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2-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294-2010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修订稿)2010-12-06发布 2011-03-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DB31/294-2003《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修订。
本标准与DB31/294-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改变如下:——“适用范围”增加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以及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标准执行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 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GB/T 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重要标准。
——“术语与定义”修改为采用GB/T 21741的术语和定义。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增加了有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的出入口控制系统。
——“系统技术要求”中增加了以下要求:——“基本要求”中增加了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的要求;监控报警联网协调要求;系统信息的存储应≥30d的要求等。
——“住宅小区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配置”表各系统组成增加了配置要求。
——“周界报警系统要求”中增加了入侵探测器选用、安装及河道周界系统联动的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中增加了彩色摄像机调试和安装要求;系统记录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及图像记录保存、回放方式的要求。
——“出入口控制系统要求”中增加了“楼寓(可视)对讲系统”、“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二种模式,规定了住宅楼单元门不应以数字按键密码方式开启电控防盗门的要求;每台管理主机管控的住户数不应>500户的要求;电控防盗门开启时间超时提示功能的要求;准入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的要求;安装防冲撞道匝的要求。
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沪公技防(2010)008号签发人:赵渊明关于印发《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公安分(县)局技防办,本市各摄像机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各技防从业单位: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智能分析等特点。
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
为了规范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经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讨论,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
自2010年11月1日起,凡在本市生产、销售的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均应持有法定检测机构按照本规范检测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五日主题词:技术防范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通知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2010年9月5日印发(共印5份)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2010年11月1日实行1.范围本规范对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采用的彩色数字摄像机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是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组成数字摄像机一般由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组成。
3.基本要求3.1 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沪公技防(2010)1号]的基础上,符合本规范要求。
3.2 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
3.3 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T 367—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 / T 367—20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内部及周边地区安全技术防范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安全技术防范用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防监控为目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T 15211—19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GB/T 15408—1994 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idt IEC 60839-1-2)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JGJ/T 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视频video基于目前的电视模式(PAL彩色制式,CCIR黑白制式625行,2:1隔行扫描),所需的大约为6MHz或更高带宽的基带信号。
上海市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1 应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本要求的技术内容适用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图像采集由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组成的系统也适用于本标准。
2 定义2.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的前端采集、传输、控制及显示记录等采用数字设备组成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传输构成模式可分为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2 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经压缩、封包、处理,具有符合TCP/IP特征,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网络摄像机、模拟摄像机加编码器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非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在前端采集后未经压缩、封包即传输数字信号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如:由SDI摄像机等相关设备组成的系统)。
3 总体要求3.1 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范及标准: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规范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 25724-2010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5-2008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Y/T 157-2000 演播室高清晰度电视数字视频信号接口GY/T 160-2000 数字分量演播室接口中的附属数据信号格式GY/T 164-2000 演播室串行数字光纤传输系统GY/T 165-2000 电视中心播控系统数字播出通路技术指标和测量方法YD/T 1171-2001 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 1475-2006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SMPTE 292M 串行数字接口高清电视系统ISO/IEC 14496-10 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1.0)3.2 系统中所使用的技防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本市技防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CCC认证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
上海技防标准

上海技防标准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上海监控技术标准:地保与规范再次交锋2010-12-14 来源:中国安防展览网11月1日,随着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技防办)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正式施行,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策略与规范行业市场措施的再次激烈交锋是上海本土的一场“自娱自乐”还是整个行业向标准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此《规范》,有观点认为上海标准对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影响重大,也有观点认为上海地方标准的密集出台是抬高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的举措,甚至被扣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帽子。
激烈的争论随着一套新标准的实施再次甚嚣尘上。
首个数字摄像机地方规范出台11月1日,由上海技防办发布的国内首个关于数字摄像机的地方规范正式施行。
上海技防办在关于印发《规范》的通知中指出,彩色数字摄像机是现代安防监控领域的一种新型摄像机,具有高清画质、网络传输和智能分析特点。
但目前市场上应用的数字摄像机所遵循的技术标准不统一,性能良莠不齐,严重制约了上海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
所以上海市相关负责部门结合市场实际,组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及本市、外省(市)、境外20多家企业多次进行讨论,制定安防监控中使用数字摄像机的技术规范指导。
以规范上海市安防监控彩色数字摄像机生产和销售,确保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质量为主要目的。
该《规范》针对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环节制订了详细的技术参数,并明确了产品分级和功能要求。
《规范》作为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同时还强调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年3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基础上,才符合本规范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

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2010版)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小区、单幢(多幢)独立住宅楼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小区、住宅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03 建设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 72 楼寓对讲系统及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678-2007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与定义GB/T 21741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组成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由周界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实体防护装置以及小区监控中心组成。
其中出入口控制系统由楼寓(可视)对讲系统和识读式门禁控制系统组成。
5 系统技术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与小区的建设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SVAC标准祥介
SV AC行业标准搅动2011年视频监控大市场刚刚度过的2010年,安防行业在标准制定和推行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8月中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查批准SVAC标准为国家标准,并将指导SVAC标准编制组成立“国际标准推进小组”,由此揭开了SVAC标准正式推广的序幕。
无独有而,11月初,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下发的《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中强调,“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安防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则宜优先采用公安部SVAG标准”,对SVAC标准在上海乃至整个安防行业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规范无疑成为上海地区乃至全国安防行业的一击重磅之拳,安防“上海标准”再次引发业界热议。
那么,为何在业界习惯于采用H.264或MPEG-4的视频编码标准下,国家又力推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呢?我们知道,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已经进入从模拟设备向数字设备的转型期。
与传统的模拟视频相比,数字视频技术的突出特点就是采用了全数字的图像、声音处理技术。
随着这些数字视频系统的日益成熟和不断发展,一系列相应的数字视频监控的音视频编码标准也在迅速制定并不断得到完善。
从MPEG-1到MPEG-4,再到H.264,中国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安防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
虽然早些年中国也自主制定了AVS标准,但由于市场推动以及技术方面的缺陷导致改标准并未被视频监控企业所广泛采用。
而目前已有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都是针对广播电视和大众娱乐方面的应用,在安防行业直接采用具有一定的不适应性。
因此,制定符合安防视频监控应用需要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编解码标准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SVAC标准的前世今生SVAC(即《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要求》,英文全称为SurveillanceVideoandAudioCoding)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的国家标准,是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标准。
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2024版)
GB 50348-2004
施工现场勘察 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作现场模拟
试验。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
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勘察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 监控中心面积; 线缆进线、接线方式;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9 控制设备安装。
1) 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 固、便于操作维护。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 3.13.11条的规定。
2)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 光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 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
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 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 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 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 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3) 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 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GB 50348-2004
6.3.6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供电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2节的规定。摄像机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
上海2014年安防考试试题1资料
A:30°±5°
B:45°±5°
C:60°±5°
D:90°±5°
17.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接入图像数量()的,除采用单个显示终端显示所有图像外,需另配显示终端用于切换或固定显示,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技术要求”附录二的规定。
C
A:≥32
B:≥64
C:≥128路
D:≥512路
18.型式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为()年。
28.高压电子脉冲主机与前端探测围栏的连接导线的芯线部分应与前端探测围栏的金属导线材质一致,其目的是:
D
A:防止接触不良
B:防锈
C:防腐蚀
D:防止电化学反应
29.依据,DB31/329.6,以下不属于高校强制要求安装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的区域或范围是。
D
A:财务室
B:档案室
C:有线广播中心
D:电脑室
否
是
否
20.本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是数字视频安防监控设计、建设、评审、检测、验收的依据之一
是
是
否
21.中小学、幼儿园除新建和扩建外,其改建的技防工程,也应视建设规模向市公安局或区县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申请评审和验收。
否
是
否
22.敷设光缆时,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20倍。
是
是
否
A
A:网络交换机
B:显示终端
C:摄像机
D:服务器
13.根据《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故障提示声压不得小于60 dBA,持续时间不得小于()。
C
A:2min
B:3min
C:5min
D:7min
沪公技防数字监控补充说明一
关于《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的补充说明(一)一、设备选型安全防范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包括镜头、摄像机、数字录像设备(含专业型数字录像设备、综合型数字录像设备)、显示终端等,均应有符合上海地标(含“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生产登记批准书,且设备的技术参数应与系统设计的分级相适应。
二、前端布控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布控应根据所监视区域的点(纵深)、线(水平)、面(区域)进行分别设计,应充分考虑数字摄像机较模拟摄像机对监视环境适应性不同的优劣和特征。
同一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可根据所选用摄像机清晰度的不同而允许存在多种分级。
用于特征性场合摄像机(如:电梯等),带云台变焦镜头摄像机可采用模拟摄像机,系统组成方式,可沿用原有模拟摄像机+视频电缆(控制和电缆)+硬盘录像设备等方式独立搭建,系统指标应不低于270线;重要场合摄像机(大于2米出入口)的选型应保证系统清晰度指标不低于600线,且不宜采用POE供电方式。
电梯轿厢采用模拟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上方,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显示器;采用数字摄像机的,应具有抗逆光功能,应安装在电梯轿箱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
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存储功能,存储图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4.4条的要求。
三、传输设计(一)本地传输对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文本,应有满足“技术要求”的网络交换设备性能指标,以及网络交换设备设置位置、自身物理实体安全防护、供电方式及安全措施、各层网络交换设备接入线缆最长距离参数等描述。
网络传输系统接入端口设计应考虑适当的冗余,便于摄像机点位变化以及系统的扩容。
系统应尽量减少网络交换层,对于摄像机分布较为集中的系统,一级交换机设计以24口交换机为主(千兆以太网端口应不少于2个),对于摄像机分布较为分散的系统,一级交换机设计可适当选择8口、16口交换机产品(千兆以太网端口应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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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数字摄像机技术规范
【安防知识网】1.范围
本规范对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采用的彩色数字摄像机提出了基本技术要求,是产品选型、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
2.组成
数字摄像机一般由镜头接口、图像传感器、声音传感器(可选)、A/D转换器、图像编码器、声音编码器(可选)、网络服务器、信号的输入输出接口等组成。
3.基本要求
3.1 彩色数字摄像机应在满足《本市视频安防监控用彩色模拟摄像机技术规范(试行)》[沪公技防(2010)1号]的基础上,符合本规范要求。
3.2 输出端口的传输能力应满足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数据流量和总量的响应要求,以及联网系统对前端信息的响应时间和动态带宽要求。
3.3 输出的数字视频信号时延应满足联网系统对时延的整体要求,保证数字视频信息实时数据流的流畅性,保证现场信息的及时传递。
3.4 网络型摄像机应具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并应
支持IP组播技术。
3.5 网络型摄像机应支持采用标准的H.264或MPEG-4视频编码标准,可根据需要扩展支持G.711、G.723或G.729音频编码标准。
在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标准(SVAG)发布后,宜优先采用SVAG标准。
3.6 图像数据格式应满足产品分级的要求。
所采用的视(音)频信号格式、压缩标准以及网络接口和协议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
3.7 视(音)频信号压缩、存储所使用的最小码率(码流)应不低于其相应产品分级的要求,最大(或最小)码率(码流)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并在产品的技术文件中明示。
3.8 摄像机的产品结构应合理,应方便工程现场对图像的各种调校工作,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设计。
3.9 摄像机的供电应采用AC(24±2.4V)、AC(24±2.4V)和DC (12±1.2V)的交直流自适应等形式,其中网络型摄像机还可支持POE供电方式。
3.10 具有智能分析功能(如:周界越线检测分析、物品滞留、丢失分析、方向判断等)的摄像机,在对指定目标进行智能化分析时,其智能化分析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应保持一致。
经智能视频分析,产生报警信号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示。
3.11 本技术规范对彩色数字摄像机图像质量的测试与
评价,采用主观评价与客观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客观测试采用基于特征量提取的数字视频质量评价方法。
3.12 检测时,应同时符合
4.中的所有相关条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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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要求
4.1 产品分级
彩色数字摄像机,按其图像清晰度由低到高分为A、B、C三级。
各级产品相应的图像质量要求如下:
4.1.1 A级
分辨率(像素)≥704×576(或≥40万像素);
监视水平分辨力≥48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48dB。
4.1.2 B级
分辨率(像素)≥1280×720(或≥100万像素);
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65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50dB。
4.1.2 C级
分辨率(像素)≥1920×1080(或≥200万像素);
监视水平、垂直分辨力均≥900 TVL(F=1.2、视频帧速≥25帧/s);
信噪比≥52dB。
4.2 图像延时:A级≤250毫秒;
B、C级≤800毫秒。
4.3 视(音)频失步:≤1秒。
4.4 应具有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报警等状态的本地视(音)频信息存储功能,存储时间应不小于6小时,存储图像的分辨率应≥704×576,帧速≥25帧/s。
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格式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4 s。
录制文件可支持多种通用的播放软件直接播放。
5.功能要求
A. 移动侦测;
B. 双码流输出;
C. 故障报警
D. 心跳机制;
E. 数据保密;
F. 日志功能;
G. 迭加图像标识信息和时间;
H. 音频输入输出(可选);
I. 报警输入输出;
L. 变速球机的外围设备控制。
本篇文章来源于:安防知识网() 6.接口要求
6.1 网络接口
应配有串口、USB、Ethernet等一种或多种符合上述要求的标准网络或传输接口,并能实现单向或双向数据传输。
同时支持局域网和广域网连接。
6.2 数字视频接口
宜配有流媒体方式进行传递的数字视频接口。
6.3 模拟音频接口(可选)
接插件:BNC或RCA;
输入电平:0 dBm,±10 dBm;
输入阻抗:高阻;
输出电平:线路电平。
6.4 报警联动接口
输入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
输出为无源开路和/或闭路;
采用继电器输出的,其触点容量应不低于500 mA。
6.5 模拟视频接口
接插件:BNC或VGA;
信号:全电视信号;
输出电平:1.0 V(p—p);
极性:正极性;
输出阻抗:75Ω。
注解:
1、双码流输出:即其中一种码流为符合上述规定对应
等级要求的固定编码流,另一种码流为符合704×576(25帧/秒)要求至符合上述规定对应等级要求的可调编码流,
2、心跳机制:按SNMP管理协议,以固定时间间隔(可调整设置且不大于300秒)发送和接收设备状态信息。
3、日志功能:主要是指运行及设置日志,包括设备报警、故障和参数修改等信息,并具有按日志查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