管期限的数量统计和密级档案的数量统计。
c做好档案日常借阅人次和数量统计。
d做好档案复制、修改、复印、数量统计。
e做好档案发挥效益情况的统计。
f每年要进行档案机构、库房面积、管理设备、人员素质、业务培训情况统计。
g经常开展统计分析,了解动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5.2质量要求a统计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科学和连续。
b统计要符合国家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国档发(91)31号]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各种统计的要求。
c各类目录和帐册的登记要字迹清楚,统计准确,做到帐物相符。
6 编目与检索6.1工作要求:编目与检索是互相关联的,编目工作是编制检索工具的依据。
具体要求:a通过编目工作反映整理成果,固定排列次序,b通过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和提供利用工作。
6.2工作内容和步骤a编制卷内目录。
b编制案卷为单位的总目录。
c按内容性质和重要程度编专题目录和重要文件目录。
d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其它各种目录,卡片和索引。
6.3质量要求:检索工具要标准规范,书写清晰,准确,便于查找。
7提供利用7.1工作内容和利用形式以利用者为服务对象,以库藏档案为服务手段,采用多种利用形式和方法,开发和直接提供档案为各项工作服务。
利用形式有:a借阅:包括出借、阅览、送货上门、电话借阅。
b提供复制件(复印)。
c印发目录、通讯、报导及汇编材料。
d咨询服务,办展览会。
各类利用均需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应做好利用效果信息反馈登记。
7.2借阅步骤出示证件(含审批的证明)——查检索工具(目录或卡片)——库房查找一一借阅登记——归还验收注销——入库房。
7.3质量要求a提供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
b熟悉档案内容和存放位置,能迅速、准确地提供利用。
c档案利用要符合保密和安全规定。
7.4借阅原则: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密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借出后不得复印,用完及时交还。
8编研8.1工作内容a汇编档案文件b以档案内容为依据,编写参考资料,如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
c直接进行学术研究,如编史修志、撰写学术著作和文章。
8.2工作步骤a选题:根据档案资源,社会需求和编研力量而定。
b取材:素材的选取和材料的考订(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c素材加工,辅文编撰:确定体裁,加工格式,加工规范,正文加工和辅文编撰。
d总纂与审校:核校、总纂、审查、批准。
e印制发布。
8.3质量要求a要尊重档案原件内容,维护档案信息的原貌,不得任意修改和杜撰。
b编研材料和信息内容要具有适用性和先进性。
c紧密结合客观需要进行编研。
附:档案管理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制度等二、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工作。
二、对文邯处理利业务部门文什材料的立卷归档l:作进行指导利监督。
四、及时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山存毁意见。
五、开展编研和计算机管理小作,开发信息资源,编制必需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借阅服务工作。
六、档案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的机密和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七、积极协助指导文书处理和兼职档案员工作,办理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兼职档案员的职责范围一、兼职档案员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各部门在业务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图纸、照片、声像、软件等)的收集、积累、整理与归档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照所规定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归档范围(1~5)进行收集、整理,保证文件的齐全、完整。
三、兼职档案员要定期检查各项工程中间形成材料的保管、安全和参加成果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设备仪器开箱验收等。
四、负责将本部门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文件在次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科研、工程、设备均在项目鉴定、竣工,设备开箱验收后按规定的期限内归档。
声像、照片档案于一次会议或一项活动结束半个月内归档。
兼职档案员在档案业务上受综合档案室的指导,并参加行业有关档案专业法规文件的学习等活动。
档案归档制度一、坚持档案统一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应有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整理立卷。
归档时问均按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归档范围(1~5)的要求执行。
四、归档份数,一般归档一份,主要的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二份(如发文、打眼文件等)。
五、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档案材料的归档规定,严禁用复写纸、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书写归档材料,必须用碳素或兰黑墨水书写。
六、文件和电报按其内容的联系合并整理立卷。
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库房必须坚固、安全,库内清洁、通风,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七防”措施,做到办公、阅览、库房三分开。
二、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和复制。
三、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与销毁。
四、档案部门应在文书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归档、立卷要求进行分类、整理、保管。
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六、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档案保密制度一、档案属于国家机密,档案工作人员和接触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制度、守则。
二、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各个环节中注意保密。
三、档案收进、移出必须建账登记,做好帐档相符。
四、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
携带秘密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犯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和保管状况。
五、档案的提供利用、复印、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经相应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规定的手续。
六、凡发生丢失、泄密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七、具有牢固的门窗和防盗报警装置。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一、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借阅人一律在阅览室办理。
二、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发现问题和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三、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严禁在库内使用明火或吸烟。
严禁在档案办公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
四、档案库房柜架排列符合要求,库房内应有足够的通道,每个柜架要有标志,便于调阅和紧急抢救档案。
五、重大节假日,认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库房门,贴好封条。
六、档案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及库内温、湿度的观测和记录工作,并根据库房要求,采取措施经常调节库房的温、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