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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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1952到1955年)
将供给制为主的工资制度改为工资制 主要内容: • 统一以“工资分”作为全国统一的工资计 算单位; • 统一规定了“工资分”所包含实物的品种 和数量; • 建立了新的工人和职员的工资等级制度。
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
主要内容 • 取消“工资分”,实行直接货币工资标准; • 进一步改革等级工资制度,国家机关和事 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即按 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或技术 复杂程序,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工 资标准。
• 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分为基础工资、职 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四个组成部 分。
结构工资制
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1993年)
主要内容 • 结合机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机关 事业单位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公 务员实行了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了 以职务工资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 制;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实行地区津贴制度和 奖金制度。
公务பைடு நூலகம்工资制度
• 简化基本工资结构; • 增设级别和调整职 务级别对应关系; • 实行级别与工资等 待遇挂钩; • 对县乡党政主要领 导实行工资政策倾 斜。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 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 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 离退休人员增加离 退休费办法 ; • 完善离退休费计发 办法 ; • 完善离退休费增长 办法 。
我国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例
成员:
章 媛 常福阳 王来钦 魏 枫 裴善晶 应宇倩 刘 炜
内容概述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 的不断进行以及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 为了适应社会现状和发展需求,从 1952年 至今我国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工资待遇共进行了五次改革。 本小组将对五次改革的内容进行介绍, 并将总结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主 要内容。

2016.7.25.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016.7.25.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2006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

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1)取消了工资分‎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

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公务员工资制度4次改革

公务员工资制度4次改革

公务员工资制度4次改革1956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XX年。

1956年6月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

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亮点和遗憾:改革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

然而该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直到1985年“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才解决上述问题。

1985年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

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

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

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亮点和遗憾:改革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

但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造成了高职位不当扩张。

1993年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

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

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

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亮点和遗憾:虽然这次改革制定了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的地区津贴制度,却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

XX年XX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

《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工资福利政策业务培训提纲

工资福利政策业务培训提纲

福利待遇有关政策
二、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 (一)政策依据: 渝人发〔1997〕64号、渝人发 〔1997〕65号)、( 渝人社发〔2010〕223号)。 (二)补助对象 (三)具体问题处理 (四)最新享受标准(遗属生活困难定期补助标准随 我市渝中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而调 整) 。
福利待遇有关政策
套改办法
(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工资制 度的实施
1.岗位工资的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未到位时,暂按原聘职务 的最低岗位工资实施。 • 正高1-4,副高5-7,中级8-10,助理级11-12,员13 管理人员和工人:直接将原聘职务与现岗位对应。 • 三级职员正5,三级职员副6,四级职员正7,四级职员副8,五级职员 9,六级职员10 • 高级技师(技术工一级),技师(技术工二级),高级工(技术工三 级),中级工(技术工四级),初级工(技术工五级) 2.薪级工资的实施:按照本人套改年限、所聘岗位、聘任年限套 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3.绩效工资的实施:套改时明确了补贴 二、保留津贴 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费 四、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五、改革性补贴 六、其他特殊群体享受的补贴 七、地方自建的津贴补贴
福利待遇有关政策
一、职工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 (一)政策依据:国务院令第514号、人事部令 第9号、渝人发〔2008〕61号。 (二)休假天数:累计工作已1年不满10年的, 年休假5天;已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一是休假安排;二是确 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工资报酬;三是计算办法。
工资制度发展历史与沿革
第二次是1985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以职务工资为 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组成。

1949年以来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渐进

1949年以来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渐进

1949年以来的公务员薪酬改革渐进自1949年以来,中国公务人员职级工资制度历经四次改革和一次调整。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公职干部分配上有供给制和工资制两套薪酬制度,中共进城干部实行供给制,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

1956等级工资制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全国干部的工资分为30级,全适应同一张工资表,同级别工资相同。

为了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还被分为11个工资区。

参考国民政府颁布的标准,1946年除“总统”和五院院长等选任官外,文官总共分为37个级别,最高一级的收入仅为最低一级收入的14.5倍。

改革后减少到30个级别,但最高一级和最低一级工资收入之差达到了36.4倍。

第一类干部每个月有20元工资,每高一类工资标准增加3%,20元的工资在当时能购买144斤米或100斤面条。

1956年工资改革后,公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过多,农村地区公职人员工资水平比农民收入相对偏高,新参加工作的公职人员工资增长过快,与其他行业人员收入差距不断拉开。

中央曾三次降低领导干部的工资标准,行政人员最高工资标准由1956年的644元降为404.8元,降幅37.1%,最高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由28缩小到17.6。

尽管有所调整,但1956年建立的职务等级制度官阶差序标准严格,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体制。

1985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在确定每个人的工资等级时是以其当时所负的责任、贡献大小和本人的历史情况作为依据。

但数年之后,位高权重的干部陆续进入老年期,中青年干部逐步担负了重要角色,职务变了工资待遇却不变,改革迫在眉睫。

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多次讨论批准决定从1985年7月起实行“结构工资制”,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职务工资、基础工资、工龄津贴以及奖励工资,突出了岗位因素。

基础工资按工作人员本人生活费确定。

一个职务设几个等级的工资标准,上下职务的工资适当交叉,每人按担任的实际职务及级别领取职务工资,国家主席和总理是办事员工资的10倍。

工资政策

工资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简介一、工资的有关定义1、工资的的含义:工资是社会成员取得收入的一种方式。

是通过劳动得到的报酬。

2、工资制度: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集有关工资的标准、原则、规定和管理办法为一体的工资管理形式的统称。

3、工资的内容: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中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是工资的内容。

二、工资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特点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实物工资制(供给制)。

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全国各级人民政府一九五○年暂行供给标准草案的命令,其突出特点就是是供给制,定量供给菜、粮、服装等实物。

1952年至1955年期间逐步由供给制过渡到工资制。

其特点是:①统一了以工资分为计算工资的依据,将原以实物形式供给折合成工资分,如原来大灶、中灶、小灶,由原来油、盐、肉、蔬菜、燃煤多少分别折算成大灶、中灶、小灶多少工资分,然后以货币形式支付。

②各大行政区分别建立了新的职员工人工资制,国有企业工资实行的是8级工资制。

③制定了工资奖励制度。

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历了四个阶段,四次大的改革。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1956年,为等级工资制与供给制并存时期。

第二阶段:以1956年第一次工资改革为标志到1985年,为全面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时期。

第三阶段:以1985年第二次工资制度改革为标志到1993年,为结构工资制时期。

第四阶段:以1993年第三次工资制度改革为标志到现在,为职级工资与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时期。

这期间还于2006年进行了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

三、工资制度改革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了四次大的改革。

第一次,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第二次,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第三次,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实行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制;第四次,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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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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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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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工资标准 1064 1109 1154 1199 1244 1289 1334 1384 1434 1484 1534 1590 1655
单 位 : 元 /月
薪级 工资标准
53
1720
例:某人2019年7月大专毕业参加工作,2019 年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现聘为技术员,薪级套改 为4级(任职年限3年(04年转正),套改年限3 (大专3年)+4=7),本科学历定级薪级为7级 ,按此规定此人薪级工资执行7级。
docin/sundae_meng
“双轨制”事业单位工资执行情况
经有关部门批准,人员、工资实行 机关和事业“双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参公登记的按公务员工资进 行工改,未登记的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 制度进行改革。专指党校等。
docin/sundae_meng
•经批准参公的各级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并已经登 记,原则上执行机关工资制度。
•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若个人坚持要求执行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本人申请,经批准先办调 入事业单位手续,参公身份不再执行,机关规 范津补贴不执行。
•今后新进入党校领导班子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 人员,经批准,可一次性选择执行那种工资制 度。
1
8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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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精品

最新-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 精品

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篇一:2019725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2019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

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1)取消了工资分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

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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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的四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2006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

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1)取消了工资分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

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

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工资的增长与年度考核挂钩。

(3)工作人员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随着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正常的增资制度。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逐步使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相一致,建立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这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上相互分离,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

主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从1993年10月起执行。

2、1993年工资改革之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如下:(1)机关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四项构成。

(2)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别执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

机关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奖金三项构成。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

普通工人由岗位工资、工人奖金两项构成。

3、1993年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

分别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A 、职务工资,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着职务及任职年限变化而变动。

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B 、级别工资,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共分十五级,其工资按工作人员的资力和能力确定,工作人员在原级任职期间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C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费来确定的,数额为每人每月90 元。

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

D 、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一元,一直到退休当年止。

(2)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由于行业多,情况比较复杂,工作性质和特点也不相同,按照情况相似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其标准工资由职务工资(固定工资)和事业人员津贴(活工资)两项构成。

事业单位人员津贴以编制部门核定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预算管理形式来确定不同的津贴比例。

全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70%,活的部分30%;差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60%,活的部分40%;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核定,活的部分一般不超过50%。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制度机关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

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

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工资分为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四、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大的改革,与以往历次工资制度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涉及内容较多,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机关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二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制度;四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1、关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工资制度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

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从一开始就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紧密结合。

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既是规范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秩序,也是为改革制度创造条件。

目的是通过改革建立严格的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通过规范秩序促进严肃纪律,建立起新的收入分配机制,为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因此,这次改革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

一方面,在清理津贴补贴、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优化公务员工资收入结构。

另一方面,对津贴补贴进行规范,合理确定水平,科学规范项目,分类分步调控,严格监督管理,为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奠定基础。

二是简化基本工资结构,增强工资的激励功能。

将公务员现行基本工资结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构成简化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同时,合理设计工资标准,既保证低职务人员适当的工资标准,又适当加大不同职务、级别的工资差距。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为体现岗位职责的差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资历、职务和工作实绩,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解决原来切块偏多、功能重叠的矛盾,更好地发挥各部分的作用。

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更好地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和贡献大小。

三是适当向基层倾斜。

我国公务员绝大部分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和担任科级以下职位,为了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缓解都去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矛盾,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中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

主要包括:适当加大不同职务对应级别的交叉幅度,将公务员对应的级别数由现行15个增加到27个,各职务对应的级别数相应增加,科员、办事员从现在对应的6个级别增加到对应9个级别,副科级从现在对应5个级别增加到对应8个级别,给低职务公务员提供了充分的级别晋升空间。

加大级别工资的比重,使晋升级别对提高工资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使公务员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

这样既缓解了因职数限制而晋升职务难的问题,又体现了坚持条件,解决的面更为合理、适度的问题。

四是完善正常增资办法,实现工资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公务员基本工资结构的调整,相应调整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公务员晋升了职务,相应提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累计两年和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等级。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今后,国家将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在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的同时,相应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

技术工人现在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现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构成。

由于奖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这次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级别工资结构,取消奖金,简化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构成。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

普通工人级别工资由现行岗位工资、奖金两项构成简化为岗位工资一项构成。

同时,相应制定了机关工人从现行工资制度过渡到新工资制度的套改办法。

2、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针对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岗位因素体现不足、简单与机关对应、收入分配政策不完善、调控机制不健全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次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为了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宏观上注重公平,微观上体现激励,关系合理、秩序规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改革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与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适应。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密切相关。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内容和方法步骤上,都充分考虑了相关配套改革的要求和进程,既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其他各项改革。

二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

事业单位在功能性质、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用人机制等方面都不同于机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实现与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

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制度模式上,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联系,事业单位的总体收入水平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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