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社保怎么转移,海南世界保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doc

海南省内社保怎么转移,海南世界保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doc
海南省内社保怎么转移,海南世界保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doc

2019年海南省内社保怎么转移,海南社会保

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

海南省内社保怎么转移,海南社会保险转移最新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案例简介:7年前,海口琼山区红旗镇人张晓峰在河南读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就业,最后在一家IT企业谋取了一份工作,一干就是6年,并取得不小的成就。但6年来,父母不断催促他尽早回海南工作,尽早成家。张晓峰经再三考虑后,听从了父母的叮咛,辞掉深圳工作回到家乡海口,找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张晓峰说,现在的工作单位今年2月份开始给他办理了社保,他现在想把在深圳工作期间的社保关系转回海口,不知道跨省转移怎么办理?

政策解读:按照规定,参保人员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跨省转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按规定需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移接续规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

并提供相关信息;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出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并将办结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

社保局提示:首先,张晓峰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向海口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海口市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张晓峰原参保地深圳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深圳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海口市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核无误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为张晓峰办结转移接续手续。

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已被修正]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

发布日期:1995-11-13

执行日期:1995-11-13

生效日期:1997-12-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村居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非城镇户籍,未满60周岁的农村人口。

外出务工和经商者,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已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除外。城镇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自愿的原则。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

第四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当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家庭养老保障、社会互助相结合。

第五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储蓄积累办法交纳,设立个人帐户和集体帐户。

个人交纳的保险费记入个人帐户,归投保人所有,可以继承;集体交纳的保险费,除明确划入个人帐户部分以外,均记入集体帐户,归集体所有。

第二章保险费的缴纳

第六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数额,由投保人所在的市、县、自治县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个人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第七条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个人缴纳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由从业人员单位自行确定。

第八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用时,应当提取一定比例的征地补偿费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记入投保人集体帐户和个人帐户,其比例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确定。

第九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按月缴纳;

(二)按季度或年度缴纳;

(三)一次性趸缴。

第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各类人员平等享受。对独生子女户、特困户的集体补助可以高于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为残疾人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十二条投保人迁往异地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及利息转入迁入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迁入地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由迁出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将其个人帐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及利息退还本人。

第三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投保人自年满60周岁月份的次月起,依照本规定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发放的标准,按照个人投保档次、基金积累和分摊年限及给付利率确定。

第十五条养老金从个人帐户支付,按月计发,由投保人领取;代领养老金的,必须提供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投保人领取养老金的支付期限为20年。支付期满,投保人仍健在的,其养老保险金从集体帐户支付。

第十七条投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将其个人帐户积累的保险费和利息,退给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

第十八条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未满20年死亡的,支付期间的养老金可以继承;投保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

第十九条养老金支付年限期满后,投保人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并由他人代领的,应当提供被代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当年生存证明和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第四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当在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保险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第二十一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转借、挪用、侵占。

第二十二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当为投保人建立

养老保险档案。投保人有权查询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方便。

第二十三条市、县、自治县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营运机制,以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增值。

第二十四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五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储蓄,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家债券和金融债券,具体保值、增值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省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管机关,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履行如下职责:

(一)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三)定期向社会公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四)指导和监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五)其他应当由主管机关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市、县、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是办理本辖区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二)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

(三)具体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负责应当由其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他事宜。

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县、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领导下,经办本辖区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第二十八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遵循高效、精干的原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启动,省和市、县、自治县财政可以给予一次性补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由当地财政按照编制实行全额预算管理3至5年,待投保总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后,过渡到全部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付。管理服务费提取的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管理服务费不计征税费。

第二十九条成立省、市、县、自治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事会,其基本职责是:审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由政府或指定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农民三方代表组成,可以聘请专家代理。

监事会的活动方式由章程规定。监事会章程必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上一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转入基金专户的;

(二)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提高管理服务费比例的;

(四)未按照规定支付养老金的;

(五)违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经营有关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冒领养老金的,应当如数追回,并处以2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社保跨省转移新最新政策

2015年社保跨省转移新政策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9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只需两步骤 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的模式。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8%作为个人账户资金。 统筹基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即劳动年龄人口交的钱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则是自己为未来养老存钱。 2009年12月底,政府出台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让养老保险转移实现了“全国漫游”,这解决了困扰养老保险制度十多年的无法转移之痛。 按照《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将采取“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 即如果某员工每月交费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交纳额为400元。转移时,他可以把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全额400元全部转移。 同样,《暂行办法》也特别规定要简化参保者的办理手续,参保者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的后台工作均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 参保者提交申请之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了解,社保部门的审核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否合乎《暂行办法》的规定,比如男满50岁、女满40岁不能办理转移手续;二是转移者是否存在欠费,社保部门将在欠费缴清之后才能为参保者办理转移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便捷之处还在于,参保者跨省转移养老保险之时无论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还是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如果有单位的,均可以委托新旧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来进行操作,参保者只需填写书面申请即可。

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2010年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一、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手续及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备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二、资金如何转移 《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三、是否能够退保 在新的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怎么办,会不会其缴纳的养老金就烂在账户里取不出来了?不用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广东省

社保异地转入深圳流程(Anna20120426)

社保异地转入流程 第一步:转出 向原参保地做社保转出申请 【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的办事指南】 0769-12333-1-2-0 https://www.360docs.net/doc/4f658216.html,/consult/lc.do 到原参保地参保的社保单位: 本人办理: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打印的时候说是办理养老保险转出用的工作人员知道打哪种的) 他人代办: + 本人授权他人办理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文件要加按个人右手食指手印)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转入 到转入地的社保单位申请 需要提供材料: 本人办理: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 2. 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

3.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公司代办: 【+ 本人授权他人办理的《个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要加按个人右手食指手印)】 + 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 深圳市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须知 一、法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 二、转入条件 1、返回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户籍随之迁入深圳,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3、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4、在我市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已在我市缴费的非深圳户籍参保人。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想要转移自己的社保,需要办理的流程有哪些。办理广东社保转移的流程有哪些。转移需要那些资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

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资料所需材料: 1、《XX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规〔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导致部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困难。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 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 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关于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关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 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四、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

养老保险转到外地流程

养老保险转到外地流程 养老保险异地的转移流程,有很多朋友想知道异地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保险转移到外地有哪些流程值得关注的地方。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养老保险转到外地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养老保险转到外地流程1、在厦门的公司按照常手续办理社保,至少缴纳一个月的费用后,叫厦门的人事部的人或者你自己,去厦门社保开个接收函 2、拿着这个接收函,跑到北京社保局,说你要把社保帐户上的钱转到厦门去,把接收函给北京社保局的人,接下来北京社保局给你一堆材料 3、大概一个月左右,你在北京的社保账户上的钱到了厦门的账户口上后,你拿着那堆材料,到厦门的社保局办理接续。 4、行了,你在北京的养老保险全部转到了厦门的账户上,你现在养老保险的年限就是:北京+厦门的 五,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在厦门交,差不多的,不过就是开户什么的都是你自己 注意:接收函的有效期通常是60个工作日,也就是你开了接收函要在60个工作日内去原来交保险的地办理,过期失效,又要去重开。 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流程参保人员异地转入的前提是在转入市就

业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收到原社保机构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金异地如何领取? 每家银行对于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不同,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手续办好后次月生效,即手续办理完成后下个月可在异地免手续费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可以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 【案例说明】 王小姐在广东从00年10月到08年1月所在公司交纳了社保,08年后因为辞职结婚生子带小孩直到现在才在江苏苏州有份工作(有

2020年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

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16地市市民省市社保转移不用来回递材料 据省社保局介绍,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市民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地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其他的事情,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即原参保地)会通过系统具体联络办理。 而在以前,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 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 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路递材料或跟进邮件进展。 教你看懂社保关系转移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在广州市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 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已联网的17个单位、地区: 1.省直、 2.广州、 3.梅州、 4.潮州、 5.阳江、 6.云浮、 7.肇庆、 8.河源、 9.韶关 10.茂名、11.惠州、12.汕头、13.江门、14.清远、15.中山、16.揭阳、17.汕尾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五个步骤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五个步骤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五个步骤已对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以确保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接续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金额; (2)将转移基金金额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职工养老保险的计算方式新人新制度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以60岁退休、缴费35年为例,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59.2%(其中基础养老金35%,个人账户养老金24.2%)。 中人逐步过渡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

2019年安徽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2019年安徽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有哪些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详细为您分析。 安徽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户籍所在地 3、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本地为该人员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 4、男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 5、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本地。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需先在本地参保缴费,再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原用人单位或本人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持此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关系。 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外地参保人员到本地就业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本地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之间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同时转移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 所需资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异地社保关系转接有窍门

异地社保关系转接有窍门 作者:张佶 小莹是本市长宁区的“引进人才”,是国内在多媒体动漫产业开拓领域的青年领军人物,今年4月起受聘于上海市多媒体产业孵化园区的著名动漫品牌企业担任产品部总监,聘期3年,3年后再回深圳总部进行发展。由于之前在深圳工作了近5年,小莹想把原先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本市,她来到本市社保机构,却被告知转移手续需先到深圳社保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小莹折返深圳社保,又被告知原工作单位尚未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出手续,无法开具凭证,小莹只得前往原工作单位催办相关手续。待小莹到拿到《参保缴费凭证》回到上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却又发现4-6月两地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还需办理重复账户清退……加上本市社保受理了转移衔接业务后,需要通过公函与外埠社保机构联系资金转移等事项,这一来一回的多次手续让小莹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随着人才流动的日益频繁,80后青年异地就业成为人才流动中的常见现象,而社会保险又有着“第二份”工作档案记录的称号,它对于职场人有着休戚相关、密不可分的联系,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应先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

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其实是一件涉及两地的事项,办理的周期一般需要两三个月以上,对于参保人来说花费的时间相对较长。这些周折是否可避免?作为一名异地就业的青年职场人,怎样才能巧办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笔者通过本文来给您支两招。 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巧办提示一:少走冤枉路——就业地与退休地的甄别与判断 就业地参保是必须的,但不意味着每次变动就业地,都必须马上办理转移衔接手续。养老保险权利的享受一般是在退休以后享受养老相关待遇,因此无论在何地参加养老保险,最终的目的都是将各地的账户统一转移到退休地进行累计整合。所以,参保人员应当对自我退休地点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满足退休条件时,退休地有如下三种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知识参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农民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业务经办。 第三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已与该系统联网的,通过该系统进行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交换(具体规则另行发文规定)。通过纸质方式办理转移的,为便于及时办理手续,可先通过传真传送相关材料,但同时仍需通过信函邮寄正式函、表等材料。 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附件1,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第五条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得;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第六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心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 第七条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件3,以下简称

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范围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四、有关事项 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 2.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转移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⑴个人账户储存额: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 ⑵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应随同转移。 其中:对转出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的工商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通过该账户支付至本人;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关于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建议

破解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难题 来源:作者:日期:09-12-29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是目前阻碍我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拦路虎”。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在具体操作方面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不久前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统筹 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研讨会对此进行了重点探讨。 专家们指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形成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存在;保险制度本身设计考虑不太周全;社会保险属地管理模式,以及对户籍制度强烈的依赖。然而,实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大环节,也是我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需要,因此,实现转移接续是大势所趋。 实现转移接续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与会专家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成立,对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条件。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为实现转移接续,首先应该提高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层次,加强政府责任的理念意识;其次就是要尽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如果有的地方连社会保险都没有,就谈不上衔接了;再次就是加快社会保险的立法,用法律来确立社会统筹层次与转续办法;最后就是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这是转续关系的一个重要支撑。 哪些社会保险模式存在转续问题?杨宜勇指出:纯粹现收现付的保险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从一个地方流动到另一个地方就可以宣告流出地社会保险关系的结束,同时可以在流入地建立新的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一个理想的状况。纯粹完全积累模式也不存在关系转续的问题,完全个人账户式根本不存在转续的问题。需要转续的是现收现付加上部分积累的项目。因而结合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现在有社会保险转续问题的险种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关系不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虽然只是形式上的现收现付加个人账户,不是典型的部分积累制,但由于存在一部分累计的作用,也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问题。 如何实现转移接续?以前有专家提出利用“一卡通”,也就是以每个公民身份证为标识发一张特定的社会保障卡,卡上记录持卡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但在本次会议上专家们提出仅仅用卡是不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谭中和研究员谈到还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的权益结算系统。因为我们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的时候,除了基金缴费情况之外,很重要一项就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因而需 要一个结算系统作为技术支持。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 来源:百度作者:日期:10-01-28 上海的综合保险已初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先天障碍。中国民主同盟会(下称“民盟”)上海市委“关于在沪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几点建议”提案中建议,上海的综合保险制度应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为流动人口设立个人社保账户,账户可以随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城市间流动。

异地社保转移程序

社保关系从苏州转往外地 一、办理对象 从苏州市(含所辖各市、区)流动至外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①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

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四、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单位社保转出流程

社保中心各部门流程公示表

单位保险转出登记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编码: 填报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 所需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参保单位需写转出说明(核实后注明:“我单位无欠费、无在途报销。”) 5、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份) 6、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7、填写三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注:上述表格、材料复印件、说明均需加盖公章,且预留2.5cm空白区域(A4规格,纵向左侧) 办理日期:每月6—25日(若单位存在正常退休人员,四险转出需在每月6—20日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我区(县)参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区于_________年_____月为其办理了跨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手续。 请贵区(县)及时为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盼。 单位经办人:社保机构经办人: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年月日注:单位经办人请在本月23~25日去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社会保险注销(整体转出)登记申请表 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岗: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报送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 备注:1. 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份。 2. 填“注销原因”栏时,在相应原因的括号内打“√”。 3. “是否欠费”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社保转移流程

https://www.360docs.net/doc/4f658216.html,/gzsi/2010916/si66478.shtml 按规定通过组织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或在异地有参保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可将基金转入省社保局。 一、所需资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最后一个单位填写的履历表复印件。 (三)异地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四)并根据相应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正式调动的提供: 经省级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行业内部调动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命书或调令原件和复印件。 2、非正式调动的提供: (1)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非驻穗单位人员,参加省直社会保险前在异地已参保缴费的,提供当地的合同工招工花名册或招工表等。 (2)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驻穗单位人员(不含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人员),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市)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流动人员,提供离开省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户口本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情况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办理。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基金转入我局前,须先向我局办理申请转入手续;若未经我局同意擅自将异地基金转入我局的,暂不予以办理基金转入确认手续。 (二)在对方基金转出60日后,凭转出地开具的转出地基金转移清单(原件)、我局已盖章审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份和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省社保局查询到帐情况。 (三)基金已到帐的,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其基金确认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目前,因为工作流动,不少参保人曾在省内多地工作并参保,退休前,必须把这些参保养老关系转移到养老待遇领取地。以前,参保人办理转移手续,要先到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至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动多次,费时费力。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社保机构将会通过转移平台联络办理。 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

深圳社保医保转出外省办理流程

深圳社保医保转出外省办理流程悬赏分:20|提问时间:2010-7-14 10:25 |。 1.请问2010年7月1日开始医保也可以随养老保险一同转移到外省吗? 2.转入城市是户口所在地,本人暂无工作单位,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吗? 3.办理流程? 回答的越详细越好,不胜感激。 推荐答案 一、法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 三、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四、办理转移部门: 1、特区内参保人到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办理 2、特区外宝安、龙岗参保人到单位参保所在的社保机构(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办理 宝安分局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二楼 龙岗分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相关附件:流程图.doc 相关附件: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xls 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答记者问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本报记者就贯彻实施《暂行办法》的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近几年,社会保险关系,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据我所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此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初还向全社会公布了相关政策要点征求公众意见。现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了。您怎么认识这一举措的意义和影响? 负责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经20多年的改革、完善,目前已经覆盖了2.32 亿人。按照制度规定,劳动者在什么地方就业就在什么地方参保缴费,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额多少密切相关。这种“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机制,在同一地区稳定就业的劳动者中得到普遍实现和认同。但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劳动者来说,在不同地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不能顺畅地转移接续;特别是总规模已达1.5亿人的进城农民工,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而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时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多缴多得的机制在他们身上没能实现。这无疑降低了这些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也是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国务院要求在2009年“制定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的体现,是一件利民生的好

山东省异地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山东省异地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社保办理流程对我们来说直至关重要的。我们进行社保缴费,到头来因为社保办理流程出了问题,可就亏大了。我们就以山东省社保办理流程为例。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最新的政策,你在目的地只要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就可以在当地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申请将原来的养老保险转移到目的地。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目前政策下,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转移,其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转移之说。具体程序请仔细阅读:45个工作日办完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你还需向两地的社保局12333进一步咨询确认为好。 异地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社保专一的知识,请登录金柚网官网,我们会为您一一解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