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奖罚制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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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1. 引言评审是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本文档旨在制定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的办法,以确保工程达到优质标准,并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评审标准2.1 质量标准:电力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向全体参与者明确传达。

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选择和运维等方面。

2.2 可靠性标准:电力工程的可靠性标准应考虑供电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注重防止电力中断、故障和事故发生。

评审过程中,应检查工程的可靠性相关文件和措施是否完备。

3. 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3.1 提出评审申请:工程建设单位应向评审机构提出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计划、关键设备选择方案等。

3.2 评审准备:评审机构应组织评审小组,制定评审计划和评审细则。

评审计划应包括评审的时间安排、评审人员分工等。

评审细则应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重点。

3.3 评审过程:评审人员应按照评审细则对工程文件进行逐项评审。

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评审人员可就相关问题与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3.4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评审过程、发现的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等内容。

3.5 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机构应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应认真对待评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并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改进措施。

4. 评审要求4.1 评审的时机: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应在工程建设前、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前进行。

评审时机应充分考虑评审结果对工程进展的可能影响。

4.2 评审人员的要求:评审人员应具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或运维的相关经验和知识。

评审人员的专业背景应与工程建设的特点相匹配。

4.3 评审结果的跟踪和验证: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评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后续工程建设中跟踪执行结果。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队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队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队奖惩制度一、引言电力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而电力工程队作为承载电力工程建设任务的主体,其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程和质量。

为了规范和激励电力工程队的工作表现,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奖励措施1. 优质奖对于在项目建设中表现出色、工作积极主动、质量卓越的电力工程队,可以给予单项或多项优质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颁发证书等。

奖金数额可以根据表现情况适当调整,以激励工程队员持续努力和提高工作质量。

2. 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进取、起到典范作用的个人,可以给予先进个人奖励,以鼓励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和带动他人。

先进个人奖可以是一定金额的奖金、荣誉称号、表彰信函等形式。

3. 专业技能比赛奖励鼓励电力工程队员积极参与各类专业技能比赛,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竞争能力。

对于参加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队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同时为其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4. 团队合作奖鼓励电力工程队员之间加强合作与团队精神,共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对于表现出色的团队,可以给予团队合作奖励,如集体奖金、团队荣誉称号等,以加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

5. 个人提升奖对于在工程建设中积极学习、不断进步的电力工程队员,可以给予个人提升奖励。

个人提升奖可以是提供培训机会、资助继续学习、晋升职务等方式,帮助队员提升个人能力和职业水平。

三、惩罚措施1. 项目建设延期罚款对于电力工程队在项目建设中拖延进度、导致工程延期交付的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项目建设延期罚款。

延期罚款数额可以根据工程延期时间和影响程度进行合理设定,以提高工程队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2. 质量问题处罚对于电力工程队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和安全的情况,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质量问题处罚。

处罚形式可以包括项目停工、返工处理、工程款扣减等,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附表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表内内容逐栏填写,各栏目填写完整,且清晰。

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

2、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联系方式应填写详细。

3、工程概况页:火电选用三-1,变电选用三-2,线路选用三-3,水电选用三-4。

4、工程质量创优简介页:根据《办法》第六条(二),逐项扼要填写(1500字以内)。

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汇总栏中的“评定结果”以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节约、环保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施工工期:指实际工期。

8、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移交生产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10、存在质量问题栏:指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材料、设备、设计质量等问题,及关闭情况。

11、本申报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内容均应打印,表格填写不下的可扩展。

12、本申报表应提供电子版。

一、主要参建单位及联系方式二、主体参建单位合同(结算)一览表本期工程批准动态概算:万元竣工审计决算:万元其中总建安工作量(M)万元注:承包单位指主体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性能试验等单位三-2、变电(换流站)工程概况三-3、输电线路工程概况四、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五、推荐与评审意见附表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年月日七、检(自)查评分汇总表(通用)检查组成员签字: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2(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附表3.2(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二、建筑工程质量工艺观感(火电、输变电通用)标准分:200分得分:分附表3.2(3)()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二、建筑工程质量工艺观感(火电、输变电通用)标准分:200分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7(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附表3.7(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7(3)()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7(4)()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9()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四、输变电(换流站)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输变电通用)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5(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五、工程管理创新的有效性(通用)标准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5(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五、工程管理创新的有效性(通用)标准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6()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先进性(通用)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四章 评 选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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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电力工程项目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项目奖惩制度

电力工程项目奖惩制度一、项目奖惩制度的制定依据电力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涉及大量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的重要领域,必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以激励责任人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该奖惩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电力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二、奖惩对象范围项目奖惩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电力工程项目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

三、奖励内容及标准1. 项目进度奖励根据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1)提前完成里程碑节点的进度,奖励金额为预算总额的2%;(2)进度延后未超过10%的,延迟时间每天扣除累计总奖励的0.1%;(3)进度延后超过10%的,延迟时间每天扣除累计总奖励的0.3%。

2. 质量奖励根据项目质量验收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1)一次性通过项目质量验收的,奖励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2)需进行整改后再次通过项目质量验收的,奖励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

3. 安全奖励根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1)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2)如发生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减少奖励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3%。

四、惩罚内容及标准1. 项目进度惩罚根据项目进度完成情况给予惩罚,具体标准如下:(1)进度延后超过10%的,延迟时间每天扣除合同金额的0.5%;(2)超过20%的,延迟时间每天扣除合同金额的1%。

2. 质量惩罚根据项目质量验收情况给予惩罚,具体标准如下:(1)未通过项目质量验收的,扣除合同金额的2%;(2)需进行整改后再次未通过项目质量验收的,扣除合同金额的3%。

3. 安全惩罚根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给予惩罚,具体标准如下:(1)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合同金额的5%;(2)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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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5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国家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容量为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三条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 /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4.申报的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

第十五条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第十七条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工程已获得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的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 小组成果奖各2项;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3项;3.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第十八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第二十一条申报表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第二十二条申报材料见附件2包括以下内容(独立装订一册)(一)申报表(二)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8. 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三)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国家环保部门),至少应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国家环保部委托的省环境监测中心);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6.消防验收文件(消防部门);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2.工程质量评价结论文件;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6.工程获奖证书(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

(六)工程照片1.6吋数码彩照15张,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2.照片应有题名,粘贴在A4纸上,并附电子版(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七)DVD光盘1.主申报单位应制作反映工程质量特色、播放时间为5分钟的DVD光盘,并配有解说词。

2. DVD光盘MPG格式300M及以上,其主要内容参见本章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第二十三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内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1份,DVD 光盘1张,由主申报单位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第四章评选第二十五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预审、现场复查、评审、审定、表彰五个阶段。

第二十六条申报材料预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一)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DVD光盘;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1.现场复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复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检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3)中的“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抽查,增加的复查项目可续在“复查要点”栏内,做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3.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复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三)末次会1.复查组成员对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的主要内容;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二十八条通过申报材料预审的境外工程,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赴境外对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现场实体质量复查和项目文件核查,并参照本办法附件填写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五章审定第二十九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由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十条评审委员会采用量化的质量程度评定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复查组提供的复查报告、DVD光盘、现场复查结果表进行评审。

第三十一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由中电建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三十二条经审定的获奖名单,在中电建协网站上公示10天后,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公布。

第六章表彰第三十三条获奖单位应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主体施工、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单位。

其中,主体施工单位的承包额应不小于总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 或3000万元(以合同价款或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三十四条参建单位数量较多的特大型工程项目,其获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家。

获奖单位包括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各一家,主体施工单位四家,其余获奖单位名额由建设单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中电建协审定。

第三十五条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营等单位,由中电建协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三十六条获奖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3.现场复查结果表4.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5.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报告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表中内容逐栏填写,各栏目填写完整、清晰。

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

2.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联系方式应填写详细。

3.工程概况分别选用(火电、变电、输电、水电、风电、光伏)表。

4.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5.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简述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结论。

6.本申报表可在中电建协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表格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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