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兰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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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赔偿涉及哪些项目?可能大家还不太清楚。

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甘建价〔2018〕615号•【施行日期】201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18〕615号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省建设厅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转变、大提升、优服务、严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存在有关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18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时,以本通知为准。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2018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2月27日附件2018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一、建筑与装饰工程1、屋面天沟及窗台等部位抹灰时,设计增加的滴水线槽,其工程量如何计算?应按延长米另行计算。

2、设计图中注明的防水层下的水泥砂浆八字脚(垫肩)是否应另行计算?应按所发生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3、建筑面积计算是否按《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相应规定执行。

4、《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挤密桩只有灰土挤密桩对应定额子目,素土挤密桩是否按灰土挤密桩调整换算?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换算。

2018年南开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开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开区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南开区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南开区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

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可以根据受伤的程度享受一定的,工伤赔偿是有一个标准的,遭受到工伤的员工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索取赔偿,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2018年标准表以及工伤事故赔偿的项目吧。

一、2018年工伤事故赔偿标准表1、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 天数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5、生活护理费: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50%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6、伤残补助金一级:g 24;二级:g 22;三级:g 20;四级:g 18;五级:g 16;六级:g 14;七级:g 12;八级:g 10;九级:g 8;十级:g 6①g指本人工资,即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②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7、伤残津贴①一级:g 90%;二级:g 85%;三级:g 80%;四级:g 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补足差额。

(详细)201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细

(详细)201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详细

《详细》2018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版本2018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者人身损害案件均适用本标准。

根据2018年2月28日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5月29日河南省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

2018年2月28日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0元,比上年增长9.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0元,增长8.0%。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8元,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22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19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12元,增长7.3%。

2018年5月29日河南省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495元,比2016年的49505元增加5990元,同比名义增长12.1%,增速比2016年加快3.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0.4%。

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5997元,同比名义增长11.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2%。

根据河南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0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0元。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58元(全额赔付为591160元);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22元;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19元;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12元;五、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495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5997元。

表:2017年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单位: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朱德英、兰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德英、兰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德英、兰州市第五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01【案件字号】(2021)甘01民终48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亚娟刘桂刚金文丽【审理法官】杨亚娟刘桂刚金文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某某英;兰州市第五医院【当事人】朱某某英兰州市第五医院【当事人-个人】朱某某英【当事人-公司】兰州市第五医院【代理律师/律所】朱斌兰州连海律师事务所;薛伟兰州连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朱斌兰州连海律师事务所薛伟兰州连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朱斌薛伟【代理律所】兰州连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被告】兰州市第五医院【本院观点】本案主要争议的焦点问题为:1.兰州市第五医院的医疗过错与朱某某英九级伤残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2.一审判决兰州市第五医院向朱某某英仅赔偿英误工费35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18元是否正确。

【权责关键词】撤销过错共同过错第三人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朱某某英母亲阿文学,系天祝县赛什镇东大寺村村民,于1941年1月1日出生,现有子女五人,长子朱某某顺、次子朱某某英、三子朱某某俊,长女朱金梅、次女朱桂香。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的焦点问题为:1.兰州市第五医院的医疗过错与朱某某英九级伤残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2.一审判决兰州市第五医院向朱某某英仅赔偿英误工费35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18元是否正确。

关于兰州市第五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朱某某英九级伤残的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问题。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当根据案情进行具体分析,不应笼统地予以单一形态的判断,应当综合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联度、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所占原因力的比重等因素,加以具体分析因果关系的形态,并据此判定医疗机构承担与之相对应的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5【案件字号】(2020)甘01民终311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桂刚石林李淑琴【审理法官】刘桂刚石林李淑琴【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陈某;魏某某;丁某某;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陈某魏某某丁某某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陈某魏某某丁某某【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馨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司晶晶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王永妮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馨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司晶晶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王永妮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馨司晶晶王永妮【代理律所】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被告】兰州交发新能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本院观点】陈某为治疗牙齿确已花费23360元,该事实应予认定。

综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二审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法院不予准许上诉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是否正确;2.上诉人应否承担鉴定费及诉讼费。

【权责关键词】合同侵权鉴定意见举证时限证据交换重新鉴定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二审查明的事实,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是:1.一审法院不予准许上诉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是否正确;2.上诉人应否承担鉴定费及诉讼费。

关于一审法院不予准许上诉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是否正确的问题。

2018年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甘肃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死亡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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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州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兰州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误工费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兰州误工费赔偿项目
误工费赔偿项目:
工资
津贴
兼职收入
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兰州误工费计算方式
计算数据
依据兰州统计局2017公布的数据:
一、上年度兰州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96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108元/年
二、上年度兰州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850/年
三、上年度兰州职工平均工资: 43443元/年
四、上年度兰州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 25733元/年
(二)采矿业: 60399元/年
(三)制造业: 42314元/年
(四)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594元/年
(五)建筑业: 33696元/年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750元/年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3431元/年
(八)批发和零售业: 27969元/年
(九)住宿和餐饮业: 23017元/年
(十)金融业: 45891元/年
(十一)房地产业: 31644元/年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708元/年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42190元/年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299元/年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804元/年
(十六)教育业: 39856元/年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6737元/年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948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6949元/年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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