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工作制度51112
产科的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大全产科病区工作制度1、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 24 小时负责制。
2、主任医师每周查房 1-2 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 1 次;住院医师坚持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病人随时巡回。
3、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新入院病人24 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组织会诊、讨论。
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
做好交接班,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工作程序,严禁擅离职守。
5、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积极开展产时服务新模式。
6、认真作好带教实习工作。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规范填写母婴保健手册,认真全面详细检查,做好门诊登记。
5 、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
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母婴保健手册(病历)上作特殊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及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应由主治以上职称人员应诊,严格履地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积极推广高危妊娠的自我监护。
做好高危妊娠监护并定期随访。
6、准确诊断高危因素,积极预防难产和治疗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
7、认真执行高危孕妇三级转诊、分级分娩制度,及早为高危孕妇确定分娩地点。
8、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科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

产科工作制度及职责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产科工作制度是为了提高产科医疗质量,确保母婴安全,规范产科医护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产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二条产科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产科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助产士等。
第三条产科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道德,以人为本,敬业爱岗,全心全意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岗位职责第四条产科主任职责:1. 负责产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科室工作计划。
2. 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 负责组织本科室的临床、教学、科研和预防工作。
4. 负责组织本科室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5. 负责组织本科室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产科医生职责:1. 负责产妇的接产、分娩和产后康复工作。
2. 负责对产妇进行病情观察、诊断和治疗。
3. 负责制定产妇的诊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4. 负责产妇的术前、术中和术后管理工作。
5. 负责参与本科室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第六条产科护士职责:1. 负责产妇的护理工作,观察并记录产妇的病情变化。
2. 负责产妇的日常生活照顾,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 负责产妇的用药指导和护理工作。
4. 负责参与本科室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第七条产科助产士职责:1. 负责产妇的分娩工作,提供专业的分娩指导。
2. 负责新生儿的接产和初步护理工作。
3. 负责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观察和评估。
4. 负责参与本科室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产妇接诊流程:1. 接待产妇,了解病情,进行初步评估。
2. 安排产妇就诊,进行相关检查和诊断。
3. 根据诊断结果,制定产妇的诊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4. 安排产妇入住,进行分娩和产后康复工作。
第九条分娩流程:1. 观察产妇分娩进展,提供分娩指导。
2. 协助医生进行难产的处理和手术。
3. 观察并记录新生儿的状况。
4. 进行新生儿的初步护理和保暖工作。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产科工作制度指的是医院或产科机构对产科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化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安排。
一、产科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1. 产科医生:负责孕妇的产前检查、分娩过程的监护、术后护理等工作。
2. 产科护士:协助医生进行产科检查和手术,并负责孕妇的护理、监测和记录工作。
3. 助产士:负责孕妇的分娩和产后护理工作,与产科医生和护士密切配合。
二、工作时间和值班制度1. 工作时间:产科医生和护士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可根据工作量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医院的相关劳动法规定。
2. 值班制度:产科医生和护士按照轮班制度进行值班,确保24小时内有足够的医护人员为孕妇提供服务。
三、产科医护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1. 培训:新入职的产科医护人员需要进行岗位培训,学习相关的产科专业知识和技术,熟悉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
2. 继续教育:医院或产科机构应定期组织产科医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供新知识和技术的学习机会,保持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患者隐私保护和知情同意1. 患者隐私:产科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需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2. 知情同意:医院或产科机构应在进行产科治疗前,确保患者充分知情,并获得患者的书面同意,确保医疗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五、感染控制和安全防护1. 感染控制:产科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的感染控制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手卫生、消毒和无菌操作等相应的操作要求,减少院内感染的风险。
2. 安全防护:医院或产科机构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发生。
六、产科工具和设备管理1. 工具设备配备:医院或产科机构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医学界要求的产科工具和设备,确保医护人员的工作需要。
2. 工具设备维护:医院或产科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制度,对产科工具和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运作。
七、工作质量评估与医患关系管理1. 质量评估:医院或产科机构应定期进行产科工作质量评估,针对医生和护士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借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产科科科室工作制度

产科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1. 产科科室应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 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3. 新入职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产科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科建设与科研1. 产科科室应积极开展学科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研究和应用。
3. 加强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提高科室整体学术水平。
四、临床诊疗与质量管理1. 产科科室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3. 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病历质量。
五、患者管理与服务1. 产科科室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 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科室协作与沟通1. 产科科室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密切协作,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2.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科室内部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3. 积极参与多学科会诊,为患者提供综合治疗方案。
七、应急预案与值班制度1. 产科科室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治工作。
2.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业医护人员在岗。
3. 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技能,确保母婴安全。
八、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1. 产科科室应保持环境卫生,确保医疗环境整洁、舒适。
2. 加强安全管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九、科室管理与考核1. 产科科室应建立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科室运行状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 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护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制度
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有条件的实行住院总医师负责制。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
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4、新入院孕产妇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疑难危急重孕产妇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并及时报告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
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
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各项医疗质量登记,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5、医疗服务中要认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维护孕产妇的健康权益。
6、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程监控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对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质量管理部门。
定期评价医疗安全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7、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知情隐瞒不报,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8、认真做好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资料的登记、分析、上报。
9、认真做好实习带教、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0、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指令性工作。
产科病房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产科病房的诊疗质量,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科病房全体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产科病房医护人员应遵循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心全意为母婴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产科病房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五条产科病房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产科病房应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产科病房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确保母婴安全。
第二章病房管理第八条病房环境1. 病房应保持整洁、安静、舒适,空气流通,温度适宜。
2. 病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消毒清洁,定期进行通风和消毒。
3. 病房内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定期检查、维护。
4. 病房内墙壁、地面、门窗等应保持清洁、无污渍。
第九条病人管理1. 接诊时,医护人员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2. 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告知孕期注意事项。
3. 对产妇进行产后康复指导,帮助产妇恢复身体健康。
4.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病人用药、治疗、护理安全。
5. 对病人进行心理疏导,关注病人心理需求。
第十条病人隐私保护1. 严格执行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对病人隐私予以保密。
2. 在诊疗过程中,尊重病人意愿,保护病人隐私。
3. 对病人病历资料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泄露。
第十一条病房安全管理1. 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2. 确保病房内消防设施完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加强对病房内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管理。
4. 加强对病房内药品、器械等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损坏。
第三章医疗护理操作规范第十二条诊疗操作规范1.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操作规范,确保诊疗质量。
2. 对病人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
3. 根据病人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4.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诊疗安全。
产科工作制度及流程

产科工作制度及流程一、产科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进入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
2. 产科门诊应做好产前健康教育,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3. 产科病房应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
4. 产科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5. 产科分娩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 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7. 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
8. 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
9. 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10. 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乳汁挤出。
11. 加强产科病房的管理,确保病房环境整洁、安静,为产妇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12. 医护人员应定期对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二、产科工作流程1. 产妇入院:产妇入院后,由接诊护士进行初步评估,安排床位,并向产妇及家属介绍医院环境、注意事项等。
2. 产前检查:产科医生对产妇进行详细的产前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听胎心音等,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分娩计划。
3. 分娩准备:分娩室内准备好所需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分娩过程中能及时应对各种情况。
4. 分娩过程:医护人员按照分娩计划和流程进行接产,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5. 产后观察:产妇在分娩室观察一小时,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和子宫收缩情况,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
6. 产后护理:医护人员对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包括子宫按摩、伤口护理、乳汁分泌指导等,并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
医院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各岗位职责

医院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各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妇产科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妇产科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妇产科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妇产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纪律,确保医疗秩序。
第五条医院妇产科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六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定期进行例行检查,确保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有效。
第八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科室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加强对医疗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医院妇产科应当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推动学科发展。
第十一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提倡科学生育观念,促进健康生育。
第十二条医院妇产科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医疗知识,服务社会。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值班安排等。
第十四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完整。
第十五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制定卫生消毒清洁标准,确保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第十六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做到分类处理妥善处置。
第十七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医疗急救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医疗事件。
第十八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第十九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估。
第二十条医院妇产科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医院妇产科应当积极开展医疗卫生宣传,提高患者健康素养。
第二章各岗位职责第二十二条医院妇产科主任1.组织协调科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下属医务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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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院制定如下的制度:一、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的领导与管理。
日常工作由主管医生及值班医师所负责,住院24 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协调各科对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会诊、抢救。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会诊、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遇危重孕产妇病例时,产科主任及抢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到场,首先组织院内会诊、抢救,会诊医师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会诊、抢救。
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介绍病情,专家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或建议,参照会诊意见拟订医嘱,认真组织实施。
最后由主治医师协助经治医师整理填写专家会诊记录。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与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与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她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与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专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结束,清点无误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与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
孕产妇死亡就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 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与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亡孕妇所在辖区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填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
4、凡发生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应在24 小时内以电话或以《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形式报县妇幼保健院;在5 天内将《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5、加强孕产妇死亡补漏、质控工作的管理,孕妇产妇死亡病例要经过县级孕产妇死亡评审组作评审,质控与死亡评审做到有记录可查。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及产儿科合作制度1、每次分娩时,必须要有一个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的产科或儿科医师在场。
2、在抢救新生儿窒息复苏过程中,因复苏的过程复杂,需要两个人或专家小组成员参加。
3、多胎分娩的每个新生儿都应有一个独立小组。
4、每个复苏小组应有一个专门的领导,每个成员都有明确分工。
5、新生儿复苏物品,如复苏囊、喉镜、吸引器、氧气均应处于功能状态,做到放置合理,随手可拿,随手可用。
6、急救药品需配齐,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7、新生儿复苏必须团结协作,服从指挥,配合默契,由最高在职医师指挥,或科主任指挥。
8、有重度窒息儿抢救,应立即请儿科医师一起参加抢救,抢救完成后及时转儿科治疗。
9、剖宫产术的新生儿宫内窒息,出生时需抢救时,应请儿科医师到手术室一起做好抢救新生儿准备,一起协同抢救。
10、产房分娩时,发现宫内窒息,估计新生儿需抢救应请儿科医师一起协助抢救新生儿,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分娩要及时通知儿科医师,分娩后转儿科治疗。
爱婴医院工作制度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规定,并常规地传达到全体卫生人员。
2、对全体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有关规定。
3、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其处理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添加任何食物或饮料。
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24 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宣教工作制度l、宣教工作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护士长参加,其她护士协助。
2、定期向广大妇幼群众及孕妇传播孕妇卫生、围产保健与母乳喂养知识。
3、有固定宣教室,宣教室内设电视机、VCD、光碟、墙上画。
4、每周五进行宣教上课,瞧电视。
产房工作制度1、产房实行24 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生、助产(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
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与工作服。
3、检查产妇后要洗手。
接产与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
4、产妇在待产与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与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与更换。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签字。
6、产房每周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
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等记录。
7、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2小时,无特殊情况可转回病房。
婴儿出生后按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产妇手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1、清楚与准确地填写每位就诊孕妇的姓名、家庭住址及通讯地址。
2、详细询问病史、月经史及孕产史,准确推算预产期。
3、认真测血压、体重,并做好记录。
4、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心、肺、乳房、腹型、宫底高度、胎位、胎心音与骨盆检查等,并做好记录。
5、发现异常者及时给予处理。
6、按规定介绍孕妇及其有关家属到宣教室接受三次孕产期保健,围产保健,母乳喂养及产后保健等教育。
7、教会孕妇及家属如何做自我监护。
8、热情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告诉孕妇作好母乳喂养的各项准备。
9、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并作好产后节育指导。
10、热情接待每位孕妇,并解答孕妇提出的有关问题。
11、预约下次复诊时间,动员住院分娩。
分娩室工作制度1、产房工作人员应严肃认真,有高度责任感,不得在分娩室、产室等闲谈,对产妇做到态度与蔼、关心体贴,对精神紧张的产妇应耐心解释,做好心理护理。
2、产房实行24 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分娩室保持安静、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但应避免风直接吹人,室内具备冷暖设备,温度保持20℃-26℃,湿度保持在55%-65%左右。
4、产程中所需的用品、药品、急救设备要齐全,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不得影响使用,定点放置。
5、工作人员应穿室内工作衣、戴帽子、换鞋,进入分娩室应戴好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原则与消毒隔离制度。
6、严格执行护理常规,认真观察产程,定时测血压,胎心音与适时准备助产,做好产程记录,如有异常不能处理,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医生。
7、新生儿处理后,要抱给产妇辨认性别,规定出产房之前应告之婴儿性别于家属,根据新生儿情况及时帮助早接触、早吸吮。
8、新生儿早吸吮后,随母在分娩室观察2 小时,无特殊情况方能送母婴室。
9、每次接生后用消毒液抹产床,将器械放入消毒液浸泡30 分钟,然后用清水洗刷擦干,再灭菌,并整理好一切用物。
10、分娩室、待产室每天二次用消毒水拖地面,抹用物,接生后随时消毒水拖地,每日以消毒机定时空气消毒二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定期作细菌培养。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1、产房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着装整齐,更衣,带帽子,带口罩,换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方准入内,外出必须更换外出衣,外出鞋。
2、产房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产房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肝功能检查及肛查有异常及皮肤化脓性感染者暂调离产房工作。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严格控制参观人员。
5、产房环境应清洁、安静、无污染源。
6、产房专用拖把每天拖地二次。
7、每天开窗通风一次,每月室内大扫除一次。
8、产房、待产室、洗手间的把手、桌、椅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9、每月进行空气微生物监测一次,按规定达标。
10、产房的听诊器、胎心听筒、血压计、输液架等用物不得与婴儿室、病房交叉使用。
11、抢救婴儿用的喉镜、气管导管用后必须先清洁处理,酒精擦拭,经浸泡后凉干备用。
12、接生用的中心负压瓶必须每天清洁,不得存有羊水污迹。
13、产房消毒包,产包、器械包必须标有灭菌日期,有签名,有效期为一周,每周六进行大消毒。
14、无菌物品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柜内,不得与末消毒物品混放。
15、消毒无菌液每周更换一次。
助产人员培训制度助产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或相当的学历。
1、助产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或相当的学历。
2、掌握卫生部关于乡级产科人员助产技术操作及产科适宜技术的要求。
技术操作及产科适宜技术的要求。
必须取得助产技术合格证。
3、必须取得助产技术合格证。
正确掌握助产技术、产科急救、4、正确掌握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的复苏等技术。
生儿窒息的复苏等技术。
5、每月必须组织助产人员培训一次。
6、每月进行考试一次。
7、新助产人员必须在妇产医生的指导下50人次以上,技术熟练后方可单独接生。
8、助产人员必须理论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接生操作。
助产人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9、助产人员必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 态度与蔼,语言文明,接产动作轻柔熟练,体贴关心,能做到随叫随到,全程陪产。
10、助产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主动学习医学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