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公用帐号登记制度1、任何人员必须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取得合法帐号后方可使用,没有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帐号均被视为非法侵入。
2、设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单位内公用帐户进行管理,网络管理员拥有建立、修改、删除网络使用帐号以及赋予帐号使用权限的权力。
3、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帐号使用情况,发现帐号用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应当立即封锁或删除帐号。
4、网络管理员对盗用他人帐号的人员有责任进行监控,并向信息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5、网络管理员对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帐号有责任进行监控其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集团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部门:信息中心对集团计算机网络从在技术上和业务服务方面认真管理。
确保网络正常安全高效运行。
使用规定规范使用1、充分利用:各部门配置的计算机系统是实现集团办公自动化的重要工具,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 开拓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2、数据安全:妥善保管各类驱动程序,保持计算机的清洁无尘和工作软件的安全。
对重要的计算机工作数据,做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3、密码保护:各部门员工在使用集团计算机系统时,必须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及授权密码。
用户名及密码必须妥善保存,密码必须定时更新,不得透露、交付给其他人。
凡因用户名及密码泄漏而造成集团资料、数据的丢失,或者影响集团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集团将对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的员工予以严肃处理。
4、维护流程:员工所使用的计算机如果出现设备故障,必须及时填写“设备、软件维护记录单”交信息中心,若是收不到对方邮件,应要求对方将反馈信息传真归来,交由信息中心,以便查找原因,不允许擅自处理开箱维修,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更换正在使用的计算机配件、软件,对违规者,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
5、病毒管理:信息中心负责集团网络系统的病毒库更新及服务器端的杀毒工作。
各部门员工必须定期对自己使用的计算机作病毒扫描处理,及时更新集团网络系统提供的病毒库。
信息中心统一进行病毒管理,集团员工不得擅自处理,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扩散,在未做消毒处理以前,信息中心有权取消感染病毒计算机的联网,直至该计算机病毒被消除为止6、接入互联网管理:为了防止黑客的恶意攻击及计算机病毒对集团计算机系统的入侵,凡是通过调制解调器与外界联系的计算机,事先必须报请信息中心备案,并同时停止与集团计算机系统的联网,信息中心从控制服务器上停止对这些计算机的网络服务。
二、安全规定严格保密1、守法:使用集团网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
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范文

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障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网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办公室内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相关用户。
二、网络设备安装和管理1.网络设备的选购和安装应符合公司要求,并通过专业人员进行。
未经许可,禁止私自安装或更换网络设备。
2.所有网络设备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禁止擅自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布局。
3.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故障和漏洞,确保网络稳定运行。
三、网络账号和密码管理1.每个员工只能拥有一个网络账号,禁止私自共享账号和密码。
2.网络账号和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禁止使用弱密码,密码应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并应超过8位。
3.丢失或泄露密码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员,并立即更换密码。
四、网络使用规定1.禁止使用公司网络违法犯罪、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等非法和不健康内容。
2.网络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布伪造、虚假的信息。
3.禁止使用公司网络进行个人商业活动。
5.禁止私自修改网络设备配置和网络拓扑结构,未经授权禁止访问网络主干设备、服务器和数据库。
五、网络安全规定2.禁止尝试入侵他人计算机或网络,或进行未经授权的端口扫描和黑客攻击。
3.禁止传播网络病毒、木马和恶意软件,如发现病毒感染,应立即上报管理员。
4.禁止私自更改或删除网络设备上的防火墙和安全策略。
5.禁止在公司网络中使用未经授权的无线路由器。
六、网络监管和违规处理1.管理员有权监管网络使用情况,记录访问日志及用户操作行为。
2.发现违反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或停职等处理。
3.严重违反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涉及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宣传和培训1.公司将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公司将定期组织网络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
3.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网络安全意识进行检测,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在学校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网络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
1.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计算机网络在学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提供信息传递和数据存储功能。
然而,网络安全问题也成为学校面临的严峻挑战。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遏制网络攻击、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等问题,保护学校师生的利益和隐私。
2.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应包含以下内容:2.1 用户账号管理规定学校网络用户账号的注册、使用和注销流程,设置密码强度要求,限制账号权限,并定期更改密码。
2.2 访问控制规定网络用户的访问权限,根据用户身份和所需功能进行区分,并对特定网站和应用进行访问限制。
2.3 网络设备管理规定网络设备的安装位置、布线要求和维护保养事项,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4 病毒和垃圾邮件防护规定学校网络的杀毒软件和垃圾邮件过滤系统的使用要求,定期更新病毒库和邮件黑名单,保护学校网络免受病毒和垃圾邮件的侵害。
2.5 数据备份和恢复规定学校网络数据的定期备份要求,设置数据备份策略,并合理安排数据恢复的方法和流程,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灾难恢复。
2.6 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规定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学校师生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方法为了确保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可以采取以下方法:3.1 规定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
3.2 制定详细流程和操作手册针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3.3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行改进。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为了保护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本规定适用于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防范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全面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是指依法制定、实施和监督保护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措施和活动。
第四条计算机及其网络是指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信息处理、存储、传输、交换和使用的技术和装备。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是指依法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信息进行保密。
第六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保密职责,依法开展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第七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密、责任制等原则,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机制。
第八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责任制是指各级保密责任人应当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做到属地负责、部门负责、个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保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体系,制定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制度和规程,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条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工作,做到安全运营、实时监控、快速响应。
第十一条实施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批和管理程序,切实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黑客和网络攻击等安全威胁。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和工作必不可少的工具。
然而,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也诱发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安全问题,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等。
因此,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已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的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加强管理和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下面制定了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管理要求1.计算机网络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非法活动。
2.计算机网络使用者使用计算机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定。
3.计算机网络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计算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如发现账号和密码可能发生泄露,应立即报告管理员。
4.若在使用计算机网络时发现有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网络诈骗等情况发生,应第一时间向管理员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5.为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计算机网络使用者应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得到有效保护。
6.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系统,定期更新安全防护工具,确保网络设备、系统的更新和安全漏洞的及时修补。
7.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加强对网络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网络完整、可靠,保证网络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8.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9.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加强网络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计算机安全技能。
10.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应急处置的速度和效率。
三、网络安全保护制度1.计算机网络管理者应建立网络安全保护制度,针对计算机网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安全保护组织措施: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网络安全。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治理规定1、为了保证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及网络数据的安全保密,维持安全牢靠的计算机应用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凡使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员工都必需执行本规定。
3、在公司保密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治理工作。
办公室落实具体技术防范措施,负责设备、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并对用户指派信息维护员特地负责各部门的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4、对接入公司网络系统的计算机及设备,必需符合一下规定:1)凡接入公司网络系统的计算机,只在需要使用光驱和打印机的网络治理员计算机上安装相关设备,其他计算机不得安装和使用光驱、软驱、USB 卡、磁盘、磁带、打印机等输入、输出端口一律屏蔽和禁用。
2)凡接入公司办公网络的计算机,制止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联结。
3)各部门的计算机均不得与其它办公系统相联结,如有信息传输的需要,可使用软盘、光盘、USB 盘或活动硬盘等数据介质盘片,由网络治理员在装有相应外设的计算机上进展数据传输。
4)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得擅自对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硬件局部进展修改、改装或拆卸配置,包括添加光驱、软驱,挂接硬盘等读写设备,以及增加串口或并口外围设备,如扫描仪、打印机等。
4)非我公司的计算机及任何外设,不得接入我公司的网络系统。
5)严禁私自开启计算机机箱封条或机箱锁。
5、凡使用公司网络系统的员工,必需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批准,严禁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除计算机及任何相关设备。
2)对上网使用办公网络系统的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上岗前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系统安全及信息保密的技术培训工作。
3)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凡属于国家保密资料或商业隐秘的任何文件、图形等数据〔如地形图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其以任何形式〔如数据形式:Internet、软盘、光盘、硬磁盘等;硬拷贝形式:图纸打印、复印、照片等〕复制、传输或对外供给。
4)任何员工均不得超越权限侵入网络中未开放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入库数据资料和修改他人数据资料。
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范本

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1.为了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行,规范网络管理行为,维护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员工和使用我司网络资源的外部合作伙伴。
3.网络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网络权限管理1.网络权限是根据岗位需要分配给员工的,并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
2.员工在申请网络权限时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开通。
3.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4.发现账号异常活动或密码泄露时应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1.禁止员工从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网站下载、浏览、传输和存储任何形式的非法、有害信息。
2.禁止员工恶意攻击、破坏、盗取网络资源和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3.员工应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安全补丁,确保网络设备和软件的安全性。
4.明文传输敏感信息禁止使用无加密措施的通信方式,应优先使用安全通信协议进行数据传输。
第四章网络使用管理1.网络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活动。
2.禁止使用网络资源浏览或传播任何涉黄、涉暴、涉政敏感信息,严禁传播虚假信息。
3.网络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分享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网络监控管理1.为保障网络安全,公司对网络进行定期巡检,并对异常行为进行监控。
2.禁止私自拆卸、修改或重新配线公司设备,不得擅自更改网络设备的配置信息。
3.禁止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流量占用较大的应用或程序,影响正常网络使用。
第六章网络故障处理管理1.发现网络故障或异常时,员工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并配合进行故障排除。
2.网络故障处理过程中,应有明确的负责人和责任链,确保故障能够及时解决。
第七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辞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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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安全组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任何使用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须建立互联网安全领导组织,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经单位办公会研究决定,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组织为:×××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如下:组长:×××副组长:×××安全员:×××,×××第三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上级机关及我市关于互联网安全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与落实;(二)研究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三)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四)精心挑选、指派一名或多名政治素质好,懂计算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员,安全员参加公安机关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后,持证上岗。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计算机机房管理员要保证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正常,满足办公需要。
第五条计算机使用人员负责管理所使用的计算机,公共用机实行使用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
第六条按照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使用计算机。
第七条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私自拆卸计算机设备、删除及更改系统配置信息、格式化硬盘等。
第八条爱护公用设备,人为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长时间离开计算机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报告制度第十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单位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邪教、赌博、暴力、凶杀、恐怖、邪教、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一条发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等交互式栏目发表的内容,检查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和公共用机,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删除,保留发布信息者的注册资料(包括登录IP)与有害信息,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十三条网络安全员必须检查网站链接,若发现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十四条网络安全员必须监视本单位计算机存储的各种信息数据、网站及BBS发布的信息,防止有人通过本单位网络发布有害信息,一旦发现有有害、反动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后及时删除,并报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日志进行备份,确保有60天的日志记录留存,个人用户上网记录必须保存60天以上。
第十六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里的多余、无用、临时文件进行删除工作。
第五章病毒检测及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第十七条任何要上传文件至本单位文件服务器的人员必须先对要上传文件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没有病毒感染后方可上传。
安装外来软件前,必须进行病检测。
第十八条本单位网络内的电脑使用人员必须定期对使用机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计算机使用人员一旦发现病毒,或所使用的计算机受到不法攻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九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入侵和传播。
第二十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安全漏洞检测,升级服务器系统,安装必要的系统补丁,预防网络安全漏洞。
第六章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第二十一条任何使用本单位网络的人员若发现有害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网络安全员。
第二十二条发现任何违反网络安全法规的或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立即报送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任何使用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有害电子邮件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按照公安机关的意见,如果需要保守机密的,本单位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相关信息。
第七章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及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
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
第二十六条任何使用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公用帐号的人员必须到网络安全员处进行登记备案,经许可后方可使用,任何人不得通过公用帐号私自接入互联网。
第二十七条单位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等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二十八条网络安全员必须对公用帐户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有详细的IP地址分配记录,随机分配的IP地址能够对应到具体的上网用户。
第八章安全员制度第二十九条安全员是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以公开管理的形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联网单位指定的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安全员隶属本单位领导,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安全员必须由所在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才能确定为安全员,并发给《信息网络安全员证》,安全员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十一条网络安全员的职责是:(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从事本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二)在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工作。
(三)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网上的有关信息、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案件,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保护和技术取证工作。
(四)有关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计算机病毒、黑客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与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有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二条网络安全员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九章安全教育及培训第三十三条定期安排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参加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其计算机网络安全概念。
第三十四条网络安全员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关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培训,加强对有害、反动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十五条定期组织安全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三十六条对信息发布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第十章网络安全定期巡查制度第三十七条定期对网络的网络安全进行例行的巡查工作,并将巡查的结果向网络安全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第三十八条每周上网查看相关的网络安全的信息与通报,并对服务器进行相关的安全升级与打好相关的安全补丁。
第三十九条每周要及时对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防病毒软件的病毒库进行一次更新。
第四十条定期对安全运行日志进行必要的巡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十一章互联网备案制度第四十一条本单位在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交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表由省公安厅监制。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第四十三条本单位要有详细的IP地址分配记录,随机分配的IP地址能够对应到具体的上网用户,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本单位的安全组织、安全员和本制度需要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章处罚第四十五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九)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第四十六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制度第十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比照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互联网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年月日(说明,各联网单位根据各自的联网情况、是否有服务器和是否开办有网站的实际,自行拟制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仅供参考,不经修改不能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