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填写说明(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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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填写说明(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附件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信息表包括“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三部分。
填写说明中的“年”或“年度”,除特别注明“社保年度”外,均指自然年度。
一、编号和账户类别1.编号:必填项。
指各地按照本地规则统一编制的信息表号码。
在本行政区内应确保唯一。
2.账户类别:必填项。
指参保人员办理转移的类别,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选“一般账户”,办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的选“临时缴费账户”,在相应的“[ ]”中划“√”。
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1.个人编号:必填项。
指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在转出地业务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唯一识别号码。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填项。
与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内容一致。
3.公民身份号码:必填项。
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华侨等为统一规定的社会保障号码。
4.户籍地地址:必填项。
按照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的地址统一填写至县(市、区)级,可填写至门牌号。
如户籍地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需由参保人员做出书面说明。
5.转出单位名称:必填项。
填写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转出前所在单位名称。
如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则填写“以个人身份参保”。
6.参加工作时间:指参保人员首次参加工作的年月,格式为YYYYMM。
因参保人员发生多次转移无法掌握等原因,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不填(即为空),但应在信息表下方的“说明”中予以说明。
7.首次参保地实行个人缴费时间:指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所在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格式为YYYYMM。
不同类别的人员(固定工、合同工、参加行业统筹人员等)可能有所不同。
因参保人员发生多次转移无法掌握等原因,确实无法填写的,可以不填(即为空),但应在信息表下方的“说明”中予以说明。
8.本人首次缴费时间:必填项。
指参保人员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开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东莞社保转移流程

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东莞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办理社保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东莞社保转移流程,希望你们喜欢!东莞社保转移流程一、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二、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外市转入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参保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携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滴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出外市办理条件:在本市已办理停保登记的参保人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流程:1、已办理停保;2、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东莞市任一家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3、如市民咨询能否代办,答可以。
只需将委托人身份证给代办人即可。
如市民问能不能给身份证复印件,答可以。
但是需要委托人写份委托书,委托书要双方签名且盖指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委托人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前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及时限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东莞社会保险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条件:《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如地址是同镇街变更,则直接到参保社保局变更地址即可;如果地址是跨镇街变更,则需带变更证明到原参保社保局撤销后在新地址重新办理登记)(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账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功能说明 (3)二、业务流程图 (3)三、操作指南 (4)➢ 省内转移 (4)1. 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4)2. 机关养老(转出)转城职养老(转入) (12)➢ 跨省转移 (17)3. 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17)4. 机关养老(转出)转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入) (22)一、功能说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7号)的要求,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扩建机关保转移功能,支持机关保转移电子化流程。
省内转移平台搭建完成后,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
二、业务流程图图 1 业务流程图三、操作指南➢省内转移1.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1.1城职养老转出参保人员向机关养老参保单位提供《参保缴费凭证》;1.2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于【机关养老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以下操作:1.2.1 公共业务管理——>>人员参保管理——>>人员增员图 2 人员增员1.2.2 养老保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提示:如转移人员已存在机关养老系统,此操作可忽略,直接办理联系函打印业务。
图 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1.2.3 养老保险转移——>>打印联系函1.2.4 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上传图 4 打印联系函、联系函上传1.3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进行联系函下载,身份证号必输,此处可以对数据发送方业务进行撤销处理,撤销已上传未下载的联系函图 5 城职养老联系函1.4城职养老经办人员接收联系函1.5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于跨数据中心转移,办理转出图 6 城职养老转出1.6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上传信息表图7 城职养老信息表上传1.7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下载信息表办理转入业务经办顺序: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下载养老保险转移——>>人员转入图8 机关养老信息表下载、人员转入1.8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所在地养老经办机构经办人于机关养老中心端系统办理人员转入审核相关业务。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表
账户类别:一般账户单位:元,月
军人参保基本信息
个人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安置地
(户籍地)地址
转出单位名称
在军队服现役起始时间
在军队服役现终止时间
在军队
实际缴费月数
保险关系转移日期
军队单位和个人缴费信息
年份
缴费起止时间
月工资
缴费月数
军队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备注
小计
单位缴费(12%)
个人缴费(8%)
第1页共1页
说明:
军队财务部门(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联系电话:本人签字: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军队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给本人)
人社部发[2009]187号
![人社部发[2009]18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2129726453610661ed9f43c.png)
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 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为做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暂行办法》精神。
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是一件利民生的好事、顺民意的实事。
全面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和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暂行办法》的政策要点,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上来,积极主动、认真细致、不折不扣地做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工作进度、配套措施、应急预案和检查监督等作出具体安排。
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这一期间也是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高峰期,要抓紧作出具体部署,做到有预案、有措施,重点加强经办服务一线窗口的工作力量,确保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各地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1 月底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三、全力做好经办服务工作。
为保障《暂行办法》实施到位,部里制定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北京社保2019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培训

联系函回执》
8、接收《信息表》 9、临时缴费账户转入 10、业务办结反馈
北京社保
15
临时建账地 (转出地)
1、临时缴费账户转出申请
2、生成并发送《临时账户转移 联系函》
5、接收《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回执》
6、办理减少,临时账户转出
7、打印并发送《信息表》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8
关于待遇领取地
首先考虑户籍地,是社会保险关系在户籍地 的,由户籍地办理;
不在户籍地,按照“从长” 和“从后” 确
定。 都没有超过10年的,则转回户籍地。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9
临时账户
男50、40女周岁人员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临时 账户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临时账户转移,统筹部分(单位缴费)和个人 账户全中转移。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6
关系的接续
各地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累计计 息;
退休手续办理前,账户不能清算,只能转 移;
出国定居、到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甚 至死亡的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给付或 者继承;
北京社保
具体内容
7
基金的转移
个人账户:2019年前及之后个人缴费及 利息(滚存息)一并转移。
统筹基金:98年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 基数的12%的总和进行转移。
北京社保
一般账户业务流程
原参保地 (转出地) 1、打印《参保缴费凭 证》
4、接收《联系函》
5、办理减少,参保关系 转出
6、发送信息表,基金转 出
新就业地 (转入地) 2、转入申请
3、发送《联系函》
7、接收《信息表》 8、办理参保关系转 入 9、业务办结反馈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申请表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参保单位(章):
申请人(签字):王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8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 月 ×× 日
(落款中的参保单位和申请人,二选一即可)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相关指标解
释
1、姓名:身份证信息中中文参保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7、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行政区
划代码:原经办机构所在地的
行政区划代码。
8、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全称。
9、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电话: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联系电话。
10、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地址: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的所在详细地址。
1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邮政编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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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经办人(签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章):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
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