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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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和编号的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和编号的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和编号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规范和约束人员行为的规则和制度,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领导、员工等。

第四条公司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第五条公司管理制度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人事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公司相应工作。

第八条公司设立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积极性,避免拖延磨蹭。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设立奖励机制。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扣工资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对严重违规的员工进行停职、调整等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涉嫌犯罪的员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如要离职,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离职前应完成手续交接,并领取离职证明。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妥善处理离职员工的工资、年假等待遇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公司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管理制度不尽事宜,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所有。

下属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下属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权属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文件类别:程序制度文件编号:YM-QP-SC-001-A版次:A生效日期:201X0601机密等级: ■机密□一般归口管理部门:合计页数:含封面和目录共页撰写:XX---网赢项目组审核:审批: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管理 (3)第三章设置与调整 (4)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二)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三)有利于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对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相关事项,全资子公司应报集团公司备案,分公司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施行,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由其自行决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公司上报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批。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和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对权属公司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或备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职责范围内人事变动手续的办理;(四)负责权属公司人力资源数据的统计工作。

第七条权属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的归口管理工作,并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关文件。

第三章设置与调整第八条权属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及时、谨慎、民主、科学决策。

第九条权属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应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根据企业类别、组织机构模式、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确定。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建工人〔2011〕119号关于印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加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特制定《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各级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规定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中铁股份劳[2011]71 号)文件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是集团公司各级负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质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质量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第二章安全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中铁建工集团安全质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级、子分公司级、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级三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部机关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环保部;子分公司机关必须独立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项目部或子分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必须独立设置安全质量职能部室。

供水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

供水有限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
第五条定编管理
1、每年办公室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编制进程要求组织下年度的公司定编定员工作。方案经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科室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需要增加岗位或定员,必须向办公室提交相应报告,并提交《岗位设置花名册》和《岗位说明书》。经办公室核定通过后,方可进行人员变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定员配置。
3、办公室在调配过程中应首先利用好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保持内部适度合理的岗位流动。
XXXX
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员工管理,规范公司定岗定编、岗位定员等相关活动,方便员工招聘、考核、晋升等各项工作,同时有效控制人力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XXXX供水分公司。
第三条组织体系
1、办公室
办公室是公司定岗、定编、定员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第四条定岗管理
1、定岗定编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业务工作流程,
分析现有岗位设计,提出本部门的主要职能分工和修订后的岗位设置。
(I)公司按职能进行合理布局,并将职能划为几个大的板块;
(2)根据确定的主要职能板块,明确各个职能板块按科学合理进行设定岗位;
(3)定岗定编工作要型成常态化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岗位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当某一岗位工作量不饱和时,应安排其他工作,一人可兼多岗(在有效内控的情况下)。
(4)描述从业人员任职资格,保证岗位之间分工清晰、职公室根据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界定制定公司岗位的总体设置方案,提交公司经理审批后下达。
2、岗位定员主要采用按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和业务分工定员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定员。个别不适用这种定员法的,可按照工作岗位定员法进行定员。

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机构设置原则1.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机构设置要符合市场化和竞争性的要求,不能过分扩大机构规模。

2. 按照职能划分、层级分明的原则,设置各级机构。

每个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重复。

3. 实行职能、绩效和效能导向的机构设置,确保机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不得设置形式主义和庞大的机构。

4. 机构设置要注重专业化和集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编制管理原则1. 项目化设置机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每个机构的设立都应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机构编制。

2. 合理确定机构编制。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要求,合理确定每个机构的编制人数,确保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 制定规范的人员任职资格和选拔机制。

对于每个岗位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选拔人员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4. 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

对于任职的人员要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 优化编制结构。

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进行编制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三、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程序1. 领导层审批。

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方案需经领导层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广泛征求意见。

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方案要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听取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3. 公开公示。

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方案需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 落实执行。

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方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落实执行,确保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上述暂行办法,可以确保区属国有企业的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合理、科学、规范,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依法纠正和处理,确保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能管理,优化职能配置,科学建构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体系,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学习成长与干事创业活力,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

政策、法规对个别特定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有明确规定的,以政策、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关键术语组织机构: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以分工与协同为基础,以业务链与职能链为依据,通过横向分工与纵向授权将公司业务与职能划分为不同的业务与职能单位。

岗位:指为保障公司业务与职能运行效率,以因事因责、精简高效为原则,通过对组织职能进一步细分,形成公司最小的业务或职能单元。

职类:指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运营对各类人员专业化要求的基础上,按任职者需要的知识、技能要求以及工作责任的相似性区分出来的岗位类别。

如管理类、专业类、技能操作类。

同一职类要求任职者需具备的能力种类、履行的功能相同或相似。

岗级:指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将不同岗位确定为不同的层级。

职级:系根据员工能力赋予员工在职类中的级别,通过管理人员能力评定或专业、技能人员任职资格评估确定。

职衔:系指给予员工的职位头衔,按照不同序列、不同职位等级分别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战略适应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必须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战略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精简高效原则。

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具有灵活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权责得当原则。

一是横向合理分工,科学设计管理幅度,保障协调顺畅。

二是纵向有效授权,最小化组织层次,保障信息高效传递。

(四)全面清晰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应保证所有职责均有机构或岗位负责,并在不同的机构或岗位间有清晰的职责边界划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制度;(二)审批公司总部部门设置、撤销、分设与合并。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公司各部门、门店: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科学核定各部门、门店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有效挖掘员工潜能,精简机构、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控制人员总量,优化人员结构,公司拟重新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对现有工作岗位及人员进行全面优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工作领导与协调,做好分工(一)成立岗位及人员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顾问:总经理顾问成员:副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成员:各部门、门店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做好职责分工:1、工作小组总揽全局,指导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工作的具体开展,审定相关方案并提供决策意见。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监督各部门、门店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方案进行审核、裁定;3、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最终形成岗位优化、人员优化方案,对具体优化工作过程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对各部门、门店优化方案的审核、汇总、存档工作,并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及公司总体目标、部门、门店工作职责等要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4、各部门、门店负责人作为岗位及人员优化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完成各自管理范围的定岗、定编、定员及人员优化工作,负责提出本部门、门店的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方案;5、综合办负责与各部门、门店对接,督办各部门、门店岗位及人员优化工作的执行,资料收集、文件的传递、报批及审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方案及编制根据公司实施的门店承包经营战略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总部管理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财务中心、运营中心、配送中心和食品食材加工中心”。

其中“食品食材加工中心”为实行单独经济核算的营业主体。

唐山定岗定员定编表确定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岗位,在部门职责与职能框架下制订岗位职责,选用本部门的岗位工作人员;选用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不得超出规定编制人数。

三、岗位及人员优化实施办法(一)、岗位优化方案及步骤:1、定岗:部门、门店负责人按照“目标明确、分工协作、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根据部门、门店工作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任务按照类别进行分组并确定执行每组任务的岗位设置。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

关于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建议方案公司各部门、门店: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科学核定各部门、门店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有效挖掘员工潜能,精简机构、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并有效控制人员总量,优化人员结构,公司拟重新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对现有工作岗位及人员进行全面优化。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工作领导与协调,做好分工(一)成立岗位及人员优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顾问:总经理顾问成员:副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成员:各部门、门店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兼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做好职责分工:1、工作小组总揽全局,指导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工作的具体开展,审定相关方案并提供决策意见。

2、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监督各部门、门店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方案进行审核、裁定;3、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最终形成岗位优化、人员优化方案,对具体优化工作过程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对各部门、门店优化方案的审核、汇总、存档工作,并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及公司总体目标、部门、门店工作职责等要素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4、各部门、门店负责人作为岗位及人员优化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完成各自管理范围的定岗、定编、定员及人员优化工作,负责提出本部门、门店的岗位优化及人员优化方案;5、综合办负责与各部门、门店对接,督办各部门、门店岗位及人员优化工作的执行,资料收集、文件的传递、报批及审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方案及编制根据公司实施的门店承包经营战略和未来发展方向,公司总部管理机构设置“综合办公室、财务中心、运营中心、配送中心和食品食材加工中心”。

其中“食品食材加工中心” 为实行单独经济核算的营业主体。

唐山定岗定员定编表确定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岗位,在部门职责与职能框架下制订岗位职责,选用本部门的岗位工作人员;选用部门岗位工作人员不得超出规定编制人数。

三、岗位及人员优化实施办法(一)、岗位优化方案及步骤:1、定岗:部门、门店负责人按照“目标明确、分工协作、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根据部门、门店工作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任务按照类别进行分组并确定执行每组任务的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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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与编制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集团组织架构的设置,建立高效、职责明确的组织机构,规范调整程序,依据《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原则
第三条集团内设机构新设、调整工作,全资子公司内设机构的新设、调整和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集团内设机构的新设、调整工作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集团人力资
源部根据集团实际提出新设、调整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董事长议题审批后报集团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市国资委批复后执行。

第五条集团全资子公司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应遵循
的原则如下:
(一)总额控制原则。

集团全资子公司机构设置和编制总额应按照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功能定位、经营效益、资产规模等
因素,实行统筹安排,总额控制。

(二)分类管理原则。

对承担社会公共服务为主的子公司实行编制总额和实名制备案管理;对参与市场竞争为主的全资子公司用工管理以市场配置为主,其编制总额结合薪酬倒逼、成本控制等机制确定并实行备案管理,子公司本部实行编制总额和实名制备案管理。

(三)精简高效原则。

按照精简、优化、高效要求,合理确定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设机构、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的配置;优化工作岗位配备,增加员工编制使用有效性,做到职责明确,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精干高效。

(四)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集团全资子公司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其业务范围、功能定位、经验效益、资产规模等因素变化,适时调整机构设置与编制总额,做到“适时增减、动态调控”。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集团全资子公司在集团印发的集团全资子公司组织架构和部门设置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因其工作任务、资产规模和管控模式等因素需要新设、调整内设机构的,由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提报子公司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通过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待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董
事长议题审批后报集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批复后执行。

第七条子公司上报的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应当说明的事项
如下:
(一)设立内设机构的必要性;
(二)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三)与业务相近的其它内设机构职能的划分;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子公司内设机构可以使用的名称包括:科、中心、项目部、队、厂和站,对以参与市场竞争为主的子公司的内设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管控模式等企业实际可适当调整名称,名称应简明扼要,体现子公司企业特色和功能定位,并与所承担的职责相匹配。

第九条子公司内设机构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
设置。

子公司本部的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7个,承担任务较重、资产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可酌情增加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1个,对以参与市场竞争为主的子公司可适度放宽。

第十条子公司内设机构的新设、调整时应以职能为依据,职能相近或相似、任务较少和工作量不大的应综合设置,对机构设置中出现的职能重叠、相近、交叉等情况,须进行归并整合。

第十一条子公司增设内设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子公司经营、管理任务显著增加;
(二)子公司资本或资产规模大幅增加;
(三)其它确需增设机构的因素。

第十二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任务减少,资本、资产规模明显减小的,应相应调减内设机构个数。

第四章员工编制及领导职数
第十三条对承担社会公共服务为主的子公司主要考虑集团安排的政府性任务完成情况、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数量和质量、主业范围、经营效益为核定编制基本依据,统筹考虑历史因素、同行业规模相近企业员工总数,核定员工编制总额。

对以参与市场竞争为主的子公司以市场配置为主,结合薪酬倒逼机制,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基础,以利润指标为主要依据,同行业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的经营指标、员工总数,核定员工编制总额。

编制总额实行一年一调整。

第十四条集团印发的集团本部岗位设置方案及批复的子公司组织架构、职责、岗位、编制方案暂时按照集团本部、子公司员工基本配置数核定编制,集团本部内设机构需要调整员工编制,提交申请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党委书记议题审批后提交集团党委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实施。

子公司需要调整员工编制总数的,应经子公司班
子会议研究,提交申请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党委书记议题审批后提交集团党委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实施。

子公司提交申请调整员工编制材料应说
明事项如下:
(一)企业上年度、上季度有关效益利润情况;
(二)外地市同类企业员工规模情况;
(三)调整员工编制的主要理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集团中层领导职数由市国资委核定,按照规定程序根据内设机构设置和集团实际情况在总数范围内配备。

第十六条子公司中层职数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制定编制方案,经集团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党委书记议题审批后提交集团党委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实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子公司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所在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员工编制总额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人力资源部应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经集团党委研究审议后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在申请增加机构和员工编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擅自调整内设机构和员工编制的;
(三)擅自超编进人的;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四)擅自超过规定职数或改变人员结构
比例配备中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一般工
作人员的;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它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
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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