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口县医疗集团温泉乡卫生院

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探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经验,促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现就推进某某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设置,逐步形成机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工作格局,促进乡村两级协调发展;通过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通过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增强乡村医生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村卫生室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计划

1、成立温泉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管理。

2、组织全乡村委卫生室参观学习试点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各村委卫生所按照试点村卫生室做法,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四、基本内容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现代化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即属国有资产,其房屋、人员、药品、设备等均归我院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实行乡村医生“三制”。

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村医基本条件,每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先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考核,某某某卫生局批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的条件下,由我院聘用统一在政府的村卫生室执业,由我院统一管理,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名乡村医生,乡村医生聘用的基本程序:公示任职基本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名单→报交口县卫健体育局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2.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制。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我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报酬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卫生院可根据服务人口、服

务质量等考核内容确定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可统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给予解决。根据《山西省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中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乡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和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续出的主要依据。3.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①乡村医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卫生行政部门与人社部门沟通和协调,为乡村医生提供参保政策和信息。我院负责协助办理参保手续。

②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二)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要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在册,项目规范齐全。

2.用药有处方。诊治病人开具合格处方,全镇村医使用的处方由卫生局统一制作。

3.诊疗收费有票据。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统一使用自治区印制的村卫生室诊疗收费发票。按照卫生局制定的村卫生室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票据进行严格管理,

4.病人转诊有登记、记录。村卫生室要有病人转诊登记本,按照

全镇统一制定的病人转诊办法对病人进行了转诊。

(三)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五统一”。

1.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用药由我院按进价统一调拨并实行零差销售,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在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广西增补基本药物内用药,做到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我院统一采购、配备,纳入我院固定资产管理。

2.统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由我院根据各村委卫生室的辖区人口、人员结构、村医个人能力等具体情况来统筹安排。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统一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由我镇统一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我院预算统一管理。我院对村卫生室统一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设立账簿。村村医生工资由我院统一发放。

4.统一人员调配。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等方式择优聘用乡村医生,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本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乡村医生不予执业。

5统一管理制度。某某某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等管理制度,明确行业规范和个人职责以及权利义务。我院统一制定我镇乡村医生的各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全镇各村委卫生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在职在岗和注册在职但不在岗的村医生及个体医生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各项规定、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要让所有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充分理解乡村现代化工作的含义,正确理解各项规定的实质,领会各级文件精神,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正面宣传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报名申请。我院公布村医基本条件后,由应聘人员自愿填写个人申请表,由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推荐,上报我院。

2.资格审查。我院接到个人申请后,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展开,考核方式主要以谈话询问和发放调查问卷为主,抽样调查的人员要包括村民委员会的干部、本村群众及卫生院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等,考核情况及结果要如实记录并经考核成员签名认可。

4.公示。将考核的人员名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的岗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未接到群众举报和发生其他意外情况,相关材料上报卫生局审批。如在此期间出现意外,考核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对确实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取消资格。

5.人员分配。经卫生部门局审批后,我院根据本镇聘用人员的人员结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各行政村的服务人口情况以及地理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