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
比较 法

赁、抵押、房屋征收补偿等提供价值参考。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三节 选取可比实例
• 相对应的,如果是为买卖目的估价,则应选取买卖实例为可比实例; 为租赁目的估价,应选取租赁实例为可比实例;如果为抵押、抵债、 房屋拆迁补偿等目的的估价,通常也选取买卖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
• 班级气氛的营造对班级管理至关重要,这就要求 班级管理能够营造健康向上、丰富活跃的班级文 化环境,包括营造班级文化的物质环境;营造班 级社会化环境;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把学生作 为交往的主体,设计内容充实、频率高的交往结 构,建立充满信任的同学关系;营造正确的舆论 和班风;营造健康的心理环境。
2022/8/29
• 一、收集交易实例的途径
• 收集交易实例及相关参考资料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 (1)走访房地产交易当事人或其四邻,了解其房地产成交价格及有
关交易情况。 • (2)访问房地产经纪人、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了解成交价格及有
关交易情况。
下一页 返回
第二节 收集交易实例
• (3)查阅政府有关部门的房地产价格资料,如成交价格资料、交易 登记资料、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资料、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 价格资料等。
• (4)向专业房地产信息机构购买房地产价格资料。 • (5)查阅网站、报刊上的房地产出售、出租信息,参加房地产交易
展示会,与房地产业主、开发企业、经纪人员等房地产出售人或其代 理人洽谈,获取房地产的要价、标价、挂牌价、报价等资料,了解房 地产市场价格行情。 • (6)同行之间相互提供。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之间可以建立某种协作 关系,相互提供所收集的交易实例和经手的估价案例资料。
比较法名词解释教育学

比较法名词解释教育学
嘿,你知道什么是比较法吗?在教育学里,比较法可重要啦!就好
像我们在生活中会比较不同的水果哪个更甜一样(比如苹果和橙子),教育学里的比较法就是对不同国家、地区或文化的教育现象进行系统
的观察、分析和比较。
比如说,我们可以比较中国和美国的教育体制(中国重视基础知识
的扎实掌握,美国则更强调创新和实践能力),看看它们各自有哪些
特点和优势。
这就像是在一场教育的“大比拼”中,找出各自的闪光点
和可以改进的地方。
再比如,比较不同时代的教育理念(过去可能更强调知识的传授,
现在更注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能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教育是如何随
着时间推移而变化和进步的。
这难道不是很有意思吗?
在教育学研究中,比较法可不是随便做做就行的哦!它需要我们认
真地去收集资料,深入地去了解各种教育情况(就像侦探一样去挖掘
真相)。
然后,要仔细地分析和解读这些信息,找出其中的规律和差异。
想想看,如果没有比较法,我们怎么能知道其他地方的教育是怎样
的呢?我们又怎么能从别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让我们自己的教育变
得更好呢?比较法就像是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世界教育的窗户,让
我们看到了丰富多彩的教育风景。
我觉得啊,比较法在教育学中真的是超级重要的!它能帮助我们开阔视野,发现新的思路和方法,让教育不断向前发展。
所以呀,可别小瞧了这个看似简单的比较法哦!它可是有着大作用呢!。
比较大小的方法

比较大小的方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比较不同事物的大小,比如比较两个物体的大小、比较两个数字的大小等等。
而要进行比较大小,我们就需要掌握一些方法和技巧。
下面就来介绍一些常见的比较大小的方法。
1. 直接比较法。
直接比较法是最直观的比较方法,就是将两个事物或数字直接进行对比。
比如,我们可以将两个物体放在一起,通过肉眼观察它们的大小来进行比较。
或者直接比较两个数字的大小,比如比较2和5的大小,我们可以直接看出5比2大。
2. 利用工具测量法。
有时候,我们需要比较的事物太小或太大,肉眼观察并不准确,这时就需要利用工具进行测量。
比如,我们可以使用尺子、秤等工具来测量物体的长度、重量等,然后再进行比较。
这样可以更准确地了解事物的大小。
3. 比较法。
比较法是通过将事物与其他已知的事物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其大小。
比如,我们要比较两个水果的大小,可以先将它们分别与一个已知大小的水果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它们的相对大小关系。
这种方法适用于无法直接测量或观察的情况。
4. 数字运算法。
对于数字的比较,我们可以利用数学运算来进行比较。
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加减乘除等运算来比较两个数字的大小关系。
这种方法在比较数字时非常有效,可以得出准确的结果。
5. 图形比较法。
有时候,我们需要比较的是图形的大小。
这时,我们可以通过绘制图形或利用图形工具来进行比较。
比如,我们可以绘制两个图形,然后通过比较它们的面积、周长等来判断它们的大小关系。
总结:比较大小的方法有很多种,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比较。
有时候,我们可以结合多种方法来进行比较,以得出更准确的结果。
掌握好比较大小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了解事物的大小关系,从而更好地进行决策和判断。
希望以上介绍的方法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比较方法的名词解释

比较方法的名词解释比较方法是指在对事物进行观察、分析、评价时,通过对其相同或相似点以及不同或差异点的比较,找出它们的优缺点和差异,以便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事物的特点和价值。
具体来说,比较方法可以根据比较的对象和目的分为以下几种:1. 样本比较法:在研究不同样本时,通过对不同样本的比较,找出它们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以便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特点、优缺点等。
常用的样本比较法有对比法、举例法、综合比较法等。
2. 跨期比较法:研究同一事物在不同时间段的演变过程,通过对其特征和变化的比较,找出其演化规律。
跨期比较法主要包括历史比较法、演化比较法与动态比较法等。
3. 地域比较法:在研究同一事物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时,通过对其地理、文化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的比较,找出其地域特点和优劣之处。
常用的地域比较法有分布比较法、受环境影响比较法与相似性比较法等。
4. 功能比较法:在研究不同事物的功能性时,通过对其使用效果、适用范围、成本效益等方面的比较,找出其功能优劣之处。
常用的功能比较法有效果比较法、成本效益比较法与适用范围比较法等。
不同的比较方法适用于不同的研究课题和目的,而在运用比较方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可比性:发现比较对象的相似点和差异点,以确保比较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全面性:综合考虑和比较,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3. 一致性:每个比较分析的环节应具备一定的连贯性,以确保比较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
总之,比较方法是一种常用的研究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特点和价值,因此在实际研究中,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比较方法,以获得更加准确的分析结果。
什么是比较法

比较法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其研究对象是不同国家(或者特殊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有双边比较(即两国法律之间)与多边比较(三个或以上国家之间的比较)。
一般是本国法律与外国法律,或不同外国法律之间的比较。
它是法学的一门独立的学科,是研究法律的方法,而不是国家的一个部门法。
其主要特征和方法是通过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法律。
比较法不仅是法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而且是法学的一门独立的方法论学科。
其不同于部门法,没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没有用以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则,但是它有自己的特有的研究对象,即不同国家的法律,它也有自己特有的研究成果,这是从其他法学部门中无法取得的某种系统的法学知识。
比较法一方面以法律为其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也是以比较为其内容的一种思维活动,通过比较而形成新的知识系统。
“比较”是每一个国家运用法律的本性,因此,比较法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它,而是指更深层次的含义。
这个更深层次的含义是超国家的,因此,比较法首先是世界上各种不同的法律秩序的相互比较。
比较法将使本国的法律教育获得更新与充实,大学课程愈来愈多地被现行法律的解释弄得疲惫不堪,重视教条主义的细微的事情而忽视重大的纲领。
在法学上,只有超越本国先是法律规范之上的研究才能被称为科学。
比较法作为一种方法比那种面向一国国内的法学能够提供范围更广阔的解决模式。
帮助我们明确认识世界不同的社会、文化制度和改善国际的相互理解,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改革极为有用,可以刺激本国法律秩序的不断的批判,供立法者作为资料的比较法研究,作为解释法律工具的比较法研究。
比较法学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因为它提出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它走进了未经探索过的科学领域。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广义是对法律和法学的比较研究,狭义是对法律体系的比较。
比较法的研究方法

比较法的研究方法比较法是一种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将不同地区或不同时间发生的现象进行比较,从而分析和总结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
比较法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领域中广泛应用。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比较法的研究方法和应用场景。
1.选择比较对象:比较法的第一步是选择需要比较的对象,这些对象可以是不同地区或不同时间的现象,也可以是不同国家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现象。
2.分类比较:通过对比较对象进行分类,可以使研究更加系统化和有针对性。
例如,对某一地区或某一文化背景下的现象进行分类比较,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该地区或文化的特点。
3.制定比较框架:比较框架是指对比较对象进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可以依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比较对象的特点来制定。
比较框架可以包含概念模型、理论假设和实证研究方法等。
4.收集数据:比较研究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因此数据收集是比较法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数据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文献阅读、采访等方式获得。
5.数据分析:在收集到数据后,需要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便进行比较。
数据分析可以采用各种统计方法、比较方法和图表等手段,来揭示数据之间的相似和差异。
6.总结结论:根据比较方法的分析和数据整理,需要对比较对象进行总结和结论。
总结和结论可以通过比较框架来进行,也可以根据研究目的来制定。
二、比较法的应用场景1.跨国比较:比较法可以用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比较研究,以便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差异。
2.历史比较:比较法可以用于历史文化的比较研究,以便了解不同时期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特征。
3.社会变迁比较:比较法可以用于社会变迁的比较研究,以便了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变化。
4.文化比较:比较法可以用于跨文化研究,以便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似和差异。
此类研究也被称为跨文化研究或文化比较研究。
5.政策比较:比较法可以用于政策的比较研究,以便了解不同政策之间的相似和差异,有助于制定更好的政策。
比较法

比较研究法的程序
比较研究法一般可以分为五个步骤: 确定比较的问题 确定比较的标准 收集资料并加以分类、解释 比较分析 结论
(1)确定比较的问题
这一环节包括以下的内容: 选定比较的主题 研究比较的项目 确定比较的范围 就是说要知道比较什么问题。教育上的问题很多, 是比较教育的目的、任务,还是比较教育的内容? 是比较教育的方法,还是教育的管理制度?总之, 要把所比较的问题,放到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能 乱比。
三、同类比较与异类比较 同类比较:就是对两个或两类性质的事物 具有的特征加以比较,在比较中寻找事物 的共同点。 异类比较:就是对两个或两类性质相反的 事物或一个事物的正反两方面加以比较, 即比较两个事物的不同属性,从而说明两 个事物的不同。
四、定性与定量比较 定性比较:就是对两类事物所具有的属性、 本质进行比较,从而确定事物的性质。 定量比较:就是对事物的属性进行数量上 的分析,从而准确地判定事物的变化。
(2)确定比较的标准
确定比较标准,就是把比较对象的材料按 可能比较的形式排列起来。比较的内容和 概念要明确,标准要具体,要有可比性和 稳定性,数据要精确;否则,比较是不科 学的甚至是错误的。
(3)收集资料并加以分类、解释
比较结果的取得是建立在对所获材料进行 分析的基础上。 收集的材料是否完整、全面、客观,对所 收集的材料如何进行整理和分工,都会影 响到比较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就是对所比较的事实、数据进行充分的研 究,说明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分 析形成这一事实的原因、理由和因素。
(4)比较分析
这是比较研究最重要的环节。不仅要说明 教育现象是怎样的,而且还要说明为什么 这样,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因素。
研究方法 比较法

研究方法比较法
比较法是研究方法中一种常用的方法,主要用于比较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差异性和影响因素。
比较法可以帮助研究者分析和理解不同条件下的因果关系、作出合理的推论和评估。
比较法的基本步骤包括选择比较对象、确定比较标准、收集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和总结研究结果。
比较法可以分为定性比较和定量比较两种不同的研究方式。
- 定性比较:主要依靠描述和解释的方式来比较研究对象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研究者可以通过比较对象的特征、性质、过程、关系等来进行分析。
常用的定性比较方法包括对比分析、案例研究、文本分析等。
- 定量比较:主要通过数值化的方式来比较研究对象进行量化分析。
研究者可以使用统计方法和模型来处理和分析数据,得出更具有数值和客观性的结果。
常用的定量比较方法包括对照实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
比较法在各个学科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心理学等。
通过比较法,研究者可以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和联系,深入理解和解释研究现象,为学术研究和实践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初中物理概念教学中比较法的应用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由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撇开非本质属性,抽出本质属性概括而成;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元和形式;其最基本特征是抽象性和概括性。
物理概念从宇宙间形形色色的物理现象中抽象而得,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和规律,是整个物理学知识的核心,是学习物理学、理解物理公式含义、掌握其法则、规律等知识的基础。
同时由于初中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和概括能力还比较薄弱,概念的理解和掌握也是学生在学习中的一大难点。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灵活运用多种教法,抓好概念教学。
教学的方法很多,这里仅就其中最典型的“比较法”结合概念教学来加以讨论。
一、“比较法“的内涵及分类“比较法”是人们常用的思维方法,也就是找出事物之间的差异点和共同点的思维方法,通过事物间相同特征或相异特征的比较,揭示事物的本质和区别。
比较法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按逻辑的方法分类,大致可分为如下五类:1.类比法类比法可分为同类事物的比较和不同类事物的比较。
(1)同类事物的比较:这是一种确定同类事物异同点及其本质的一种常用的比较方法。
(2)不同类事物的比较:这是一种主要用来确定不同类事物异点及其本质的比较方法。
不同类事物相比较,有时是无意义的,但更多的时候不仅相比有意义,而且很重要。
这种比较更多的不是比出相同或相似,而是比出相异,使相异更加鲜明和突出,以区别不同类事物间的本质差别。
2.顺序比较法即把要学习的材料(未知事物)和已学习过的材料(已知事物)加以比较的方法,这也是通常采用的比较法。
3.对照比较法这是一种同时把两种或两种以上未知事物(要学习的材料)加以比较的方法。
4.自身纵比法这是一种没有其他对比事物的自我不同发展阶段的比较方法,目的在于研究过去,观察现在,推断未来。
5.同心比较法这是一种把一个事物与其它若干事物同时比较的方法,比较的主要目的是突出居中心位置的事物的特征和本质。
二、在物理概念教学中应用“比较法”的意义1、学生由小学阶段进入初中阶段是学习过程的大转折。
事实说明,部分同学在物理学科的学习上不能顺利地完成这个转折,常常是因为他们在学习、掌握物理概念时遇到了困难。
普遍反映概念太抽象,理解起来有难度,学的多了易混淆。
原因何在?人们认识事物往往是从区别事物的本质特征开始的。
而要区别就要有比较,有比较才有鉴别。
事物之间在现象上和本质上都存在着同一性和差异性。
现象上的同一和差异一般来说是容易识别的,而本质上的同一和差异就不那么容易识别。
介于此,在初中物理教学中应用比较法就显得意义重大。
物理学中有许多物理思维和物理规律具有可比性,运用比较法可帮助学生接受新概念并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尤其在复习课上运用比较法,能使各个知识点之间融会贯通,有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并培养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
2、比较法是形成想象的表象的途径,物理概念的掌握又都以表象为基础,而一些难于直接从表象中概括出来的抽象概念,也多是通过与其他概念的比较分析,达到理解的。
有时一个事物或现象是比较复杂的,这就需要把它们分解开来,逐一进行局部的具体的分析比较,最后得出结论。
所以,比较法不仅可以引起学生对科学探索的兴趣,而且是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能力的有效途径。
3、在认识过程中,人们常在已知基础上去对比认识未知。
假如你已熟知一部分物理概念或者物理结论,那么,其他进一步的概念便会通过比较法自然迅速确立,这在教学中是经常被运用的。
4、记忆不牢,常常是由于对象内容复杂,表象模糊不清,操作错误或技术不熟练等原因所致。
对象及时重现和再认识是克服遗忘的有力措施,通过比较定能使重现对象突出本质,促进再认识的深度,加强记忆。
三、比较法在概念教学中的应用(一)应用“比较法“引入概念初中物理概念的引入往往用实验的方法,然后对实验的现象和结果加以比较进行的。
比热概念的引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教材为了研究物体的吸热多少跟物质种类的关系,就将不同物质水和煤油的吸热现象进行比较;由于比较必需在同一标准下才能进行,就对实验的条件进行了控制,使水和煤油质量相等,初温相同,吸收的热量也相等,以实现“单因子”实验;这样,排除了质量和温度升高等方面的干扰,突出了吸热和物质种类的关系,通过水和煤油在同等条件下吸热情况的比较,为“比热”的引出提供了思维的支撑点。
物理教材中有很多重要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都是按比较法来编写的,如欧姆定律、电功、凸透镜成像等等。
这既符合发现物理定律的规律,也符合人们熟悉事物的规律。
我们在教学时,要有意识地传授这一思维方法,并提醒学生注重:有些现象中,条件的改变,只使这一现象发生量的变化,如欧姆定律中,电压、电阻的变化,只是使电流发生数值的变化;而有些现象因为一个条件的改变,将发生质的改变,如交、直流发电机模型,就因为铜环和半径的差异,导致外电路得到的电流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差异。
另外,有些物理概念间有许多相似之处,讲解一些概念之后,另一些概念可用比较法引入,使教学难度降低,并能把规律提示出来。
如势能,中学阶段学习了重力势能,弹性势能,分子势能和电势能。
由于重力和弹力做功现象较常见,因此重力势能和弹性势能讲解起来比较容易,但分子势能和电势能这两个概念比较抽象,教学中可以在讲了重力势能以后,运用比较的方法将电势能引入;讲解了弹性势能后,将分子势能引入。
这样讲解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一对应的比较使学生能较快的在原有重力势能概念的基础上把电势能的概念建立起来,并进一步指出这些共同之处还反映了存在于保守力场中所有势能的共同性质,即势能的共同特点。
同时在比较相同之处还指出它们的不同,由于电荷有正负之分,所以电荷受力的方向可以与电场相同,也可以相反。
即电荷沿电场方向运动时,电势能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而质点受到的重力方向总是竖直向下,因此,重力势能总是沿重力方向减小。
(二)应用“比较法”深化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和把握由于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特征往往隐蔽在非本质特征之中,概念和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易使学生混淆,影响着学生对所学概念深刻、准确地把握。
突出比较法,可使学生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对概念有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例如,重力和压力,是学生极易混淆的概念,一些学生常将压力和重力间的某些非凡情况下的关系一般化,往往认为“压力的大小总等于重力的大小”甚至认为“压力就是重力”。
为此,笔者在教学中,设置了能暴露和纠正学生这一错误的比较性例题如下,通过做题,将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收到了明显效果。
例1:在下列各图中,物体A重15牛,力F=7牛,求物体对各接触面的压力各是多少?这样,通过该题中对各种情况下压力的求解,能够从定义、力的三要素角度对压力和重力进行比较,使它们间的区别和联系有一更深刻的揭示。
可见,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比较是使学生理解和把握概念的有效果方法。
(三)用“比较法”可以区分概念。
有些相反性质的物理概念也可用比较法讲解,着重区分两个概念的相异之处,抓住事物个性加以区别,从而分清概念。
在电磁学中学生对于应用左、右手定则往往会引起混淆,教师在评讲时要比较它们的异同,着重突出应用条件上的差异,以免弄错。
左、右手定则有许多相同之处,在应用时分别伸开左右手掌,并拢四指,拇指与四指垂直;表示的物理含义也类同:磁感线穿过手心,四指指向表示电流方向,拇指表示受力运动的方向。
用左手还是用右手判定,关键不在于求哪个量的方向,而在于条件。
即导线中电流与导线运动方向的因果关系,若是由于导线中有了电流在磁场中受力运动,那么不论是求磁场方向,电流方向还是导线受力运动方向,都应用左手定则。
若是由于导线切割磁感线运动而产生电流,则不论求磁场方向,电流方向还是导线运动方向,都应用右手定则。
差异就在于因果关系。
通过运用比较法,抓住它们的关键点就能正确运用,不容易混淆了。
(四)应用“比较法”使学生灵活运用概念,促使概念活化一个物理概念的表达式中,包含了定义方式、物理意义、及单位等内涵。
将表达式间进行横向比较,能促使学生记忆概念、活化概念和深化概念。
例如,速度概念的表达式V=S/t和功率的表达式P=W/t 相比较,它们都有反映了另一物理量变化快慢的共同特征;它们的单位都由另外两个物理量的单位复合而成。
另外,象密度、电阻率、比热等概念,从公式上都可看出,对同一物质来说,它们的比值都一个“常数”,反映着物质本身的属性。
这可消除诸如“电压为零时,导体的电阻为零”、“一杯水比热(密度)比半杯水的比热(密度)大”等之类的错误。
(五)通过比较促进知识的正迁移例如:把两只标有220V、40W和220V、100W字样的白炽电灯分别进行并联或串联后,接入220V的电路中,判定这两种情况哪个灯泡较亮?根据平时的经验都是100W的灯泡较亮一些,即使老师通过分析和讨论得出串联时40W较亮,并联时100W的较亮。
但仍有一部分同学对分析感到不可靠,但假如我们通过可控实验来进行对比,学生就会信服了。
(六)利用比较法可以防止知识的负迁移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物理现象不同方面的精细比较,为概念的正确应用提供了出发点,正确的概念应用建立在对不同物理现象比较的基础上。
例如,用惯性概念解释图2 所示,当忽然拉动小车时,木块向后倒的现象时,思维的起点和关键,就是要通过比较拉动前后,小车状态的不同之处,揭示小车拉动前后,木块上部和下部的相同点和相异点。
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就在头脑的记忆中搜寻以前经历过的相类似问题,通过某些同方面的比较,拟定解题方案,这是学生在物理练习中思维广泛采用的一种比较方法。
假如学生在应用概念解决问题时,对新旧问题不仔细地进行比较,既看到它们间的相同,又看到它们间的相异点,采用“拿来主义”的态度,盲目代换,就会出现概念僵化,形成知识的负迁移。
如:许多学生在判定图3所示,当小车忽然向前移动时,瓶内液体中的气泡向什么方向移动的问题时,会照搬前面图2中小车忽然向前时,木块向后倒的结论,得出气泡向后移动的错误结果。
可见,对概念的灵活应用离不开比较思维。
又如:在学习动滑轮之后,学生由于受“拉力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的影响,他们认为:只要用一个动滑轮,拉力一定是重物和动滑轮总重的一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利用如图的练习进行比较,使学生懂得了结论的适用条件,有效的防止了知识的负迁移。
(七)将物理概念与生活相比较有些物理概念看似深奥难懂,若将其与一些生活常识相比较,则能起到化难为易的较果。
如:由于“电压”和电场力做功的概念有关,一般初中课本中对电压都没有明确的定义,教材采用直接引入的方法,这对学生把握这一概念是不利的,有不少学生学了“电压”这一课后,仍然模模糊糊,说不出它是什么,更不了解它的物理意义。
所以说电压的概念,是初中学生感到最抽象、最难理解的概念,在初中阶段还无法讲清,对初中学生来说,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