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合集下载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作为中国电力行业的重要奖项之一,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标准及评分表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进行全面评估,并就个人观点和理解进行探讨。

一、评选标准1. 项目背景和创新性在评选标准中,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评委会将根据项目的背景介绍和项目所展现的创新性进行评分。

在评分表中,对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应给予充分的描述和解释,以便评委了解项目的独特性和创新之处。

2. 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评分表中,需要详细展现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应用,以及这些技术在市场中的实际应用效果。

评委会将根据评分表中所提供的信息对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进行评估和打分。

3.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中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一直被高度重视。

在评选标准中,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项。

在评分表中,需要对项目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进行详细描述和论证,以便评委了解项目对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成效。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计对于评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致、全面地设计评分表,可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专业。

在评分表中,将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为评分项,不仅可以充分展现候选项目的综合实力,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估。

评分表的设计也能够规范评选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总结与回顾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体现了评选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专业。

评分表的设计对于规范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本文对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评估和个人观点的阐述,希望能够对相关评选工作有所帮助。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四章 评 选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4—
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为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公司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经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工作座谈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将另行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的必备条件第三章优质工程的考核内容第四章优质工程的申报第五章优质工程的评审第六章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调试等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建优质工程,把我国电网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电网,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力供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投资或控股、由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建设的新建电源工程、新建直流输电工程和电压为220千伏及以上的新建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还需满足第六条(一)所规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是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审重点考核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性能先进性、功能可靠性、建设质量优良性、投资经济性、建设管理规范性。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持续改进施工技术、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完善管理制度等。

然而,在各种工程项目中,总会存在一些追求更高施工标准的企业和团队,这些企业和团队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和优秀的成绩。

为了表彰这些优秀的企业和团队,中国电力特地设立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来鼓励这些优秀企业和团队在未来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再创佳绩。

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来评定获奖企业和团队:1.工程设计评审委员会将从工程设计的角度来考虑电力工程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维修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2.施工管理评审委员会将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评价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施工工期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3.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将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考虑电力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创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方面。

二、评审方法1.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于所有申报获奖的项目进行初始筛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实际施工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选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考察,包括施工现场运作、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初评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和团队。

评审结果将会进行公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团队。

三、评审委员会中国电力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是由来自电力行业的顶尖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电力工程经验和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为电力工程的优质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评审周期评审周期包括初评和现场评审两个部分。

初评部分将在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后进行,现场评审部分将在初评部分成功后进行。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原创版)目录一、引言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标准1.项目综合管理2.设计与技术创新3.工程建设质量4.工程安全与环保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三、评分表的具体内容1.项目综合管理评分2.设计与技术创新评分3.工程建设质量评分4.工程安全与环保评分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评分四、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的建设也在不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

为了鼓励电力行业中小型工程的优质建设,我国设立了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以表彰那些在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项目。

本文将介绍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分表,帮助相关人士了解评奖标准。

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标准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分标准分为五个方面:项目综合管理、设计与技术创新、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安全与环保、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

1.项目综合管理:主要评价项目在组织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2.设计与技术创新:主要评价项目在设计理念、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创新表现。

3.工程建设质量:主要评价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表现。

4.工程安全与环保:主要评价项目在施工安全、环保措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表现。

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主要评价项目在投资效益、运行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表的具体内容以下是评分表的具体内容:1.项目综合管理评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评分。

2.设计与技术创新评分:主要包括设计理念、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评分。

3.工程建设质量评分: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的评分。

4.工程安全与环保评分: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环保措施、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等方面的评分。

5.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评分:主要包括投资效益、运行效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分。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中电建股〔2014〕158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中电建股〔2014〕15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现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电建股份2014年8月21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建设和产品制造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第三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是公司最高工程(产品)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股份公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工程(产品),向相关部委、行业协会推荐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工业大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1.股份公司及各单位投资或承建的境内和境外各类型工程。

2.各单位自主生产,且批量生产一年以上的产品。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第六条下列工程(产品)不得列入评选范围:(一)工程类1.保密工程。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但未获奖的工程。

(二)产品类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产品奖但未获奖的产品。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1.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工程至少通过阶段性验收,并按使用功能要求安全运行一年以上,没有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和危及结构安全的隐患,且自竣工验收至评选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工程施工严格实行质量过程管理,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定。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制度

电力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制度一、评选目的本评选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电力建设企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评选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等各类电力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工程。

三、评选条件1. 参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工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竣工,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

3. 工程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有创新,且成效显著。

4. 工程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表现突出。

5. 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四、评选程序1. 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愿申报,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 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下一阶段。

3. 现场评审:专家组对入围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全面评估工程质量和运行情况。

4. 综合评议:根据现场评审结果,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5.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6. 颁奖阶段: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奖励措施对于获得优质工程称号的项目,除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外,还应给予以下奖励:1. 在行业内进行广泛宣传,提升获奖单位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

3. 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六、监督管理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必不可少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均可向主办方举报。

主办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对结果负责。

七、附则本评选制度由电力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并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6.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7.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含供热机组);8.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9.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二条申报工程应按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能源政策导向,且先进、合理。

第十四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值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十六条工程经过不少于两次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检查,并通过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

第十七条工程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专项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2012版)》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3.火电、水电、输变电、风电、光伏工程质量评价也可按照新版电力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配套使用的质量评价系统软件进行评价。

4.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但拟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应国家级奖项评选办法的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应进行质量评价;5.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及“五新”技术,研发并获得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及QC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2项;2.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单项)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1项。

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3项;第二十一条同期核准的变电站(换流站)和线路工程,可作为一个输变电工程申报,也可分别申报。

第二十二条分多期核准连续建设的风力、光伏发电工程,升压站、中控楼等共用的,可多期合并申报,也可各期独立申报。

第二十三条申报的境外工程应是我国电力建设企业在境外承包,并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或国际主流标准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网络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自主注册申报用户,进行工程申报。

第二十五条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2.工程简介(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成果奖);(8)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3.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国土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编制);(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并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9)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10)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11)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2)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3)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质量评价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4)工程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5)工程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6)工程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7)工程获奖证书(含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QC成果奖等)。

5.工程照片15张,照片应有题名,JPEG格式,3M及以上。

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

6.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5分钟,MPG 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参见本条2.工程创优简介)。

第二十六条境外工程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

2.工程简介(内容同第二十五条)。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1)工程立项批文或中标通知书;(2)承建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首页、承包范围页、造价页、签章页、工程执行的技术标准条款页);(4)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应注明标准的国别);(5)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签证书;(6)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申报单位的上级单位出具);(8)工程使用情况的评价(业主单位出具);(9)工程质量水平、先进设计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10)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按国内电力行业标准执行);(11)中方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12)工程获奖证书(含国内、境外获奖,国内获奖应省部级及以上)。

4.工程照片(要求同第二十五条)。

5.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8分钟,MPG 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同第二十五条2.工程创优简介)。

第二十七条申报资料应填写完整,证明文件应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签章清晰。

第二十八条中电建协组织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工程,进入现场复查阶段。

第四章现场复查第二十九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工程类型及专业覆盖情况组织若干工程现场复查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复查。

第三十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1.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DVD专题汇报片;(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2.现场复查(1)现场复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核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复查按“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2)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核查。

(3)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现场复查结果表”中“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增加复查项目,续在“复查要点”栏内,作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5)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复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6)现场复查组编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现场复查报告”(见附件3)。

3.末次会(1)复查组成员对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三十一条境外工程通过申报资料预审后,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赴境外工程项目现场,对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和项目文件核查,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五章会议评审第三十二条中电建协负责组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发电、电网、电建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电力建设资深专家等17~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