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政治制度
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

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独特政治制度的朝代。
在其统治期间,明朝政府通过一系列政治制度来管理国家,确保皇权稳固和有效统治。
本文将详细介绍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包括强化皇权、设立内阁、实行严格的官僚制度、重视监察以及地方分权等方面。
一、强化皇权明朝时期,皇权得到了空前的强化。
明朝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的决策往往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命运。
明朝皇帝通过设立宦官、锦衣卫等特务机构,对臣民进行严密的控制和监视。
这种强化皇权的做法使得明朝政府在决策时具有高度的集权和灵活性。
二、设立内阁明朝时期,皇帝为了更好地处理朝政事务,设立了内阁。
内阁由皇帝选派官员组成,为皇帝提供咨询和建议。
内阁的设立使得皇帝在决策时可以得到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管理国家。
同时,内阁也成为明朝政府的一个重要决策机构,对于国家政治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实行严格的官僚制度明朝时期,政府实行了严格的官僚制度。
官员的选拔、升迁和奖惩都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
明朝政府实行科举制度,使得有才能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官场,从而提高了官员的素质和文化水平。
同时,明朝政府还建立了完备的监察制度,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官员廉洁奉公。
四、重视监察明朝时期,政府非常重视监察工作。
为了确保官员廉洁奉公,明朝政府设立了都察院等监察机构,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弹劾。
这些监察机构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它们的存在使得明朝政府的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和稳定。
五、地方分权明朝时期,政府实行了地方分权的制度。
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命,但在地方事务上具有一定的自治权。
这种制度安排使得地方官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当地的情况,因地制宜地处理地方事务。
同时,地方分权也激发了地方官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总之,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包括强化皇权、设立内阁、实行严格的官僚制度、重视监察以及地方分权等方面。
这些特点使得明朝政府在管理国家时具有较高的效率和灵活性,同时也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明代的政治制度与文化变迁

明代的政治制度与文化变迁明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它延续了辉煌的唐宋文化,继承了元代的文化基础,同时又有自己独特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变迁。
本文将从政治制度和文化变迁两个方面,探讨明代的特点和价值。
一、政治制度明代的政治制度,以皇帝为中心,实行专制统治。
在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下,他实行的是"三公九卿"的官制,"三公"指的是大学士、左丞相、右丞相,"九卿"指的是尚书、都督、御史、中书、门下、礼部、户部、兵部、刑部。
这样的官制对于统一国家、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国家发展和稳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样,这种官制也是对于下层人民的控制和压制。
随着明代经济的发展,官僚地主阶层的崛起,他们在政治中的权力作用越来越大,组成了一个严密的统治体系。
这种统治体系中,皇帝被视为天命皇帝,他掌握了绝对的政治权力,不得任何干扰。
与此同时,拥有皇室血脉的王公贵族也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他们被授予高位、爵位和一系列特权。
这种政治体系的建立,既保护了统治者的权力,也能够使社会保持稳定。
二、文化变迁明代文化的变迁,可以说是一个辉煌时期,它重视教育和文化的普及。
明代大学士王阳明在政治中的活动,对于文化变迁尤为重要,他提出"致良知"的哲学思想,强调人的思想和行为要自觉,把道理与实践结合起来,这种思想对于中国后来的文化传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文学方面,明代是一个文学昌盛的时期,有很多著名的文人墨客,如刘伯温、唐寅、杨维桢等。
他们的作品流传至今,仍然被人们所喜爱。
另外,明代的戏曲艺术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无论是"南戏"还是"北戏",都在明代达到了顶峰,它们也成为后来其他艺术形式的源头。
在科技和医学方面,明代也有不少重要的发明和成果。
如钟鼎文发明的海上信标、华潜提出的玻璃制品、李时中的"本草纲目"等等,这些成果对于中国乃至世界的科学技术都有一定的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明朝和清朝有什么区别

中国历史上的明朝和清朝有什么区别明朝(1368年-1644年)和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两个重要的朝代,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这些不同之处着手,以便更好地理解明朝和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贡献。
一、政治制度明朝的政治制度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皇帝为国家最高领导者。
明朝实行科举制度,选拔文武官员,注重知识的普及和素质的选拔,对于士人的地位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清朝则是由满族人建立的,它继承了明朝的政治制度,但在统治方式上有所不同。
清朝实行“满汉分治”的政策,满族人统治蒙古和满洲地区,汉族人统治中原地区。
清朝通过将满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相互融合,形成了独特的多民族统一的政治局面。
二、经济发展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繁荣的朝代之一。
在明朝,农业生产得到了重视和发展,种植技术有所进步,增加了粮食产量,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海外贸易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明朝远航使得与世界各地的贸易交流更加频繁,为国家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财富。
清朝初期,由于战乱,经济遭受了一定的破坏。
然而,在康雍乾盛世时期,清朝大力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积极开拓新疆、西藏等地区,逐渐恢复了经济的繁荣。
清朝还通过实行“海禁”政策,限制了海外贸易,注重加强国内市场的开发和保护,从而推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
三、文化传承明朝是中国文化繁荣的时期之一。
在这个时期,文学、艺术、科学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明代的文人墨客有着丰富的文化创作和文化交流,如唐寅、文征明等人都留下了许多优秀的作品。
清朝则是汉、满文化相融合的时期。
满族统治者尊重和发扬汉族文化,为了维护统治稳定,推行了许多对汉族文化的保护政策。
在康雍乾盛世时期,清朝各级政府都设立了学堂,提倡以“识礼知规矩”为宗旨的教育。
同时,满族文化也对汉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清代的戏曲、绘画等艺术形式都有着独特的风格和特点。
四、社会变迁明朝和清朝在社会结构上也有一些显著的差异。
明史明代社会解析

明史明代社会解析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这个时期的社会变化和发展对中国乃至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明代社会进行解析,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政治制度明代的政治制度以中央集权为主,皇帝拥有极大的权力。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后,实行“一统天下”的治理原则,通过设立行宫、设立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等措施,巩固了中央政权的地位。
在行政上,明朝采用了六部制度,即吏、户、礼、兵、刑、工,负责具体的政务事务。
二、经济农业明代的经济农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明初政府实行田土制度,減免赋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扶持农民。
此外,明代还推行自由市场经济,鼓励商业贸易的发展,发展了海上丝绸之路,也有了大量的海外贸易。
同时,明代在矿冶业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满足了国内对冶铜、冶铁等金属的需求。
三、社会阶层明代社会阶层分为士人、农民、工商人等。
士人是最高阶层,朝廷设有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士人成为明代社会的核心。
农民是社会的基本阶层,他们负责生产,农业在明代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工商人则是明代社会中新兴的阶层,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逐渐兴盛起来。
四、文化教育明代是中国文化的重要时期,许多文化艺术的瑰宝在这个时期诞生。
明朝建立了六国图书馆和刻柏书院等重要的教育机构,推广了古文的研究和传承。
此外,明代还出现了许多著名的文化名人,如文学家杨慎、戏曲家关汉卿等。
总结:明代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明朝政治制度以中央集权为主,经济农业发展迅速,社会阶层也逐渐分化,文化教育得到了重视。
这些方面都为中国历史上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了解明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研究中国历史的脉络和演变过程。
明代的政治制度第9讲

3、司礼监
司礼监 内官监 御用监 御马监 神宫监 尚宝监 印绶监 直殿监 尚衣监 都知监
惜薪司 钟鼓司 宝钞司 兵仗局 银作局 巾帽局 针工局 内织染局 酒醋面局 司苑局
司设监 混堂司
尚膳监 浣衣局
二、中央行政机构与中央决策系统
3、司礼监
通政司
→
司礼监
→
内阁 票拟
→ 司礼监 → 批红
内阁
在正统以后,诸如成化、正德、隆庆、天启等 朝的皇帝都特别宠信宦官,甚至将“批红”的 大权也交给宦官头子代行,内阁的职权自必受 宦官的钳制。明中叶以后,王振、汪直、刘瑾、 魏忠贤等著名的大宦官,在他们得势时无不压 抑和控制着内阁。
顺治:其自汉高以下,明代
明 孝 陵 康 熙 题 字
以前,何帝为优? 范文程等:汉高祖、文帝、 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太 祖俱属贤君。 顺治:此数君又孰优? 陈名夏:唐太宗似过之。
顺治:朕以为历代贤君,莫
如明太祖。即唐太宗并数君德 政,皆有善者,有未尽善者。
至明太祖所定制度章程,规画
周详,历代之君,实皆不及也。 范文程等:诚如上谕! —— 清初君臣对话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2、皇权加强之下的皇帝与政事
一、明代的皇权 皇权膨胀
3、皇权加强之下的君臣关系
一、明代的皇权
1、明初加强皇权的举措:思想控制
一、明代的皇权
明朝主要政治制度

明朝主要政治制度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封建君主制度
明朝奉行封建君主制,形成了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体制。
皇帝集一国之大权于一身,自称“天子”、“天朝上国”,这个“天命”理论成为皇权统治的理据与正当性。
二、中央集权
明朝政府实行中央集权,政治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官员仅是中央政府的执行机构。
地方上没有自己的行政和财政权力。
这有利于稳定社会、统一国家。
三、官员制度
明朝继承了唐宋制度,官员考选制度较完善。
官员分为文官和武官。
主要有科举,贡举,会试,殿试这些考选程序。
四、执行制度
明政府建立了以科举为主的官僚体系,并辅之以严明的宦官监督、审巧制度、称臣制、中央设置尚书省、刑名严明等制度,加强行政管理。
五、改革派和保守派
明朝的政治中也存在不同的政治派系,保守派重文轻武,反对改革,而改革派则主张实学,提倡革新。
这种不同的政治立场也影响了政策的制定。
以上主要概括了明朝主要的政治制度,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明代政治制度

明代政治制度
明代政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于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代政治制度包括皇帝制度、官制和考试制度等方面。
明代的皇帝制度基本延续了以往的封建制度,皇帝是统治者的最高地位。
明代采用了世袭制,即皇位世袭给皇帝的儿子。
在明朝的历史上,大部分皇帝都是明太祖朱棣的后裔。
皇帝有着绝对的权力,拥有决策和执政的最高权威。
在官制方面,明代实行了三司制。
三司包括军事司、太仆司和明府。
军事司是负责军事事务的机构,掌管军队的组织、训练和调动。
太仆司是负责国家财政的机构,掌管税务、钱币等经济事务。
而明府则是监察地方政务的机构,负责考核地方官员的表现。
此外,明代还执行了科举制度,即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社会上流动性增大,使得人才得到了更广泛的培养和选拔。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级别:乡试、会试和殿试。
通过考试的人有机会成为官员,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提升。
这种制度为明代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总结起来,明代的政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明代的政治制度延续了封建制度并对封建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包括皇帝制度、官制和考试制度。
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高中历史教案:探索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变革

高中历史教案:探索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变革一、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1.1 明代政治制度明代是中国历史上较为富庶繁荣的时期之一,其政治制度备受关注。
明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诸侯耀千百户制度、三司制度、六部制度、兵部制度以及科举制度等。
1.1.1 诸侯耀千百户制度明代的诸侯耀千百户制度是一项给予威望特殊的将领封爵的政策。
明朝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控制朝廷和地方的势力。
被封为千户或百户的将领们在军队和地方行政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1.2 三司制度明代的三司制度是指司农、司工、司法三个部门的制度。
这三个部门分别负责农业、工程和司法的管理。
其中,司农主要负责农田水利政策和农业税收;司工主要负责修建工程和采矿开发;司法主要负责刑法及司法制度的管理。
1.1.3 六部制度明代的六部制度是指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和工部这六个中央行政部门的制度。
这些部门分别负责官员选拔任用、国家礼仪、财政收支、军事事务、刑法及工程建设等。
1.1.4 兵部制度明代的兵部制度是指负责军事事务的中央行政部门。
明朝实行军户制,以军队为单位划分土地和编制军力。
兵部负责征兵、军饷、军事调度等任务。
这一制度在保证中央政权控制军队的同时,也促进了明朝军事力量的强大。
1.1.5 科举制度明代的科举制度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制度之一。
明朝的科举制度主要包括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一系列考试选拔优秀人才为官。
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明代官员的素质,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官员队伍。
二、明清时代的社会变革2.1 社会阶层的变动明清时代,中国社会阶层发生了较大的变动,封建社会的特征更为明显。
封建社会的底层主要由农民组成,中层主要是手工业者、商人和低级文职官员,而上层则是贵族、官僚和商业巨头等。
2.2 经济的变革明清时代,中国经济经历了从农业经济向商业经济转变的过程。
期间,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兴起推动了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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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政治制度明朝(1368年--1644年)历时277年,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1328 —1398年)于1328年10月21日生在今安徽淮河平原一个赤贫的佃农之家。
他从未经历过中国那个安定的农业社会的正常环境,直到他统治这个帝国并指导它的恢复工作。
明王朝诞生于半个世纪的扰攘纷乱中;在这个一切遭到破坏的年代,全国大部分地方的日常生活的进行日益直接诉诸于暴力。
贫苦出身的农民皇帝朱元璋在这样的环境下建立起来了统一的汉族王朝,并且不断的巩固直至整个政治体制的建立,太祖朱元璋做出了重要的影响作用,这也必定使明朝政治制度有其特殊的一面,当然作为一个传统的政治制度统治的社会,仍具有以前历朝典型的特点,皇权与相权、皇帝与藩王的协调与冲突等等。
一、建朝伊始,制度的变迁1368年正月朱元璋在南京即皇帝位,正式建立了明朝,年号"洪武"。
明朝的政治制度,仍沿元朝旧制。
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中书省下设六部,各部设尚书、侍郎。
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
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
"凡事必先"关白"丞相,然后奏闻皇帝。
行中书省总管一省民政、军政和司法。
大都督府为最高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生性多疑,权力欲望极重,在统治基本稳定以后,朱元璋即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
洪武九年(1376年),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个承宣布政使司,并把北平布政使司升为北京与南京并为两京,同时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一省民政、司法和军队。
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均无定员。
其所属机构有理问所、司狱司、仓库使、杂造局、宝泉局、织染局、军器局等部门。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主要责任为传布朝廷政令、考核属下官员和征收赋役。
参政、参议分守各道,掌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诸事。
布政司下又设府(直隶州)、县(州)二级地方政权,长官称知府(知州)、知县(知州)。
都指挥使司,管辖本省卫所,负责军务,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是省最高军事长官。
提刑按使司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均无定员。
所属机构有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
按察使负责本省刑狱与监察,"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
都、布、按并称三司。
三司的设立,一方面使地方机构职权趋向专一化,从而加强了办事效能;另一方面,由于三司地位平等,虽共掌一省政务,但互不统属,分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对其负责。
从而有效地达到了权力制衡,加强了中央集权。
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设通政使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
第二年,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谋不轨"罪名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
"六部尚书执行皇帝命令,直接对皇帝负责。
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
六部长官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副长官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
下置各司设郎中、员外郎等职,正五品。
通过整套的行政机构的改革,除掉了丞相,并把地方的权力分割开来,地方直接向皇帝负责,大大的加强了皇帝的权力,但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二、内阁的演变丞相废除,政务繁多,又不能置之不理,再怎么精力充沛也应付不了,为解决这一新的矛盾洪武十二年(1380年)月九设置四辅官用以佐理政务。
但四辅官无论是在阅历上,还是精力上,都难胜任。
因而到洪武十五年,设置不满两年的四辅官即被朱元璋断然废除。
四辅官虽废,但政务压力仍在。
朱元璋遂又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十一月,设置了殿阁大学士。
与四辅官相较,殿阁学士的职权与之大致相同:备顾问,"于机务无与焉"。
但殿阁学士的官阶比辅官低,而且人才来源不同,即四辅官多来自田间,殿阁学士则均出自翰林,开后代非翰林不得入内阁之先河。
从这一角度上看,人们多将其视为内阁制的发端。
到永乐时期内阁制度基本形成。
从永乐时期开始,有人数较多的阁臣同时入值内廷,他们“朝夕左右”,“言之宫中”,从而在中枢开始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机构,用以弥补废相后中枢决策所存在的缺陷。
永乐五年(1407年)十一月,成祖朱棣专谕吏部:“(胡)广等侍朕久日,继今考满,勿改外任。
”这就相当于今天所说的,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内阁成员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内阁成员职位稳定,不能往外调任。
于是内阁机构就由洪武朝的不稳定转向了稳定性的建制了,内阁制度也基本上确立了下来。
自永乐以来,阁臣的主要职权被明确为“参预机务”这就说明了阁臣能不同程度的参与中枢军国重物的决策了,虽然这里有诸多看法,这边就不做深究了。
但是这一中央政治制度在深刻的了明朝以后的皇帝们,虽然中央的最高权力在皇帝,内阁的作用只是顾问,六部的权力也比较弱。
但是这只是明太祖创立这套体制的初衷,并且只有在洪武和永乐年间严格的执行过在这之后内阁制度开始逐渐的演变成为一个分割皇帝权力的机构了,到了仁宣之后,因为当时明朝文官治国的思想开始逐渐浓厚,具体的行政权向内阁和六部转移,再加上皇帝的不勤政,将许多政务交由亲信阁臣处理,久而久之皇帝的行政权开始逐渐萎缩,当然这不是皇帝想要看到的,但是是符合一个国家在稳定之后的官员的诉求的,也就有些像是有意而为之的了,对于这种转变首先得明确的是明朝的官员敢于直谏皇帝,敢于用礼仪道德束缚皇帝,对皇帝形成了一定的制约,所以他们能争取到越来越多的权力.而皇帝也不可能说一个人就能管理好全国的政务,需要依赖内阁和六部大臣来帮助自己具体的执行行政权力,就像军队当中的参谋长那样来分担军务共同决策。
这一内阁制度之中又有一个司礼监的机构,宣宗时期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后来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
但内阁大臣与皇帝沟通,全赖司礼监(宦官)。
这便开启了明朝宦官专政之大门。
成祖时期,朱棣信任宦官,给予了宦官很大的权力,为以后的宦官专政埋下了伏笔。
三、监察制度与特务式高压统治监察制度在古代中国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历代统治者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以之用来服务于整个政治制度,明代的监察制度在前代的基础上创立自己的监察机构,但仍然有其自身的特色的。
其一,明代的监察制度是古代监察制度中最完善的。
它纵横交错,把所有的政府官员以及监察官员本身都纳入其严密的监控之下。
第二,明代的监察制度对整个社会有巨大的影响,无论是社会、文化、经济等社会各方面都有影响,有好有坏,其大范围的影响力是前代所不能相提并论的。
监察与司法监察是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一直以来是一个重要内容,明太祖朱元璋将它视为其政权的三大支柱之一。
朱元璋即吴王位时便设置了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他指出:"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
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
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
"建国伊始,朱元璋即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监察机构。
洪武十三年(1381年)罢御史台。
五年置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分巡全国各省,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
每道有监察御史三至五人,在中央,明朝设都察院作为国家最高监察机关,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下设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其属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和司狱司,官员分别为经历和都事、司务、照磨和检校、司狱,品级正六品到从九品不等。
明代御史官秩不高,但权力很大,职权行使,颇有雷厉风行之势,且权限范围极广,每一御史都有权对内外所有机构、官员进行弹劾,并直接对皇帝负责。
有效惩治了政治腐败。
除都察院系统外,对应于中央六部,朱元璋还创立了拥有独立监察权的六科给事中,六科即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各科均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
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
六科职责为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
都察院和其他机构不相统属直接相皇帝负责,并且还可以互相纠劾,以弥补监察机关无人监察的空缺。
明代的司法机关较前代也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其中央司法机关是刑部、大理寺和拥有一定司法权的都察院。
与前代不同,明代刑部掌审判,大理寺则一般不再掌管审判,而专掌复核。
死刑案件必须奏请皇帝批准外其他刑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均须接受都察院的监督。
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由于其出身和即位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有其他朝代、其他皇帝所没有的强烈欲望。
后来由于朱元璋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因此虽有监察机构的存在,但他们更需要一支在监察序列之外的监察队伍,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锦衣卫的设立与壮大,与他们的执政理念、管理手段、控制欲望是息息相关的。
锦衣卫原是皇帝的侍卫机构。
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
为了监视、侦查、镇压官吏的不法行为,太祖先后任用亲信文武官员充当“检校”,“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
”明洪武二年(1369)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1382)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
实际上是明朝设立的特务组织。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两个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直接跟皇帝沟通,便于皇帝开展监察百官工作,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锦衣卫时,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
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
成祖时期,朱棣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的皇位后,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时出现;另一方面,朝廷中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
为了巩固政权,朱棣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专制机构,但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
在朱棣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故在他心目中,还是觉得宦官比较可靠,且他们身处皇宫,联系起来也比较方便。
就这样,在明成祖迁都北京之后,建立了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由于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因此被命名为东厂。
东厂的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