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阁与中央政权体制演变的互动关系_吴建军
明朝内阁制度和司礼监制度

明朝内阁制度和司礼监制度1.内阁制度1.1设立背景明朝内阁制度是在明成祖朱棣时期设立的,作为皇帝的辅政机构。
随着皇帝权力的逐渐削弱,朝政逐渐被权臣把持,内阁制度应运而生。
1.2职责与权力内阁的职责是草拟诏令、出谋划策、监督六部等。
内阁成员通常由皇帝亲自选定,均为翰林院出身的高级官员。
内阁的权力来自于皇帝的授权,具有极高的决策权。
1.3运行机制内阁成员共同商议政务,草拟诏令,然后呈报皇帝批准。
内阁在朝政中起到关键作用,有权驳回皇帝的命令。
内阁成员通常不直接处理具体政务,而是通过司礼监等机构来实施决策。
1.4与皇帝的关系内阁与皇帝的关系密切,通常由皇帝亲自召集内阁成员商议政务。
在重大决策上,皇帝往往需要内阁的支持。
然而,随着权臣的出现,内阁与皇帝的关系逐渐疏远。
2.司礼监制度2.1设立背景司礼监制度是在明朝中后期设立的,作为皇帝的机要秘书机构。
随着权臣势力的扩大,司礼监逐渐成为制约内阁的重要力量。
2.2职责与权力司礼监的职责是草拟诏令、监督六部、管理机密等。
司礼监成员通常由皇帝亲自选定,多为皇帝的亲信。
司礼监的权力来自于皇帝的授权,具有极高的决策权。
2.3运行机制司礼监成员共同商议政务,草拟诏令,然后呈报皇帝批准。
司礼监在朝政中起到关键作用,有权驳回内阁的决议。
司礼监成员通常不直接处理具体政务,而是通过其他机构来实施决策。
2.4与内阁的关系司礼监与内阁的关系复杂。
在重大决策上,司礼监往往能够制约内阁的权力。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司礼监也会与内阁合作,共同维护皇帝的利益。
因此,司礼监与内阁的关系是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的关系。
明朝内阁的设立

明朝内阁的设立可以追溯到明太祖朱棣(即明成祖)时期。
明太祖在位期间建立了内阁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处理政务。
明朝内阁的设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阁设置:内阁设立于皇宫内,最初称为“内府”,后来改为“内阁”,由内阁首辅进行主持和管理。
内阁首辅被赋予极高的权力,直接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和管理。
2. 内阁职责:内阁主要承担起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职责,负责起草和审议政令、文件,参与制定重要决策,以及管理和监察地方官员和吏治等。
3. 内阁组成:内阁由多名大臣组成,其中以内阁首辅地位最高,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内阁成员一般都是宦官出身,也有少数文官。
内阁中设有不同职务,如六部尚书、都察院御史等。
4. 内阁运作:内阁成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会议形式讨论和决定事务,对内阁首辅负责汇报和执行皇帝的旨意。
内阁成员还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地官员的政绩表现,以确保政策的贯彻
执行。
明朝内阁制度的设立为中央政府的运作提供了一种相对稳定和集中的决策机制。
然而,内阁制度在明朝后期出现了许多问题,内阁首辅权力过大、宦官干政等问题逐渐显现,最终加速了明朝的衰落。
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

浅析明朝的内阁制度及其作用徐德亮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内蒙赤峰内容摘要: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研究明朝的内阁制度,首先通过明朝废除宰相设立内阁来阐述明朝内阁的前世与今生。
然后再探讨出内阁它对皇权及对有明一代的两大辅政之一的阉党的制约及影响。
再次通过对内阁权力的探析最终得出它依然是皇权的御用工具。
关键词:由来内阁皇权权力架构政治效能一明朝的废相与内阁的由来在明朝初期一直秉行的宰相制度,皇权作为九五之尊享受至高无上的权威,而相权则把持全国最高的行政权力。
宰相虽号为“奉旨办事”但实则不然,王朝的很多事情宰相是不与皇帝商量直接独断专行的。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当朝皇权是个“懒王”还好,如果当朝皇帝勤俭持政且有很强的权力欲那就糟糕了,君权与相权就会必然产生裂痕与矛盾,皇帝与宰相争权夺势形同水火,严重时国家的政策说瞬息万变有时也不夸张。
国家机器无法正常运转下去了。
前朝教训无数而距明太祖最近的教训就是蒙古人建立的元王朝。
在元王朝统治中原时期,由于很多帝王的文韬和武略都不足,元代皇权孱弱无能,所以宰相擅权。
这些种种给明太祖朱元璋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而且明太祖也阅读了很多的史料,也发现了很多相权对皇权的掣肘。
故而他终结了延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并认为元代灭亡的原因就是将政权委臣,并最终导致欺上瞒下的原因所致。
再加上明太祖对开国功臣本就有猜忌之心。
终于借“胡蓝之狱”最终废除了宰相制,权分六部。
相权最终被废除了,皇权自然得到极大的膨胀。
随之而来的自然是政务的大量增加。
太祖每日批阅的奏章据《明史》记载大约为200多件。
处理的各项杂务多达400多件。
太祖的工作可以用“昧爽临床,日宴忘餐”①来形容。
但依然无法做到完美无暇,唯恐出现差池。
于是明太祖终于在身体所力所不及的情况下诏天下举贤才。
于洪武14年(1380年)设立四大辅官。
四大辅官皆来自民间,帮助皇帝协理政务监调四时。
四大辅官是按照春,夏,秋,冬四季设立的,同时还作为太子的宾客。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简述明代内阁制形成和演变
明代内阁制是中国封建王朝后期的政治制度之一。
它的形成主要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的“三省六部”制度,即刑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都察院七个大臣,负责全国的行政和司法事务。
这一制度的缺陷在于:它是一个由皇帝直接管理的权力机构,导致皇帝权力过于集中、官员任命不稳定、政治腐败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明太祖的孙子明成祖朱棣于1403年派遣王振、陈循等法学家前往日本、朝鲜等国考察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度,将原来的“三省”改为“东西南北中”的五部,再增设东厂、西厂两个特务机构,以监察政治。
到了明末,内阁制度已经成为朝廷的重要机构。
明神宗时期,内阁由首辅和参政两个官员组成,负责审议政务和草拟诏书。
万历年间,内阁的权力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明朝末年,内阁官员由两个增加到四个,内阁首辅的权力也进一步加强,成为皇帝的重要参谋。
总的来说,明代内阁制经历了从“三省六部”到“五部”再到“内阁”的发展演变,这一制度的形成和演变体现了中国封建王朝政治制度的变革和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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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课件-高一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册

③直接原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 ④根本原因:相权过大,威胁皇权。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1)废除宰相制度 3.中央政治制度的变化
“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
六十,记三千二百九十一事”。
内①容废:中书省、废亲宰自相掌,管皇帝直接领导六百部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清朕)未孙睡承。泽
的
④特务政治
变 化
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是加强皇权的产物,是封建制度走向衰
落的结果。
课堂小结
中央:皇帝制度、三公九卿
秦朝(形成) 地方:郡县制
专制
主义 中央 集权 制度 演变
两汉(巩固) 中地央方实::质中颁:外布君朝“主制推专度恩制令强”化,刺史制度 →
隋唐官(僚完机善构)对中皇央权:的三调省节六能部力制削弱,易导致政治黑 暗。封建制地度走方向:衰道;落。中期后藩镇割据
宋朝(加强)中央:二府三司制 地方:收精兵,削实权,控财权(路、府州军监、县)
元(新发展) 中央:一省二院一台 地方:行省制度
明朝(高峰) 中央:内阁制、督察院 地方:督抚、三司
二、海上交通与沿海形势 1.郑和下西洋
金银珠宝、瓷器、茶叶、丝绸
西阿拉伯 铸钱、开井饮水、种茶、纺织等技术 中
洋
胡椒、苏木、印翡马度翠来、西檀亚木、泰龙国涎香越南 国
皇帝怠政,宦官专权
魏忠贤,明熹宗时出任司礼秉 明神宗(万历皇帝),执政后 笔太监,被称为“九千岁”。 期荒于政事,二十余年不上朝。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3.中央政治制度的变化
“正常情况下,一切内外奏章由文书房登录后交司礼监由掌印太监转呈皇
帝。皇帝阅后再逆行送内阁票拟。票拟之后,再返行文书房、司礼监,再经
明朝的内阁制度

明朝的内阁制度
明朝内阁制度是明朝时期设立的中央政权机构,主要用于处理政务和决策。
以下是明朝内阁制度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1. 内阁的设置:明朝内阁由皇帝设立,最初为皇帝的顾问机构,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中央政权机构。
内阁成员通常由翰林院学士或官员担任,被称为“内阁学士”或“内阁大学士”。
2. 内阁的职责:明朝内阁主要负责起草诏令、审议法令、草拟奏折、管理文书、处理政务等工作。
内阁学士们还负责监督六部官员的工作,并参与国家最高决策。
3. 内阁的权力:明朝内阁的权力逐渐扩大,成为皇帝的得力助手。
内阁学士们可以参与国家最高决策,并且对六部官员的工作具有监督和管理权力。
4. 内阁制度的优点:明朝内阁制度的优点在于加强了皇帝对政务和决策的控制和影响力。
内阁学士们作为皇帝的亲信,可以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和决策,使得政策执行更加有效。
5. 内阁制度的缺点:明朝内阁制度的缺点在于可能导致权力集中和官僚腐败。
由于内阁学士们通常由皇帝直接任命,他们的权力可能受到皇帝个人意愿的影响,导致权力集中和官僚腐败。
总的来说,明朝内阁制度是一种相对完善的中央政权机构,加强了皇帝对政务和决策的控制和影响力,但也存在一些缺点需要改进。
考点03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备战2022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考点帮

考点03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备考策略】对于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这一考点的复习备考,应注意在复习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对本讲内容进行必要的综合归纳,总结规律。
重点复习明清时期的历史概念,如内阁、军机处等,理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强化并逐步发展到顶峰的具体表现及封建社会发展到晚期的特征。
【重要考向】一、废宰相设内阁二、军机处的设立三、明清君主专制加强的影响废宰相设内阁宰相制度的废除内阁的出现原因明太祖认为宰相制度妨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废除丞相制度后,明太祖政务繁多,深感力不从心过程1380年,借胡惟庸案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责。
(1)奠基:明太祖时设殿阁大学士(很少参与决策)。
(2)确立: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参与决策,内阁制度正式形成。
(3)发展: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取得票拟权。
(4)全盛:明神宗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了内阁的下属机构。
影响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加强。
导致皇帝政务繁多,身心疲惫。
无独立决策权、行政权,完全依附于皇帝;内阁大学士随时因皇帝个人爱憎而升降;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构成制约作用。
相比较而言,宦官比内阁更多地得到皇帝信任,以致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
内廷宦官机构司礼监获得了协助甚至代理皇帝批红的权力,还负责提督东厂,控制锦衣卫,对官民的言行进行监视、侦查,有权逮捕、施刑。
【图示巧记】丞相与内阁首辅【典例】1.(2021·山东临沂市·高三二模)明初进行官制改革,丞相、三省制为府、部、院、寺所替代,从地方到中央都是军、政、司法三权分离,由一卿独尊变为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九卿并列。
这一改革A.有利于政令畅通政权稳定B.削弱了长期以来士族阶层统治C.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发展的活力D.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答案】A【解析】明初进行官制改革,从地方到中央都是军、政、司法三权分离,各司其责,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各自直属中央,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利于政令畅通政权稳定,故选A;材料信息与削弱士族阶层的势力无关,排除B;明初进行官制改革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利于增强社会发展的活力,排除C;清朝军机处的设立标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排除D。
明朝的体制与行政机构

明朝的体制与行政机构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体制与行政机构在当时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探讨明朝的体制和行政机构,以展示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组织和管理方式。
一、皇权集中的体制明朝的体制以皇权集中为核心,皇帝是最高统治者,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皇帝的权威来自于其祖先的传统和天命的威信,被认为是天地间的代表。
皇帝在政治上具有最高的决策权,他领导中央政府,统揽朝政。
皇帝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的行政机构来实施和管理。
二、行政机构1. 内阁内阁是明朝最重要的行政机构之一,由内阁学士和其他官员组成。
内阁学士是皇帝的亲信重臣,负责参与制定政策和处理重要事务。
内阁设有东阁和西阁,分别负责文书和军事事务。
内阁在明朝的政治决策和行政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 六部明朝的六部是行政机构中的核心部门,分别是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和户部。
各部门负责不同的职能和领域,如人事管理、外交事务、军队组织、司法审判、水利工程和财政管理等。
六部的设置和职责明确,为明朝的行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 都察院都察院是明朝的监察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地方行政官员的履职情况和处理官员的不法行为。
都察院的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担负着察访地方官员和听取民众诉求的重要职责。
都察院在维护明朝政权的稳定和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 东厂和西厂东厂和西厂是明朝特殊的秘密情报机构,负责监视和打击政治敌对势力以及维护国家安全。
东厂主要负责内务,西厂主要负责外务。
这两个机构的存在体现了明朝政权的高度紧张和警惕,也反映出皇权的掌控力。
三、地方行政机构除了中央行政机构外,明朝还设置了地方行政机构,以管理各省、州和县的事务。
地方行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分为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知府等级。
他们负责执行中央政策、维护地方治安和促进经济发展。
地方行政机构在明朝的政权稳定和地方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结语明朝的体制与行政机构体现了当时中国政治组织和管理方式的特点。
皇权集中的体制下,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明确,旨在支持皇权的行使和政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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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5-03-05作者简介:吴建军(1967-),男,河南荥阳人,郑州大学讲师。
第39卷 第3期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5月 Vol .39 No .3J 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May 2006 明代内阁与中央政权体制演变的互动关系吴建军(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摘 要:明王朝出于加强专制皇权的需要废除了丞相制度,从而导致中央行政中枢体制的严重失衡。
为了巩固统治和完善封建官僚体制,内阁开始崛起并逐渐成为明朝政治舞台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从内阁的兴衰及其权势的变化看,它完全依顺于皇权,其政治功能是皇权的外延与扩张。
内阁大学士参与中枢决策,故而阁权在国家权力体制运作中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决策权,但这并未抑制住皇权的恶性膨胀。
关键词:明代;内阁制度;中央政权体制;君权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6)03-0112-04 明代内阁制度的创建是中央集权即皇权高度集中的物化表现。
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在皇帝与官僚集团之间出现了一个链接断层。
因个人能力及精力所限,皇帝事必躬亲地履行全部统治职能是不现实的,为了构建完善的统治体系,朱元璋的继承者组建内阁作为其辅助力量,并使之成为皇帝专制独裁的有力工具。
同时,明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君权膨胀的顶峰,因此明代中央政权体制也就围绕着加强皇权、加强中央对全国各级各部门的控制而不断演变。
与此相适应,明代内阁制度也随着君权的高度强化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的过程。
目前有关明代的内阁制度、监阁与相权等问题学术界已有不同程度的涉及,但关于内阁职权的变革与明中央政权体制之间的关系问题未见有系统而全面的研究,故本文将以不同时期中央政权体制的演变以及由此带来内阁体制、职责的变动为切入点,来探究内阁与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政权体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原因。
1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中央政权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宰相制度的废除。
明初曾沿用元制,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设左右丞相总领政务。
以前史为鉴,朱元璋深以相权为患,为了巩固皇权,他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胡惟庸案为契机,“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亲理万机,“自操威柄”[1](卷72《职官志》)。
他晚年还敕谕群臣,“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2](卷6)。
至此,推行千年的宰相制度终于寿终正寝,皇权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但朱元璋在庞大的官僚机器面前,在繁杂的政务压力下很快就表现得力不从心、不胜其劳。
据给事中张文辅所言,明太祖朱元璋可谓日理万机,“自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事”[3](卷165)。
他平均每天须处理政事420余件,负担如此沉重的工作,尽管“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1](卷162《尹昌隆传》),但政务处置仍难免有失当之处,以致明太祖“每多自诲之时,辄有无及之叹”。
由此可见,废除丞相制度虽然达到了集权于君主一人的目的,但同时也带来了中枢机构行政效能下降的问题。
为了确保封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朱元璋相继设立了四辅官与殿阁大学士,试图填补宰相消失后留下的空白。
结果四辅官若昙花一现,殿阁大学士却逐步形成规模,其“备顾问”的职掌为后世的大学士所继承,并渐次向“预机务”转变。
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内阁制度的萌发期。
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燕王朱棣即位之后,为了解决中央政权体制中强化君主集权与行政效能下降之间的矛盾,开始采取一种渐进的过渡形式以修正其父所订的中央辅政体制。
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
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1](卷72《职官志》)。
金幼孜、胡俨等人同入直,预机务,谓之内阁。
内阁之名及参预机务,也自此始。
《明史》对内阁的解释为:“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112·113·地位,对皇权加以制约。
然而,伴随着议礼的过程,内阁权力以嘉靖三年杨廷和的离任为转折点,相对于皇权由强变弱,而皇权却由弱变强。
由此,正德、嘉靖交替之际形成的中枢结构态势由于杨廷和一派在“大礼议”事件中的失败而未制度化,内阁权力相对于不同的权力阶层有了不同的发展趋势:一方面,此时的阁臣朝位班次,俱列六卿之上,内阁权力相对于行政系统大大增强,出现了更多的内阁兼掌部院之职的事情,内阁对部权之侵愈演愈烈;另一方面,内阁权力相对于皇权,权力削弱,其对皇权的依附性也更强,“阿谀顺旨”在阁臣中已形成了习惯,阁臣为获取权力皆曲意逢迎皇帝,内阁彻底地沦为皇权掌控百官的工具,其独立性及对皇权的制约性大大下降,此种政治态势一直延续到明亡。
同时,世宗在皇位巩固后,即暮气沉沉、鲜问政事,虽然偶尔亦以权术督察群臣,但处理政务的大权却完全落入内阁手中。
为迅速形成决策,内阁中就必须有一个最后定夺之人,首辅制便应运而生,并且出现了权相。
首辅权重,使之成为阁臣互相倾轧的对象;反之,阁臣一旦晋升为首辅,便竭尽己力打压次辅。
正如嘉靖时胡世宁所说:“不知自何年起,内阁自加隆重,凡职位在先第一人,群臣尊仰,称为首相,其第二人以下多其荐引,随事附和,不敢异同。
”[8](卷26《宰相上》)世宗对首辅的特殊地位则公开表示认可,如他在给费宏的手书中题其衔为“内阁掌机务辅导群臣”;在敕谕夏言时云:“朕之简任倚信,在卿独重,况职居辅首。
”[13](卷180,卷231)从某种意义上讲,票拟使得阁臣群体具备了“上情下达”的相责,首辅制的确立则让内阁等级为之一肃,首辅拥有了变相的相职[14] (卷52《职官志二》)。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内阁及其首辅的作用发挥得最为充分。
权相的出现对皇权造成的潜在威胁,使皇权对内阁的信任日渐降低,对宦官的信任相对增加。
张居正去世后,神宗便开始极力疏远阁臣。
由于在神宗后期出现了明朝长达百余年的皇帝不上朝的荒诞局面,内阁欲觐天颜而不能,而张诚、陈矩等司礼太监却在皇帝的宠信中不仅得以执掌司礼监,还兼掌东厂,“二权并在一人,故能回天乃尔”[15](卷六),就连内阁宰辅的生杀予夺亦操于其手。
内阁虽可以从事票拟,但一切疏揭不得不取决于司礼监的批红。
从此“相权归于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1](卷72《职官志》),司礼监又再次取代了内阁控制相权,以至大学士朱赓也不得不慨叹“今日政权不由内阁,尽移于司礼”[1](卷219)。
这种局面在经过熹宗时魏忠贤专权擅政以后更成积重难返之势,相权几乎一直掌握在司礼监手中,直至明亡都没有太大改变。
崇祯帝即位后虽曾倚重阁臣以期振衰去弊,但明末官僚政治体制自身已经积弊难返,终使这种希望化为泡影。
不久,他便在“诸臣不能实心用事”的遗憾中将信任的目光重新投向了宦官。
由于得不到皇权的信任和支持,内阁失去了其辅政的基本政治功能,从而加速了明王朝的覆亡进程。
这个阶段可以视为内阁制度的衰落时期。
2 从内阁的职权演变过程可以看出,明代内阁制的创立缘起于相权与君权的斗争过程,其地位及职能的变化完全取决于强化皇权、加强统治、提高中央政权行政效能的需要。
自两汉以降,相权的弱化与君权的强化是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而随着明初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改变了自汉唐以来“皇权高而虚,相权低而实”的政治格局,君权在斗争中大获全胜,封建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发展到巅峰。
明朝历代君主对中央政权体制以及权力分配体制的变革,均是以强化皇权、防止大权旁落为根本出发点。
内阁正是在此背景下,作为皇权的辅助工具而创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
内阁与皇权、司礼监、部院之间的种种纷争、制衡,也皆源于皇权的不断强化而对中央权力分配体制做出的调整。
(1)内阁与皇权的关系。
内阁设立后,由于阁臣为天子御前顾问,凭借优势,权力容易发展;加之嫡长继承制下容易出现年幼及怠政的皇帝,因而也需要内阁拥有一定的权力便于辅佐,所以内阁权力有所增长,并对皇权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内阁权力的膨胀绝不意味着皇权的相对下降;相反,由于内阁始终没有取得法定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所以内阁不是制度化、法律化的决策机构,而是由皇帝任意操纵的软弱的御用工具。
内阁只是皇帝与官僚系统间的中介,是一种决策权与行政执行权的间接结合结构。
阁权只有通过皇权的作用才能实现其政治功能,阁权的轻与重及其参预中枢决策的广度和深度,都取决与它同皇权的关系。
所以阁权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不仅不同的皇帝授予内阁的权力轻重有异,就是同一皇帝在位期间,内阁权力也往往因皇权的需要而上下浮动。
正因为皇权对内阁有绝对控制权,所以在明代的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内阁体制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动态的和变化的。
(2)内阁与司礼监的关系。
明代内阁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是票拟。
宣宗时期,内阁票拟权得以逐步完善,使内阁具有了制度化的决策权,大大加强了内阁预政的力度,这与明太祖废除丞相制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为了防止内阁坐大,皇帝赋予宦官之首———司礼监“代帝批石朱”的大权来制衡内阁。
所有章奏除“御笔亲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以“批红”牵制“票拟”,从而达到平衡政局的目的。
这样就出·1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