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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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关键支柱之一,而电力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是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环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日益受到关注,因此,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是建立在现有工程管理体系基础上的,旨在以科学、规范的方式评定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

这一办法的制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明确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制定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审标准应该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既能体现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又能反映出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设立专业评审机构建立专业评审机构是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核心部分之一。

这些机构拥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三、建立评审流程评审流程是确保电力优质工程评审过程中科学、规范、公正的重要手段。

评审流程应当是严谨的,涵盖评审前、评审中和评审后的各个环节。

评审流程的规范化有利于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最大程度地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打造评审团队评审团队是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团队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的可信度。

评审团队应由具备专业技术经验和知识的人员组成,既要重视对口专业技术,又要强调多学科交叉,以达到全面评审的效果。

五、提高评审效果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实施,应不断完善,以提高评审效果。

评审工作要注重结果导向,通过评审结果,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问题解决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对建设质量的提升措施等,有效地促进电力工程质量的提高。

六、强化宣传教育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是解释该办法的理念和目的,增强电力工程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强化电力行业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应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电力工程的质量标准和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具体实施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关注和认识。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标准附表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表内内容逐栏填写,各栏目填写完整,且清晰。

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

2、单位名称均应填写全称;联系方式应填写详细。

3、工程概况页:火电选用三-1,变电选用三-2,线路选用三-3,水电选用三-4。

4、工程质量创优简介页:根据《办法》第六条(二),逐项扼要填写(1500字以内)。

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汇总栏中的“评定结果”以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结果为准。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节约、环保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施工工期:指实际工期。

8、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移交生产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10、存在质量问题栏:指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材料、设备、设计质量等问题,及关闭情况。

11、本申报表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内容均应打印,表格填写不下的可扩展。

12、本申报表应提供电子版。

一、主要参建单位及联系方式二、主体参建单位合同(结算)一览表本期工程批准动态概算:万元竣工审计决算:万元其中总建安工作量(M)万元注:承包单位指主体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性能试验等单位三-2、变电(换流站)工程概况三-3、输电线路工程概况四、工程质量创优简介(1500字以内)五、推荐与评审意见附表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章)申报日期:年月日七、检(自)查评分汇总表(通用)检查组成员签字: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2(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附表3.2(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二、建筑工程质量工艺观感(火电、输变电通用)标准分:200分得分:分附表3.2(3)()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二、建筑工程质量工艺观感(火电、输变电通用)标准分:200分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7(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附表3.7(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7(3)()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7(4)()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三、变电(换流站)安装工程质量工艺观感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9()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四、输变电(换流站)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输变电通用)标准得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5(1)()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五、工程管理创新的有效性(通用)标准分:200分检查得分:分附表3.5(2)()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五、工程管理创新的有效性(通用)标准分:200分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附表3.6()工程优质工程检查结果表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先进性(通用)检查得分:分受检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年月日。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年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年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1]

第十七条: 规定了经抽检、核检后,项目的 最终核定得分率(最终得分)。设计三个调整公式 (打折)。
自评或抽检得分率超过90%经调整(打折)后可 能就低于90%的及格线 (特别是刚过90%得分率及 排位靠后的项目)
规定已获得优质工程的项目如在一年内发生 了相关事故,取消优质工程资格《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9、关于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点输电线路 建设的通知
10、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 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1]
11、关于印发《无人值守变电站及监控中心 技术导则》的通知
12、关于应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 工工艺示范手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1]
附录B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标准评 分表,共有四张表,分变电站与输电线路,每张 表分三个部分。
附录B 罗列的检查项目才是评选制度的核心 内容,涵盖了近年来国网公司最新的管理要求, 涉及到同业对标,标准化管理、通用设计、二型 一化三新、优秀设计、监理考核、施工管理、过 程控制、档案管理、运行准备等《国家方电网公方司输面变电优面质工程。评选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1]
第七条: 项目迎检时现场备检资料: 有十二个方面资料,相关文件、策划书、合 同、证书、质监意见、数码照片、验评与评定、 工程技术档案、达标投产批复文件、无事故及无 质量通病说明或证明。 按条文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1]
• 增加对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的考核内容 • 适当合并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方面的考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持续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实施质量强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目的】输变电优质工程是在达标投产考核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性、技术先进性、质量和工艺优良性、运行可靠性、指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含委托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含新建、改扩建及同期配套工程),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四条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时间满3个月,且不超过1年。

(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通过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自检。

(五)公司考核评定的项目通过优质工程复检。

(六)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土建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2)变电站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3)输电线路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七)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移交。

(八)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五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九)工程建设期间及投运后,未发生人身死亡、三人及以上人身重伤事故。

(十)工程建设工期满足要求。

第五条考核评定范围(一)公司优质工程考核评定的项目(1)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等,下同)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word实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word实用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持续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工艺水平,实施质量强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含委托建设管理)的新建110(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

第三条输变电优质工程是在达标投产考核基础上,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性、技术先进性、质量和工艺优良性、运行可靠性、指标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选。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四条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申报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1. 110(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等,下同)工程。

2. 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电线路工程,且单回长度超过50公里,同塔双回及多回线路折单长度超过70公里,含大跨越的线路工程不受长度限制。

3. 110(66)千伏电压等级新建输电线路工程,且单回长度超过20公里,同塔双回及多回线路折单长度超过30公里,含大跨越的线路工程不受长度限制。

(三)变电站工程与输电线路工程应分别申报。

(四)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应满6个月。

(五)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制定“工程建设创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应制定“创优实施细则”,按照“一次成优”的理念,全过程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六)工程项目按规定已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中间验收、启动验收、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得到闭环处理。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质量和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

(七)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严格。

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管理规范,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并认真开展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且满足:1.变电站工程:土建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安装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2.输电线路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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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6.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7.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含供热机组);8.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9.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二条申报工程应按工程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策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先进、合理,推荐国家级优质工程应取得相应优秀设计奖。

第十四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值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十六条拟申报鲁班奖的电力工程应经过不少于两次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检查,并通过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

第十七条拟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奖)的电力工程应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建造)专项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宜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

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但拟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应通过质量评价。

第二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及电力“五新”技术,获得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各1项;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各3项;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工程,应取得优秀专利奖1项。

4.科技进步奖、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获奖数量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按加分处理。

第二十一条同期核准的变电站(换流站)和线路工程,可作为一个输变电工程申报,也可分别申报。

第二十二条分多期核准(备案)连续建设的风力、光伏(光热)发电工程,升压站、中控楼等共用的,可多期合并申报,也可各期独立申报。

第二十三条申报的境外工程应是我国电力建设企业在境外承包,并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或国际主流标准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网络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自主注册申报用户,进行工程申报。

第二十五条申报提交下列资料:1.承诺书(见附表1)2.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表2)3.工程简介(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科技进步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等);(8)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4.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海域使用权证(国土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编制);(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并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海上风电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7)竣工验收文件(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9)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10)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11)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集团公司)。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2)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集团公司或有资格能力的第三方出具);(3)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有资格能力的第三方电力建设质量评价单位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4)工程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有资格能力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5)工程绿色施工(建造)专项评价报告(有资格能力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6)工程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报告(有资格能力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7)工程获奖证书(含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等)。

6.工程照片15张,照片应有题名,JPEG格式,3M及以上。

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

7.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5分钟,MPG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参见本条3.工程简介)。

第二十六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境外)申报提交下列资料:1.申报表。

2.工程简介(内容同第二十五条)。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1)工程立项批文或中标通知书;(2)承建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首页、承包范围页、造价页、签章页、工程执行的技术标准条款页);(4)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应注明标准的国别);(5)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签证书;(6)环保、水保验收应符合所在国政府要求;(7)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申报单位的上级单位出具);(8)工程使用情况的评价(业主单位出具);(9)工程质量水平、先进设计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10)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按国内电力行业标准执行);(11)中方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12)工程获奖证书(含国内、境外获奖,国内获奖应省部级及以上)。

4.工程照片(要求同第二十五条)。

5.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8分钟,MPG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同第二十五条3.工程简介)。

第二十七条申报资料应填写完整,证明文件应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签章清晰。

第二十八条中电建协组织专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1.投产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

2.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

3.合规性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工程。

4.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工程。

第四章工程核查第二十九条中电建协根据申报工程类型组织若干工程核查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工程进行核查或抽查。

第三十条工程核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1.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DVD专题汇报片;(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2.现场核查(1)现场核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核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核查按“现场核查结果表”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核查。

(3)现场核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核查时,向工程核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核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现场核查结果表”中“核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核查时必查项目。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工程核查组成员增加核查项目,续在“核查要点”栏内,作为核查结果评定基数。

(5)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工程核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6)现场工程核查组编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现场核查报告”。

3.末次会(1)工程核查组成员对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讲评。

(2)工程核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核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三十一条工程核查完成后,各组组长向秘书处汇报组内工程核查情况。

第三十二条境外工程采取专家听取申报工程汇报(PPT和DVD录像)、查阅资料、专家质询、提问和点评的形式进行工程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现场抽查。

第五章会议评审第三十三条中电建协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评审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名单的推荐。

评审委员会由中电建协、副会长单位及地方电力投资集团的代表等17~1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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