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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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保护集团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是指由集团投资购买或建设、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集团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集团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三、集团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四、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随意更改所用机器的IP地址及网络配置信息。

五、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不得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

六、为了确保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安全,计算机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为计算机设备设置密码,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定期更新,不得随意泄漏;未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浏览互联网页,避免通过互联网感染病毒。

严禁在集团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七、集团网络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各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八、任何相关人员必须对集团内部的软件和数据予以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或集团外的人员透露、拷贝或转让;任何无关人员或集团外的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使用集团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

九、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十、集团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团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十二、计算机使用人员发现计算机系统故障,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部门的信息管理员报告,问题严重的,向信息中心报告。

十三、信息中心应及时了解各部门计算机软、硬件的使用状况和需求情况,以最快速度解决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障生产、办公正常进行。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专人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

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正常的工作保障,特制定《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等)均归专人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由专人实施或经过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信息部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申报,由专人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专人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网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集团公司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等。

2. 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建议集团公司每台计算机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计算机网上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单位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传播、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 网络安全管理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1)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禁止私自购买、安装、使用非本单位批准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3)严禁私自拆卸、修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2. 计算机操作系统及软件管理(1)计算机操作系统及软件应使用正版,并定期更新。

(2)禁止安装、使用非法软件、病毒软件、木马软件等。

(3)禁止私自修改操作系统设置,如IP地址、网络端口等。

3.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保密本单位内部信息,禁止非法复制、传播、泄露。

(2)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禁止使用公共网络传输涉密信息。

4. 网络访问管理(1)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工作所需的网络资源。

(2)禁止未经授权访问、篡改他人网络账号。

(3)禁止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活动,如黑客攻击、网络诈骗等。

5. 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网络安全管理小组。

(2)网络安全管理小组应迅速采取措施,隔离、修复受影响的系统。

(3)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积极维护网络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可靠,持续改进;3.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4. 技术与制度并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监督检查网络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3. 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4. 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5. 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采购、维护和管理;6. 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本部门网络安全措施的执行;3. 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4. 配合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网络设备接入管理1. 未经批准,禁止任何个人或部门私自接入公司网络;2. 接入网络前,需经过网络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3. 接入网络后,应及时更新网络设备的安全配置。

第八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1. 服务器应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2. 网络设备应定期更新固件,修复已知漏洞;3. 禁止使用弱口令,鼓励使用复杂密码;4.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数据安全管理1. 严格遵循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保数据安全;2. 对重要数据实施加密存储和传输;3.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4. 禁止非法复制、传输、篡改和泄露数据。

第十条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意识;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3. 定期举办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增强员工网络安全技能。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12.08•【文号】银办发[2000]338号•【施行日期】2000.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8月19日,实施日期:2005年8月19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2000年12月8日银办发[2000]338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保障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法办事,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电子化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开发、验收、运行及废止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管。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国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负责辖区银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安全人员管理第一节人员基本要求第六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安全人员,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门计算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专(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人员。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计算机及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来说,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目标、管理流程和关键要点等方面,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做一简要介绍。

一、制度的内容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分工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保密责任和法律责任。

2.安全许可制度:规定计算机及网络的使用权限和安全许可规则,明确谁可以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哪些操作是被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

3.安全审计制度: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定期对系统和网络进行安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4.安全备份和恢复制度:明确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和方法,制定备份频率和周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用户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用户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认知和操作能力。

6.安全漏洞管理制度:建立漏洞管理制度,及时跟踪最新的安全漏洞信息,并对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和修补,确保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性。

7.系统监控与防护制度:建立系统监控与防护制度,监控系统与网络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制度的目标1.防范和遏制各类网络攻击行为,确保网络的安全。

2.限制和控制员工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权限,防止非法操作。

3.阻止恶意行为和网络病毒的入侵,保护系统和网络的安全。

4.确保系统和网络的高可用性,及时发现并修复系统的安全隐患,防止信息的泄露和丢失。

5.提高用户对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意识和认识,增强用户对安全问题的防范意识。

三、管理流程1.制定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实际需求,制定适合自身的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宣传教育:通过员工培训、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员工普及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计算机设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设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企业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促进企业可连续发展,特订立此《计算机设备、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司信息资产,确保公司数据安全和业务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使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的行为。

三、定义1.计算机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主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设备等。

2.网络系统:指公司内部和对外连接的各种网络资源、设备和技术。

3.信息资产:指公司的各类信息资源及其相关支持的硬件、软件、网络设备等。

四、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使用规定1.全部员工必需依照公司的使用要求和流程规定使用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不得擅自更改、卸载、窜改或删除系统内置软件和配置文件。

2.员工应妥当保管设备和账号密码,不得将设备或密码透露给他人,不得将个人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3.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散布传播违法、淫秽、暴力、恐怖内容等非法信息,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非法偷窃、窜改、破坏、扩散等行为。

4.员工在使用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工具进行信息沟通时,应注意言辞文明,不得发布含有羞辱、诽谤、鄙视等欠妥内容的信息。

5.员工离岗时应注销电脑账号、关闭电脑,以免他人利用。

6.使用公司蓝牙设备时,应注意安全性,禁止连接未经授权的设备。

五、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安全管理标准1.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2.公司应建立完满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含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等。

3.对公司的服务器、数据库等紧要信息系统,应采用全天候监控和安全备份策略,确保数据安全可恢复性。

4.公司应订立认真的应急响应预案,以应对各种安全事件的发生,并进行定期演练与测试。

5.公司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及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单位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网络的部门和人员。

#### 第二章网络设施与设备管理第三条我单位计算机网络设施及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选型、采购、安装和使用。

第四条计算机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网络设施及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杀毒软件等。

#### 第三章网络使用管理第六条严格限制网络接入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可以使用单位网络资源。

第七条员工应使用统一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密码应定期更换,并确保密码复杂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不得私自更改网络设置,如需更改,应向网络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规、不良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条网络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第四章网络安全防护第十一条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第十四条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对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进行物理隔离,防止外部网络攻击。

第十六条加强对员工网络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 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十七条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第十八条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并定期检查备份有效性。

第十九条严格限制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定期清理无效数据,确保数据存储空间的合理利用。

#### 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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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试行)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
服务,由专人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

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正常的工作保障,特制定《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等)均归专人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由专人实施或经过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信息部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进行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申报,由专人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专人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静态网络配置。

第六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网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集团公司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等。

2. 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建议集团公司每台计算机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集团公司每台计算机现都已安装了杀毒软件)
3. 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集团公司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网的使用。

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 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 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 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 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8.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十四条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部室要及时向信息部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

由信息部专人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五条各部门人员每日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浏览相关文件信息、学习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集团公司机密,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密码的唯一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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