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培训资料.doc
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 引言医院是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治疗药品的重要场所,药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本文将介绍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管理责任2.1 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并监督执行情况。
2.2 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医院药品采购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前期审查工作,确保选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一旦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联系供应商退货。
2.3 医院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是医院药物使用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制度使用药品,并及时上报不合格药品情况。
2.4 医院药品质量监督部门医院应设立药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定期抽检药品、监督医院各部门的药品管理情况,并及时处理不合格药品。
3. 不合格药品分类医院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管理,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未能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外观损坏、变质;•药品包装不完整、破损;•药品标签信息不全、错误。
3.2 不合格药品分类医院将不合格药品分为以下三类:3.2.1 一类不合格药品一类不合格药品是指对患者健康存在严重危害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药品成分与标称成分不符;•药品严重超标或低于标准;•药品存在严重毒副作用。
3.2.2 二类不合格药品二类不合格药品是指对患者健康存在一定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药品成分与标称成分有差异;•药品超过允许的容许偏差范围;•药品存在轻微不良反应。
3.2.3 三类不合格药品三类不合格药品是指对患者健康影响较小的药品,一般不会对患者造成健康危害。
4. 不合格药品处理流程医院应建立不合格药品处理流程,确保不合格药品及时处理,并防止再次流入患者用药环节。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药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药品质量标准、不具备应有疗效和安全性的药品。
第二章不合格药品的分类和管理第四条不合格药品按照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重大不合格药品、一般不合格药品和轻微不合格药品。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药品的评估、封存、销毁和追究责任等具体管理要求。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公正。
第七条评估结果为重大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立即采取封存、销毁等措施,同时主动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条评估结果为一般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封存、处理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评估结果为轻微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重大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封存,并确保不流入市场,以免对人民群众造成严重危害。
同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一般不合格药品应封存,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检验和进一步处理。
处理结果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轻微不合格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短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但企事业单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确保以后不再生产不合格药品。
第四章追究责任和处罚第十四条对于生产、经营不合格药品的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等。
第十五条对于因不合格药品造成损失的消费者,企事业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制度规定、逃避责任和不配合调查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可能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销毁流程,保障药品供应链的安全和合法性。
适用于所有门店内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已经过期、质量不合格、未经合法授权、曾被召回、被检查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药品。
2. 药品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不再流入市场或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任何危害。
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1. 识别不合格药品a. 门店药品质量监控人员定期进行不合格药品扫描和检查,识别出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
b. 根据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判断不合格药品是否仍然可供销售。
c. 检查是否有药品被制造商或监管机构召回的情况。
2. 不合格药品处置a. 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隔离,确保不会与正常药品混淆。
隔离措施包括使用封贴或封箱方式。
b. 在隔离处理药品过程中,保留有关不合格药品的所有相关记录和文件。
c. 向制造商或供应商报告不合格药品情况,并安排药品的退货或返厂。
d. 若不合格药品不能返厂或退货,则由门店制定销毁计划进行销毁处理。
3. 销毁计划编制a. 门店制定销毁计划前,应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协商确认。
b. 销毁计划应明确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责任人等要素,确保销毁过程规范、安全。
c. 销毁计划需得到门店负责人的批准,并进行相应备案。
四、药品销毁过程管理1. 销毁方式选择a. 门店应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和规模,选择相应的药品销毁方式。
常见的销毁方式包括焚烧、热解、化学处理、物理压碎等。
b. 选择销毁方式时,要确保药品能够完全无害化处理,并符合环保要求。
2. 销毁过程监控a. 门店应委派专人负责药品销毁过程的监控和记录,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计划要求。
b. 在销毁过程中,保持现场整洁,并注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c. 记录销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包括销毁药品数量、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3. 销毁后处理a. 销毁完成后,门店应填写销毁报告,记录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在药品销毁记录册中签字确认。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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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市场逐渐扩大。
但在市场扩大的同时,不合格药品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不合格药品的出现不仅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还会危及生命安全。
为了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不合格药品管理,国家制定了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内容1.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按照药品标准规定要求检验的,检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假药:伪装成药品的劣质产品。
•劣药:具备一定的药物功效,但是质量不达标。
•过期药: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其药物活性可能发生变化。
•夹杂污染物的药品:药品中掺杂了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物质。
2.不合格药品的来源不合格药品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药品生产商不合格生产过程。
•药品销售企业违法经营。
•药品运输中的不良操作。
3.不合格药品的分类不合格药品根据不同的属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禁止进口和使用的不合格药品•限制使用的不合格药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不合格药品4.不合格药品的处理不合理药品发现后,要及时予以销毁和处理,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和处理,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要求。
5.不合格药品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合格药品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为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同时,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运输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违反不合格药品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意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出台,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不合格药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不进行规范的管理,不仅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还会危及生命安全。
规范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2.维护市场秩序。
不合格药品的存在,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药品市场的正常运转。
规范的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3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药品不合格的处理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对于门店而言,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非常关键的,下面是一个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不合格的处理和销毁工作,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药品的不合格情况及相关药品销毁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药品不合格的确认与处理、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相关记录和报告等。
第四条门店药品销毁工作由门店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人员配合执行并按程序核实签字确认。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销毁档案,并定期自查、自评,加强对药品销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药品不合格的确认与处理第六条门店应制定药品质量控制标准,明确各类药品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并在进货前严格检查药品资质。
第七条若发现药品不合格,门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将不合格药品与相关货物进行隔离,确保不合格药品不会流入销售环节。
第八条门店工作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向门店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九条门店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核实,并记录核实结果及处理过程。
第十条核实结果为药品不合格的,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集中存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取样、鉴定等工作。
第十一条在取样、鉴定过程中,门店应全力配合并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在相关部门对不合格药品取样鉴定过程中,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进行隔离存放,确保不会对其他药品和储存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待确认的药品不合格后,门店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销毁处理。
第三章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第十四条药品销毁应由专业的医药废物处理单位负责。
门店应与医药废物处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具体执行方式。
第十五条药品销毁前,门店应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清点和记录,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不合格药品销毁程序包括:清点、封存、封存记录、运输、交接等。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不合格药品的界定不合格药品是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的药品,药品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药品标准和规范的药品,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四、不合格药品的管理1.制定不合格药品的清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进行收集、登记和归档。
2.对不合格药品的来源进行调查和追溯,依法查处涉及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不合格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不合格药品的相关情况,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
五、不合格药品的处置1.不合格药品应当由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封存和鉴定,并依法进行处置。
2.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当责令企业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修正不足,确保生产质量合格。
3.对于药品销售企业销售的不合格药品,应当责令企业进行召回处理,并对销售者进行相应处罚。
4.对于个人使用的不合格药品,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对使用者进行相关教育和引导。
六、加强监督检查1.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药品。
2.建立健全不合格药品的溯源追溯制度,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提高不合格药品的查处率和处理效率。
3.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抽查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合规性。
七、强化责任追究1.对于制造、销售不合格药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对于药品监管部门在不合格药品管理工作中发现渎职侵权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危害性和危害程度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不合格药品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质管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 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5) 质量负责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6) 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负责人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库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医药不合格药品是指未达到法定要求或者规定标准的药品,包括质量不合格、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等。
合理而严格的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药市场秩序及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一、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现状分析1.存在的问题(1)监管缺失:当前医药不合格药品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不合格药品层出不穷。
(2)处罚不力:对于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足,无法有效遏制此类违法行为。
(3)市场失信:由于不合格药品的出现,药品市场信誉受到极大的质疑,影响了公众对药品的信任。
(4)知识普及不足:公众对于不合格药品的认知度不高,存在掌握不到位、防范意识不强等问题。
2.原因分析二、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1.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要建立健全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定义、责任追究、处罚力度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为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2.加强监管力度及执法力度(1)加强监管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医药监管机构,完善职能分工,加强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素质。
(2)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追究,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作用。
3.加强市场监督与管理(1)加强市场巡查: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加大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药品,确保市场秩序。
(2)强化药店管理: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药店进行严厉处罚,并进行公示,加强对药店经营的监管。
4.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1)加强公众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不合格药品的危害性,提高公众对不合格药品的认知度。
(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大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不合格药品的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三、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效果预期通过建立与完善医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遏制不合格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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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
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
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
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
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柜。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
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
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
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