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防止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
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几点思考群体性事件是指突发的、影响范围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通常涉及到大量的人员和资源。
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处置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对该工作的几点思考:一、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应急机制,包括明确的指挥体系、科学的决策流程、规范的处置操作等。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处置效能。
二、强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向公众传递相关的风险提示、应急措施和处置进展等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理性、科学的舆论环境,避免造成信息滞后、谣言传播等不良后果。
三、加强多部门合作和资源调配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通常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如公安、医疗、消防、交通等部门都需要参与其中。
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多部门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实现各部门的有效衔接和高效协作,以最大程度地提升处置效能。
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需要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应急队伍。
除了政府部门的应急人员外,还需要发展和培养一支公民自发参与的志愿者队伍。
这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机制,以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推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常与一定的风险因素相关,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通过对相关数据和情报的收集、分析,可以及时识别和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并提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的特点,因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可以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借鉴其相关的技术和设备,以提升我国在群体性事件处置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预防处置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置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
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事件的公开性。
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
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
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
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
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置、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关于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群体性行政案件的若干思考

激 烈 且 行 政争 议 与 其他 社 会 矛盾 集 聚交 汇 . 而 引发 不少群 体性 行政 争议 事件 . 浙江 省 的社会稳 定 面 临 使
空前 压力 。行政 审判 作为 化解 行政 争议 的法 定途 径 。
省 也及 时采 取 了“ 标本 兼 治 . 稳 促 调 ” 保 的工作 举 措 .
20 0 9年第 8期
法 治 研 究
关于审氇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 群体性行政案件的着千思考
蒋 中 东 危 辉 星 马 国 贤
摘
要: 随着重 点项 目建设 的推 进 力度 不断 强化和 加速 , 涉重点 项 目的政 府 招投标 、 中采 购 、 集 土
地征 收 、 房屋 拆 迁 、 滩涂 围 垦、 民安 置 以及 环境保 护 等领 域 的行政 争议频 发 , 矛 盾 更加 尖锐 , 抗 移 且 对
其 职 能 作 用 的 有 效 发 挥 , “ 增 长 、 民生 、 稳 对 保 重 促
定 ”具 有 十分 重要 的意义 。 何审 理好 涉重 点项 目建 . 如
设 的群体 性行政 案 件 . 已经成 为人 民法 院行 政 审判能
动 司法 、 民本 司法 、 和谐 司法 的重要课 题 。
一
整个经 济保 持 了平稳较 快 发展 的基 本走 势 但应 当清
醒地 看 到 . 当前 国际 金 融危 机 尚未见 底 , 我 国实体 对 经济 的侵 蚀 将 进 一 步 加 深 . 济 下 行 的 压力 还 在 加 经 大, 资、 投 消费 、 口等 拉 动经济 的“ 驾马 车 ” 出 三 都不 同 程 度地 在 减 速 . 业 生产 出现 降 势 . 工 社会 稳 定 压 力 凸 显 . 济 社 会发 展 面 临 的 困难 和 挑 战前 所 未 有 。 这 经 在 样 的大 背景 下 。 江 省 委 、 政 府把 加 快 重 点项 目建 浙 省 设 作 为 应对 危 机保 增 长 的重要 原 动 力 , 为 抓 机遇 、 作
城市建设中引发的群体纠纷及其解决措施

城市建设中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及其解决途径摘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老城改造,新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加之近几年来奥运场馆的建设,因征地拆迁、建筑施工和物业管理而引起的群体性纠纷事件逐渐增多。
为了更好的预防、减少和消除群体性纠纷的发生,我们必须认真探讨群体性纠纷的特点、类型及成因,由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本文即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展开。
关键词:城市建设;群体性纠纷近几年来,我国群体性纠纷事件频频发生。
这些事件的发生往往会给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的破坏作用,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因而已经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重视。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纠纷事件,其引发因素主要有三类:一是由农村征地而引发;二是为国企改制而引发;三是因城市拆迁而引发。
随着北京市城市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和老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再加上2008年奥运会所需体育场馆的建设,我市因城市建设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必将呈逐年上升趋势。
朝阳区是北京市的经济发展大区,同时又是大部分奥运场馆的集中所在区域,因此,认真探讨和分析城市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种类、特点及成因,并据此制定出积极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城市建设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依然属于群体性事件的一种,因而具有与其他群体性事件基本相同的一些特点:(一)主体的多元性。
因城市建设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事件中,事件的主体往往涉及到多方,包括群体与各种组织、法人、行政管理部门,甚至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
具体如居民团体、农民工群体、开发商、拆迁公司、集体组织以及信访部门等。
(二)事件的复杂性。
群体性纠纷事件参与人员的群体性决定了该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组织的,事件爆发的背后往往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酝酿、组织和策划,因而也就决定了该事件的复杂性,同时增加了解决的难度。
(三)事件的突发性。
群体性纠纷往往是在相关部门认识不足、思想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生,因而发生后往往显得比较突然,让人措手不及。
XXXX年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可编辑).doc

XXXX年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可编辑) 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思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元谋县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尤其是因各种利益之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本人参与了部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感到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总有共性问题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讲究策略。
现将本人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简单看法赘述如下。
一、群体性事件案例(一)账目不清引纠纷群体上访堵政府。
事件基本情况:元谋县xx村小组李xx、文xx等村民反映本村集体财务不清要求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并处理相关当事人。
由于所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一时难以搞清楚部分村民就在群众中煽动说要闹才能解决得快。
在几个别有用心人员的组织下xx村小组群众余人于**年月日上午把县政府大门堵住不准车辆和人员出入。
经过县政府领导耐心细致的答复做村民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最终上访村民自行解散各自回家。
(二)老板内部起纷争煽动民工堵国道。
事件基本情况:元谋永禾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招商进来的企业由公司经理孙xx副经理张xx根据双方协议出资负责能禹蔬菜批发市场二期项目建设。
由于孙xx没有按照协议出资引发公司领导间纠纷。
张xx以孙xx没有按协议出资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为由煽动民工上访并于**年月日下午时左右组织多名民工到元马镇能禹坡脚把国道堵断。
经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处置余分钟后道路很快被疏通。
二、群体性事件表现出来的共性问题纵观以上二件群体性事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共性规律:(一)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护自认为是合法的权益。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前所有参加群体性事件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通过正常的渠道难以得到维护而且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邀约、煽动、组织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人员组成群体进行闹事以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或要挟党委政府采取措施维护其认为是合法的权益。
(二)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某个事情迁怒于政府和社会。
对新时期如何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的心得体会[大全] (5)
![对新时期如何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的心得体会[大全] (5)](https://img.taocdn.com/s3/m/0c6ba80f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06.png)
对新时期如何处理好群体性事件的心得体会[大全] (5)在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率已明显增加,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需要我们在处理中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才能更好地处理这些事件。
本文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新时期如何处理好群体性事件。
一、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防范预防做得好,群体性事件往往就能避免。
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动态和民情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早预警和处理。
在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方面,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
针对一些小规模的个体事件,可以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加强社会工作等方式来预防;针对一些中等规模的群体事件,需要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法制宣传等方式来预防;针对一些较大规模的事件,更要加强危机管理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讲求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当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我们要采取果断、快速、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理。
首先要尽量避免过度使用暴力或强制措施,而应优先采用正常的谈判和协商手段。
其次,在沟通的过程中,要关注对方的利益和诉求,尽量使双方达成共识。
同时,也要注意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在具体的处理中,要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
如对于讲道理难以平息的事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加强警力的投入,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涉及政治等敏感事项的事件,要耐心解释政策法规,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对于诉求比较合理的群体,要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加强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保持灵活和高效的应对能力。
首先,在危机处理准备方面,要及时制定完善的危机管理预案,并进行演练和修订,时刻保持应对危机的敏感。
其次,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协同作战的能力,完善警政、司法、科技等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同机制,将资源整合起来,相互协作,共同处理复杂事件。
最后,在处理之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强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理的水平和能力。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

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5篇)第一篇: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关于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考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态势下,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好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面前一项紧要的工作任务。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体性突发事件呈现的新特点1、主体多元性。
1-11月,我县共发生集体上访65批次,群体性事件8起。
其主体过去以农民为主,现扩大到民师、退伍军人、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等不同的社会阶层。
并且参与的主体没有固定性,往往个案因处理不当、化解不力,就容易形成群体性突发事件。
2、焦点复杂性。
往往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别有用心人的插手交织在一起,社会矛盾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
3、走向激化性。
从近期发生的“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来看,实质上就是当有的个体或群体政治上、经济上的权益得不到解决或满足时,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错误观念支配下,纠集人员、扩大事态,指望用过激行为来把事态扩大,向政府施压,解决问题。
4、组织严密性。
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经验来看,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一定的酝酿过程,都有策划组织者,参与者往往行动统一、进退有序,表现出相当的组织性、目的性和纪律性。
5、过程反复性。
群体性突发事件由于焦点本身存在的复杂性,加之,有的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理解或一知半解,道听途说,还有的根本就缺乏法律意识,抑或是故装不懂,无论工作人员如何解释法律、政策,只要认为对他们不利的都一概不听,讨价还价,反复纠缠。
在处理“民师集体上访”、“开县移民”等群体性事件时,无不是经过几轮回合的做工作、讲政策。
二、正确分析群体性突发事件形成的主要原因看似不相关联、形态千差万别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往往变中有序,有规可循。
循因溯果突出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是由于群众心理变化。
对妥善处置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思考

对妥善处置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思考
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事件,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之间在阻拦施工过程中发生矛
盾而产生的纠纷。
由于多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这些事件很难及时解决。
因此,妥善处置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事件,对于保证油田施工的顺利进行和项目进展至
关重要。
首先,应该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对施工阻拦项目的管理理念。
针对油田
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处理多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防止保守的思
想扑灭创新的火花,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
其次,油田施工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纠纷,并建立和完善纠纷处理机制。
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油田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的早期预防来控制纠纷的发生,包括现场协商调解、
签订和平协议等;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制度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廉洁文明施工,避免
和纠正不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
此外,还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进行专业化、有效地
处理。
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裁决或处理,以避免双方当事人伤
害情绪化、把感情带入到纠纷事件中。
因此,妥善处置油田阻拦施工作业群体性纠纷事件,不仅要从增强领导者的施工理念
出发,还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油田施工纠纷的控制和处理,更要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
不断推进油田施工现场法治化建设,一定程度上也将有助于提升油田施工工作的安全性和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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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防止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筠连县政府副县长杨国庆当前,如何在金融危机蔓延的逆境中帮助企业顺度难关是一个全球性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探索研究、重点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央实施拉动内需的政策,全省服务“两个加快”战略目标的提出,全市“逆水行舟、加快发展、突破工作、确保增长”工作基调的确立和我县“攻坚奋进年”主题的定位,加快了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步伐,今年以来,随着川南规模最大的水泥生产线巡司镇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项目工程、维新镇新维煤矿、乐义乡180万吨产量的船井煤矿等一系列重点工程落地开工建设,因征地拆迁、农转非、就业安置等问题不同程度诱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稳定的主力军,自然被推向矛盾的焦点上。
笔者从切身体会和对稳定问题关注研究的角度,就如何提升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和服务拉动内需重点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地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谈几点想法。
一、务必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维护民权意识。
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群众是我们“头上天”,我们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特别要重视企业建设征地后群众的安置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强力矛盾排查化解的力度,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信访问题,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逐一化解;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深入调查,对属于管辖权限的,及时研究解决,对不属于管辖权限范畴的,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使群众真正从一件件小事的处理、一件件实事的办结、一件件好事的办理、一件件难事的解决中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温暖和关怀,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停访息诉、支持企业发展,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强化保障企安意识。
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企业良性发展工作置于公安工作首要位置,增强工作主动性,以积极的态度帮助企业排查不稳定因素,把化解企业内外部的矛盾作为自己的事认真办好办实,持续深入的开展为企业保平安活动,落实预约服务制度,开辟服务保障“绿色通道”,方便企业办事。
要重点企业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到企业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涉及重点企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打砸抢、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等犯罪行为,及时有效打击,坚决铲除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加强与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合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认清发展形势。
当前,我们筠连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川南滇东北结合部经济强县”奋斗目标,按照“攻坚奋进年”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以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以发展规模型企业促进就业,最大限度减少金融危机对县域经济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最大限度增加2.3万返乡民工就业空间,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但是在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增长持续加速、资源开发稳步加深的发展环境下,必然面临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许多潜藏的问题与建设滋生的问题相互交织,一些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相互渗透,诸多矛盾盘根错节、叠加聚集,特别是群众彼此仿效、利益捆绑特点十分突出,在“法不治众”的误解驱动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疯长蔓延,因此,一些细小问题经发酵放大可能演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一些微小事情因误解扩大可能上升成为需要集中力量处理的大事情,这就给公安机关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面对上述形势,作为基层战斗实体,只有清楚党政思维构想,以党委、政府的理论和思维为重要指导,认清发展形势,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选准突破口,找到切入点,做到超前谋划、未雨绸缪,把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投资环境置于首位,才能提升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心中的地位,更加重视和支持公安工作,在资金、人员、装备上得到足额保障,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务必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宣传,重在“送政策、送服务”。
但凡企业、公司、矿厂建设,在选址、规划等一系列程序完成后进场之前,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多种形式,由党委、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进驻规划区被征地村组农户,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相关批文正式或复印件、征地补偿、农作物补偿、安置补偿标准以及农民失地后相应社会保障问题,收集民意、听取民心、保障民权,对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高度重视,纳入政策法律框架认真研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做到事前“送政策、送服务”,争取理解、赢得支持。
二是突出疏导,重在“送教育、送法律”。
企业、公司、矿厂建设,在招标、进场后,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有效减少社会冲突、避免社会对抗。
实践中,一些看似细微的小事往往因处置不力、措施不当急剧演化,稍有不慎可能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一些群众诉求可能因得不到及时解决,群众彼此串联、相互沟通,集结成利益共同体,不同诉求、不同利益凝结成共同的目的,通常会出现群体阻工和较长时间的对抗,影响施工进度。
这一阶段的疏导工作十分重要,必须针对不同问题,由党委、政府牵头,公安、法院、国土、规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配合,分组、分批次进驻被征地村组农户,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就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为后果向群众作讲解,特别对重点人员进行疏导,同时由公安收集证据,做好“打击处理极少数”工作准备,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教育挽救、软硬兼施,让煽动群众闹事人员清楚底线、明白后果,对经教育仍顽强抵抗、拒绝交地、煽动群众阻工闹事并造成严重损失的骨干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做到事中“送教育、送法律”,宽严相济、教惩并重。
三是突出回访,重在“送温暖、送关心”。
厂社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特点,常理认为,在企业建设顺利进行后,厂社矛盾纠纷应当终止或消除,实践证明,如果不注重回访,可能再次引发不稳定因素,甚至会演变成为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因此事后,摆在第一位的工作是做好回访,对象应包括对原带头闹事的骨干人员、困难户、钉子户及有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解决的被征地户,回访骨干人员、钉子户,目的是深入教育,巩固成效,避免反复;回访困难户,着力解决生产、生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带去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心,赢得尊重;回访问题户,进一步梳理协定事项,按照职能权限尽快落实。
做到事后“送温暖、送关心”,关心民苦、获得民心。
三、务必遵守“三通原则”一是群众的思想要做通。
在厂社纠纷调处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民家,听民意,交民友,知民困,解民难,稳民心,注意“以情以理感民”,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说过头话、不做过头事,把征地群众思想做深、做细、做透,政策要讲明,法律要宣传,感情要投入,以情谊感化群众,以公正暖化群众,确保在不可避免要动用警力进行现场处置时,大部分群众思想工作已做通。
二是处置的障碍要疏通。
从历年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上看,一起大的群体性事件背后都有组织、策划、串联、鼓动、操纵和挑头扛旗者和积极参与者,是形成群体性事件的主要支撑,也是必须充分运用多种侦察手段和秘密走访,弄清底细,知根知底,牢牢掌控其动态;在梳理该类人员后,要坚持“收集证据、打防并举、掐头断尾、灵活控制”原则,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并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组织策划人员和积极参与人员,实施“收网处理”,实现“分别抓捕、各个击破、分化瓦解、依法处理”,为进一步处置群体性事件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部门的合力要贯通。
对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而言,必须有效整合内部警种、部门资源,根据警种职能特点,通过职能组的科学设定和优化组合,既要成建制编排,又要根据事态发展临机组合,避免战时互相推诿、彼此扯皮,影响处置效果;要协调相关部门、民兵、地方党政力量参与,按建制、序列、事权编排,弥补警力不足,至少按2:1比例组织处置力量,形成强大的现场处置阵容,并辅助开展政策宣传攻势,起到警力震慑、阵容震慑、政策震慑的作用,同时还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增援力量,潜伏在现场周边,伺机而动,在事态升级,现场处置力量不足以控制局面时,立即赶赴增援,确保稳妥控制处置现场局势。
四、务必建立“三个机制”一是情报搜集机制。
要通过排查重点项目工程实施可能引发的更多的不稳定因素,掌握基础数据和第一手材料,拉出重点人员,逐一建档立册,并充分依靠基层“两委”组织,搜集核实情况,密切掌握涉及被征地群众的社情民意,努力挖掘深层次、前瞻性、内幕性、苗头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建立和规范各部门的情报信息采集、处理、分析、综合、应用、反馈等工作制度,及时对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了解群众诉求,甄别言论行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专门工作机制。
由党委、政府牵头,在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和谐警民关系”工作队,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把被征地群众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开展驻地维护稳定工作,对问题户、钉子户、困难户、重点户实行“家家走访、人人见面、分别谈话、集中会诊”,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反馈,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重点解决,并及时向群众回访通报,该讲明的政策法规要宣传到位,纠正群众的认识误区,开启群众理解信任之门,把公安执法为民、企业发展富民的理念植根于群众心中,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起集联勤协调、综合分析、汇总研判、高效决策于一体“处置风险评估机制”。
总体实施“四次风险评估终结制”。
首先,对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形成应急处置风险评估报告,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呈报,对需要动用警力、参战部门、处置风险、成功几率、后续工作作首次评估;其次,在动态掌握事件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基本形成、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大部分参与人员思想转变、处置对象动向清楚的基础上,由党政领导召集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清责权,界定范围作第二次风险评估;再次,在严防重大事件发生、有效控制大局、杜绝人员伤亡、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发展趋势、处置细节、社会效果作第三次评估;最后,对选配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弥补漏洞,整改完善,最大限度防止因处置不当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坚决避免在处置过程中造成民警或群众死伤事件;同时还要充分评估舆论风险,新闻媒体管辖部门和公安网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有效管控网上和网下两个阵地,切实加强舆论应对,与各大主流网站、论坛负责人、主流新闻媒体密切沟通交流,防止恶意炒作,消除舆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