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规范破损药品的处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所有破损药品的处理。
三、破损药品的定义破损药品是指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因包装、容器损坏、泄漏、污染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受到影响的药品。
四、破损药品的处理流程1. 发现破损药品时,药房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记录,包括破损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破损原因等。
2. 药房工作人员将破损药品移至指定区域,并做好标识,防止误用。
3. 药房负责人对破损药品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破损原因,并填写《破损药品处理报告单》。
4. 《破损药品处理报告单》经药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药学部审核。
5. 药学部对破损药品进行复核,确认破损原因和处理措施,并签署意见。
6. 根据破损药品的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理措施:a. 轻度破损:经药师鉴定,确认药品质量未受影响,可进行封存,并重新包装后继续使用。
b. 中度破损:经药师鉴定,确认药品质量可能受到影响,应进行销毁处理。
c. 严重破损:经药师鉴定,确认药品质量已受严重影响,应立即销毁。
7. 销毁破损药品时,应在药学部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
销毁后的废弃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8. 药学部对破损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
五、责任追究1. 药房工作人员在破损药品的发现、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隐瞒不报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药学部在破损药品的审核、处理过程中,因审核不严、处理不当等原因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
破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破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为加强破损药品的有效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等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或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因包装破损、变质、过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进行销毁。
二、销毁责任1.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破损销毁专人,负责破损药品的分类、统计和安全销毁工作。
2.药品批发企业应建立破损药品销毁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销毁工作。
3.零售药店应定期清点库存药品,对破损、变质、过期的药品及时进行销毁。
4.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药品的,如发现破损、变质、过期等问题,应主动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销毁流程1.医疗机构应每日对破损药品进行清点汇总,并填写破损药品销毁报表,明确破损药品的种类、数量、原因等信息。
2.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将破损药品分类储存,如需暂时保存应采取密封、防潮等措施,以保证药品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销毁工作,根据销毁量的不同,可选择与专业单位合作或自行处理。
4.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确保销毁安全、环保,防止药品流入市场。
5.销毁完成后,应出具销毁证明,并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验。
四、销毁监督1.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破损药品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指导整改。
2.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破损药品销毁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销毁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公安机关应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如有需要调整,应经相关方面的审查批准。
3.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破损药品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合理管理和及时销毁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利益至关重要。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本管理制度,做好破损药品的销毁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用药环境。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5篇)

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医院各科室:为落实公司“三基”工作精神,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经医院药事委员会审议,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我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规定》公布,请医院各科室遵照实施。
一、过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过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过期药品应有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____个月过期预警表单统计,并告知主管院长、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门诊及病房临床医生,尽量使用或退换货。
4、过期药品过期后应在药品过期当月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并详细分析过期原因、过期责任人,不得延期填报药品过期处理单。
5、____个月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可报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给予使用医生____%的鼓励。
6、经鼓励后使用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重新列入一般药品采购目录,特殊情况可由科主任提出使用计划,并注明理由,方可按特殊药品采购。
7、药房可拒绝效期在____个月(含)内的药品出库。
8、没有出现在过期药品预警表单的药品,若过期,则由药房负责负担该批药物全部经济损失。
9、药品采购量明显大于申请量的,以申请量的____%为基数,由采购人负担其多出部分损失;采购量在申请量____%-____%范围内,可免除采购人责任,过期量小于申请量____%的可免除申请人责任,过期量大于申请量____%的,多出部分由申请人负担其损失。
10、药品申请人确定为临床医生的,以申请采购计划单为准,无单据的,申请人应为药房人员或药品采购人员.11、新特药在出库后,____个月无使用或较少使用的,要及时通知药品采购人员,进行退货。
二、破损药品1、药房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破损药品工作。
2、药房所有工作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所有破损药品必须当日填写破损药品处理单并分析原因。
4、破损药品进行月度汇总。
5、破损药品若为非人为因素,应及时通知医院药品管理及采买人员,当场确认并签字。
药房药品破损登记制度范本

药房药品破损登记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药房药品破损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破损问题,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房药品的破损登记、处理及报损等工作。
三、破损药品定义破损药品指在储存、运输、分发、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药品包装损坏、药效降低、变质、过期等,不能再正常使用的药品。
四、破损药品登记1. 各药房设立药品破损登记本,记录药品破损情况。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分发药品时,发现破损药品应立即填写药品破损登记本,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破损原因、发现时间等信息。
3. 破损药品登记本由药房负责人定期审核、汇总,便于跟踪管理。
五、破损药品处理1. 破损药品的处理应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房工作人员在发现破损药品时,应立即停止分发,并在药品破损登记本上记录相关信息。
3. 药房负责人根据破损药品登记本上的记录,对破损药品进行鉴定,确定是否需要报损。
4. 需要报损的破损药品,药房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报损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 经审批同意报损的破损药品,由药房负责人负责处理,处理方式可包括焚烧、销毁等。
六、破损药品预防措施1. 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储存、运输、分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避免药品破损。
2. 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对易破损、易变质的药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专用包装、加强通风等。
4. 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对破损药品的识别能力。
七、监督与考核1. 药房负责人应定期对药品破损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2. 上级主管部门对药房药品破损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将药品破损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药房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对违反制度的staff,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破损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规范药品管理,减少药品损耗,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破损药品定义本制度所称破损药品,是指在储存、运输、分发、使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药品包装损坏、标签脱落、剂型变形、效期过期、污染、变质等,不能再按原规定使用的药品。
三、破损药品管理制度1. 如实汇报破损情况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汇报破损情况,将破损药品明细记录在《药品破损记录本》上,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原因、发现时间、报告时间、处理结果等。
2. 破损药品的报告与处置(1)破损药品发现后,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2)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对确认为破损的药品,应放置在指定区域,并做好标识,防止误用。
3. 破损药品的记录与统计(1)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查看《药品破损记录本》,掌握破损药品情况,并及时上报院部。
(2)院部应建立全院破损药品统计制度,定期对破损药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 破损药品的责任追究(1)对故意隐瞒、谎报破损药品情况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对因玩忽职守、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药品破损的工作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3)对破损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责任情况进行赔偿。
5. 破损药品的处理(1)对确认的破损药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破损药品的处理过程,应有相关领导监督,并做好记录。
四、培训与宣传1. 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破损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规定。
2. 定期组织破损药品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破损药品识别和处理能力。
3. 加强破损药品管理意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院部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过期药品的销毁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药学部:负责过期药品的鉴定、报损、销毁等工作。
3.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日常管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过期药品的鉴定与报损1. 药品过期鉴定:药学部对过期药品进行鉴定,确认药品已过期。
2. 报损申请:各科室发现过期药品后,填写《过期药品报损申请单》,经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后,报送药学部。
3. 药学部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过期药品的销毁1. 销毁方式:过期药品的销毁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得随意丢弃。
2. 销毁流程:(1)药学部将经审批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整理,分别装入专用包装袋。
(2)药学部与环保部门联系,办理过期药品销毁手续。
(3)环保部门对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4)销毁完成后,药学部将销毁证明报送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备案。
六、监督管理1. 药学部定期对过期药品的销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2. 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对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事项1. 各科室应加强药品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2. 医院应加强对过期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
3. 医院应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过期药品的销毁工作顺利进行。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操作规程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操作规程一、引言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而制定的,其中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操作规程是药品有效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操作的具体规范。
二、药品过期处理1.药品过期处理的原则药品过期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即将过期的药品。
(2)鼓励与药品生产厂家合作,定期进行药品过期预警,及时处理即将过期的药品。
(3)严禁使用已过期药品,以免造成危害。
(4)过期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或报废。
(5)建立过期药品的登记和报废记录,确保可追溯性和管理的完整性。
2.药品过期处理的程序药品过期处理的程序如下:(1)定期盘点,确定是否有过期药品。
(2)将过期药品暂时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并严格控制出入库记录。
(3)由专人负责药品过期报废的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性。
(4)销毁过期药品时,应采取专门的手段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和人身安全。
(5)报废药品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报废原因等信息。
三、药品报废操作1.药品报废标准药品报废应参照以下标准:(1)药品包装破损导致药品受潮、变质等情况。
(2)药品的外观异常,如变色、结块等。
(3)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
(4)药品过期或有效期即将到期。
(5)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保证其安全有效性。
2.药品报废程序药品报废的程序如下:(1)鉴定报废标准,确定是否需要报废。
(2)将需要报废的药品暂时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3)由专人负责药品报废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性。
(4)报废药品应及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报废原因等信息。
(5)报废药品的销毁需按照相关程序,采取专门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总结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中的药品过期处理与报废操作规程对于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药品过期处理的原则和流程,以及规范的药品报废程序,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使用风险。
医院过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和减少过期药品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药房及相关部门。
三、职责1. 药房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工作。
2. 各科室负责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报损工作。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过期药品的定义过期药品是指超过药品有效期、标签破损、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五、过期药品的管理措施1. 药房在采购药品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过期药品存放区域,对过期药品进行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3. 药房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对过期药品进行核查,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处理。
4. 药房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
5. 药房在药品调配、发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近期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6. 药房在药品调配、发放过程中,如发现过期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7. 药房在药品报损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并做好记录。
8. 药房在药品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六、责任追究1. 药房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放等环节中,如因管理不善导致过期药品流入患者手中,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各科室在药品使用、保管过程中,如发现过期药品未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过期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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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杜绝不合格药品所产生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院过期、破损药品管理制度。
一、过期药品管理
1.库存药品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效期检查。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过期药品工作的义务。
3.近期药品应公示并做好警示标示。
4.3个月内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库人员询问是否可以退换货。
5.下架或清退过期的药品前应当提交报损单或退库单。
6.过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或退库单并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
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7.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
二、破损药物管理
1.破损药品处理按谁发现谁处理。
2.药房所有人员均有监督、查看破损药品工作的义务。
3.破损药品药品处理前应先提交报损单。
4.所有破损应如实填报数量、原因等各项内容。
5.破损药品不可自行直接丢弃,应填写报损单上报上报科主任得到批准后按相
关规定处理。
6.对毒麻精神等特殊药品的销毁,需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监督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