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

(四)社会保障机构管理
社会保障的机构管理包括 建立、完善和改进社会保障的工作机构 确定工作机构的体制、职责、权限、分工 实行对机构工作的监督、评价等。
现代各国社会保障机构一般都是根据各自的国情 和行政体制,按照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立起来的,其要求是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效 率优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的主管部门,包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 保险基金等是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内设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机构有:政策法规司、养老 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社 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直接事业单位。
由于社会保障属于政府的行为,政府必须建立起 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 从世界各国的趋势来看,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社会 保障行政管理机构是大势所趋。 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承担社会 保障管理职能。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按照在 国务院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采取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分级管理体制设置的。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主要由国务院下 设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等组 成。
社会保障的资金管理内容包括:
(1)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2)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3)管理、运营社会保障资金 (4)建立社会保障预算:
国家用来反映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包括政府一般性税 收收入安排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和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等各项基金收支活动的计划。 社会保障资金一般由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应由国家、单位、享受者的代表组 成。
(2)分权管理: (美国)
分为:
纵向分权:中央政府制订基本法律和法规,地方政 府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法规细则,有较大的独 立立法权。如美国,各州政府有较大权限。 横向分权:即实行分部门管理,这主要是指社会保 障的业务上的管理体制。 案例:日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厚生省负责,失 业保险由劳动省负责,各个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险实行 分别管理,相互独立的原则。
第四章 社会保障管理

2020年4月8日星期三
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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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层次或行政权限为标准
中央管理机构 高层管理机构
领导与决策层次
中层管理机构
省级地方管理机构
辅助与传递层次
地(市)、县级
基层
社会保障事务经办和执行层次
地方管理机构
业根
行业 基 社 政务 金 会
务据 范管 围理
主经 营 监
为性
管办 运 督 机机 机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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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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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
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是为社会保障的享 受对象提供一系列必要的日常性的服务。从 总体上说,属于群众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的机构管理
社会保障的机构管理包括建立、完善和改 进社会保障的工作机构,确定工作机构的体 制、职责、权限、分工,实行对机构工作的 监督、评价等。
3.健全法律体系,完成法 律配套工程
4.进行社保机构自身的法制 化建设,法制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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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建系统化的管理体制——机构健全、 功能配套、程序合理
社保部门和非社保部门的系统化
系统化
系统的完整性
社保部门内部的系统化 系统的有序性
系统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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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等人,要求他们回厂上班,但由于社会
保险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协议,于某等人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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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决不回厂。为此,该雇主向当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于某等人回厂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否则,每人需向厂方交纳违约 金5000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社会保障 第四章 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

四、影响基金筹资模式的因素
• 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不同的社 会保障项目的支出特点。
• 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人口年龄 结构的变化趋势。 • 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 力 和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 模式选择有哪些影响?
小案例Βιβλιοθήκη 老龄化是人类发展的大趋势和21世纪人口发展的 主要特征。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70年 代以来,其人口老龄化趋势已十分明显。 老龄化速度快 人口老龄化规模大 未富先老 老龄化程度迅速提高和老年人口迅速增长将成为21 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变动的最重要的现象,并将对我 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等问题产生重要的影响。
全国社保基金2005年度各类主要 资产收益率情况一览
• 股权投资比重不大,但收益最好,为6.05% • 债券收益其次,为4.08% • 银行存款收益稳居中坚,为3.24% • 指数投资为新增内容,收益较好,为2.82% • 委托投资收益情况最低,为1.55%
第四节
社会保障管理
•掌握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
• 强制性 • 专项性 • 广泛性 • 增值性 • 互济性 • 储存性
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
社会保障 基金
社会保险 基金
社会福利 基金
社会救济 基金
社会优抚 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
• 发挥基金的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
•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的安定; •发挥保险互济的作用,增 强社会的凝聚力;
社会保障“费改税”?
为了解决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与收缴问题,有学者 提出了开征社会保障税来解决这一难题。原因如下: •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费改税的社会环境逐渐成熟; • 税源基础基本具备 • 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税收效率原则 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否能够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基 金征缴中的问题呢? 社会保障费改税需要什么 样的条件呢?
第4章社会保障管理

• • • • • 学习要点: 社会保障管理模式 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 社会保障立法理念的演变 社会保障的立法原则
第1节 社会保障管理
•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 社会保障管理模式 • 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 1.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依法设置行政管理部门和安排管理内容 • 2.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两个层次:一是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障 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是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 务收支及运行状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重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 3.其他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 突出特点:根据社会保障项目的不同,把 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散自主管理有机结合起 来。
• 优点:
一是既能体现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的 要求,又能兼顾个别项目的特殊要求; 二是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供工作效 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 展。 集中了前述两模式的优点,避免了其不足。 • 采用此管理模式的国家代表:美国和日本
3.现代社会保障立法成熟阶段(二 战后至1970年代初期)
• 立法理念上,除了社会稳定,还有社会公平和普 遍性原则。
• 不仅工业化国家进入立法高峰期,而且亚洲、非 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制定社会保障 法律。 • 国民享受社会保障不仅成为一项基本的法定权益, 而且扩大到享受现代文明进步的成果。 社会保障法律是以整体法形式和独立法律部门面 孔出现。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是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务主管部门。 • 2.民政部 • 3.其他部门 承担着相应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主要有卫 生部、财政部、审计暑、发展与改革委。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取、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的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计征对象征收社会保障费(税)的一种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是指按照负率、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社会保障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式将资金给付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最终环节,是国民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的标志。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分红的一种有价证券。
《第三章》给付确定制:指雇员未来领取的养老金的待遇标准是事前已经确定的,如实现规定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退休金为确定的金额或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率。
缴纳确定制:指雇员退休后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工作期间的缴费额及其增值情况。
社会救助基金:国家通过经常性预算和财政性拨款等形成的,专门用于救助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指用于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需要的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国家和社会用于提高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指由专职的社会保障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和记者跟对象征收的《第五章》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并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指社会保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第七章》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十章》老年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一个主要项目,是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绝对金额制:是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之一,这种计算方法是将被保险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若干种类,每一种类的人按同一绝对额发放给养老金,这种计算方法与被保险人退休前的工资多少无关,多用于普通国民保险或家庭补贴的给付,属于较大范围的养老金范畴。
第四章 社会保障法治与管理

申诉:行政机构
政府作为与不作为
复议:上级机构
公务人员道德风险
诉讼:司法机构
参保人逃避责任
个人经济欺诈
三、社会保障司法
(三)社会保障司法制度
当公民无法实现社会保障权益时,向法院、仲裁 机构和其他具有公断权的机构提出请求,以维护合 法权益。分为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
诉的途径:(1)向具有司法判决权力的法庭起诉,包括向专业法庭起 诉,公民基本诉求。(2)向具有判决权力的非司法途径的申诉,即公民基 本诉求的补充形式。(3)向其他具有公断权力的机构提出申诉,公民基本 诉求的补充形式。源自保障CONTENTES
目录
01 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02 社会保障法治与管理服务体系 03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和组织 04 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有法可依
立法
执法
守法
司法
• 基本原则 进入宪法
• 制度安排
• 硬法执行 • 软法执行
进入基本法
如《社会保险法》
• 利益相关人 • 制约与共赢
国家法定社会保障责任
重要里程碑
1601年英国《济贫法》,标志着政府具有举办临时救济项目的责任; 1883年德国《雇员医疗保险法》,标志政府具有举办长期社会保险计划的能力; 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标志着政府要将社会保障社会化; 1955年新加坡《公积金法》,标志政府具有经营社会保障计划的能力; 1980年智利《私营养老金》,标志政府具有规范社会保障私营化的能力; 1991年澳大利亚《超级年金法》,标志政府具有打造社会保障运营机制的能力
三、社会保障司法
(一)社会保障权益
权益即有权获益,涉及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客体。 例如生存权,公民在遇到风险时有权从国家和社会获 得保障待遇,实现基本生活安全。
第四章 社会保障管理

4.3
社会保障管理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
三大未来发展趋势:社会化、法制化、系统化 4.3.1 实行社会化的组织管理方式
1、含义: 相对于国家化组织管理和单位化保障模式而言的,其组织形 式有政府职能机构、公营机构或私营机构等。 2、优越性: (1)可以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各方面财力物力,提高管理水平 (2)可以降低保障成本 (3)有利于促成合理的保障管理体制 (4)社会化保障适应目前两个转变的需要(家庭核心化功能向 社会转变;人口结构向老龄化转变) (5)利于改善人际关系、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利于精神文明建 设
2、机构 社会保障资金一般由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 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应由国家、单位、 享受者三方的代表组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业性公 共机构。
4.1.3 社会保障对象管理
1、含义:对社会保障的享受对象进行一系列日常性的服务。 2、内容: (1)在职的社会保障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提供一系列日常服 务,对他们的管理多由各单位进行。 (2)对于已经离开或者未曾参加工作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对象, 则需要进行社会化的管理。这些特殊对象包括:退休、退职的 老年人,鳏寡孤独者、失业者、残疾人等社会保障对象。对于 上述特殊社保对象,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社会组织开展 管理和服务工作。 3、性质:社会性服务工作 服务主体:政府、社会力量(工会、社会组织、志愿者)
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是一种政府统管的体制。政府不仅要承 担立法、监督的责任,还要负责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 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有两种具体形式: (1)集中统一的形式: 中央政府授权一个部或一个委员会,下面层层设置机构, 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以及统一表格,经费统 收统支。以英国为典型。 (2)分权管理:上下分权和部门分权(横向分权) 上下分权:中央政府制定基本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细则 部门分权:实行分部门管理,指社会保障业务上的管理体制 从中央到地方会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机构,管 理人员一律为国家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此文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全文的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医疗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救助第八章社会福利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人民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社会保障,是指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满足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风险发生时所需要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和其他支持。
第三条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
第四条工人、职员、农民、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第五条国家应当维护和发展公共社会保障事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加社会保障事业。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向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方向发展。
第七条具有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享有权利,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全民参保。
第九条凡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工龄和其他条件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并随经济和物价变动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发展,推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第三章失业保险第十三条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帮助。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在失业服务机构登记,参加职业介绍和求职培训,按时申请并参加失业保险待遇审查。
第十五条失业保险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办法确定。
第十六条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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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政事不分,政府包管一切、“单位保险”
4.4.1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障管理仍缺乏有效的法律管理和监督机 制 2.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资金运作 缺乏长期预备机制 3、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体制不完善
4.4.2 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
4.1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4.1.1
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 1、含义: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是指政府 制定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运用政策法规 实行管理与监督的过程。 2、地位和作用 3、性质和内容
4.1.2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1、社会保障的资金管理内容包括:
(1)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2)支付社会保障待遇 (3)管理、运营社会保障资金
4.2.2 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
1、内容: 由政府负责社会保障立法和监督,社会公共组织负责社会保障 的业务管理,即立法监督与具体业务分开(联邦德国、法国) 社会公共组织是区别于政府机构和企业的具有自治性的有法 律承认的公共团体,一般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的 各种社会保障委员会、理事会或基金会。 2、特点 这种管理方式带有政府行政和事务性工作分开管理的特点, 由国家设立统一的机构管理和监督全国社会保障的运作,具体 的工作如保险资格认定、待遇给付、资金收缴等则交由地方或 地区办事机构来处理。
4.3
社会保障管理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
三大未来发展趋势:社会化、法制化、系统化 4.3.1 实行社会化的组织管理方式
1、含义: 相对于国家化组织管理和单位化保障模式而言的,其组织形 式有政府职能机构、公营机构或私营机构等。 2、优越性: (1)可以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各方面财力物力,提高管理水平 (2)可以降低保障成本 (3)有利于促成合理的保障管理体制 (4)社会化保障适应目前两个转变的需要(家庭核心化功能向 社会转变;人口结构向老龄化转变) (5)利于改善人际关系、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利于精神文明建 设
2、机构 社会保障资金一般由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进 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构应由国家、单位、 享受者三方的代表组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业性公 共机构。
4.1.3 社会保障对象管理
1、含义:对社会保障的享受对象进行一系列日常性的服务。 2、内容: (1)在职的社会保障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提供一系列日常服 务,对他们的管理多由各单位进行。 (2)对于已经离开或者未曾参加工作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对象, 则需要进行社会化的管理。这些特殊对象包括:退休、退职的 老年人,鳏寡孤独者、失业者、残疾人等社会保障对象。对于 上述特殊社保对象,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社会组织开展 管理和服务工作。 3、性质:社会性服务工作 服务主体:政府、社会力量(工会、社会组织、志愿者)
4.2.3 以私营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
1、含义:以私营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立法和制定基 本政策的前提下,其他所有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具体政策的 制定)全部由企业化的私营公司来承担,实体性的工作由其 具体运作。这种管理体制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制度中。 在世界上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国家,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 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的拉丁美洲国家,以智利为代 表。智利实行完全基金制(fully funded)的私有化管理的个 人账户制养老金制度,国家的作用已经从直接提供养老保障 转到只制定法规、进行监督和提供某种程度上对私有化养老 金制度的担保上。 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还出现过工会管理体制。 一个国家并非只采用一种管理体制,往往是多种管理结合, 但其中国家都发挥着强大的或主导的作用。
社会保障概论
(修订版)
第4章
社会保障管理
本章学习要点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目前主要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政府间社会保障管理责权划分 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和解决对策
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 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 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政策,监督和实施法律政策;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支付社会保障待遇,对社会保障资金实 行管理或监督; 管理社会保障对象,服务于社会保障对象; 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建立和改革机构设置等。
4.3.2 建立和完善法制化管理体制
法制化:制定带有强制性的、体现国家意志的制度。 规范化制度的最高形式就是法制化,法制化能够最大限度 地规范或整合社会关系,实现管理的既定目标。
社会保障法制化的具体内容: 1、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立法 2、明确权利义务体系 3、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配套工程 4、实行社会保障机构自身的法制化建设,加强机 构职能、资金保证、工作计划与规划等方面的法 制化管理。
4.3.3 构建系统化的管理体制
一、含义: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体制系统化,就是机构健全、功能配套、 程序合理。社会保障的社会化与法制化管理都有赖于系统 化的实现。 二、内容 系统化包括两只外延:一是社会保障部门与非保障部门的 系统化,二是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的系统化。 从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说,系统化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1、系统的完善性 2、系统的有序性(分工) 3、系统的可持续性Biblioteka 4.1.4 社会保障机构管理
1、内容: 社会保障的机构管理包括建立、完善和改进社会保障的 工作机构,确定工作机构的体制、职责、权限、分工,实行 对机构工作的监督、评价等。 现代各国社会保障机构一般都是根据各自的国情和行政 体制,按照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其要 求是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效率优先。
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是一种政府统管的体制。政府不仅要承 担立法、监督的责任,还要负责社会保障的业务管理。 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有两种具体形式: (1)集中统一的形式: 中央政府授权一个部或一个委员会,下面层层设置机构, 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以及统一表格,经费统 收统支。以英国为典型。 (2)分权管理:上下分权和部门分权(横向分权) 上下分权:中央政府制定基本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细则 部门分权:实行分部门管理,指社会保障业务上的管理体制 从中央到地方会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机构,管 理人员一律为国家公职人员。
本 章 小 结
(1)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过程;收取社会保障基金、 支付社会保障待遇,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事业化管理的过程; 管理社会保障对象,它是对社会保障对象实施一系列具体服 务的过程;社会保障的机构管理包括建立、完善和改进社会 保障的工作机构,确定工作机构的体制、职责、权限、分工, 实行对机构的监督、评价等。
社会保障管理四方面的关系:
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第一环节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关键部位重点所在
社会保障对象管理——服务系统
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实体运行组织保证
4.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各国有所不同,但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4.2.1 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
根本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 系,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针对弊端,健全社保管理体制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政策管理与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制管理为主 2.政府承担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以社会承担责 任为主 3.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以社会化管理 为主
社会保障管理社会化的基本要求: (1)组织机构的社会化 (2)服务人员的社会化 (3)服务对象的社会化 (4)资金筹集的社会化
(2)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分为政府直接管理的 社会保障体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管理的体制及以私 营公司为主的管理体制。
本 章 小 结
(3)发达国家政府间社会保障管理责权划分实践经验表明, 处理好集中与分散这个问题是事权财权划分的关键。 (4)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基本思路是:政策管理与 法制管理相结合,以法制管理为主;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 结合,确保国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 算,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关 键 词
社会保障管理 管理体制 法制管理 社会化
习
题
1.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3.当前我国应该主要从哪些方面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