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本是走私违规 海关56号文被躺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8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8修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14年3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217号发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以及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适用本办法。
进口转关货物在进境地海关放行后,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的,不适用本办法,当事人应当按照一般退运手续办理。
第三条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货物所在地海关办理直接退运手续:(一)因为国家贸易管理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二)属于错发、误卸或者溢卸货物,能够提供发货人或者承运人书面证明文书的;(三)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四)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仲裁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五)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第四条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的进口货物未向海关申报的,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以及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证明文书,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填制报关单,办理直接退运的申报手续。
代购走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
然而,在追求便捷购物的过程中,代购走私现象也日益严重。
代购走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为了规范代购市场,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代购走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关于代购走私的法律规定。
二、代购走私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代购走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通过非法渠道将商品从一国带入另一国,逃避关税和其他税费的行为。
2. 特点(1)逃避关税:代购走私行为通常涉及逃避关税,从而降低商品价格,吸引消费者。
(2)非法渠道:代购走私往往通过非法渠道进行,如邮寄、携带、跨境快递等。
(3)隐蔽性:代购走私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被发现。
三、我国关于代购走私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法》是我国海关管理的根本法律,对代购走私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海关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限制进出境的物品,逃避海关监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对代购走私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代购走私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限制进出境的物品,逃避海关监管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了保护,对代购走私行为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
海关总署解读56号公告

海关总署解读《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发布时间:2014-08-08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公告〔2014〕56号),明确规定了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以及数据传输、企业备案、申报方式、监管要求等事项。
公告中“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的规定,明确了公告的适用范围,即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纳入公告调整范围:一是主体上,主要包括境内通过互联网进行跨境交易的消费者、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境内企业、为交易提供服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二是渠道上,仅指通过已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交易;三是性质上,应为跨境交易。
对于未在上述条件范围内的进出境货物、物品,海关仍按照原有方式(比如一般贸易、邮件、快件等)办理通关手续。
近年,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同时也遇到一些问题。
比如,按照以往的规定,电商通过快件、邮件方式销往国外的出口商品,不能办理结汇手续,也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鼓励政策。
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交易,能够有效解决结汇、退税等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此次公告正是为了明确有关监管措施而出台的。
对于企业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公告明确:海关对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向海关提交电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逐票办理商品通关手续。
在此基础上,电子商务企业每月定期将上月结关清单所涉货物的数量、金额、件数等相加,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据此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从而有效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境商品出口退税和结汇问题。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跨境电商的兴起,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在中国日益普遍。
这种行为通常是指中国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购物渠道直接从国外购买药品,然后通过快递或者私人物流途径运输到中国,绕过了中国的进口药品审批程序和国内药品零售渠道,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有其优势,可以方便消费者购买到一些国内无法获得的药品,或者价格更为优惠。
这种行为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
对于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在中国是否合法?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销售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境外引进药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行为。
由此可见,海外药品代购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如何进行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一般来说,对于从国外购买的药品,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要查明药品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在国内取得了进口许可证;要查明药品的内容和成分是否合法,是否符合中国的标准和规定;要查明代购行为的形式和方式是否违法,包括购买、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在充分调查和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对海外药品代购行为进行司法认定。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中国的法律,对于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违法情节较轻,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等;如果违法情节较重,可能会构成犯罪行为,如非法经营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等。
对于平台、物流、代购商等商业主体来说,如果违法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吊销执照、停业整顿等经营处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如违法经营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等。
如何规范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要理性对待海外药品代购行为,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提示,避免盲目代购和使用。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海外药品代购是指个人或者机构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或者代购渠道,代为购买境外处方药或非处方药的行为。
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和国际物流的发展,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需求,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那么,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在司法上应该如何认定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我国药品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根据该法律,任何个人或者机构代为购买境外药品,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活动。
而代购境外药品属于药品的流通环节,如果没有获得相应的批准和许可,就涉嫌违法。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药品的进口活动。
海外药品代购行为涉及到药品的跨境进口,如果没有得到相关许可,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从案例的角度来看,一些涉及海外药品代购的案件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审理和判决。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购国外药品的案件。
该案的被告通过微信朋友圈代购国外的药品,涉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违法,并依法予以处罚。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对于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认定是比较严格的,对于违法行为是会进行严肃处理的。
从法律法规的落实来看,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跨境电商和药品代购的法规和规定。
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跨境电商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对跨境药品的进口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进口药品需要经过检验检疫程序。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海外药品代购行为的司法认定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从风险和安全的角度来看,海外药品代购行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由于跨境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购买者在代购海外药品时很难获得有效的质量和安全保障。
微信“朋友圈”代购合法吗?

微信“朋友圈”代购合法吗?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正式实施后,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
海关明确总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明显超过个人用途的海外代购都可算做走私,人人都可举报。
以后微信朋友圈里的海外代购难道都算走私了?目前,中国海外代购市场规模正逐年飙升,预计到2018年就能达到744亿元。
海外代购通常是先发照片招徕买家,再把客户订购的海外商品邮寄或随身携带进入国内。
整个转运过程中只要没在最后被海关抽中检查补缴税款,就没有其他成本了。
卖家若选择国外假日折扣、清仓特价、批发优惠的时候囤货,成本远低于正规进口商品。
个人代购要报关征税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
新规一出,不少热衷于朋友圈买卖的人逐字逐句地将公告内容反反复复“嚼”了好几遍,生怕没领会其实质精神。
因为对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朋友圈里的这点生意已成了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
目前,海外代购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个人出国购买,携带回来后再售卖给国内消费者;另一种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国外产品以邮寄的方式进入内地。
海关总署“56号文”规定:不管是个人到国外购物,还是电商企业做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提交相应的货物清单,办理报关手续。
业内人士称,公告实施后,个人跨境购物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的步骤,被明确下来。
购买的物品将按行邮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征税。
有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ask/专家面对面/mdm/。
网上代购洋货涉嫌走私

口 田 晓
税率 为 重庆 晚 报 报 道 , 近 , 住 渝 内通 过海关 时 ,货物 需主动办 理 品需纳税 。以化妆品为例 , 最 家 0 0元 北 区 龙 溪 街 道 龙 华 路 的 彭 小 薇 报关缴 税手续 ,如果 不主动报 关 5 %,每 支 化 妆 品 需缴 纳 1 至
店 的 同 款 连 衣 裙 代 购 价 才 10 帖 称 ,自己在网 上看中一件 日本 50
元 , 宜 一 半 。 于 是 , 小 薇 通 过 便 彭 衣服 , 托 网 店 代 购 , 果 收 到 的 委 结
淘 宝 旺 旺 和 店 主 “ 萝 ” 得 了联 是 一 张 报 关 通 知 单 ,让 他 去 海 关 紫 取
系, 当即拍 下了这条连 衣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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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关缴税 后 ,才能 拿到代购 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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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 , 通过走私渠道代购 。 彭小薇 将 关税 起征点 降至’ 5 0元 。 目前 , 担心 自己会 成为 走私“ 同伙 ” 。对 网 络 代 购 主 要 针 对 奢 侈 品 、化 妆
此 ,重 庆 合 众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9 冷 币 品 、 饰 、 健 品 、 能 手 机 和 食 服 保 智
私人海外代购与走私犯罪

私人海外代购与走私犯罪作者:高雪来源:《卷宗》2016年第04期摘要:海外代购是近几年来兴起的境外购物方式,在中国具有较大市场规模。
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让海外代购有法可依。
海外代购中的私人海外盈利性代购偷逃应缴税额,逃脱国家监管,损害国家利益。
对海外代购行为进行准确的刑法评价,是犯罪打击的前提。
关键词:走私;通关;私人海外代购;携带;邮购1 私人海外代购概述1.1 私人海外代购的概念代购是代购商按照买房的指示购买商品并索取报酬的行为。
海外代购就是在代购行为的基础上,货物来源于国外的代购。
海外代购,即指通过网络,为别人购买商品寄回或带回给国内消费者并从中收取报酬的行为。
[1]简单来说,海外代购即货物来源于国外的代购。
一般情况下,海外代购分为两种形式,即专业代购和私人代购。
本文主要讨论私人海外代购中走私犯罪认定问题。
私人海外代购可以在不支付关税的情况下,通过分包邮购和私人携带两种方式入关。
即代购商采用随身携带的方式将境外商品带入境内,或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入内,故意不缴纳海关关税,就违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监督制度。
这种进口方式给国家的税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1.2 私人海外代购的成因私人海外代购的代购商有两种,一种是在海外生活、留学、工作或是国内国外常常走动的人,一种是在国内通过海外关系进行邮购等,从中间赚取差价的代购商。
海外品牌产品的打折促销力度较国内更大,还有国内没有销售的高性价比产品,所以通过海外代购名牌产品的销售方式受到国内消费者的大力追捧。
1.3 私人海外代购与关税流失每年都会有巨额的商品通过海外代购的方式流入国内,偷逃税款巨大。
我国的私人海外代购现状决定着我国需要具有相对健全的配套立法,但是立法关于海外代购这一现象还十分缺失,海外代购的乱象还不能通过现行国内法律得到完全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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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本是走私违规海关56号文被躺枪
作者: 亿邦动力网来源: 亿邦动力网2014-08-09 08:08:39
【亿邦动力网讯】8月8日消息,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第56号文)。
有媒体解读,新规的实施,意味着之前带有私人代购或朋友帮忙性质的海外代购将被列入监管范畴,微信朋友圈代购如不报关或被视为走私。
不过,该报道很快遭到专业人士的质疑。
某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海关内部人士对亿邦动力网表示,类似解读存在很多不准确的地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个人做海外代购一直以来就是违法的行为,受到海关的打击,而这与56号文的颁布没有任何关系。
个人海外代购从来就是走私违规
亿邦动力网了解到,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境的商品被区分为货物和物品。
所谓“货物”属于企业间的贸易行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具体到入境,企业则需要缴纳货物的进口税。
而对“物品”进出境的规定则是: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具体到入境,个人需要缴纳行邮税。
上述海关内部人士指出,海外代购最大的问题在于,明明是贸易的行为,却一直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的形式入境,仅需缴纳更优惠的行邮税。
如此一来,同等价值的物品的行邮税只相当于一般贸易中货物进口税的1/3左右。
由此可见,关于物品的认定,最关键点在于“是否自用”,也即意味着只要海外代购的商品是以个人物品的方式入境,却产生了二次销售,就属于违法的行为。
上述海关人士指出,通俗解释就是:甲以个人名义购买一批海外商品,无论是通过自身携带还是邮寄的方式带入境,只要再转卖给乙,就涉嫌违背《海关法》。
“关于海外代购,除了我们海关自己的稽查,还经常联合工商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因为这还涉及到国内税费的流失。
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判定为走私,涉案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简单地说,就是能抓人了。
如果涉案金额较小,就只属于违规,我们一般采取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
”上述海关内部人士表示。
一位多年从事跨境物流服务的人士指出,由于海关的人力有限,具体到执行上,关于海外代购的查缉,是无法做到单单都查,一个不漏。
目前海关对于海外代购的打击主要集中在个人大量长期多次进行代购的行为,少量的、不经常的、或者只是单纯帮朋友带一两次海外商品的代购行为,一般不会被海关查处。
“因为商品最终是否会进行二次销售,海关人员是很难知悉的。
”
另外,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个人自用物品,也是需要缴纳行邮税的。
现行的政策是行邮税在50元人民币及以下给予免征。
业内人士透露,有很多海外代购通过低报物品价值或其他方式逃避或少缴行邮税。
对此,海关人士称,也会打击,责令其补缴关税,并处以罚款。
56号文反而为海外代购开辟新路
上述海关内部人士表示,虽然关于海外代购的属性认定问题一早就已明确,与56号文无关,但56号文的颁布对于海外代购也并非全无影响。
其中重要的一点是,56号文给了海外代购“由黑洗白”的可能性。
该人士指出,按照56号文,只要海外代购注册一个公司,在海关备案,与海关系统联网,以后填写货物清单进行申报,并缴纳进口货物税(含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即不算走私违规,还可享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模式的高效率。
但若海外代购采取填报物品清单,并缴纳个人物品行邮税的方式,依然按照走私违规判定。
而此前海外代购都是只能按照个人物品申报,并没有这条新的通道。
灰色代购或将迎来严厉打击
一家进口电商网站的负责人表示,56号文对于海外代购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在于,56号文认可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形式,为进口电商开辟正规渠道,此前的灰色通道则势必受到挤压。
他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海关将会加大对灰色代购的打击力度,并很可能将对化妆品、奶粉、纸尿裤这类突出的生活用品超量入境现象,给予力度空前的严查。
另一方面,从入境渠道上来说,采取“蚂蚁搬家”式走私方式的“水客”可
能将面临严厉打击,但通过邮政渠道寄入国内的货物,则可能受波及免不会太大,
因为邮关都是正规报关、交税的,只要数量不超标,一般不会被查。
“邮关不存
在形式上的走私,至于商品最终是不是购买者自用,海关是很难去辨别的。
”上
述进口电商网站的负责人表示。
此外,微信朋友圈代购是否会受到严厉的管控,有业内人士分析,微信朋友
圈只是海外代购的一个宣传渠道而已,与其在淘宝上宣传、线下联系并没有什么
本质区别,不会受到海关的区别对待。
“只是最近一段时间,微信朋友圈代购比
较火热,吸引了较多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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