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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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3年4月
2021/3/9
授课:XXX
1
主要内容
总则
➢ 一般规定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其他规定 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2021/3/9
授课:XXX
2
总则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3/9
授课:XXX
10
总则
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析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析PPT课件

案例3:生死合同有效吗?
赵某,男35岁,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92年该 公司与其签定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每年上缴利润后,本人的 病、伤、残、亡等企业概不负责。赵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致残。 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该公司不负任何费用,赵某和公司发生 争议并起诉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解决其伤残保险待遇问题. 经 了解,赵某所诉情况属实。
思考 2:隐瞒个人情况所订立的合同有效吗?
胡某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胡某不服,到劳动仲裁机 关申请仲裁。经查,胡某在订立合同时,隐瞒两次受行政、刑事 处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 劳动合同。该公司经调查 之后,与其解除了合同,因其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你认为结果 如何?
由于胡某故意隐瞒自己受处分的事实,以达到签定劳动合同的 目的,属于欺诈行为(违反了协商一致原则)。公司终止与其劳动 合同关系是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1995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 劳动合同制度。
2005 年 12 月 24 日《劳动合同法(草案)》 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 年 3月 20 日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 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 19 万条之多。各 方阵营对抗激烈、立场对峙鲜明、意见对立清晰。
《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度,在用人单位的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用人单位对临 时性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合同应该签 。
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可以 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必要时 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反映。
二、劳动合同的含义及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 动关系并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法律讲座真实案例(3篇)

法律讲座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日益增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逐年上升。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本讲座将结合一起真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为大家分析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二、案例简介2018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李某借款10万元。

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0%。

借款到期后,王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

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民间借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借款的用途、数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可知,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借款的条款。

2. 案例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在本案中,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符合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规定。

王某作为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归还本金及利息;李某作为出借人,有权要求王某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3. 案例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1)借款合同形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按照口头形式处理。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的借款合同为口头约定,存在形式上的瑕疵。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可知,本案中的借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已成立。

(2)借款利率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约定的年利率为10%,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3篇)

法律知识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本讲座将结合实际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大家提供有益的法律知识。

二、讲座内容一、案例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后,乙公司应在10日内向甲公司开具发票。

然而,乙公司在货物交付后,未按约定开具发票。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无奈之下,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1. 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乙公司未开具发票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乙公司作为卖方,有义务向买方开具发票。

乙公司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未按约定开具发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发票,并赔偿甲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案例二:侵权责任【案情简介】张某驾驶一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因超速行驶与前方行驶的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

经鉴定,李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张某因超速行驶导致李某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张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某应当赔偿李某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超速行驶,存在过错,导致李某受伤,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案例三:婚姻家庭纠纷【案情简介】王某与李某结婚多年,因性格不合,双方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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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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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医生是否适用《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教师、医生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 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又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这些人员 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 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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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主体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 单位、学校。 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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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内容不同 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 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 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 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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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性质的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分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 政策规定,这个协议一经签订,各方应严格履行, 任何一方要变动这个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取得另外 两方面的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的。
31
另外一点是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也是不同的 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如因劳动合 同发生的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案例讲座(3篇)

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本讲座将以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二、案例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供应了货物。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合同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3. 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具备上述要件,合同内容合法。

4. 货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成为争议焦点。

5.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引言合同法于1999年合法通过,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合同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立法,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法》进行介绍和解读。

第一章合同的基本规定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和公平原则,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条合同的自愿原则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任何强迫、欺诈等行为都是违反合同法的。

第三条合同的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协商,并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以优势地位对另一方进行不公平的约束或限制。

第四条合同形式的自由原则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形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第五条合同订立的效力合同经过当事人的有效签订即产生效力,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的要素第七条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合同等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合同的订立方式的效力合同的订立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违反订立方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方式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附期限或者附解除权。

但是,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条履行义务的地点和方式合同的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书面形式和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的质量要求合同履行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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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特征
▪ 第一,合同的主体。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 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平等主体,能够有资格订立合 同的可以是自然人,就是公民个人,可以是企业法人, 或者其他类型的法人,还有非法人组织,像合伙企业, 都能够订立合同。分公司一般不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 格,对外签署合同要有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由总 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三部法律合为 一部(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 共分三编: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
部分129条。而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
▪ 合同法是在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有许多立法 条文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接轨,很多方面 也与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订的经济合 同法大不相同。比如:合同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订本法。”这一条写的是合同法的立法 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重庆市地产集团 张永超
一、引言
▪ 按照集团领导指示精神,我们举办了本次 合同法专题培训。一个好的合同,能够使 合同当事人双方或某一方受益;一个缺陷 的合同,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无所适从;一 个无效的合同,有可能为我们留下无法挽 回的祸根。
▪ 在现实的生活中,合同广泛的、普遍存在 的,我们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有些合同没有 加盖骑缝章,使对方偷梁换柱;有些合同 没有填写签订日期,使合同生效日期处于 不确定状态;有些合同没有认真核对单价 和数量,使合同总价与合计总价不一致。 为此,签订一个好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 而好的合同必然源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了 解和熟悉合同内容和掌握合同法律。
▪ 因为我们过去一直强调个人服从集体,集 体服从国家。即使诉讼中,往往提出要特 别保护国家的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都应当平等的得到保护,只有保护了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经济秩序,才能 促进现代化建设。这样再以个人服从集体, 集体服从国家的提法就不是合同关系了。
二、合同的基本知识
▪ 1、合同的概念 ▪ 合同,通俗地说又称协议、协约、契约,是指当
▪ (2)表明经对方承诺,本人即接受要约的约束。 有一种行为,如电视上打广告,宣传一种健身器 材如何如何好,并说在某家商店有买,这是不是 要约呢?在一般情况下不是,它叫做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 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第一,性质不同,要约 是自己主动提出愿意订立合同,以订立合同为目 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主动提出愿意订立合同; 第二,内容不同,要约须包括合同的必备条款, 并表示愿意受要约的约束。要约邀请则不一定包 含合同的主要内容。比如没有当事人的名称;第 三,方式不同。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人,而要 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三、合同的订立
▪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即要约和承诺是 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如买卖合同, 客户提出买汽车15万一辆。对方同意,即 合同成立,如改变数量或单价,则为新要 约。
▪ 合同订立部分主要有三个内容:
▪ 1、要约的含义及相关内容
▪ 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 示是指内心的意思通过一定形式表示出 来)。
▪ 要约的成立有两个条件:
▪ (1)内容具体明确,要约不能含混不清,应 当明明白白。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有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 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 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这条规定只 起合同示范条款的作用,并不是合同成立 的必备条款。
▪ 一旦订立了合同,那么它们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合同 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 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 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 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
▪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 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合同通过 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 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车,你什么价格、什 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以后 售后维修服务怎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 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 双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
▪ 要约的生效期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如果要约发出后不想订立合同,可以撤回, 但撤回的通知应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或 同时到达。
事人之间订立的确认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约定。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合”,一个 “同”,合强调什么呢?不是一个人,二人以上 才能是合,所以它讲的是两个主体之间,两个当 事人之间的事情。还有一个“同”,双方同意, 双方协商一致,这叫合同。
▪ 由于两者在实践中有时难以区分,为此, 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 规定的,视为要约。比如悬赏广告,应视 为是要约,如遗失了重要文件、财物、拾 到者送来给予重奖的广告为要约。最高人 民法院出了一个司法解释,商品房广告的 内容对合同的成立有重大影响的,为要约, 所以康田公司在销售房屋时要注意其广告 内容。
▪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 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 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 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合同 的第三个特征,它有目的性。
▪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 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 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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