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
浅析民航航班延误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浅析民航航班延误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航班延误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各个航空公司和旅客的一大难题。
由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对天气、航空管制、机场设施与管理等条件要求很高,航班延误问题在航空运输业中就较为常见了。
本文就由此问题的解决进行探讨。
标签:航班延误;原因分析;对策方法一、航班延误的行业标准2004 年1 月1 日起实行的《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以下简称《统计办法》)明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正常航班:①没有在班期时刻表公布的离站时间后15 分钟(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机场20 分钟)之内正常起飞的航班;②没有在班期时刻表公布的到达时间开客舱门的航班;③发生返航、改航和备降等不正常情况的航班;④未经民航总局或地区管理局主管部门批準,航空公司自行改变计划的航班。
《统计办法》列举的不正常航班除了迟延起飞和迟延到达的航班外,还包括发生返航、改航和备降等不正常情况的航班以及取消的航班。
二、影响延误的原因2.1航班数量剧增近几年我国航空事业飞速发展,各大航空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
2.2空域结构划分不合理在我国,空军掌管着空域管理权,民航必须接受空军的管理并在其规定的空域范围内活动。
另外,我国民航可利用的空域范围分布不均匀,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地区,使民航的可用空域受到很大限制。
在如此有限的空域范围内,如果遇到客流高峰期,某些线路的航班飞行量过大,容易造成航班延误。
2.3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目前,天气原因是造成航班延误的主要原因,一般认为,天气恶劣是显而易见的,造成航班延误旅客能理解,其实不见得。
“天气原因”简单的四个字实际包含了很多情况:出发地机场天气状况不宜起飞;目的地机场天气状况不宜降落;飞行航路上气象状况不宜飞越等等。
关于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要让大家知道的关键点是:天气原因绝不仅仅是指目的地机场所在城市的天气状况,飞机起降不怕大风大雨,影响的关键气象因素是能见度、机场起降航道附近的低云、雷雨区、强侧风,你眼前的天气晴朗,航班却因天气原因延误是很正常的。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1.01.27•【文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关于印发《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局属各单位,局内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CCAR-241-R2)等法律法规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印发《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管理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2021年1月27日附件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民航强国战略目标为引领,为行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CCAR-241-R2)(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民航统计活动的民航行政机关、民航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第三条民航统计数据质量责任是指从事民航统计活动的民航行政机关、民航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民航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处理、保存、提供、使用、管理、发布等业务流程中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而应当履行的职责。
机场运行保障类指标

机场运行保障类第1章民航航班正常统计1.1统计说明(1)统计范围的相关说明:1.民航航班正常统计范围: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执行的客货运航班,包括正班、加班、包机。
港澳台地区及国际航班的国内段,按地区航班或国际航班统计。
2.机场放行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在国内机场离港的客货运航班,包括正班、加班、包机。
3.航班正常和机场放行正常月度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即每月1日零时(北京时,下同)起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止。
每日统计从当日零时起至当日24时止。
跨日航班按计划离港时间所在日期统计。
4.航空公司提前一日取消的次日航班或次日补班计划,不列入航班正常和机场放行正常统计范围。
当日取消的航班按不正常航班统计。
正班、加班、包机对应的航班任务请参照“4.1.3运输航班起降架次”。
(2)相关定义:1.航段班次:航班每一次起降为一个航段班次。
航班正常统计以航段班次为统计单位。
2.计划离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3.实际离港时间:机组得到空管部门推出或开车许可后,地面机务人员实施撤去航空器最后一个轮挡这一动作的时间。
4.计划到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5.实际到港时间:飞机在机位停稳后,地面机务人员实施挡上航空器第一个轮挡这一动作的时间。
6.航班起飞/落地时间:空管部门拍发起飞、落地电报中所标注的时间。
7.机场放行班次:每一个航班离港起飞为一个放行班次。
机场放行统计以放行班次为统计单位。
8.计划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计划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计划离港时间之间的时间。
9.实际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实际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实际离港时间之间的时间。
10.机型最少过站时间:机型计划过站需要的最少时间。
11.始发航班:同一注册号飞机,计划离港时间在当日06:00(含)以后,实际执行的第一段离港航班。
1.2正常航班起降架次定义:指统计期内正常航班的起降架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航班为正常航班。
关于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思考_中外航班正常统计之比较_魏嵩

准确地反映航班运行情况,为各部门制 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提供重要参考依 据。可以说,统计工作质量的高低一定 程度上影响着政策制定及问题矛盾的解 决。2010年2月,民航局开展了保障航班 正常和大面积航班延误后应急处置专项 整治工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民航 局制定了九条具体措施,其中第一条措 施就是“完善航班正常统计标准,修改 《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客观、准 确地反映航班正常情况。”,统计办法 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本文以我国航班正常统计办法的发展过 程为主线,同时介绍美国、欧洲、日本 等国外航班统计工作情况,并由此引发 对下一步航班正常统计工作的思考。
(二) 以人为本
2. 统计范围。美国航班正常统计范 围包括航班量占国内定期航班总量1%以 上的15家主要航空公司以及1家中小航空 公司(航班量小于全国1%),在航班量 占国内定期航班总量1%以上的29个大型 机场之间的定期航班正常情况,不包括 国际航班和国内其它性质的飞行。 3. 统计标准。如果航班在计算机定 座系统(C R S)显示的计划时间15分钟 内离港(到港),则航班离港(到港) 正常。这里的离港(到港)指航班推出 (推入),而不是离地(落地)。美国 航班正常统计数据多以旅客感受为主, 公布数据除个别统计离港情况,大部分 数据统计到港情况。 4. 统计手段。在16家航空公司中, 有11家航空公司利用A C A R S(飞机通 信寻址与报告系统)或者D G S(停泊引导 系统)统计,2家航空公司利用A C A R S和 D G S共同完成统计,3家航空公司利用 ACARS和手工统计。 5. 延误原因。美国航班延误原因共
障能力下降而产生的流控分别归入到上 述三种原因。 延误原因的界定一直是统计工作的 重点和难点,本次《办法》修订后,航 班延误原因的界定将采取“一通到底” 的方式,即一架飞机执行多段航班任 务,当飞机首次延误并导致后续航班全 部延误时,后续航班延误原因均按飞机 首次延误时的原因填写。如后续某航段 转为正常,但其后续航段又再次延误, 则后续航段延误原因按正常航段后的首 次延误原因填写。 本次修订还涉及到了统计范围、名 词定义、单位职责、电报格式,同时对 航班正常、始发航班正常、机场放行正 常、延误时间、原因界定等情况,用含 有具体数据的样例说明,便于统计部门 准确理解和具体操作。
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8号]
![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047e02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c8.png)
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8号)现发布《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CCAR-24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TM〗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制度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分布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章外国航空公司统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附件一民航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报表目录填报要求概览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航段运量统计表城市对运量统计表航线条数及营运里程统计表工业航空作业统计表农林业航空作业统计表其它通用航空飞行小时统计表飞机利用率统计表国内注册飞机统计表运输飞机统计表机场飞机起降架次统计表(一)机场飞机起降架次统计表(二)机场运输业务最统计表机场客货流量流向统计表飞行事故统计表飞行事故征候统计表航空地面事故统计表航班正常率统计表从业人员和工资统计表空勤人员及机组配套数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主要地面设备、设施和建筑物统计表航空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统计表机场主要财务指标统计表航路设施主要财务指标统计表资产负债统计表航空燃油消耗统计表航空公司综合评价统计表运输机场综合评价统计表运输、通用航空统计快报附件二: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表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民用航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办法。
民航局航班正常统计办法(2016征求意见)

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制定目的依据为准确、客观开展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全面地反映航班正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统计范围(一)民航航班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执行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机场放行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在国内机场离港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指标包括航班正常率、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率、机场放行正常率、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率、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率、机场地面滑行时间。
(三)民航航班正常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每月1日0点(北京时,下同)起至当月最后一日24点止。
每日统计从当日0点起至当日24点止。
跨日航班按计划离港时间所在日期统计。
(四)航空公司的补班计划和提前一日取消的次日航班计划,不计入航班正常、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机场放行正常、早发航班放行正常和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统计范围。
当日取消的航班不计入机场放行正常统计和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统计范围。
三、有关定义(一)航段班次:航班一次离港至到港为一个航段班次。
(二)计划离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三)实际离港时间:机组得到空管部门推出或开车许可后,地面机务人员撤去航空器最后一个轮挡的时间。
(四)计划到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五)实际到港时间:航班在机位停稳后,地面机务人员挡上航空器第一个轮挡的时间。
(六)机场放行班次:每一个航班离港起飞为一个放行班次。
(七)计划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计划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计划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八)实际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实际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实际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九)机型最少过站时间:某种机型在某机场计划过站需要的最少时间(见附件二)。
(十)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按照民航局上一年度公布的机场旅客吞吐量划分,规定的航班在该机场从撤轮挡到起飞的最大时间(见附件三)。
140429_航班正常

• 航班正常 • 机场放行正常 • 始发航班起飞正常
2012年88号文件-航班正常
• 航班正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在STD后规定的机场地面滑行时间之内起飞,且不发生返航、备降 等不正常情况
– 不晚于STA+10分钟落地
• 怎么理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符合条件1,不符合条件2:正常?不正常?
– 前段航班晚到的,其延误原因由航空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并负责 通知前段落地机场空管统计部门;涉及空管原因或流量原因时, 由前段起飞机场空管部门负责将航班延误原因通知前段落地机场 空管统计部门。
统计部门和工作职责-2013
• 工作职责
– 1.机场地面保障部门负责记录每架飞机从落地到起飞各环节的保 障情况。
– 5.民航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国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对各单位履行相关 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汇总、审核、发布全国民航航班正常统计 数据。
– 6.民航局负责组织各地区管理局、地区空管局、航空公司和机场代 表组成“民航航班正常统计核查小组”。该小组负责对全国民航航班 正常统计数据进行核查,当不同单位对统计数据或航班延误原因争议 较大时进行检查和裁决。
• 如果STD还没有关闭舱门,是否不正常?
• 航班不正常(凡有下列情况之一)
– 不符合正常航班全部条件的航班 • 不符合条件1和条件2
– 当日取消的航班 – 未经批准,航空公司自行变更航班计划的航班
• 备注1:机场地面滑行时间分类
– PEK,SHA,PVG,CAN,SZX,CTU,KMG及境外机场为30分钟 – HGH,CKG,XIY为25分钟 – TSN为20分钟 – 其他机场为15分钟
• 航班平均延误时间
– 反映航班总体延误程度的指标 – 计划航段班次总延误时间/计划航段班次
民航局航班正常统计办法(2016征求意见)全解-共28页

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制定目的依据为准确、客观开展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全面地反映航班正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统计范围(一)民航航班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执行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机场放行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在国内机场离港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指标包括航班正常率、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率、机场放行正常率、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率、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率、机场地面滑行时间。
(三)民航航班正常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每月1日0点(北京时,下同)起至当月最后一日24点止。
每日统计从当日0点起至当日24点止。
跨日航班按计划离港时间所在日期统计。
(四)航空公司的补班计划和提前一日取消的次日航班计划,不计入航班正常、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机场放行正常、早发航班放行正常和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统计范围。
当日取消的航班不计入机场放行正常统计和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统计范围。
三、有关定义(一)航段班次:航班一次离港至到港为一个航段班次。
(二)计划离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三)实际离港时间:机组得到空管部门推出或开车许可后,地面机务人员撤去航空器最后一个轮挡的时间。
(四)计划到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五)实际到港时间:航班在机位停稳后,地面机务人员挡上航空器第一个轮挡的时间。
(六)机场放行班次:每一个航班离港起飞为一个放行班次。
(七)计划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计划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计划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八)实际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实际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实际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九)机型最少过站时间:某种机型在某机场计划过站需要的最少时间(见附件二)。
(十)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按照××局上一年度公布的机场旅客吞吐量划分,规定的航班在该机场从撤轮挡到起飞的最大时间(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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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制定目的依据为准确、客观开展航班正常统计工作,全面地反映航班正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民用航空统计管理规定》和《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统计范围(一)民航航班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执行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机场放行正常统计范围为国内外运输航空公司在国内机场离港的客货运航班,包括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
(二)民航航班正常统计指标包括航班正常率、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率、机场放行正常率、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率、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率、机场地面滑行时间。
(三)民航航班正常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每月1日0点(北京时,下同)起至当月最后一日24点止。
每日统计从当日0点起至当日24点止。
跨日航班按计划离港时间所在日期统计。
(四)航空公司的补班计划和提前一日取消的次日航班计划,不计入航班正常、航班延误时间、航班离港正常、机场放行正常、早发航班放行正常和单位小时机场离港航班正常统计范围。
当日取消的航班不计入机场放行正常统计和早发航班放行正常统计范围。
三、有关定义(一)航段班次:航班一次离港至到港为一个航段班次。
(二)计划离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三)实际离港时间:机组得到空管部门推出或开车许可后,地面机务人员撤去航空器最后一个轮挡的时间。
(四)计划到港时间:预先飞行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五)实际到港时间:航班在机位停稳后,地面机务人员挡上航空器第一个轮挡的时间。
(六)机场放行班次:每一个航班离港起飞为一个放行班次。
(七)计划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计划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计划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八)实际过站时间:前段航班到达本站实际到港时间至本段航班实际离港时间之间的时段。
(九)机型最少过站时间:某种机型在某机场计划过站需要的最少时间(见附件二)。
(十)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按照民航局上一年度公布的机场旅客吞吐量划分,规定的航班在该机场从撤轮挡到起飞的最大时间(见附件三)。
(十一)早发航班:计划离港时间在6点(含)至9点(不含)间的航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内机场为计划离港时间在7点(含)至10点(不含)的航班。
备注:本办法中所定义的术语仅适用于本办法。
四、统计指标(一)航班正常率1.正常航班是指不晚于计划到港时间后15分钟(含)到港的航班。
2.不正常航班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航班:(1)不符合正常航班条件的航班;(2)当日取消的航班;(3)未经批准,航空公司自行变更预先飞行计划的航班。
备注:(1)实际统计中实际到港时间以航班入位后机组收起停留刹车时航空器自动拍发ACARS电报(或民航局认可的其他方式)报告的时间为准(下同)。
(2)当航班备降时,如备降机场与计划目的地机场属同一城市,且实际到港时间较计划到港时间在规定范围内,判定为正常航班。
3.航班正常率:反映航班运行效率的指标,即正常航班的航段班次与计划航班的航段班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航班正常率=正常航段班次/计划航段班次×100%。
4.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比率: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不正常航班的航段班次与计划航班的航段班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比率=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不正常航班的航段班次/计划航班的航段班次×100%。
(二)航班延误时间1.航班延误时间:航班实际到港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15分钟(含)之后的时间长度,以分钟为单位。
计算公式:航班延误时间=航班实际到港时间-(计划到港时间+15分钟)。
2.航班平均延误时间:反映航班总体延误程度的指标,即不正常航班总延误时间与计划航班的航段班次之比,以分钟为单位。
计算公式:航班平均延误时间=不正常航班延误总时间/计划航班的航段班次。
备注:(1)航班延误总时间等于所有不正常航班对应的延误时间之和,发生返航、备降、当日取消的航班不正常情况用“无延误时间”表示。
(2)当日取消航班应列入当日计划总数之内。
(三)航班离港正常率1.离港正常航班是指在计划离港时间后15分钟(含)之前离港的航班。
2.离港不正常航班是指不符合航班离港正常条件的航班,或者未经批准航空公司自行变更预先航班计划的航班。
3.航班离港正常率:反映航班离港阶段正常情况的指标,离港正常航班的航段班次与计划离港航班的航段班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航班离港正常率=离港正常航班的航段班次/计划离港航班的航段班次×100%。
备注:实际统计中实际离港时间以机组为执行航班,松开停留刹车时航空器自动拍发ACARS电报(或民航局认可的其他方式)报告的时间为准(下同)。
(四)机场放行正常统计1.放行正常航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航班判定为放行正常航班。
(1)航班在计划离港时间后规定的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之内起飞;(2)前序航班实际到港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的,航空器在计划过站时间内完成服务保障工作,本段航班在规定的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之内起飞。
2.机场放行正常率:反映机场保障能力的指标,即机场放行正常班次与机场放行总班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机场放行正常率=放行正常班次/放行总班次×100%。
备注:实际统计中实际起飞时间以空管部门拍发的航班起飞电报(或民航局认可的其他方式)报告的时间为准(下同)。
(五)早发航班离港正常统计1.早发航班离港正常:早发航班在计划离港时间后规定的标准机场地面滑出时间之内起飞,则该早发航班离港正常。
2.早发航班离港不正常: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该早发航班判定为离港不正常。
(1)不符合早发航班离港正常条件的航班;(2)未经批准,航空公司自行变更预先航班计划的航班。
3.早发航班离港正常率:反映早发航班在起飞机场运行效率的指标,即早发航班离港正常架次与早发航班架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早发航班离港正常率=早发航班离港正常架次/早发航班离港架次×100%。
(六)单位小时机场航班离港正常统计单位小时机场航班离港正常率:以自然小时为单位统计,该小时机场离港正常航段班次与计划离港航段班次之比,用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某自然小时机场航班离港正常率=该自然小时机场离港正常航段班次/该自然小时机场计划离港航段班次×100%。
(七)机场地面滑行时间统计1.航班滑行时间:反映单个航段班次地面运行效率的指标,分为滑出时间和滑入时间。
滑出时间指航班从实际离港时间至起飞时间之间的时间;滑入时间指航班从落地时间至实际到港时间之间的时间。
航班滑行时间以分钟为单位。
备注:实际统计中实际落地时间以空管部门拍发的航班落地电报(或民航局认可的其他方式)报告的时间为准。
计算公式:滑出时间=实际起飞时间-实际离港时间;滑入时间=实际到港时间-实际落地时间。
2.机场平均滑行时间:反映航空器在机场地面运行效率的指标,分为机场平均滑出时间和机场平均滑入时间。
机场平均滑出时间是离港航班滑出总时间与离港航段班次之比;机场平均滑入时间是到港航班滑入总时间与到港航段班次之比。
计算公式:机场平均滑出时间=离港航班滑出总时间/离港航段班次;机场平均滑入时间=到港航班滑入总时间/到港航段班次。
备注:(1)离港航班滑出总时间等于所有离港航班滑出时间之和;到港航班滑入总时间等于所有到港航班滑入时间之和。
(2)对发生滑回、中断起飞、返航、备降的航班在发生上述事件的机场不进行滑行时间统计。
五、统计单位职责(一)航空公司和空管部门为航班统计原始资料收集、填报和航班不正常原因界定的责任主体。
(二)机场和其他相关保障单位辅助完成统计原始资料收集、填报和航班不正常原因的界定工作。
(请详细说明需要完成的辅助工作内容,包括录入何种数据)(三)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航班正常统计工作的落实情况。
当不同单位对统计原始资料存在意见分歧时,由地区管理局负责进行裁定。
地区管理局可以委托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航班正常统计的裁定工作,地区管理局应对裁定结果最终负责。
(四)民航局负责汇总和发布航班正常相关数据。
民航局负责开发和维护“民航航班正常统计系统”(以下简称统计系统)。
六、统计原始资料采集和报告(一)航空公司负责记录、汇总和报告:航班实际关舱门和开舱门时间、离港航班松停留刹车时间、进港航班入位后收停留刹车时间。
以上数据航空公司应通过ACARS电报自动采集,执行航班的航空器无ACARS通信能力时,由执行航班的航空公司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填报,并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空管部门负责记录、汇总和报告:航班报告准备好申请推出(开车)时间、管制员许可航班推出(开车)时间、航班起飞和落地时间、航班报告滑行入位时间。
以上数据空管部门应通过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采集记录,执行航班的起降机场空管部门无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填报,并对所填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七、不正常原因界定(一)航班不正常原因的界定航班不正常应当填写不正常原因。
不正常航班在计划离港时间(含)之前关好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由离港机场的空管部门为主界定;在计划离港时间之后关好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由航空公司为主界定。
航班离港机场可以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辅助界定航班不正常原因。
当离港机场空管部门对航班空中飞行及目的地机场运行阶段不正常原因界定出现困难时,民航局空管局及其所属机构应当协助航班离港机场空管部门界定航班不正常原因,包括提供系统支持或者空中交通流量限制信息等。
航班不正常原因采取“一通到底”的原则进行判定。
即一架飞机执行多段任务,当出现首次不正常并导致后续航段全部不正常时,后续原因均按首次不正常时原因填写。
如果后续某航段转为正常,但其后续航段又再次不正常,则后续不正常原因按正常航段后发生的首次不正常原因填写。
在实施协同决策系统(以下简称“CDM系统”)机场离港的航班不正常,若前段航班晚到,按照“一通到底”的原则判定航班不正常原因。
在本站首次不正常时,航班在CDM系统最后一次提示的计算撤轮挡时间(以下简称“COBT”)前离港的,航空公司标注“CDM放行”标识后,由航班离港机场的空管部门负责界定不正常原因;未按CDM系统最后一次提示的COBT离港的,由航空公司负责界定不正常原因。
(二)机场放行不正常原因的界定机场放行不正常应当填写不正常原因。
机场放行不正常只统计在本站放行发生的不正常原因,与前段航班是否晚到无关。
机场放行不正常航班如果在计划离港时间(含)之前关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由离港机场的空管部门为主界定;在计划离港时间之后关好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以航空公司为主界定。
当前段航班实际到港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的,在计划过站时间内完成服务保障工作并关好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由离港机场的空管部门为主界定;未在计划过站时间内完成服务保障工作并关好舱门的,其不正常原因以航空公司为主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