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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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
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电子文档管理、知识管理、数据管理等。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的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四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全面、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信息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保护国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信息管理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工具,提高信息
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信息管理应当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型和需求,制定相应的
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信息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九条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分公司管理细则

分公司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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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分公司管理细则一1、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

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和确定新员工薪资。

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

(详见)。

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

更:各分支机构的和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

薪:原则上参照文件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

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

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国有企业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模版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加强对子、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规避投资风险,提高集团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投资效益,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最大程度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

“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的全资公司、控股(或实质控股)公司;“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不占控股地位的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支持各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并依照出资比例依法监管各子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各子、分公司和参股公司做好指导、监督、服务及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子、分公司应遵循本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相关内控制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各子公司同时控股、参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逐层建立对其子、参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七条分公司直接纳入集团公司管理。

第二章治理结构第八条全资子公司,由集团公司委派全部董事、监事和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九条控股(或实质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或监事)。

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其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十条各子、参股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三会”议事规则,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三)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四)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五)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六)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说明;(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管理,保障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分支机构的信息化水平,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包括总部和各省、市、县、乡镇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技术,是指计算机、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在证券业务中的应用和运营管理。

第五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信息系统管理第六条分支机构应当采用公司统一规划和建设的信息系统,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未经公司认定的信息技术产品。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并定期备份系统数据。

第八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系统日志、操作日志、安全日志等日志记录机制,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异常情况,并定期对日志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排除异常。

第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对系统的使用权限进行管理,根据不同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对于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对重要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和灾备管理,确保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策略、网络监控与防御、网络事件响应等。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购买专业的防火墙、入侵检测、反病毒等安全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策略和规范。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网络访问、操作、应用等行为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恶意攻击行为。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响应机制,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网络安全部门。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模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分支机构信息化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工作领导机构,实行集中管理,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备。

第四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违反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信息技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设立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监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及稳定运行,整合资源,开展应急响应等工作。

第七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设立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解决信息技术问题,支持业务发展。

第八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负责规划、决策和监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技术管理第九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渠道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技术保密制度,突出保护信息技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数据误用等问题发生,保障客户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备份与恢复机制,定期备份业务数据和重要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不丢失,一旦出现错误或故障,及时恢复业务,保障主要业务不中断。

第十二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监控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及时应对各种安全事件和攻击,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三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是指在一个公司内部,针对分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作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分支机构正常运营、提高效率和保证企业整体稳定发展的关键措施之一。

下面是一个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草案,以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约束分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运作,提高分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分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公司,对于特定分公司可以进行个别调整和补充。

第三条分公司负责人是分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对分公司的运作和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第四条分公司的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履行各项报告和汇报义务,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分公司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总公司的业务拓展和项目推进,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来确定设置的时间、地点和规模。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资源,确保分公司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分公司设立后,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第九条分公司负责人由总公司任命,负责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分公司的工作团队。

第十一条分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解决分公司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分公司的各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工作职能和任务划分,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进行运营和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确保财务合规,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审批、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情报收集,及时提供给总公司。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制度

分支机构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支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分支机构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第三条分支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分支机构应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执行公司总部指令,确保分支机构运营目标的实现。

2. 综合部:负责分支机构的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4. 业务部:负责分支机构的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护、市场调研等工作。

5. 技术支持部:负责分支机构的设备维护、技术支持、安全防护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负责人:负责分支机构战略规划、年度目标制定、人力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工作。

2. 综合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环境卫生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申报、财务报告等工作。

4. 业务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工作。

5. 技术支持部:负责设备维护、网络维护、安全防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分支机构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员工培训:分支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员工考核:分支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员工奖惩:分支机构应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制定分支机构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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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

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

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

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

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

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

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7、车辆管理:
1)分支机构的车辆购置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办理,日常车辆保养、维修、年检、使用记录、用油由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发生费用以年度预算为标准,日常管理以车辆管理制度为依据。

每月向集团办公室车队队长报车辆使用报表,车队队长每季度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检查,以确保用车的合理化。

2)集团车队队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驾驶和车辆维护培训(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公司用车违规行为和车辆事故等进行分析和公示,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8、其他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以集团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人事工作:
1、考勤管理:
1)早8:00---晚17:00,午休11:30---13:00,周休1-2天。

(地区不同、业务不同可以调整,由集团审批确定。


2)考勤采取指纹打卡的形式,每月5日前由分支机构的人事职员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上报考勤汇总表和考勤机导出数据。

3)请假、公出、出差均要通过集团OA办公系统履行审批手续,以集团考勤管理制度要求为准。

2、工作过程管理:
1)分支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每日在OA系统中做好工作日志。

2)分支机构每周一组织一次周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周三前上报至集团办公室。

3)分支机构所有人员每月月底前通过OA系统上报月总结和下月计划,逐级审批。

3、绩效管理:
1)分支机构人员与集团一致,实行月考核。

员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考核,负责人由集团主管领导进行考核。

但人事和财务岗位人员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集团主管部门经理双重考核,取平均分为考核成绩。

2)绩效考核通过集团OA系统来操作。

4、薪酬管理:
1)分支机构薪酬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其中员工薪酬由劳资专员管理,部门经理及以上薪酬由集团主管领导管理。

2)分支机构员工的薪酬发放由负责人管理。

3)薪酬的升降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由人事职员履行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至集团董事长。

5、人员招聘与解聘:
1)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规划分支机构的岗位设置,审批后执行。

2)分支机构部门经理及以上员的招聘与解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分支机构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的招聘与解聘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和前期面试面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6、培训管理:
1)分支机构的员工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和监督,由当地负责人实施。

2)新员工和调岗员工要求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上岗,入职第一周完成《员
工手册》培训学习,第二、三周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各项培训以考试为考核形式,9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可正式上岗。

两次不合格解除试用。

3)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除新员工培训内容外,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专门培训,协调财务、人事行政、业务部门和高管,进行训练,培训地点在集团总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因新业务、新制度、新知识方面的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讲师到各分支机构进行培训指导。

5)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拓展训练活动,增强各地区公司的沟通,提升团队凝聚力。

7、劳动关系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事职员负责劳动合同等各类手续办理,每月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报《人员变动表》、《保险缴纳申报表》。

2)分支机构的员工上岗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并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健全劳动关系,降低法律风险。

3)分支机构要建立人事档案台帐,并建立电子人事档案,每半年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一次。

人事档案应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资格证\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一寸照片\岗位变动审批等表单,各类表单必须有员工本人签名方为有效。

4)员工劳动关系和奖惩及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以集团《员工手册》为标准,分支机构备《员工手册》一份并存档,新员工入职需掌握《员工手册》内容并签字确认。

xx集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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