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论文 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残疾人就业详细情况范文

残疾人就业详细情况范文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就业方面面临着诸多挑战,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潜力和机遇。
了解残疾人就业的详细情况,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以及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就业的现状目前,残疾人的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残疾人的就业率普遍低于健全人。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社会对残疾人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解,认为他们在工作能力上存在不足,从而减少了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的意愿。
其次,残疾人自身的身体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
例如,肢体残疾的人可能在行动上存在不便,视力残疾的人在获取信息方面存在困难。
再者,教育和培训资源的不足也使得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
许多残疾人由于受教育程度有限,无法掌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
二、残疾人就业的困难与挑战1、就业渠道狭窄残疾人能够选择的工作岗位相对较少,往往集中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低技能要求的行业,如手工加工、简单服务等。
2、无障碍设施不完善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不足,给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影响了他们的就业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就业歧视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对残疾人存在歧视,即使残疾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也难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
4、职业培训缺乏针对性现有的职业培训课程未能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身体状况,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与措施为了改善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1、法律保障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益。
2、税收优惠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招收残疾人。
3、职业培训补贴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或补贴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
4、就业服务与援助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
5、创业扶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论文

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论文一、机制创新机制创新是一个动态过程,与时俱进才能体现机制创新的活力。
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为什么一直解决得不是很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或者不善于创新。
实践证明,抓好工作关键离不开制度的保障。
二、方法创新工作方法的切入点是抓落实。
抓落实是个老问题,计划经济时代如此,市场经济时代也是如此,问题在于工作方法的单一与浅显。
解决的方法实际很简单,这就是落实的具体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客观事物具有多方面的属性与特点,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同性质的矛盾应当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
中残联的《残疾人就业“九五”实施方案》是着眼宏观、立足大局,具有全国普遍的指导意义,而各地的情况各不相同,问题又是千差万别,因此必须根据自身情况,将共性要求与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原则性规定变为可操作性的措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做好具体化工作。
方法的单一在于领导的怕动脑、怕担责任上。
很多干部的工作平庸只满足于当“传声筒”,“收发室”。
说是“与上级保持一致”、“贯彻不走样”,可实际上该管的事没管,该干的事没干,实际工作不落实,问题没解决,工作没有成效。
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必须运用具体化的科学方法。
比如,抓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你就要动脑筋研究目前劳动所出现的新特点:一是服务型劳动种类多了、比重大了;二是科技型劳动在经济发展中作用越来越大。
我国第三产业一直发展迟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经济调节范围的扩大,使许多服务型劳动从原来的物质生产部门中独立出来并实现了产业化,而且消费过程的新变化又导致了很多新兴服务业的产生,现代服务业部门不断扩张,各种各样的服务型劳动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用赘言,服务业部门的扩张,可以新增许多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就业岗位。
同样,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还有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等,使生产过程中的科技型劳动的比重和作用不断上升,随着现代生产过程中科技水平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上升,不仅科技人员劳动的比重和作用在迅速增长,而且一般生产者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增加,而市场化前提下的科技型劳动最大特点是人员流动性极大,员工炒老板鱿鱼使管理者十分头痛,残疾者最大的特点刚好是流动性极差,有技术的残疾人面临更多的岗位机遇。
延边州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论文]
![延边州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论文]](https://img.taocdn.com/s3/m/37f2f549a8956bec0975e312.png)
浅谈延边州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摘要: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逐年增加,毕业生工作压力持续增大。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本文基于对延边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情况现状和就业形势的分析,从残疾人就业特点、就业困难原因、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当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残疾人大学生作为具有“残疾人”和“大学生”双重属性的特殊群体,就业率更是远远低于健全大学生。
如何解决我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难题是目前残疾人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也是需要党和政府和社会各界合力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本文对延边州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进行分析,从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就业指导新思路、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
一、延边州残疾人大学生基本情况及特点(一)基本情况。
根据延边州残疾人基本情况管理系统4月份数据显示,延边州为75240名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其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本科)的残疾人为1293人,占残疾人总数的1.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残疾人仅有9人。
可见,延边州具有高学历的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比例很低。
相对于延边每年几十万的大学毕业生,残疾人大学生人数显得微不足道。
(二)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特点。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层次和质量明显比非大学生残疾人高。
教育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的阶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根本还是要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和就业能力。
同时,不同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差距较大,就业的专业对口率较低。
例如盲人针灸推拿专业就业率为100%,而盲人音乐专业就业很困难。
二、延边州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原因(一)就业歧视是最大的“绊脚石”。
残疾人大学生经过生活的磨练,在工作中会更加刻苦、努力。
这是残疾人大学生求职中特有的优势。
但在一般人的传统思想中,残疾人就业就只能从事一些简单体力劳动。
虽然《残疾人保障法》和延边州委、延边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州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号)中,强调“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残疾人”,但在实际工作和实际生活中,这种现象仍时有发生。
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就业保障权论文

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就业保障权论文1. 引言本论文旨在研究特殊群体(残疾人)劳动者的就业保障权。
针对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我们将提出一系列复杂的方案,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保障权益。
2. 背景残疾人作为特殊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障碍和歧视。
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对于他们的就业保障权尚有不足之处。
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出一套综合性的方案,以确保残疾人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方案3.1. 平等的就业机会为了实现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权,我们建议以下方案:•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供针对残疾人群体的特殊就业培训和介绍服务。
•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给残疾人,通过政府奖励措施激励企业主动招聘残疾人。
•改善职业培训制度,提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培训课程,并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其中。
3.2. 保障权益为了确保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建议以下方案:•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禁止歧视、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等。
•设立独立的仲裁机构,处理残疾人劳动争议,确保公平公正的解决办法。
•建立残疾人就业权益监督机构,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3. 经济扶持和福利保障为了进一步支持残疾人的就业保障权,我们建议以下方案:•提供经济扶持,如给予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力度,包括提高残疾人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待遇,确保他们在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
4. 实施计划为了确保上述方案能够顺利实施,我们提出以下实施计划:•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权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反馈。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权的认知度,增加公众的参与度。
5. 结论本论文提出了一系列复杂的方案,旨在确保特殊群体(残疾人)的劳动者就业保障权得到充分保护。
《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研究》范文

《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研究》篇一一、引言内蒙古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文化背景。
然而,残疾人在该地区的就业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不仅关乎其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尊严,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因此,研究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协同供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内蒙古残疾人就业现状分析当前,内蒙古的残疾人就业状况面临诸多挑战。
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许多残疾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或者无法充分发挥其工作能力。
此外,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和接纳程度还有待提高,导致许多残疾人面临着就业歧视和机会不均等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从政策、服务、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入手,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就业支持。
三、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的必要性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构建一个协同供给的就业服务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等多个主体,通过协同合作,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支持。
首先,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其次,企业和社会组织需要积极参与,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
最后,家庭也需要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这种协同供给的就业服务体系可以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提高其就业率和生活质量。
四、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的实践探索在内蒙古,已经有一些成功的实践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例如,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招聘残疾人;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家庭则通过关爱和支持,帮助残疾人树立信心和勇气。
此外,还有一些创新性的项目,如“互联网+残疾人就业”等,通过互联网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信息。
这些实践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五、内蒙古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的挑战与对策尽管在内蒙古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协同供给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需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
残疾人就业创业文章[残疾人就业创业论文]
![残疾人就业创业文章[残疾人就业创业论文]](https://img.taocdn.com/s3/m/ee64322e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4e.png)
残疾人就业创业文章[残疾人就业创业论文]关于残疾人创业的话题近来一直被人们谈起,这个弱势群体在创业中开始发挥自己的能力,使人们对残疾人创业印象有所改观。
一起来欣残疾人就业创业论文赏吧!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现状、问题及建议[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逐渐增多,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19个省市残疾人网络创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创业现状、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从政策、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多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创业培训;服务需求网络创业是以互联网及其他电子网络通信设备为基础,发现和捕捉新的市场机会,通过提供新的商品或服务以创造价值的过程,它具有虚拟性、创新性、网络企业的快速成长性以及其创业者的年轻化等特征。
近些年来,电子商务的普及、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政府政策的鼓励,促使残疾人群体网络创业的观念日益增强,网络创业人数急剧增加,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日益明显,成为残疾人创业就业发展的新趋势。
1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基本状况1.1残疾人网络创业的基本背景被调查的残疾人店主中,男性175人,占578%,女性128人,占422%,平均年龄为34岁;从残疾类型看,肢体残疾有219人,占799%,听力言语残疾有31人,占104%(其中听力残疾有27人,占99%,言语残疾有4人,占15%),视力残疾有16人,占58%,智力残疾有3人,占14%,多重残疾有4人,占15%;从学历状况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22人,占387%,高中学历有91人,占289%,初中学历有80人,占254%,小学及以下有22人,占70%,绝大多数店主学历层次偏低;从地域分布看,中东部发达地区所占比重较大,有301人,占952%,西部欠发达地区有16人,占48%。
1.2残疾人网络创业的运营状况1.3残疾人网络创业的社会保障状况被调查者中,有112名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02人,占322%,居民养老保险有29人,占91%,农村养老保险有38人,占120%,职工医疗保险有89人,占281%,居民医疗保险有41人,占129%,公费医疗有2人,占0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43人,占136%,失业保险有43人,占136%,工伤保险有41人,占129%,生育保险有36人,占114%(见图1)。
残疾人就业指导论文

探析残疾人就业之困境与对策北大残疾女博士郭晖半年内投出上百份简历结果都因为她是坐轮椅的而被拒之门外。
这一新闻引起社会的轰动和富有正义感和善良人们的愤怒。
在愤愤不平之后,我们应当思考郭晖求职事件折射出一个社会焦点,残疾人就业遭遇歧视现象严重,残疾人就业形势严峻。
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也是当前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找不到工作,就无法维持个人生存,他们的生存都解决不了,怎么谈社会公平的实现,如何达到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呢?因此,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全民的小康。
如果残疾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一、社会转型时期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残疾人就业是全世界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我国也不例外。
特别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整个劳动力市场是供大于求,全国总体就业形势严峻。
近期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城镇残疾人2071万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在业的残疾人为 297 万人,不在业的残疾人为470万人,这还没有包括处于失业边缘的,大量的没有保障生活来源的贫困农村残疾人。
据资料了解,目前在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不足 2 万人,仅占我国残疾人群体的约0.2%。
而这几年残疾人毕业找工作的很少。
因此,在整个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妥善解决与否就代表着残疾人就业工作是否有突破、有进展,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残疾人就业难的制约瓶颈因素(一)社会的歧视与偏见一直以来,人们对残疾人的世俗偏见没有改变,认为残疾人就是残废人。
并认为他们无能力参与社会活动,只能依靠国家救济才能生存,就更别说找工作。
同样,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也遇到人为的障碍,过不了人们世俗偏见这一关。
因此,社会的歧视与偏见造成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隔阂,残疾人无法融入健全人参与的社会活动(二)用人单位的歧视由于社会歧视与偏见的影响,用人单位也认为,残疾人对社会没有任何价值,不会给单位带来效益,聘用他们只会增加单位负担,还会有损单位形象。
残疾人就业论文

残疾人就业论文一、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式的演变我国历来重视对残疾人权利的保护。
法律是保障残疾人公平就业的基础,我国政府也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颁布,2008年修订)、《条例》(2007年颁布)。
为了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各部门还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如1995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提高了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就业也有其特殊性。
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主要有三种形式: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灵活就业,而残疾人就业政策也主要是对这三种就业形式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这三种就业形式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集中就业是计划经济时期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形式。
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和调整,我国很快进入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消灭失业、全部就业是当时就业工作的主导思想。
在此背景下,集中就业是我国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主要途径,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就业成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主要形式,19,。
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建立一些福利企业,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福利工厂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大量工厂关停。
改革开放后,福利企业得以恢复重整,同时一些针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如财政部《关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征免税问题的通知》)的实施,使得福利企业在之后的十余年间得到了快速发展。
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后,竞争日益加剧,福利企业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开始出现亏损。
1996年我国福利企业数第一次出现了减少的情况,之后十年福利企业大量倒闭,20,。
残疾人集中就业由此走上了下坡路。
在福利企业开始出现问题的同时,我国政府已在探索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形式,按比例就业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种。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于1992年开始在上海、广州等地试点,按照1%,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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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论文残疾人就业相关论文
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问题研究
摘要:个体就业对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影响残疾人个体就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但是,其政策却存在扶持范围过窄、准入条件太高等问题。
因此,必须完善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残疾人就业。
关键词:个体就业;残疾人;政策问题
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而言,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是比较完善的。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是由各省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制定、具体实施和执行的。
本文所指的政策不足是具体实施办法的不完善。
我们在综合比较不同地区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其存在问题进行探索性的分析,以期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起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对政策的重视程度差异较大
中国大部分的省市都颁布了各自的《?菖?菖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说,地方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相当重视的。
然而中国很多省市都只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里面提到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政策,而没有独立专门和更加具体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相对于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的政策文件而言,其专门的政策文件少得可怜。
当然,少数的省市颁布了比较具体的实施办法。
比如,北京市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2000]782号)、《关于鼓励本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给予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05]47号)、《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6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9]25号)等政策文件,以促进北京市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
从政策出台的时间来看,很多地方也是近年来才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广西残联于2008年底才发布了《关于印发〈2008有偿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教就字[2008]12号)。
从中国各省市所出台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的数量和时间来看,残疾人个体就业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毫无疑问,充分认识个体就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各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实际出台相关的更加完善和可操作的扶持政策和办法,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某些政策与社会发展存在差距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物价也不断上涨,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升较快,从而使得货币的购买力相对下降。
这样的现实情况使得多年前的一些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和作用下降,
不利于残疾人个体就业的稳定和发展。
比如,2000年4月25日,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的通知》,规定:“个人从事经营取得的所得可减征100%个人所得税,但对所得畸高的,即年所得在3万元~5万元(含5万元)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年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显而易见,5万元在2011年的北京已经不算高收入了。
2007年12月29日,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 600元提高到2 000元。
按照这样计算的话,普通公民年收入在24 000元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毫无疑问,十年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制定新形势下的残疾人个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快速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中国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固定期限的浮动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2011年,个人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减半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五年为期,按照10%的比例上浮个人所得税起征额,则2016年,残疾人个体就业所得在5×(1+10%)=5.5万以上的减半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样可以避免政策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之间的脱节,充分保障政策对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所发挥的作用。
三、政策的扶持范围过于狭窄
首先,到目前为止,所有关于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政策,都是针对
从事传统经营的个体就业残疾人的,还没有涉及网络创业、网上开店等新经营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网络创业逐渐成为电子商务时代的一种流行经营模式,无疑这也会为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提供新的可选路径。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的迅速发展,中国可以考虑逐步将对网络创业的残疾人纳入个体就业的扶持政策范围之内,以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发展。
其次,关于对残疾人个体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补贴,根据中国《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4号),最初是针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的,而且只对养老保险给予补贴,部分省市也是这样制定相关措施而实施的。
比如,2009年2月19日,浙江省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
然而,在复杂多变的社会里,危机无处不在,仅仅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进行补贴,其范围无疑过于狭窄。
在结合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部分省市扩大了补贴范围,增加了补贴险种,以进一步促进中国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
例如,2007年9月24日,北京市财政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7]62号),根据其中的规定,北京市对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个体就业残疾人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的补贴。
2009年4月3日,天津市重新制定了《关于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
组织为招用的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的办法》,其中规定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三个险种实行补贴,并且,明确了补贴的比例。
从上述情况我们不难看出,在一些地方,对个体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补贴依然存在补贴范围狭窄,险种较少等问题。
为了鼓励更多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补贴人群从城镇人口扩展至全市,险种逐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等。
最后,在费用的减免方面,笔者认为,有些地方存在扶持力度不够的地方。
比如,北京市《关于鼓励本市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给予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05]47号)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和中重度残疾人,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其他残疾人,减半缴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和中重度残疾人进入市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对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他残疾人,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
考虑到大部分个体就业残疾人的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这些费用的征收也会给其经营带来不小的压力,显然,全部免收各类管理费用,对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意义重大。
四、政策的准入条件太高和程序过于烦琐
纵观各省市的残疾人个体就业政策文件,无论是申请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扶持资金、小额贷款,还是申请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
其政策的准入条件都比较高,同时,申请程序也相当烦琐。
比如,根据北京市的《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09]25号),其扶持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2)城镇户籍的办理了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农村户籍的办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并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服务协议)。
”从其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其准入条件似乎有点高,比如,如果由于暂时的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足额的社会保险或者只有一年以下的租赁合同是无法达到扶持的标准的。
残疾人个体就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是扶持有困难的个体就业残疾人,按照这样的准入规定,确确实实存在困难的残疾人个体就业人员反而被排除在政策的扶持范围之外,因此,笔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准入条件降低一点,比如有半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等。
同时,根据该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扶持,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扶持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1)说明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便民服务的项目、时间、地点、资金投入和申请扶持的金额、用途等情况的书面申请;(2)残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籍簿》、《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的证明、
在社区从事个体经营、便民服务的证明;(4)城镇户籍的,出具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农村户籍的,出具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出具的转移就业证明;(5)申请场地租赁费扶持的,还须出具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和租赁场地票据;(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要具备所需的材料和证明,需要到多个相关机构办理,而且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这样对于出行、交流等不是很方便的残疾人来说,是相当麻烦的。
所以,简化政策的办理程序,对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2]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