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日益完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许多农村地区存在着危房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力度,在2019年发布了《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并明确提出了到2023年结束“以粮代安”改造的目标。
本文将对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相关政策,并为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政策背景1.1 起因与意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制定起源于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是政府对农民生活质量的关注。
危房改造不仅能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还能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1.2 政策目标根据政府发布的文件,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所有农村危房的改造,提供安全、稳定、宜居的居住环境,取消临时性帮扶政策,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困难问题。
二、政策内容2.1 改造对象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主要改造对象为农村危房,包括因年久失修或设计结构不安全而不能居住的房屋。
也包括已经得到帮扶但未达到标准的房屋。
2.2 政策资金根据政策规定,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采取“中央统筹、地方筹集、农村居民适当负担”的资金筹措办法。
其中,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政府也拨款支持,而农村居民根据自身负担能力,适当承担一部分改造费用。
2.3 政策实施政策规定,危房改造将以农村集中安置、整村搬迁和逐户改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集中安置和整村搬迁的地区,政府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提供相应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而对于逐户改造的地区,将根据户主的实际情况,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改造。
2.4 政策保障政策规定,对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出现的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预防等问题,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未能获得改造的贫困农户,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帮扶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
宁乡市2022年8月国有手续城市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宁乡市2022年8月国有手续城市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危房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
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是处理使用。
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是停止使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是整体拆除。
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房屋产权人(或房屋实际管理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首先,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内房屋安全排查,并督促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产权人(或房屋实际管理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其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法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再次,区政府(管委会)将鉴定结果为存在安全隐患的C级及以上危房汇总,编制危房解危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权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解危工作。
第四,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解危计划分解解危任务,明确解危实施主体,指导相关实施主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征求住户解危意见,督促并会同各实施主体开展解危工作。
列入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计划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大全5篇)[修改版]
![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大全5篇)[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d1a595a5f01dc281e43af074.png)
第一篇: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一)补助对象范围1. 分散供养五保户。
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
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
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
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三、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
村级危房改造评议会议记录范文

村级危房改造评议会议记录范文会议主题:村级危房改造评议会议。
会议时间:[具体日期]会议地点:[村会议室具体地点]主持人:[主持人名字]会议记录员:[记录员名字]一、会议开场。
主持人:“各位乡亲们,大家好啊!今天咱们聚在一起,就为了一件大事——危房改造评议。
大家都知道,这危房改造可是关系到咱们村里一些家庭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的大好事。
咱得好好把这个事儿评一评,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能得到实惠。
现在咱们就开始吧。
”二、政策解读。
主持人:“首先呢,我再给大家简单说说这个危房改造的政策。
政府为了改善咱们老百姓的居住条件,特别是那些房子破破烂烂、有安全隐患的家庭,专门拨了钱来帮助大家改造房子。
但是这个钱也不是乱给的,得符合条件才行。
比如说,房子确实得是危房,评定有个标准,还有家里的经济情况也得考虑,不能是那些特别富裕的家庭还来占这个便宜,对吧?咱得把这好事儿给最需要的人。
”三、申报家庭情况介绍。
1. [第一户家庭代表名字]家庭。
主持人:“下面先请[第一户家庭代表名字]说说自家房子的情况。
”[第一户家庭代表名字]:“各位叔伯兄弟啊,我家那房子你们也知道,好些年了。
一到下雨天,屋里到处漏水,墙也裂了缝,我自己也想修,但是实在是没那个钱啊。
孩子还小,家里就靠我种地那点收入,真的太难了。
”2. [第二户家庭代表名字]家庭。
[第二户家庭代表名字]:“俺家那房子是老祖宗留下来的,都快成‘古董’了,可这‘古董’住起来可不安生啊。
木头都朽了,感觉风一吹就要倒了。
我和老伴儿身体又不好,没能力去翻盖,就盼着这次能评上,让我们有个安稳的窝。
”(其他申报家庭依次介绍情况……)四、评议环节。
1. 村民小组组长发言。
[第一村民小组组长名字]:“我先说几句啊。
我觉得[第一户家庭代表名字]家确实困难,他家的房子我去看过,那真的是危房。
他们家在村里也是本本分分的,经济条件大家也都清楚,我觉得他家符合改造条件。
”[第二村民小组组长名字]:“我同意。
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

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
山东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危房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发展的重要难题。
为了
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旨在改善农村危房现状,提高农民居住条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农村危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明
确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改造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推
动农村危房改造技术的创新和提升,提高改造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改造技能和水平。
此外,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
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效果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造工作。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和引导。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
传活动,增强农民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
总的来说,山东农村危房实施方案将以政策支持、技术推广、监督评估和宣传
引导为主要抓手,全面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为山东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让更多的农民住上安全、舒适的新居,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的早日实现。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海南省其他机关•【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本报海口5月22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谢曦卜凡中)《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2014年—2017年全省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6.12万户。
我省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什么?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会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将采用什么方式进行改造?棚户区居民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将有哪些新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出台。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专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孙健,他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总体规划 4年改造棚户区16.12万户孙健: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
《意见》提出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改善我省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要以抓好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进一步带动相关产业健康发展;要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品质。
《意见》提出2014—2017年全省规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6.12万户。
加上2013年已改造的1.53万户,占全国计划1000万户的1.8%。
其中国有垦区危房改造2.77万户,加上2013年已改造的1.13万户,占全国国有垦区改造计划80万户的4.9%。
而2013年我省经济总量占全国的0.55%,人口占全国的0.66%。
所以我省的棚户区改造力度在全国来说还是很大的。
总体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孙健:《意见》共提出五条基本原则,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提到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完善配套、优先安排,整合资源、拉动发展以及就地就近安置、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河北某地)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下面我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一下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知识。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直接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一个有效措施。
自2009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年时间,到目前我市已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4.7万户,超过了全市农村居民户数的六分之一,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97.8万户的25.3%。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接受了极端天气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有效地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把党的惠农政策尤其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行业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很多受益的危改农户编了顺口溜说:“塑钢门窗天花板、危陋住房党来管”,这也是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怀与温暖在基层的真实写照;三是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了农村危房改造制度建设,转变了工作方法,改进了工作作风,市和县、乡各级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和建筑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
按照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六个精准”基本要求,我主要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危险房屋认定、改造补助资金与管理、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危房改造效果等方面解读一下相关政策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农房危房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因此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有两个准入门槛,一是经济贫困,二是住房危险。
(一)危房改造农户的确定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文件规定,2016年及之前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同时在2016年的政策中,明确要求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表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接轨。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解读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解读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旨在改善贫困地区危房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是政府制定的具体措施和计划,旨在解决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各项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施方案明确了危房改造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了危房改造的资金来源和分配方式,制定了危房改造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同时,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核心是改善危房的居住条件。
危房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危房的改造、危房的重建和危房的维修。
改造危房主要是对危房的结构、房屋的布局和居住环境进行整体改进,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和居住的舒适度。
重建危房是指将完全失修的危房拆除重建,建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新房。
维修危房是指对部分损坏的危房进行维修和加固,使其能够继续安全使用。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方案中明确指出,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民,要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危房改造的政策红利。
同时,方案还提出了资金补贴的政策,以减轻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民的经济负担。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严格的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效果。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离不开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机构和协调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
同时,方案还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危房改造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可持续的效果。
总之,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是解决危房问题的重要工具和指导文件。
方案明确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目标、范围和标准,规定了资金来源和分配方式,制定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方案充分考虑了贫困地区的特殊情况和需求,强调了质量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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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农村危房改造就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
就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就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就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她贫困户。
就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就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就是
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就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她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
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她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就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她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她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与提供下列资料: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
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
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与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
村干部与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
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与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县市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与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与评定,填写《湖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
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
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