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马兴田提出中医药发展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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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6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6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6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6.21•【文号】国中医药建字〔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566号建议的答复国中医药建字〔2021〕12号庞国明等10名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制定《中国中医药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21-2030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事业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多亿元支持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工作任务,拟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名医堂示范工程等中医药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迫切需求。

您提出的中医药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重大工程协同推进。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财政部不断完善投入政策,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有力推动《中医药法》贯彻实施。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进一步明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主要包括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中医药“治未病”技术规范与推广等,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一、加强中医药教育培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一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教育培训。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知识,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专业人才,需要加大对中医药教育培训的投入。

通过建设更多的中医药学院和培训机构,加强对中医药专业人才的培养,培养更多的中医药专家和传承人,加强对传统中医药知识的传承和创新。

二、加强中医药科研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二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科研。

通过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投入,支持中医药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推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创新。

通过搭建中医药科研平台,鼓励中医药科研人员的多学科合作,加强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中医药的创新发展。

三、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三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

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国际学术机构的合作,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传播和交流。

通过开展国际中医药合作项目,推动中医药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国际化合作,加强中医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推动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

四、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四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

通过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投入,支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通过加强中药材的种植和加工,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品牌效应,促进中药材的国内外销售。

通过推动中医药制剂的研发和生产,提高中药制剂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五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

通过加强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宣传,提高人们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和了解。

通过推动中医药文化的创新和传承,加强传统中医药文化的保存和发展。

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统与现代融合,促进中医药文化的活力和创新。

六、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第六条措施是加强中医药法律法规建设。

通过加强对中医药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中医药的合法权益。

通过加强对中医药行业的监管和管理,规范中医药市场秩序,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89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89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89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8.31•【文号】国中医药提字〔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89号(医疗体育类365号)提案答复的函国中医药提字〔2021〕53号高洁等3名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妥善制定发展政策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发展中医药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医药振兴发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

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的发布实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将中医药发展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全方位、战略性、系统性的设计和谋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中西医并重方针,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完善中医药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动力,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强化服务体系内涵和能力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传承创新体系布局,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对外交流合作,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

同时,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盘考虑各地经济状况以及中医药发展背景和状况,鼓励各地制定符合当地实情的中医药发展政策,将政策和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各地发展中医药。

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中医药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医药作为中国特有的传统医学,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是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关键。

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鼓励更多的年轻人投身中医药事业。

同时,要加强对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为中医药特色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是中医药特色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们应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将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同时,要加强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中医药的临床疗效和科学性,为中医药特色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医药特色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文化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要加强对中医药经典著作的研究和整理,让中医药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

四、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医药是中国特有的传统医学,也是世界医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该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的疗效和价值。

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医学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的医学理念和技术手段,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

五、加强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产业是中医药特色发展的重要支撑。

我们应该加强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推动中医药产业与现代产业相结合,打造中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中医药产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们应该从人才培养、现代化建设、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产业发展等方面入手,不断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35号(医疗体育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35号(医疗体育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35号(医疗体育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9.06•【文号】国中医药提字〔2021〕68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535号(医疗体育类310号)提案答复的函国中医药提字〔2021〕68号杨宇飞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以民间形式开展全球中医古籍解读研发工作,纳入“十四五”纲要和中医发展专项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充分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将中医药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中医药古籍不仅对传承中医学术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更是现代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学术进步的根基。

2016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明确提出“将中医古籍文献的整理纳入国家中华典籍整理工程,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加强海外中医古籍影印和回归工作”。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加强典籍利用,编撰中华医藏,制定中医药典籍名录,建立国家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等重点任务。

“十四五”规划建议,在第33项提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改善一批中医药院校、科研机构的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提高利用能力”。

二、支持对中医药宝库精华的挖掘和保护工作(一)加强对中医典籍精华的筛选和挖掘,弘扬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

人大代表马兴田:推动颁布《中医药法》,奠定中医药事业良好发展基础

人大代表马兴田:推动颁布《中医药法》,奠定中医药事业良好发展基础

人大代表马兴田:推动颁布《中医药法》,奠定中医药事业良好发展基础中医药作为我国古老医学知识的延续,有着我国医学学科独有的优点,但是它的发展却面临着许多的问题。

面对行业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康美药业董事长马兴田倡议颁布《中医药法》。

马兴田认为,加快《中医药法》的颁布,尽快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医药事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

能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为了推动《中医药法》的尽快颁布,马兴田提出,一方面要组织保障,专项推进立法工作。

建议由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联合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中医药法》立法统筹办公室。

并对已颁布了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地区开展专项调研,或可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试点,尽快推进该部法律的出台。

另一方面,强化管理,加快《中医药法》的出台。

应设定明确的时间表,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加快完成《中医药法》颁布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进入人大的立法体系。

据了解,草案已送交国务院,目前也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政治环境,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会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中医药理论和技术能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展。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作者:潘锋来源:《中国当代医药》2020年第16期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我国医药卫生行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完善诊疗方法、坚持中西医结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相君在接受采访时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高度关注民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把人民健康放在重要地位的中心思想,为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

发挥中医药慢性病防治优势吴相君代表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状况等对健康的影响逐步显现,冠心病、脑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等慢性病患病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多。

《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8》统计显示我国心血管现患病人数约2.9亿,是造成城乡居民死亡原因的首位,慢性病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慢性病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巨大疾病负担,我国脑卒中患者达1300万人,死亡率高达153.63/10万。

2015年脑卒中出院总人次700多万,住院费用750多亿。

我国慢性病患者数量巨大,加强慢性病防治意义重大。

吴相君代表说,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国防治慢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等一系列文件,提出“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等目标,提出了“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等应对措施,为中医药防治慢性病指明了具体路径。

吴相君代表认为,中医药介入治疗慢性病不同阶段可发挥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等不同作用,有利于节省医疗资源与费用。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

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进步和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医药发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开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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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马兴田提出中医药发展的若干建议
两会期间,会有各行各业的人进言,在中医药行业,有个人不得不提,他就是康美药业的董事长也是人大代表的马兴田,会议期间,他提出推广中药经典复方颗粒应用,促进中药业发展和繁荣的提议。

对于我国的中医药发展也指出了建设性建议。

中医药的服务边界在哪里?其实中医和西医的区别不仅仅是治病,还扩展到治未病,还扩展到保健、养生,这些都是中医药服务的延伸。

比如,治未病的方法和手段,现在大家都在总结和归纳,而且已经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老百姓也喜闻乐见,这一块完全可以放出来,非常适合在县一级中医院乃至社区诊所推广。

另一方面就是扩展中医药的品类,中药不仅仅是汤剂或者是成药,随着生活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人们对亚健康的关注度也在提升,以中药为基础的保健品和快消品,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这方面有些引导。

今天,我们可以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更加现代化的手段,让老百姓更加方便地享受到中医药的服务,适应人们急促的脚步。

我们现在提出做“智慧药房”,即将在广州做试点,就是中医药的代煎代送服务。

一般情况下,患者在医院看完病以后,先得排队拿药,回家之后还要煎药,如果找医院代煎,可能又需要等上一两天,这种体验老百姓肯定不满意。

那我们就提出代煎代送服务,就是医院开出处方后,再推送给我们,我们就把药抓好、煎好,然后配送到患者家里。

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会准时、保质保量地把药送到患者家里。

另一方面,看病的整个过程是信息不对称的,整个过程非常痛苦,其实完全可以用一些互联网的方法,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

康美药业的电商发展还是比较迅速的,“智慧药房”的出现给病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好的电商平台可以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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