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作为电力工程领域的重要奖项之一,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这一评分表旨在评定和表彰在电力工程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中小型企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进步。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意义、评定标准和影响。
1. 意义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立,旨在鼓励和推动中小型企业在电力工程领域的发展。
通过评选出一批在工程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不仅可以为业内树立典范,还可以激励更多中小型企业积极投入到电力工程建设中。
另外,这一评分表还对行业的整体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升电力工程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2. 评定标准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在工程建设方面,评委会将综合考量企业的工程规模、建设周期、工艺技术等方面的表现;在技术创新方面,会评定企业在技术研发、应用创新、专利拥有等方面的情况;在管理水平方面,会主要考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表现;在社会影响方面,会评估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员工福利保障、公益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贡献。
3. 影响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一直以来都是业内关注的焦点,获奖企业将会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这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品牌价值和商业机会,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另外,获奖企业还可以借此机会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资源支持。
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一评分表的设立可以带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整个电力工程领域不断向前发展。
个人观点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小型企业在电力工程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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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持续改进施工技术、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完善管理制度等。
然而,在各种工程项目中,总会存在一些追求更高施工标准的企业和团队,这些企业和团队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和优秀的成绩。
为了表彰这些优秀的企业和团队,中国电力特地设立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来鼓励这些优秀企业和团队在未来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再创佳绩。
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来评定获奖企业和团队:1.工程设计评审委员会将从工程设计的角度来考虑电力工程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维修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2.施工管理评审委员会将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评价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施工工期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3.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将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考虑电力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创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方面。
二、评审方法1.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于所有申报获奖的项目进行初始筛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实际施工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选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考察,包括施工现场运作、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初评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和团队。
评审结果将会进行公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团队。
三、评审委员会中国电力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是由来自电力行业的顶尖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电力工程经验和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为电力工程的优质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评审周期评审周期包括初评和现场评审两个部分。
初评部分将在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后进行,现场评审部分将在初评部分成功后进行。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原创版)目录一、引言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标准1.项目综合管理2.设计与技术创新3.工程建设质量4.工程安全与环保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三、评分表的具体内容1.项目综合管理评分2.设计与技术创新评分3.工程建设质量评分4.工程安全与环保评分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评分四、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的建设也在不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
为了鼓励电力行业中小型工程的优质建设,我国设立了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以表彰那些在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
本文将介绍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分表,帮助相关人士了解评奖标准。
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标准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分标准分为五个方面:项目综合管理、设计与技术创新、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安全与环保、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
1.项目综合管理:主要评价项目在组织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2.设计与技术创新:主要评价项目在设计理念、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创新表现。
3.工程建设质量:主要评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表现。
4.工程安全与环保:主要评价项目在施工安全、环保措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表现。
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主要评价项目在投资效益、运行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表的具体内容以下是评分表的具体内容:1.项目综合管理评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评分。
2.设计与技术创新评分:主要包括设计理念、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评分。
3.工程建设质量评分: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评分。
4.工程安全与环保评分: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环保措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评分。
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评分:主要包括投资效益、运行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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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追求卓越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经奖励办批准开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现场复查工作,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会长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发展理念,其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且符合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工程,申报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班奖及中装工程优质奖。
第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含中小型、境外)申报工程的评选,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工程质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第十条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50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180MW(含)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7.单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600MW(含)以上的核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容量和规模:1.电压等级110kV(含)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含)以上的风电工程;3.发电容量20MW(含)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含)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含)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供热机组);6.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三条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符合下列规定: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 /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3.推荐申报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4.申报的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
第十五条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验收。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第十七条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动创新驱动,研发并获得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及QC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 小组成果奖各2项;2.推荐申报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3项;3.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第十八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九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第二十一条申报表(见附件1,独立装订一册)第二十二条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容(见附件2,独立装订一册):(一)申报表(二)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小组成果奖);8. 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三)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国土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环保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环保行政部门委托的省环境监测中心);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6.消防验收文件(地消防部门);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8.中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6.工程获奖证书(含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QC小组成果奖等)。
(六)工程照片1.6吋数码彩照15,其中工程全貌3,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质量特色部位5;2.照片应有题名,粘贴在A4纸上,并附电子版(JPEG格式3M及以上,不得用Word文档和扫描件)。
(七)DVD光盘1.主申报单位应制作反映工程质量特色、播放时间为5分钟的DVD光盘,并配有解说词。
2. DVD光盘MPG格式300M及以上,其主要容参见第二十二条工程质量创优简介。
第二十三条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应完整、清晰,容真实,目录和页码对应,签署意见具体、准确,签名及印章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各1份,DVD 光盘1,由主申报单位一并报送中电建协。
第四章评选第二十五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容及法:(一)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DVD光盘;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复查1.现场复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复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检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3)中的“复查要点”栏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抽查,增加的复查项目可续在“复查要点”栏,做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3.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复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三)末次会1.复查组成员对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的主要容;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二十八条通过申报材料预审的境外工程,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赴境外对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现场实体质量复查和项目文件核查,并参照本办法附件填写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五章审定第二十九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由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十条召开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采用量化的质量程度评定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式,对现场复查组提供的复查报告、DVD光盘、现场复查结果表进行评审,逐项对专业评审组评审意见进行集中审核、评议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及会议纪要(见附件6)。
第三十一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由中电建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三十二条经审定的获奖,在中电建协上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由中电建协批准表彰。
第六章表彰第三十三条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的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营等单位,由中电建协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三十四条获奖单位应是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主体施工、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单位。
其中,主体施工单位的承包额应不小于总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 或3000万元(以合同价款或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三十五条参建单位数量较多的特大型工程项目,其获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十五家。
获奖单位包括建设、总承包、设计、监理、调试和生产运营各一家,主体施工单位四家,其余获奖单位名额由建设单位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中电建协审定。
第三十六条获奖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获奖单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3.现场复查结果表4.申报工程现场复查综合评分表5.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报告6.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会议纪要附件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表中容逐栏填写,各栏目填写完整、清晰。
容及数据真实、准确。
2.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联系式应填写详细。
3.工程概况分别选用(火电、变电、输电、水电、风电、光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