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专科制度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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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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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最新内容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产科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产科部门。

1.3 产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为产妇提供全程、专业、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2.1 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置产科医疗资源,确保产科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

2.2 产科医生、护士、助产士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3 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确保母婴安全。

三、产科诊疗服务3.1 产科诊疗服务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为产妇提供全过程管理。

3.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诊疗流程,包括婚前检查、孕期保健、分娩监护、产后康复等环节。

3.3 产科医生应认真听取产妇及家属的需求和意见,制定个性化分娩计划,确保母婴安全。

3.4 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产科医疗服务水平。

四、分娩管理4.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分娩管理制度,确保分娩安全,提高分娩质量。

4.2 助产士应密切观察产妇分娩进程,正确判断产程进展,及时处理分娩过程中的问题。

4.3 产科医生应根据产程进展和产妇情况,决定分娩方式,确保母婴安全。

4.4 医疗机构应加强分娩监护,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降低剖宫产率。

五、产后康复与新生儿护理5.1 医疗机构应加强产后康复服务,为产妇提供身心康复支持,促进产妇早日恢复。

5.2 医疗机构应加强新生儿护理,确保新生儿安全与健康。

5.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新生儿的预防接种和疾病筛查,提高新生儿免疫力。

六、质量管理6.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产科医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

6.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产科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确保医疗安全。

产科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产科专科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产科专科门诊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门诊工作流程1. 挂号:患者在门诊挂号窗口挂号,选择相应的产科专科门诊。

2. 候诊:患者在候诊区等待就诊,按叫号顺序进入诊室。

3. 就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问诊、查体、诊断和治疗。

4. 检查:根据需要,医生可安排患者进行相关检查,如B超、心电图等。

5. 开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药方,患者在药房取药。

6. 复诊:患者按照医生的预约时间,返回门诊复诊。

三、门诊工作规范1. 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

2. 医生应当认真倾听患者的主诉,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查体,做出准确诊断。

3. 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

4. 医生应当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定,合理开具药方,避免滥用和误用。

5. 医生应当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指导。

6. 医生应当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门诊工作管理制度1. 门诊工作时间:根据医院规定,设置正常的工作时间,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

2. 门诊预约制度: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的患者优先就诊。

3. 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医生对首次就诊的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后续就诊的协调和指导。

4. 门诊危急重症患者绿色通道:对于危急重症患者,立即安排就诊,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5. 门诊病历管理制度:医生应当认真记录病历,保存完整,便于查阅和追踪。

6. 门诊质量控制制度:医院定期对产科专科门诊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五、门诊工作保障措施1. 硬件设施:医院应当为产科专科门诊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如诊室、检查设备、药品等。

2. 人员配备:医院应当为产科专科门诊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行。

产科规章制度

产科规章制度

产科规章制度产科规章制度一、工作时间和值班1. 产科医生必须按照排班表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当有急诊状况发生时,即使不在轮班,也要及时回到医院处理紧急情况。

2. 值班医生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医院,并与上一班医生进行交接。

交接时需要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进展。

3. 在上班期间,产科医生必须全程待在产科相关工作场所,不得擅自离开或离岗。

二、诊疗准则和操作规范1. 产科医生必须遵守国家、地区和医院的规定,严格执行诊疗准则和操作规范,在手术、分娩等关键环节中严谨操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2. 在分娩过程中,严禁存在粗暴、不文明、不尊重患者的行为。

对待患者应友善、耐心、尊重,如果遇到问题不应推诿或责怪患者。

3. 产科医生必须熟练掌握各种产科手术的操作技巧,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高风险手术,必须亲自参与,不得委派给其他医生。

三、科研和技术培训1. 产科医生应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科研成果。

医院将组织定期的学术讲座,产科医生必须参会并提前做好准备。

2. 产科医生应参加规定的技术培训和考试,并在考试合格后随时更新相关证书和资质。

未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医生将不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四、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1. 产科医生必须严守患者隐私,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在处理患者信息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取。

2. 产科医生应妥善保存患者的病历和检查结果,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离岗时必须保证患者信息的安全。

五、紧急情况和危重病例处理1. 产科医生必须具备处理各类紧急情况和危重病例的能力,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

2. 对于危重病例,产科医生应与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随时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

六、内部沟通和团队合作1. 产科医生应积极参与内部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与同事之间及时沟通,协作处理疑难病例,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产科科科室工作制度

产科科科室工作制度

产科科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配备与培训1. 产科科室应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 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3. 新入职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产科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科建设与科研1. 产科科室应积极开展学科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研究和应用。

3. 加强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提高科室整体学术水平。

四、临床诊疗与质量管理1. 产科科室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3. 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病历质量。

五、患者管理与服务1. 产科科室应全面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3. 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六、科室协作与沟通1. 产科科室应与其他相关科室密切协作,共同保障母婴安全。

2.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科室内部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3. 积极参与多学科会诊,为患者提供综合治疗方案。

七、应急预案与值班制度1. 产科科室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治工作。

2.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业医护人员在岗。

3. 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技能,确保母婴安全。

八、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1. 产科科室应保持环境卫生,确保医疗环境整洁、舒适。

2. 加强安全管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九、科室管理与考核1. 产科科室应建立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定期对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科室运行状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 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护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产科产后专科工作制度

产科产后专科工作制度

产科产后专科工作制度一、产后护理工作制度1. 产后护理工作应由专业的护理人员负责,严格执行产后护理规范和流程。

2. 产后患者应接受全面的身体评估,包括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阴道出血量、会阴伤口愈合情况等。

3. 产后患者应定时观察,至少每4小时观察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4. 产后患者应根据个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产后恢复计划,包括饮食、活动、休息等方面。

5. 产后患者应接受产后教育,包括产后恢复知识、母乳喂养技巧、新生儿护理知识等。

6. 产后患者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如B超检查、宫腔探查、会阴伤口处理等。

二、产后子宫收缩和出血的处理1. 产后子宫收缩应定期观察,如每30分钟观察一次,及时处理子宫收缩不足的情况。

2. 产后出血应立即处理,包括给予子宫收缩剂、止血措施等。

3. 若产后出血无法控制,应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如子宫腔填塞、子宫次全切除等。

三、产后感染的处理1. 产后感染应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避免病情恶化。

2. 产后感染的治疗应根据病原体和病情选择合适的抗生素。

3. 产后感染的患者应进行隔离治疗,避免交叉感染。

四、产后心理护理1. 产后心理护理应由专业的心理护理人员负责,了解患者的心理需求和问题。

2. 产后心理护理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合理的心理干预计划,包括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

3. 产后心理护理应定期评估患者的心理状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五、产后营养和饮食护理1. 产后营养和饮食护理应由专业的营养师负责,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

2. 产后营养和饮食护理应注重营养均衡,保证充足的蛋白质、能量、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摄入。

3. 产后营养和饮食护理应定期评估患者的饮食状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六、产后活动和休息护理1. 产后活动和休息护理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活动计划,包括床上活动、下床活动等。

2. 产后活动和休息护理应注重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时间。

3. 产后活动和休息护理应定期评估患者的活动状况,及时调整护理措施。

22项产科工作制度

22项产科工作制度

22项产科工作制度第一项:工作制度1.1 产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产妇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1.2 产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1.3 产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4 产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1.5 产科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静,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项:查房制度2.1 产科医生应每日定时查房,了解产妇的病情和需求,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2 产科护士应每日定时查房,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2.3 产科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观察不良反应。

2.4 产科护士应定期检查产妇的床单位,保持整洁,防止感染。

第三项:分娩制度3.1 产科医生应根据产妇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娩计划,并与产妇及家属沟通。

3.2 产科医生应严密观察分娩过程,及时处理分娩并发症。

3.3 产科护士应在分娩过程中密切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3.4 产科护士应做好新生儿的护理工作,确保新生儿的健康。

第四项:产后管理制度4.1 产科医生应定期检查产妇的产后恢复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4.2 产科护士应做好产妇的产后护理工作,包括伤口护理、哺乳指导等。

4.3 产科护士应定期观察新生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4.4 产科护士应做好产妇的营养和心理护理工作,帮助她们适应母亲的角色。

第五项:病例管理制度5.1 产科医生应认真书写病历,详细记录产妇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效果。

5.2 产科护士应做好护理记录,详细记录产妇的护理过程和新生儿的情况。

5.3 产科护士应妥善保管病历和护理记录,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第六项:会诊制度6.1 产科医生应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科室的专家进行会诊,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6.2 产科医生应积极参与其他科室的会诊,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产科专科工作制度

产科专科工作制度

产科专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产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助产士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产科诊疗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2. 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3. 提升患者满意度,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产科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产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产科医疗、护理、助产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人员分工。

四、工作内容1. 医疗工作(1)开展孕期保健,提供产前诊断和孕期健康管理服务。

(2)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降低剖宫产率。

(3)规范产程观察和处理,确保母婴安全。

(4)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健康管理。

(5)开展孕产妇心理健康关爱,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2. 护理工作(1)提供优质的产科护理服务,确保患者舒适和生命安全。

(2)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预防护理差错和事故。

(3)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4)参与产科质量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 助产工作(1)协助医生进行产程观察和处理,确保母婴安全。

(2)执行助产操作规程,预防助产事故。

(3)参与新生儿急救和护理。

(4)协助医生进行产后康复指导。

五、工作流程1. 产前诊断和孕期健康管理(1)开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

(3)提供个性化孕期健康管理方案,指导孕妇合理膳食和运动。

2. 产程观察和处理(1)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及时报告医生。

(2)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产程感染。

(3)提供心理支持,缓解孕妇紧张情绪。

(4)协助医生进行剖宫产手术和产后处理。

3. 新生儿急救和护理(1)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进行Apgar评分,判断新生儿窒息程度。

(2)根据新生儿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3)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程,预防新生儿感染和其他并发症。

(4)开展新生儿喂养和护理指导。

医院产科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产科科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产科科室的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产科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护士长协助科主任开展工作。

2. 科室设立产科门诊、产科病房、新生儿科等亚科室,各亚科室负责人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亚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产科科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科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科室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四、工作制度1. 产科门诊(1)严格执行预约挂号制度,提高患者就诊效率。

(2)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医务人员应热情接待,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为患者提供专业、准确的诊断。

(3)对有需要的孕妇,提供孕期保健、孕期营养、孕期心理等咨询服务。

2. 产科病房(1)严格执行查房制度,对患者进行全程监护,确保母婴安全。

(2)加强产程管理,密切关注产程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范,确保新生儿安全。

(4)加强病房环境卫生管理,预防院内感染。

3. 新生儿科(1)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规范,确保新生儿安全。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时发现并治疗新生儿疾病。

(3)加强新生儿营养支持,提高新生儿成活率。

五、质量管理1. 产科科室应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对医疗、护理、助产等环节的监控,确保医疗质量。

3. 对患者满意度进行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纪律要求1. 产科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范。

2. 严格执行医德医风规范,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

3.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产科科室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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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专科制度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二、产科工作制度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四、宣教室工作制度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七、产房工作制度八、待产室工作制度九、隔离待产室工作制度十、分娩室工作制度十^一、隔离分娩室工作制度十二、产科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十三、母婴同室管理制度十四、新生儿沐浴室工作制度十五、产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十六、新生儿交接制度十七、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十八、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儿)科医师会诊制度十九、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二十、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二十二、出生缺陷诊断管理制度二十三、死胎、死婴管理制度二十四、胎盘处置管理制度二十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爱婴医院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4、做到早开奶。

产后30分钟内开始早期吸吮并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

剖宫产产妇清醒后半小时内实施早吸吮。

5、坚持母婴同室。

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

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

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

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 C,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

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10、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2、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产科工作制度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

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

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4、新入院孕产妇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

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疑难危急重孕产妇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并及时报告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

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

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各项医疗质量登记,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5、医疗服务中要认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维护孕产妇的健康权益。

6、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程监控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对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质量管理部门。

定期评价医疗安全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7、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知情隐瞒不报,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8、认真做好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资料的登记、分析、上报。

9、认真作好实习带教、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0、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指令性工作。

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1、制定产科业务培训计划,落实三基三严培训及产科适宜新技术培训。

2、采用科内讲座、专题讨论、操作演练、进修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院内培训3、有计划安排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

4、全体医护人员,每年应接受母婴保健相关知识培训。

5、科室每年应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建立产科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档案。

四、宣教室工作制度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2、保持宣教室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室内设施齐全、完好。

3、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影像资料。

有宣教教材,宣教室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

4、宣教室应悬挂母乳喂养的三个十条规定,积极组织孕妇及家属参加孕妇学校,掌握孕产期保健及母乳喂养知识。

5、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进行改进。

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3、实行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师应全面诊查孕产妇,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处理。

4、做好早孕建册登记,开展孕期保健服务,规范填写保健手册、门诊日志。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手册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凡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6、做好产前检查、遗传咨询及孕期保健、营养、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7、做好母乳喂养宣教、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产后康复工作。

8、做好孕期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9、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指征的性别鉴定。

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1、高危门诊接诊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4、准确进行高危评分,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转诊,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完成逐级报告、日常监护及定期随访。

6、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产房工作制度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助产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产房应严格按照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进行区域划分,标识明晰,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工作服及口罩、帽子、鞋。

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入产房。

4、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

接产或手术时严格遵守外科手卫生制度及无菌操作规范。

5、孕妇分娩时必须有2名以上医务人员参与接生,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6、产房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7、严格交接班制度,实行孕产妇床头交接。

接班者应测量血压、胎心,并记录和签名。

8、患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分娩。

应按隔离技术规范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9、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

进行早接触、早吸吮。

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

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10、接产后,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和新生儿评分情况。

11、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

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12、严禁产房工作人员出售胎盘。

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

交接环节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13、严禁产科工作人员接收弃婴。

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14、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知情隐瞒不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待产室工作制度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定期消毒2、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

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积极开展导乐服务,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4、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6、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分娩室。

7、患传染病产妇进隔离待产室,应对患传染病的产妇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九、隔离待产室工作制度1、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和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3、隔离待产室除应有正常待产室工作流程外,还应有艾滋病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乙肝孕产妇处理流程、梅毒孕产妇处理流程及患有其他传染病孕产妇处理流程。

4、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

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医师。

5、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7、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隔离分娩室。

十、分娩室工作制度1分娩室应有以下抢救程序:①产科失血性休克抢救程序;②羊水栓塞抢救程序; ③DIC 抢救程序;④子痫抢救程序;⑤心衰抢救程序;⑥心、肺、脑复苏程序;⑦新生儿复苏程序。

2、分娩室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不得外借。

3、保持分娩室清洁,每日空气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4、严密观察产程,指导产妇合理用力。

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医师。

每位产妇分娩时均应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

行早接触、早吸吮。

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

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7、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 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

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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