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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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

银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

银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根据《银行金融统计管理条例》,银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是指商业银行进行金融统计工作的制度和规定,旨在规范银行金融统计工作,实现统计数据的准确、完整、及时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金融统计管理办法,包括金融统计流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发布与保密等方面。

一、金融统计流程银行金融统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数据采集:商业银行应按要求向央行和相关金融机构提交各类金融统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和费用、存款和借款等数据。

2. 数据处理:商业银行应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数据处理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检查、核对、汇总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统计报告:商业银行应按规定提交各类金融统计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年报、经营报告等,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4. 数据发布:商业银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金融统计数据,对数据进行解释和分析,引导市场预期。

二、数据采集1. 资产负债表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会计准则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按时向央行报送各类报表。

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收益和费用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各类收益和费用,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支出、管理费用等,并按时向央行报送各类报表。

收益和费用的统计应具有可比性和可分析性,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和风险特征。

3. 存款和借款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各类存款和借款数据,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贷款、债券等,并按时向央行报送各类报表。

存款和借款的统计应具有可比性和可分析性,反映商业银行的风险和流动性特征。

三、数据处理商业银行应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数据处理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检查、核对、汇总和分析,在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中建立完善的审核和核对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 (2)第三章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 (3)第四章数据质量检查 (4)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5)第六章附则 (6)附件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统计数据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根据《XXX银行数据治理工作细则》《XXX银行统计管理制度》《XXX银行统计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结合人行金融统计标准化等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数据是指存在于各业务系统与统计报表相关的数据和通过手工采集上报的数据,主要包括:(一)各业务系统统计源数据及统计报表数据;(二)对内向总行计划财务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三)对外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各类报表、报告及文字说明涉及数据。

(四)对外信息披露、对外信息发布涉及数据。

(五)其他相关对外报送材料涉及数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分支机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数据关系人是指本行统计人员、参与相关业务系统录入统计源数据人员及向统计部门提供手工采集统计数据的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与统计数据上报相关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行人力资源部、授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贸易金融部、理财业务部、个人金融部、渠道管理部、普惠金融部、网络金融部、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计划财务部为本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实施统计数据质量控制。

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相关部室上报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文字材料数据进行核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负责本行各业务系统统计数据源质量管理和控制,督促分支机构和相关部室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数据源质量管理。

(四)负责本行统计数据标准的制定,并配合总行信息技术部及外包公司进行系统实施。

(五)负责本行对外信息披露和对外发布信息的数据质量控制。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标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的目标是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和报告金融数据,以支持银行决策和监管,并确保银行在合规的前提下实现经营目标。

二、工作职责1.收集汇总负责收集各分支机构和部门的金融数据,包括存款、贷款、投资、资本等信息,并进行汇总和分类。

2.数据处理对收集到的金融数据进行核对、整理和分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报告制作根据银行内部和外部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各类金融报告,如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监管报告等。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金融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参考,为决策提供支持。

5.监督检查对各分支机构和部门的数据报告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数据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配合外部审核配合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三、工作流程1.数据收集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的第一步是数据收集。

各分支机构和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报送各类金融数据,包括存款、贷款、投资等数据。

2.数据核对统计部门收到数据后,进行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错误或疑点,及时与报送单位沟通并进行修正。

3.数据整理经过核对后,统计部门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报表进行归类和汇总。

4.报告制作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负责编制各类金融报告。

报告制作需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包括格式、内容和语言的要求。

5.数据分析统计部门对收集到的金融数据进行分析,提取关键指标和趋势,为各部门和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6.数据报送经过数据分析和报告制作后,统计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报送金融报告和分析结果,以支持决策和监管需要。

四、工作要求1.准确性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要求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报告的真实和可信度。

对于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报告过程中的错误或疑点,应及时进行核查和修正。

2.及时性商业银行统计工作要求数据的及时性,确保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报送。

任何延误或错误的报送都会影响到其他部门和管理层的决策。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统计是国家金融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统计管理,提高统计质量,充分发挥业务统计的服务与监督作用,实现业务统计客观性、科学性、统一性、及时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结合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统计应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的现代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务统计是指对金融业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积累和分析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商行所属机构的所有业务统计。

第二章业务统计的基本任务第五条本行的业务统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统计法令、制度和规定。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辖统计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基本任务是:(一)制定与组织实施总行业务统计制度和办法,对全辖各类业务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二)准确、及时、全面地编报并统一管理全辖各类业务统计报表;(三)科学、系统地搜集、整理和积累业务统计和有关的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四)组织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五)组织业务统计质量和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统计工作的考核;(六)负责对全辖业务统计工作的研讨、交流和人员培训,促进计算机技术与业务统计应用的有机结合;(七)公布总行统计信息。

第三章业务统计的组织体制第六条总行业务统计工作在行长室领导下,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辖的业务统计工作。

第七条总行及所辖支行(部)要配备与业务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统计专(兼)职人员及进行业务统计工作所需要的设备。

第八条支行(部)要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统计人员调动须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

第四章业务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九条业务统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令、制度和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编报各类统计报表,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统计资料;(二)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布任何统计信息;(四)努力学习金融业务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一、背景中国的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接受存款、发放贷款、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统计工作是商业银行运营和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商业银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

二、部门设置商业银行的统计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

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表制作以及数据的分析解读等。

三、数据收集1. 定期统计数据:商业银行需要定期(如每季度、每年)报送各类统计数据给金融监管部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统计部门要负责收集各个分支机构的数据,并进行核对和整理。

2. 实时数据采集:除了定期统计数据外,商业银行还需要实时收集一些重要数据,如每日各类交易的金额、量、笔数等。

统计部门要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报表制作1. 报表的精确性:统计部门要确保制作的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各项数据的计算和核对。

2. 报表的标准化:商业银行统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报表格式,确保不同时间段、不同机构的报表数据可比性。

3. 报表的时效性:统计部门应确保报表的及时性,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及时反馈给各个分支机构。

五、数据分析1. 分析方法:统计部门应采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和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如比较分析、趋势分析、比率分析等。

2. 分析结果的汇报:统计部门要将分析结果整理成报告或简报,向相关部门如高层领导提供,以便于决策和管理。

3. 数据的利用:统计部门还要将分析结果与其他部门的需求相结合,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建议。

六、保密措施商业银行的统计工作涉及大量的敏感信息,统计部门应严格遵守银行机密制度,确保数据的保密性。

七、培训与研究统计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学习,提高数据分析和统计方法的专业水平。

同时,还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

银行统计管理制度

银行统计管理制度

银行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行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统计工作。

第三条银行统计工作是指在银行日常运营中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等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银行统计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银行统计工作贯穿于银行的全部业务活动当中,所有涉及到数据的工作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银行的统计工作要由专门的统计人员负责管理,各部门要配合完成统计工作。

第七条银行的统计工作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相衔接。

第八条银行的统计工作要求结合信息化的发展,利用先进的统计软件和技术手段进行数据处理。

第九条银行的统计数据要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采集第十条银行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造假和篡改数据。

第十一条银行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完整的汇总并报告,不得有遗漏。

第十二条银行统计数据的来源要清晰明确,不得私自编造数据。

第十三条银行要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

第十四条银行要求各分支机构要按时按质将各项数据的统计工作完成,并及时上报总行。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汇总和分析第十五条银行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汇总体系,确保各项数据都能得到全面的统计。

第十六条银行要求统计人员要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对统计数据能够进行准确的分析。

第十七条银行要求在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数据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查。

第十八条银行要求在统计数据的报告中能够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详实的分析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十九条银行要求能够根据统计数据的分析情况对业务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报告第二十条银行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上报各项统计数据。

第二十一条银行要求统计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和篡改数据。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电话955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电话955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农村商业银行电话955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计工作管理,提高全辖统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和《**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商业银行及所辖支行网点(以下简称“本行”)的统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计工作是指对本行各项经营管理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完成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总行相关业务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完成常规性或临时性统计分析和调研材料;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进行统计管理、监督、培训等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统计报表是指根据金融统计制度要求,按照统一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报送或数据提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收集、汇总、加工形成统计资料的报告方式,分为系统自动取数生成和人工统计填报两种模式。

第五条统计工作遵循统一规范、及时准确、科学客观和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总行业务管理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内各支行及总行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第二章统计部门、岗位和人员第七条辖内各网点应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

第八条各支行及各部门(以下简称“各统计单位”)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统计数据的采集报送,统计报告的分析工作;各统计单位统计分管负责人负责本机构相应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统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一)统计工作以本机构经营管理信息为基础,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和统计制度,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数据源准确、有效。

(二)统计部门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提供各项金融业务原始资料,询问有关情况。

(三)统计部门有权核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并在发现原始数据来源有误时,要求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报送。

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统计管理办法
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总行各部室、各分支行统计人员实行本条线岗位培训,熟悉国家金融财会规章制度、货币统计政策以及监管统计制度,了解我行各业务条线管理制度、核心系统、各类业务系统信息规则及信息标准。统计人员实行备案制和A、B岗位制,分管统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行领导)和统计人员变动情况需及时报备总行金融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条各自报送方式由各报表及材料编制部门审核后对
外报送,并增加填报人、联系方式等要素。
第二十一条业务条线部门及分支机构管理变更、业务创新、机构撤并等重大业务变动,应事前报备计划财务部,以便评估对金融统计数据报送的影响。
重大业务变动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科目及核算内容的变动:包括会计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变更;业务账务调整、业务数据调整等。
商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组织银行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服务与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部室、各分机构的财务预算要满足统计岗位的履职所需,包括设备、差旅、培训等支出。
第四章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六条统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编报各类统计报表;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报、瞒报、谎报和漏报统计资料。
(二)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行数据采集部门统计人员按要求对分支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后签字确认,并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通过OA发文、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邮件或者纸质文件上报总行计划财务部或者对外报送,并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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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业务流程
一、金融统计制度
为依法加强统计管理,规范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银行)统计行为,满足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XX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二条监管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行长办公室是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全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营业部负责XXXX银行监管统计工作。

第三条XXXX银行监管统计制度、报表和数据实行归口管理,由XXXX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统计部门具体负责。

第四条XXXX银行监管统计以XXXX银行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XXXX银行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保障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XXXX银行监管统计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六条XXXX银行监管统计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提高监管统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XXXX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和XXXX银行金融机构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必须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调动,要征求董事会的意见,任免文件应同时抄报行长办公室。

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XXXX银行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统计部门或负责统计工作的部门设置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XXXX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统计业务流程
为真实反映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银行)经营成果,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项指标情况,为高管层提供正确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设置
XXXX银行设置兼职统计人员2名,由营业部负责指导与管理。

(二)基础数据产生
基础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表、损益表。

该部分报
表由核心业务系统自动产生,不得人为随意更改。

(三)其他报表产生
其他报表根据基础报表相关内容编制。

基础报表产生后,由统计人员根据需要定期编制相关报表,核对无误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

统计标准一律按照银行业规范标准统计。

(四)上报程序
报表编制完成并核对无误后,将报表递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相关报表报送本行领导、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税务机关等部门。

(五)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

并及时通知上报部门。

(六)统计要求
1、及时性
各种报表必须及时上报,以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做出正确经营决策。

2、真实性
统计中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更不得拒报或者迟报统计资料。

3、文字说明与分析
文字说明与分析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完成与未完成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4、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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