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丧服(3)原文
五经之《仪礼》原文(全文)

五经之《仪礼》原文(全文)士冠礼士冠礼。
筮于庙门。
主人玄冠朝服。
缁带素縪。
即位于门东西面。
有司如主人服。
即位于西方。
东面北上。
筮与席。
所卦者。
具馔于西塾。
布席于门中。
闑西阈外。
西面。
筮人执筴抽上韇。
兼执之。
进受命于主人。
宰自右。
少退赞命。
筮人许诺。
右还。
即席。
坐西面。
卦者在左。
卒筮书卦。
执以示主人。
主人受视反之。
筮人。
还东面。
旅占卒。
进告吉。
若不吉。
则筮远日。
如初仪。
彻筮席。
宗人告事毕。
主人戒宾。
宾礼辞许。
主人再拜。
宾荅拜。
主人退。
宾拜送。
前期三日筮宾。
如求日之仪。
乃宿宾。
宾如主人服。
出门左。
西面再拜。
主人东面荅拜。
乃宿宾。
宾许。
主人再拜。
宾荅拜。
主人退。
宾拜送。
宿赞冠者一人。
亦如之。
厥明夕为期。
于庙门之外。
主人立于门东。
兄弟在其南。
少退。
西面北上。
有司皆如宿服。
立于西方。
东面北上。
摈者请期。
宰告曰。
质明行事。
告兄弟及有司。
告事毕。
摈者告期于宾之家。
夙兴。
设洗直于东荣。
南北以堂深。
水在洗东。
陈服于房中西墉下。
东领北上。
爵弁。
服纁裳。
纯衣。
缁带。
韎韐。
皮弁。
服素积。
缁带。
素縪。
玄端。
玄裳。
黄裳。
杂裳。
可也。
缁带爵縪。
缁布冠缺项青组。
缨属于缺。
缁纚广终幅。
长六尺。
皮弁笄。
爵弁笄。
缁组紘纁边。
同箧。
栉实于簟。
蒲筵二在南。
侧尊一甒。
醴在服北。
有篚实。
勺觯。
角柶。
脯醢南上。
爵弁皮弁。
缁布冠。
各一匴。
执以待于西坫南。
南面东上。
宾升则东面主人玄端爵縪。
立于阼阶下。
直东序西面。
兄弟毕袗玄。
立于洗东。
西面北上。
摈者玄端。
负东塾。
将冠者。
采衣紒。
在房中南面宾如主人服。
赞者玄端从之。
立于外门之外。
摈者告。
主人迎出门左。
西面再拜。
宾荅拜。
主人揖赞者。
与宾揖先入。
每曲揖。
至于庙门揖入。
三揖至于阶。
三让。
主人升立于序端西面。
宾西序东面。
赞者盥于洗西。
升立于房中。
西面南上。
主人之赞者。
筵于东序。
少北西面。
将冠者。
出房南面。
赞者奠纚笄栉于筵南端。
宾揖将冠者。
将冠者即筵坐。
赞者坐栉设纚。
宾降。
主人降。
宾辞。
主人对。
宾盥卒。
壹揖。
礼记-礼记·丧服小记_国学经典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
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
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
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
庶子王亦如之。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
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
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
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
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从者,从祖祔食。
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
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
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
礼不王不禘。
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
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
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
期之丧,二年也。
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
五月之丧,二时也。
三月之丧,一时也。
故期而祭,礼也。
期而除丧,道也。
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
大功者,主人之丧。
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
朋友虞祔而已。
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
降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
近臣,君服斯服矣。
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
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
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
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
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
除丧者,先重者。
易服者,易轻者。
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仪礼·丧服(5)原文

仪礼·丧服(5)原文(98)大功布衰裳:功,指人功,用灰锻治。
大功,丧服五服之一。
大功服,用熟麻布做成,较斩衰(用粗麻布做成左右和下边不缝)、齐(9)衰(用粗麻布做成,缉边缝齐)稍细,小功丧服粗。
衰裳布,七升,冠十升。
(99)长殇、中殇:殇,指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伤。
殇有三等制服。
中殇从上,其服制相同。
(100)文缛:缛,犹数。
文数,指变除之书。
(101)不樛绖:不绞带而垂。
(102)以日易月:生一日,哭一日。
殇而无服,哭泣他而已。
(103)即:就,是去故就新之意。
即葛:指三月变服后,换上小功衰及葛绖带,直到九个月丧期结束。
(104)从:《尔雅》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
即兄、弟之子相互称从。
(105)姪丈夫妇人:指姪男、姪女。
称丈夫妇人,为别男女。
(106)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道,行。
妇人弃姓无常秩,嫁于父行则为母行,嫁于子行则为妇行。
(107)治:理。
指父母兄弟夫妇之理。
(108)先君余尊之所厌:厌,通压。
此句是解答公之庶兄弟为母妻昆弟大功之义。
胡培翚《仪礼正义》:国君绝期于妾及庶子庶妇皆不为服,故君在则公子厌于父之尊,于昆弟无服,而为母若妻,在五服之外。
下礼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缘,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是也。
君卒,向之公子今为公之庶昆弟,然犹厌于余尊,止服大功而已。
余尊,国君以国为体,人虽亡,国犹存,所以有余尊厌降。
(109)妇人子:指女子。
不称女子,是因她已出嫁。
(110)君之党:指国君的亲族。
(111)不得祢:不能立祢庙以祭祀自己的父亲。
(112)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这句是讲诸侯的臣下为天子服丧。
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已经下葬就除去丧服。
繐衰裳,用繐布做衰裳。
繐,布细而数。
繐衰用四升半,冠用八升,绖带与大功相同。
(113)澡麻带绖,五月者:澡,去掉麻皮连同麻根的污垢。
把麻濯治使其洁白。
腰带,头绖也用澡麻做成。
五月,指服丧五个月后就除掉丧服,不再更换。
《凤求凰》司马相如原文注释翻译赏析

《凤求凰》司马相如原文注释翻译赏析《凤求凰》司马相如原文注释翻译赏析作品原文凤求凰司马相如其一【琴曲出自王实甫《西厢记》】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其二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ěr)人遐(xiá)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xié)颃(háng)兮共翱翔!凰兮凰兮从我栖(qī),得托孳(zī)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作品译文有位俊秀的女子啊,我见了她的容貌,就此难以忘怀。
一日不见她,心中牵念得像是要发狂一般。
我就像那在空中回旋高飞的凤鸟,在天下各处寻觅著凰鸟。
可惜那美人啊不在东墙邻近。
我以琴声替代心中情语,姑且描写我内心的情意。
何时能允诺婚事,慰藉我往返徘徊?希望我的德行可以与你相配,携手同在一起。
不知如何是好的心情,无法与你比翼偕飞,百年好合?这样的伤情结果,令我沦陷於情愁而欲丧亡。
凤鸟啊凤鸟,回到了家乡。
行踪无定,游览天下只为寻求心中的凰鸟。
未遇凰鸟时啊,不知所往。
怎能悟解今日登门后心中所感?有位美丽而娴雅贞静的女子在她的居室,居处虽近,这美丽女子却离我很远。
思念之情,正残虐着我的心肠。
如何能够得此良缘,结为夫妇,做那恩爱的交颈鸳鸯?但愿我这凤鸟,能与你这凰鸟一同双飞,天际游翔。
凰鸟啊凰鸟愿你与我起居相依,形影不离,哺育生子,永远做我的配偶,情投意合,两心和睦谐顺。
半夜里与我互相追随,又有谁会知晓?展开双翼远走高飞,徒然为你感念相思而使我悲伤。
历史典故传说中司马相如和卓文君,一个是被临邛县令奉为上宾的才子,一个是待嫁闺中的佳人。
他们的故事,是从司马相如作客卓家,在卓家大堂上弹唱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开始的:“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xx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xx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xx八代xx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仪礼·丧服》贾公彦疏标点志疑

②
《 , 王辉点校 : 仪礼注疏 》 上海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2 0 0 8年。
绖用牡麻 、 杖用削桐 、 带则用布 , 各自不同 , 无需连文见义 , 故以 “ 冠布缨 ” 居“ 削杖 ” 衰, “ ”斩衰冠绳 之前 、 牡麻绖 ” 之后 , 即疏文所谓 “ 齐冠布缨 , 无此义 , 故进之使与绖同处 。 “ , 缨、 齐衰冠布缨 , 各是一物 , 苴” 字下当 断 句 。 王 本 作 “ 使 不 蒙 苴 齐, 冠 布 缨 无 此 义” “ 齐” 字上读 , 亦破句 。 传: 何冠也 , 齐衰大功 , 冠其受也 ; 缌麻小功 , 冠其衰也 。 带 、 缘各视其冠 。 3. 注: 缘如深衣之缘 。 疏: 云“ 帯缘各视其冠 ” 者, 带谓布帯 , 象革带者 , 缘谓丧服之内 , 中衣缘用布 , 缘之 二者之布升数多少 , 各比拟其冠也 。( 6 5 7 上) 正: 缘谓丧服之内中衣缘 , 用布缘之 , 二者之布升数多少 , “ 案: 带谓布帯 ” 与“ 缘谓丧服之内中 衣 缘 ” 相 对 成 文。缘 之 材 质 为 布, 故谓“ 用布 , , 北大本破句 。 缘与带并用布 , 其升数与所戴之冠同 。 所谓 “ 中衣 ” 本疏下文谓 缘之 ” “ , 案《 深衣目录 》 云‘ 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 , 素纯则曰长衣 , 有表则谓之中衣 ’ 此既在 , 丧服之内 , 则是中衣矣 ” 是中衣与深衣 、 长衣形制相同 , 惟中衣服之在内 , 见于丧服则 , 《 “ , 外有衰裳而表之 。“ 缘” 谓衣服的边饰 , 说文 》 缘, 衣纯也 ” 段玉裁注 “ 缘者 , 沿其边 。 王本此作 “ 而饰之也 ” 缘谓丧服之内 , 中 衣 缘 用 布 缘 之, 二 者 之 布 升 数 多 少, 各比拟 , 其冠也 ” 亦破句 , 不得其解 。 经: 大功布衰裳 、 牡麻绖 、 无受者 。 4. 疏: 且此经与前不同 , 前《 期章》 具文 , 于前 《 杖章 》 下《 不杖章 》 直言其异者 , 此殇 《 大 首为文畧 , 于正具文者 , 欲见殇不成人故 , 故前略后具 , 亦见相参取义 。( 功章》 6 9 1 上) 正: 前期章具文于前杖章 , 下不杖章直言其异者 。 《 案: 丧服 》 行文或详于前而略于后 、 或 略 于 前 而 详 于 后。 杖 期 章 丧 服 用 物, 如其 , 章首所谓 “ 疏衰裳齐 、 牡麻绖 、 冠布缨 、 削杖 、 布带 、 疏屦期者 ” 不杖期章惟 “ 麻屦 ” 与杖 , 期章 “ 疏屦 ” 不同 , 故省略衰 、 裳、 绖、 缨、 杖、 带等 , 而止云 “ 不杖麻屦者 ” 此谓详于前而 , “ 略于后 。 故贾疏谓 “ 前期章具文于前杖章 , 下不杖章直言其异者 ” 具” 者, 完备之义 , “ , 动词 ; 期章 , 兼杖与不杖二章而言 ; 于前杖章 , 下不杖章 ” 前、 下对文反义 , 故“ 于前杖 章” 当连上为句 。 又有略于前而详于后 , 如本经殇大功章不言月数与缨绖, 正服大功 “ , 大功布衰裳 、 牡麻绖缨 、 布带三月 , 受以小功衰 , 即葛九月者 ” 贾疏以 章则备举其文 : 为殇不成人 , 故略于殇而详于正 。 王本此作 “ 前期章具文 , 于前杖章 , 下不杖章直言其 , “ “ 异者 , 此殇大功章首为文略于正具文者 ” 具文 ” 下置逗 , 仍欠妥 , 略” 下应点断 。 经: 大 夫、 大 夫 之 妻、 大 夫 之 子、 公 之 昆 弟 为 姑 姊 妹、 女子子嫁 于 大 夫 者, 君为 5. 姑姊妹 、 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 传: 何以大功也 , 尊同也 , 尊同则得服其亲服 。 疏: 若然 , 大夫之下则云命妇 、 大夫之子 , 国君之下不云夫人 , 世子亦同国君 , 不降
五服之外的丧服制度

五服之外的丧服制度作者:王爽来源:《文教资料》2018年第34期摘要:通过对先秦经典中有关纟惠衰服的篇章进行研究,探讨纟惠衰服的服制、服丧对象与时间,探讨纟惠衰服的具体制度与五服的关系。
关键词:《仪礼》《礼记》纟惠衰五服在我国古代的礼仪制度中,丧礼制度一直非常重要。
它与古代宗法制度互为表里,对维护社会等级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仪礼》有《丧服》一篇,专讲古代丧服制度。
《礼记》则有《杂记》《丧服小记》《大传》《丧大记》《问丧》《服问》、《三年问》《丧服四制》等篇讨论丧礼的礼义。
丧服制度的核心內容为“五服”,在五服之外,另有一种纟惠衰,《仪礼·丧服》记载:“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然而关于纟惠衰具体的制度却还不够明晰。
通过梳理早期典籍的记载,可以探究出纟惠衰制度的具体情況。
一、纟惠衰的服制丧服的等差有多种表现形式,一是制作方法的精细程度。
一般来说越制作方法越粗糙、越简朴,服服之人与死者就越亲密。
如斩衰之服的布料直接用刀割断后,就不再进行缝边等修饰。
这样是因为孝子骤逢丧事,內心悲伤,无心修饰,丧服的制作便从简了。
而齐衰比斩衰级别更低一些,哀伤程度也更轻一些,因此衰裳就比斩衰多了些修饰,稍稍缝边。
二是按布料的精细来区分。
古人织布,标准宽度为二尺二寸。
用升表示布的粗细,一升为八十缕。
同样的宽度,线越多就越精细。
而丧服所用布料越粗,表示所服之人与死者的关系越亲密[1]。
下面根据《仪礼》《礼记》中的记载梳理一下穂衰的基本情況。
1.纟惠衰用布四升半《仪礼·丧服》有记载:“纟惠衰四升有半。
”而斩衰为三升,齐衰为四升,大功殇为七升,大功成人为八升,小功为十一升,缌麻为十四升半。
以用布精细程度看,繐衰当在齐衰之下,大功之上。
2.牡麻绖《仪礼·丧服》有记载:“纟惠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
”丧服制度中围在头上的散麻绳为首绖,缠在腰间的为腰绖。
斩衰绖用苴麻,齐衰、大功服、小功服都用牡麻。
进一步说明纟惠衰当在齐衰之下。
古代丧服制度

古代丧服制度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
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图。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
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每个家族成员根据自己与死者的血缘关系,和当时社会所公认的形式来穿孝、戴孝,称为'遵礼成服'。
高祖一代一服四世缌亲四世而缌,服之穷也,xx二代二服三世小功亲xx三代三服二世大功亲父四代四服一世衰亲己五代五服己子六代孙七代xx八代xx九代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斩衰,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仪礼·丧服(3)原文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
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缌麻(123),三月者:《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124),有事其缕(125),无事其布,曰缌。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
庶孙之中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外孙;从父昆弟姪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
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
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贵臣、贵妾(126)。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
乳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甥。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
何以缌也?报之也。
婿。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
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姑之子。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
舅。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舅之子。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
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
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记]公子为其母(127),练冠(128),麻(129),麻衣縓缘(130);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
皆既葬除之。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131),子亦不敢服也。
君之所为服(132),子亦不敢不服也。
大夫、公之昆弟(133),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
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134),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135)。
不及知父母(136),与兄弟居,加一等。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137)。
归则已。
朋友,麻(138)。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
不为后,如邦人。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
亲(139),则月算如邦人(140)。
改葬,缌。
童子,唯当室(141),缌。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142)。
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
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
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
恶笄者,栉笄也。
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
吉笄者,象笄也。
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凡衰(143),外削幅(144);裳,内削幅,幅三袧(145)。
若齐(146),裳内,衰外。
负(147),广出于适寸(148)。
适,博四寸(149),出于衰。
衰(150),长六寸,博四寸。
衣带,下尺。
衽(151),二尺有五寸。
袂(152),属幅(153)。
衣,二尺有二寸。
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
其冠六升。
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154)。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
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
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释】
(1)斩衰裳:斩,裁,割。
丧服上为衰,下为裳。
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2)苴(j&)绖(di6)、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
杖,孝杖。
用黑色竹子制成。
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
用黑麻结成。
(3)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
用枲(xǐ)麻做冠带。
绳缨,结冠的带子。
(4)菅屦(ji1n j ):草鞋。
(5)缉:缝衣边。
(6)蕡(f6n):大麻或大麻的种子。
(7)苴绖大搹(8):搹,把,握。
同扼。
中人之扼,围九寸。
苴绖大搹,指首绖之大,其围为九寸。
一扼,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
(8)左本在下:本指麻根。
首绖的制做,把麻根放在左边,耳
的上方,从额前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
把麻尾与麻根相接,把麻尾藏在麻根下,麻根搭在麻尾上。
下,指外。
(9)去五分一: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
以下仿此。
(10)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齐衰、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
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
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即斩衰的腰绖。
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
(11)苴杖:斩衰之杖。
用竹做成。
(12)削杖:齐衰之杖。
用桐做成。
(13)杖各齐其心:指杖的高下、长短以心为断。
即与胸部平齐。
(14)皆下本:皆,指竹、桐二杖。
本,指根。
下,一为顺其竹、桐之性,二为别于吉杖。
吉杖本在上,或刻镂装饰。
(15)担:假借。
《仪礼正注句读》:担,犹假也。
无爵者假之以杖,尊其为主也。
(16)属:著,戴。
(17)外毕:冠广二寸,落项前后,两头都在冠带下,向外出。
反屈之,缝于带而为之,两头缝毕向外。
称外毕。
(18)锻而勿灰:锻,用水濯。
勿灰,不加灰。
(19)菅菲(f7i):草履。
(20)外纳:纳,收余。
指编屦毕,用其余头向外结之。
(21)居倚庐:倚庐,居父母丧时所住的房子。
在中门之外,
东墙下,倚木为庐,用草夹障,不用泥涂。
(22)歇(chu ):饮,喝。
(23)溢:二十两曰溢。
(24)虞:丧祭名。
虞,安。
父母葬后,迎魂安于殡宫的祭礼。
(25)翦(ji3n)屏柱楣:张尔岐《仪礼郑注勿读》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向开户,翦去户傍两厢屏之余草。
柱楣者,前梁谓之楣。
楣下两头。
竖柱。
(26)练:丧服的一种。
十三月之祭。
此日服用练布做的冠服,故用练名祭。
(27)舍外寝:注以为堊室。
堊室,有丧事的人所居的地方。
不是正寝,只是在中门外旧庐处建屋居住。
(28)父为长子:长子即嫡长子。
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是敬宗法。
(29)正体于上:指嫡长子与上祖为一体,为继祢的宗子。
(30)重:指嫡长子为受重之人。
体正体,继祖,继宗庙主。
(31)庶子:指嫡长子之外的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