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度
世界各国管理制度

世界各国管理制度一、民主制度国家1.1 美国:美国是一个权力分立的民主共和国,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
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立法部门由议会组成,负责制定法律和监督政府活动,司法部门独立于行政和立法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法律。
1.2 英国: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其管理制度包括国王(女王)、议会和内阁。
国王(女王)是国家元首,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内阁由首相和其他部长组成,负责政府的日常事务。
1.3 加拿大:加拿大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由联邦和省级两个层级组成。
联邦政府由总督和议会组成,省级政府由省长和议会组成,各级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1.4 东欧国家管理制度:东欧国家大多采取议会制度,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
例如波兰、捷克等国家都是议会制国家。
1.5 日本:日本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天皇是国家元首,政府由首相和内阁组成,负责国家的日常管理。
二、专制制度国家2.1 朝鲜:朝鲜是一个专制制度国家,最高领导人为金正恩,政府由朝鲜劳动党控制,各级政府机构都服从劳动党的指挥。
2.2 俄罗斯:俄罗斯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由总统和内阁组成,总统拥有较大权力。
2.3 中东国家管理制度:中东国家大多为君主专制制度,国王或沙特为国家元首,政府由国王或沙特控制,政权高度集中。
2.4 非洲国家管理制度:非洲国家的管理制度多样,有些国家是多党制,有些国家是一党制,政府形式也不尽相同。
2.5 中国: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由中国共产党控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政府高度集中。
三、混合制度国家3.1 印度: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各邦政府,中央政府由总统和总理领导,各邦政府由邦首领导,各级政府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3.2 巴西:巴西是一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由总统和内阁组成,总统拥有较大权力,但也需遵守宪法和立法机构的监督。
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

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都要以宪法为依据,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呢?有一些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那么下面就让小编就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为大家来详细的解答一下。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都要以宪法为依据,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呢?有一些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那么下面就让小编就宪法规定我国基本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为大家来详细的解答一下。
▲一、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爱国统一战线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有利于保证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实行单一制,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民族状况的必然要求,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家制度是什么

国家制度是什么国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组织和运行机制。
它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体系、国家立法体系、国家权力机构和国家公共服务机构等内容。
首先,国家制度包括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现代国家主要有共和制和君主制两种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制是指国家政权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选举或代表制度产生国家领导人;君主制是指国家政权的最高权力由君主继承或正式选拔产生,如君主立宪制、君主专制制度等。
其次,国家制度涉及国家管理体系。
国家管理体系是指国家内部机构之间的关系、职权分配和工作协作方式。
国家管理体系的形式多种多样,不同国家由于历史文化和制度传统的差异,管理体系也有所不同。
但不论何种形式,国家管理体系都是为了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目标而设立的,其中包括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人民代表机构等。
其次,国家制度还包括国家立法体系。
国家立法体系是国家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立法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立法、立法机构以及法律体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立法是国家制度的基石;立法机构是国家最高立法权力的实施机构,例如国会、人大等;法律体系是指国家法律的总体框架和体系,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各个方面的法律。
最后,国家制度还包括国家权力机构和国家公共服务机构。
国家权力机构是指国家行使最高权力的机构,一般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部门。
国家公共服务机构是指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而设立的机构,如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机构。
总之,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基本组织和运行机制。
它涉及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管理体系、国家立法体系、国家权力机构和国家公共服务机构等内容。
一个健全的国家制度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和福祉。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历史上已经产生的国家制度主要有奴隶制国家制度、封建制国家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四种类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制度?
国家 country: 阶级统治的工具.
西塞罗那的《共和国》中说道,国家乃人民之事业,而人民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就是暴力机器,是一个阶级用来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形式的暴力。 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国家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运作机构,它在实施其规则时垄断着合法的人身强制。 Duguit:国家是一种人群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人被区分为统治者及被统治者。 Bodin:共和国是对公共事务的主权性管理。 恩格斯: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 总之,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或合法性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 如果我们将一国之内的诸组成部分依范围大小列一个表,则国家的位置大概是:社会—政治—国家—政府。 祖国与国家的区别:前者是一个地域、文化、历史、宗教、有时是民族及人种概念,而国家是一个政治权力机构。 国家与政府的区别:在国家与政府的关系上,有时国家与祖国的概念不分。在分得十分清晰时,国家大于政府,尤其是国家是主权者的同义词,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 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的概念比在国内政治中宽泛很多。此时国家是国际法中的主体,是该国范围内的整个社会的代表,是这个国家全体人民的代表,与国内政治中的祖国十分相近。
我国国家基本制度

我国国家基本制度
中国国家基本制度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安排。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
中国国家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领导核心。
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国家机构、军队、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通过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和决策权力。
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实行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与其他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协商和讨论,形成广泛的民主集中制。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有机结合,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制度的基本目标。
五、公民权利和义务保障
中国国家基本制度强调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同时,公民也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维
护国家安全、遵守法律等。
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七、法治国家建设
中国国家基本制度强调法治建设,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
中国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法治水平,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制度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制度
国家是一个拥有专政权和独立主权的政治实体。
一个国家是一个由政
府领导的、由共同国籍、土地、财富和资源组成的独立的社会团体。
国家
一般赋予于其统治者有关内外事务的独立权力和权威,允许它以其中一种
方式处理其与外部实体的关系。
国家制度是一种按照国家定义所建立的政治制度。
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政治架构,它将国家的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综合在一起,以解决以下问题:政治体制的形成、政治结构的建立、政治秩序的维护和政治权力的运作。
国家制度包括政治机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财政机构
等政治组织。
它是由政府主管的一系列政治制度,用于维持政治秩序,执
行政治权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实施政治。
它是一个政治体系,由一系列有
关政治秩序和政治权力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组成。
国家制度不仅仅是法律、行政程序和宪法等法律文件,而是包含政治
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财政机构等政治实体组织的政治体系。
它将
政府的职能分配置于不同的权力机构,形成一个体系,确保政府的有效运
行和国家的稳定发展。
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
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1.国体也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精髓所在。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人民民主专政在国家领导权、阶级基础、国家职能和历史使命方面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
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有机统一和结合。
其中,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发展。
在上述内容中,考生应当明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产生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些是考生理解的难点所在。
考生应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属于政体的范畴。
这一部分内容是重点,也是难点。
考生应当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
选举制度的民主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考生应当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这一部分内容的重点。
考生应当明确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原则的确切含义和内容,以及法律确定该原则的意义所在和未来应如何完善这些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相比,在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方面有着重大差别。
政治知识大集合:国家制度与政权

政治知识大集合:国家制度与政权政治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关乎着国家的运行和社会的发展。
国家制度和政权是政治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和权力运行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国家制度和政权的含义和特点,以及它们对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
让我们开始这个政治知识的大集合吧!国家制度:国家的基本框架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框架和组织结构,它确定了国家的法律体系、政府组织和权力分配方式。
一个国家的制度决定了国家政治的基本规则和程序,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
国家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的权益。
法律体系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国家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它规定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以及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机构。
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包括民法体系、普通法体系和伊斯兰法体系等。
不同的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体系。
政府组织政府组织是国家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它包括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等。
立法机构负责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公共政策,行政机构负责实施和执行这些政策,而司法机构负责审判和解决法律纠纷。
不同国家的政府组织结构各有不同,可以是总统制、议会制或君主制等。
权力分配权力分配是国家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
它决定了权力在政府内部和各个层级之间的分配和监督方式。
一般来说,权力分配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制和分权制两种。
中央集权制强调中央政府对全国各地的权力掌控,而分权制则强调地方政府在本地区的自主权力。
政权:权力的行使方式政权是指政府或执政党等具体组织在国家制度下行使权力的方式。
政权不同于国家制度,它强调权力的实际行使和运行方式。
政权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权力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实现国家的治理和发展。
政党政权政党政权是一种常见的政权形式,在其中一个或多个政党获得执政权,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来推动国家的运行和发展。
政党政权通常通过选举或社会合法性的方式来取得政权,并通过民主程序来实现权力的和平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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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阐述(1)我国的国体国家的性质和职能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国家职能(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3)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依法治国(4)我国公民与国家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策略技巧1、我国的国体、政体及其相互关系。
(1)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
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体的根本标志。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一项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要加强国家政权和国防建设。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是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复习时需要注意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明确议会制就是由成年公民定期选举,产生一定数额的代表(议员)组成议会,以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制度。
它是一种政治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和基础;而议会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和代议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国体,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它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同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议会制有本质区别。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我国人民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制度和自治组织是我国的信访制度、职代会、居委会、村委会。
人民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
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县以上(不含县)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以下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人民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人民代表的主要义务包括: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复习时要注意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不能混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简单等同;全国人大的职权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要区别开。
要注意这些概念、原理的区别与联系。
(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并且服务于国体。
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尽管国体是政体的决定性因素,但不是政体的惟一决定因素。
实际上,一国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体。
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对于国体具有重要作用: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而政体不适当或者不完善,则会妨碍统治阶级意志的实现。
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民主共和制政体在中国的具体形式。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体现和维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保障了人民民主。
2.关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机构及其相互关系(1)国家职能理论和我国国家职能的关系。
我国的国家职能包括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
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必须能将我国的对内、对外职能与国家职能一般理论中的对内对外职能统一归类。
弄清我国四个对内职能:即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内涵,并且明确哪些属于政治统治职能,哪些属于社会管理职能,三个对外职能中哪些属于保卫职能,哪些属于交往职能,从而更好地理解和综合运用国家职能这一知识点。
(2)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紧密相联、辩证统一。
一方面,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国家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它在经济上的利益和政治上的统治,就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职能以达到目的。
国家性质决定着国家职能的性质、基本内容、实施方式,阶级性质不同的国家,其国家职能的性质、执行的方式、方法必然具有原则的区别。
另一方面,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国家职能的行使,总是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国家职能的行使状况,能直接影响到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稳定程度。
所以国家职能不仅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并且对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具有反作用。
(3)国家职能与国家机构的关系。
二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两个层次:其一,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
国家机构设置是应国家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
国家有各种职能,要保证国家职能的实现,就必须设置与其相适应的各种国家机关去行使国家职能。
如果国家职能发生了变化,国家机构也要相应地加以调整。
当然,国家机构的设置除了受国家职能的决定外,还受国情的影响,各国国情不同,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也有所不同。
其二,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
国家机构是为执行国家职能、实现阶级统治而设立的,因此,国家机构的职权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是国家职能的体现。
也就是说,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执行者、承担者,是国家履行职能的物质载体。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构(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
根据国家权力集中程度的不同,当代国家的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
我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这是由我国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决定的。
“一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是并没有改变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两制”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它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制度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
“一国两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创新,它在保留既有主体制度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在一个主权国家内实现了两种不同制度的和平共处。
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2)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机构的设置主要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根据。
在近现代国家中,国家机构组织体系有纵向与横向之分,中央机构一般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暴力机关等。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我国的国家主席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①民主集中制原则,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②对人民负责原则,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对人民负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③依法治国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对如何做到依法治国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及普法教育与法律监督多个方面全面把握。
总之,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树立民主意识,对人民负责原则要求树立公仆意识,依法治国原则要求树立法制意识,三个原则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4、我国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1)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的权利: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两方面。
(2)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也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要反对一切特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要消除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②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同时产生、相对应而存在的一对范畴。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
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国家为公民着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公民也应该为国家着想,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必须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知识综合1、与经济常识综合(1)国家履行经济职能,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是一致的。
学习时应该注意两者的联系与区别。
(2)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体现在社会保障方面,就是履行缴费义务与享受保障的权利是一致的;体现在劳动合同方面,就是享受报酬福利待遇与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是一致的。
2、与哲学常识综合(1)物质决定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