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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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常见的六个税务风险点分析

医药企业常见的六个税务风险点分析

医药企业常见的六个税务风险点分析在如今迅速发展的医药行业中,税务风险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正确识别和应对税务风险,有利于企业合规经营、降低风险成本,并维护企业良好的税务形象。

本文将讨论医药企业常见的六个税务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产品开发费用的支出医药企业在新药研发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然而,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往往会忽略对研发费用的认定。

这可能导致研发费用不能得到税务合理的抵扣或减免,增加企业的税负。

针对这一风险点,医药企业应该加强对研发费用的认定和计算,确保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并与税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避免出现误差和纠纷。

二、转让定价问题医药企业常常涉及跨国合作、技术转让等业务,其中的转让定价问题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企业应该注意合理确定转让定价,避免虚增或虚减收入,以及避免涉嫌转移定价操作,不符合相关税务规定。

为了降低税务风险,医药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和转让定价政策的制定,确保合法合规,并遵守国内外相关税收规定。

三、营改增政策变化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改革,对医药企业而言,涉及到增值税税负的变化。

医药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和研究国家政策变化,合理调整自身经营策略,降低税务风险。

在应对这个风险点时,医药企业应当关注国家政策更新,核实相关资料,及时办理新政策的申报以及报税工作,确保自己合规经营。

四、费用追溯和预算问题医药企业的运作涉及到大量的费用支出,如果对费用的追溯和预算控制不到位,可能导致费用认定和报销出现问题,进而引发税务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医药企业应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费用追溯和预算工作,确保费用合规报销,并向税务部门提供清晰、完整的凭证和资料。

五、税务合规监管医药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合规监管工作。

如果不及时了解和适应税务政策的变化,企业容易因未能及时申报和缴纳税费而产生税务风险。

为了降低风险,医药企业应保持与税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确保相关申报和缴税工作按时完成。

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

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摘要】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存在诸多挑战和风险的领域。

本文围绕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分析了医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财务风险、资金周转问题以及监管要求。

也提出了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策,包括财务风险管理和优化措施。

结论部分强调了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指出提升效率的关键在于有效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通过本文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帮助医药企业更好地应对销售过程中的财务挑战,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关键词】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风险、资金周转、监管要求、风险管理、优化措施、重要性、销售效率、对策。

1. 引言1.1 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医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面临着诸多财务管理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医药企业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各种财务风险,包括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产品质量问题风险、销售渠道风险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企业销售收入减少,利润下降,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医药销售中的资金周转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财务管理挑战。

医药产品生产周期长,销售收款周期拉长,而医药企业又需要大量资金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

如果资金周转不畅,企业可能面临现金流紧张的风险。

医药企业财务管理还面临着监管要求的挑战。

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和风险较大,监管要求更为严格,医药企业需要遵守各项法规和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合规经营。

针对以上问题,医药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进行财务风险管理。

比如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销售流程,加强资金管理等措施。

企业还需要优化销售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医药企业销售财务管理问题不容忽视,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对策,企业才能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医药企业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医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着各种财务风险,其中包括市场风险、供应链风险、资金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医药行业涉税问题

医药行业涉税问题

医药经销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分析及对策洛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高红亮尚修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医药公司和个体药店蓬勃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买药难,吃药贵”的现象,同时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医药经销行业税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

但从长期的税收征管实践看,该行业仍存在发票使用违规及利用各种手段偷逃税款等一系列涉税问题,亟待加以规范。

本文拟结合工作实际,对该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征管建议。

一、当前医药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一)行业的经营特性增加了税收管理难度1.分支机构较多,挂靠现象严重。

各医药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较多,许多是个体医药代表挂靠在其名下,名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是自主经营、自行核算、自负盈亏。

一些医药经销企业通过办理变更或注销的手段,造成了税源流失。

业务员因自身没有经营资质,为了经营挂靠医药公司,每月进项票在医药公司抵扣,销项发票也在这些企业开具,每月上缴一定的管理费;或者购药时不取得发票,销售时利用以前挂靠的资质购买开具假发票,从而造成少缴税款,这已经是行业里公开的“行业秘密”。

而这些开具发票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未注销的情况下,仅通过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摇身一变,导致税源流失。

一些医药经营者甚至干脆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

2.销售价格之外,存在平销返利行为。

与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一样,生产商或上级经销商会在销售额之外按销售数量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平销返利,这部分返利就直接导致了税款流失。

厂家返利不记账,造成少缴税款。

制药企业为了让经销商销售自己的产品,往往采用现金返利或赠送药品、报销费用等方式,对经销公司进行奖励,而经销商在收到奖励后,不记账或只就其中一部分记账,而大部分奖励则直接存入自己的账户或将赠药直接销售出去不做账务处理,从而造成少缴税款。

如在对医药行业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一家销售额几千万元的医药公司,而账面上却无一分返利收入的记录,经多方内查外调,终于发现厂家支付该公司的20多万元返利的事实。

医药企业税收风险指引(精简版)

医药企业税收风险指引(精简版)

医药企业税收风险指引(精简版)写在前面医药行业是个非常“敏感”的行业,当然,涉及的各种问题也是较多的。

财政部2019年对医药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着深刻的背景,给行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本文简要汇总了医药行业的税收风险问题,但仅仅局限于一些基础性问题,并不能完全覆盖行业的所有风险,希望对行业产生积极影响,注重风险,防范风险,避免风险。

1.业务流程中的风险1.1采购环节1.1.1虚列购进成本,虚增进项税额;主要产生在中药材收购中,随意开具收购发票,用于虚增成本、虚抵进项税额。

1.2促销环节1.2.1各类促销与宣传环节,赠送礼品、样品未视同销售。

1.3库存环节1.3.1外购原材料、在产品以及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未转出进项税。

1.3.2过期、滞销或淘汰原因,将材料产品做报废处置,未及时做资产损失备案。

1.4 销售环节1.4.1 适用税率选择错误;主要是药品种类较多,且存在多种税率,并且增值税率变动较为频繁,造成适用税率错误。

1.4.2 未按照纳税义务时间申报纳税;实际工作中,很多开票收款后再进行申报的情况,并未按照法定纳税义务时间申报纳税。

1.4.3 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进项税额转出不合规;1.4.4 销售费用占比过高;行业性问题,是目前最大问题,主要是各种费用需要“出口”,造成虚开、虚抵,风险较大。

1.4.5 返利返点的税收风险;返利是行业普遍手段,而代理商或者经纪人的这部分返利没有缴税,风险较大。

1.5 资金环节1.5.1 取得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合理性;很多医药企业取得政府的专项资金,但是在拨付文件、管理办法以及单独核算上存在瑕疵,造成税收风险。

1.5.2 政策性搬迁所得未确认搬迁收入。

1.6 投资环节1.6.1 股权转让风险;股权转让要注意纳税义务时间、转让所得、定价偏低、代扣代缴等问题。

1.7 人力与薪酬环节1.7.1 股权激励风险;要注意个人所得税及时扣缴,企业所得税的税会差异问题。

1.7.2 发送补贴、补助、现金以及实物的风险;企业发放的上述各种补贴,均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缴纳个税。

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涉税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

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涉税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

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涉税问题分析及管理建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健康问题,医药零售行业随之发展迅速。

医药零售行业特点突出,市场准入严格,药品售价稳定,行业利润相对较高,不可避免的存在较大税收风险。

本文以XX市XX辖区医药零售企业为例,剖析涉税问题,提出管理建议。

一、XX区医药零售行业税收管理现状截至2013年底,该局管理医药零售企业112户。

其中:一般纳税人6户(含总机构5户),小规模纳税人42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64户。

2013年,XX区局医药零售行业入库税款280万元,同比增收23万元,增幅9%,占零售业税收收入的5%。

该局医药零售行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除一些规模较大的医药连锁企业经营手续、财务核算制度齐全,相对正规外,大部分纳税人帐表设置不健全。

二是医药零售企业、个体户比较集中,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多,管理上有一定难度。

三是医药零售行业经营模式独特,隐蔽性大,税负相差较大,大部分业户低于全市行业平均税负。

二、医药零售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一)部分企业存在帐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的现象。

管理中发现,医药零售企业利用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迟记收入、隐瞒收入现象严重。

有的医药经营企业存在购进药品不入账、不申报抵扣进项税金、销售收入也不入账的帐外经营现象;有的医药经营企业人为压低部分商品的销售价格,少记销售收入,造成企业账面反映的毛利率与税负偏低。

(二)部分企业挂靠分支机构较多,统一核算管理有漏洞。

多家医药企业下属分支机构较多,部分个体经营者挂靠在其下,名为企业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实为个人承包、挂靠经营,仅向总公司每年上交一定数额的承包费、保险费、养老金外,其他均自主经营,企业设置虚假账簿,偷逃税款。

(三)发票使用开具不规范。

消费者购买药品后索取发票意识不强,致使医药经营企业存在大量不开发票业务。

普通发票的填开质量差,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单价栏空白,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局稽查人员就近几年的日常监管工作并结合局部查处的药品违法案件,将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一、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

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

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

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当败诉风险。

二、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拟严重。

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

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区分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

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无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

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成心夸大疗效和作用。

医药企业财务管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医药企业财务管理主要问题及对策

医药企业财务管理主要问题及对策医药企业是一个高度复杂和规模庞大的产业,其财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在全球医药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医药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需要面对的问题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税务筹划等多个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医药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包括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措施。

本文将就医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医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1. 资金管理不足医药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等方面。

由于医药行业的投资风险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医药企业提供大规模的贷款,使得医药企业的资金来源受限。

医药企业的现金流动性相对较差,常常面临资金周转不灵、资金链紧张的问题。

2. 成本控制困难医药研发、生产和营销的成本都较高,尤其是在临床试验和研发初期,投入的成本更是难以估计。

一种新药的研发经费可能需要数十亿美金,但成功率却很低。

这就使得医药企业很难进行成本控制和预测。

3. 风险管理困境医药行业的投资风险较高,涉及到研发失败、临床试验失败、竞争压力等多方面风险。

一旦新药研发失败,将直接导致企业的资金亏损和市场信誉受损,因此风险管理是医药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4. 税务合规压力医药行业的税收政策相对复杂,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研发费用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

跨国医药企业还需要面对各国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变化,使得医药企业在税务筹划和合规方面面临困难。

5. 管理会计信息不足医药企业在管理会计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方面存在问题。

传统的会计信息更多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公司利润,而对于企业的成本核算、绩效评价和成本控制等管理会计信息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

二、医药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1. 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医药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合规合法。

并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杜绝财务违规行为。

医药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医药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医药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负担的增加,医药行业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快速扩张的同时,医药行业也面临着一些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医药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价格过高首先,医药产品价格过高是当前医药行业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制药企业在开发新药时投入大量资金和时间,然后通过专利保护来获取独家销售权。

这使得企业能够以较高价格销售他们的产品,无论市场需求如何。

这种情况导致了很多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购买到必需品。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推动政府与制药企业之间更好地合作。

政府可以通过减少审批周期、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制药企业降低价格。

此外,在专利保护期结束后引入竞争性仿制品也是一个有效手段。

通过引入竞争,可以打破垄断局面,降低产品价格。

二、销售渠道不畅通除了价格问题,医药行业的另一个问题是销售渠道不畅通。

由于多级代理商、药店和医院之间的复杂关系,使得药品流通链条过长,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出现数据错误和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电子化管理系统来改进销售渠道。

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追溯系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并减少假药流入市场的可能性。

此外,加强供应链管理,缩短物流时间,提高产品的安全性也是重要的措施之一。

三、缺乏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当前医药行业对产品质量与疗效的审查主要依赖制药企业自身进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难免存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影响了消费者对医药产品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判断。

为解决这个问题,推动建立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机构将专门负责对医药产品进行全面评估,并向政府及消费者提供公正、客观的信息。

同时,建立一个透明的评价体系,让消费者可以方便地获取产品质量和疗效相关信息,从而增强其选择能力。

四、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与其他行业相比,医药行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仍有差距。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的紧密结合为创新带来了更多机会,但目前我国医药企业整体的研发投入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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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处理
【摘要】医药流通企业在涉税问题上有其自己的特点,也存在一些常见的共性问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关键词】医药流通企业; 常见; 税收问题; 处理
医药流通企业是医药生产企业与医药零售企业之间相互联接的桥梁,经营着品类众多的医药商品,在涉及税收问题上存在一些常见的共性问题,在其处理上也有不同的特点。

笔者针对医药流通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结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提出一些粗浅的见解,以供同行参考。

一、医药流通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
(一)医药品销售返利
销售返利,是指为激励医药零售企业多销售产品,同时为加快货款回收而制定的,当医药零售商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或回收货款达到一定金额时,返还一定数量金额给医药零售商的一种经营策略。

作为医药中间商的经销商,当其自身销售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时,又可以从医药生产企业或医药进口商获取一定的返利。

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存在于医药流通的各个环节中,由此带来的税收问题也日渐凸显。

1.医药零售企业取得经销商的返利后,以开具“商业零售发票”或“服务业发票”冲抵应付账款。

2.经销商为少报销售收入,将其折扣金额另外开具商业销售折扣发票。

3.经销商将生产企业应承担的促销、广告费用作为自己的销售费用入账,同时冲减应付生产企业的“应付账款”。

4.经销商隐匿生产企业给予经销商实物折扣等。

(二)隐匿销售收入
医药流通企业因其经营的种类繁多,进出货频繁,绝大多数医药零星销售又是针对个人。

因此,医药流通企业采取各种手段隐匿销售收入。

1.销售收入不入账。

医药流通企业往往将不开发票的销售收入不入账,不如实反映全部收入,造成不能对应结转与不入账收入相匹配的销售成本,已出售的医药商品仍然保留在医药库存商品明细账上。

通过实地盘库发现有些医药商品账上有库存而实际却不存在,形成账大于实。

2.根据自定的毛利率任意结转销售成本。

有些医药流通企业的库存商品明细账(或库存保管账)与销售成本明细账脱节。

在正常情况下,“库存商品明细账”的本期发出商品的成本应等于当期“销售商品成本”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但由于医药流通企业出于调节利润的目的,人为多转销售成本以减少当期毛利率,结果出现了库存商品明细账的发出商品成本小于企业结转的销售成本。

例如:成都××医药公司,2007年销售毛利率仅为2.55%,从其经营的医药行业平均利润率分析,发现非常异常,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医药公司是人为任意结转成本。

3.以现金方式购入的医药存货或以实物返利方式取得的医药存货,在医药流通企业账外循环。

如果医药流通企业的购进和销售均是现金方式且不入账,在税收检查时会比较困难。

医药流通企业有时购进医药品时虽不入账,但却很难保证该批医药品销售时均是现金销售且同样不入账,这样就会使医药流通企业在做假的同时露出马脚。

例如:在审查一家医药流通企业时,发现一个药品当年并未进货,且无期初余额,却出现了销售并开具了发票。

4.人为报损医药存货以消除医药账实不符。

如果医药流通企业没有如实反映销售情况,最终会造成医药存货实际已发出但账上仍有记录。

有些医药流通企业要消除这种账实不符的情况,往往采用报损部分医药品存货,在账务上则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反映。

5.生产企业给予医药经销商实物折扣。

经销商取得实物奖励,不需另外付款,往往进入账外循环。

二、应对税收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对医院经销企业取得“销售折扣”单的处理
医药经销企业取得“销售折扣”单,虽是客观经济现实,但因其不符合税法所规定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条件,因此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应交纳相应的流转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计税收入也不应扣除折扣金额。

(二)医药零售企业开具“商业零售发票”或“服务业发票”给医药经销商时,应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医药经销企业而言,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往往以“促销费”的名义出现,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纳增值税销项税。

虽然取得了医药零售商的商业零售发票,但实质上并未取得医药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属于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医药零售企业向经销商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
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对于医药经销商而言,虽取得了形式上合法的发票,但从经济业务的实质讲是医药经销商给予医药零售企业的销售返利,由医药零售商以另外一种形式反映营销往来,使不合法的做法合法化,所以在其企业所得税前仍然不能扣除。

(三)医药经销商将应由生产企业负担的广告、宣传费用作为自己的费用入账
在实务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医药零售商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医药生产企业;二是医药零售商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医药经销商。

1.对于发票抬头为医药生产企业的发票,经了解医药经销商往往作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X生产企业
贷:应收账款——X零售企业
从记账处理上看似为合理,但从税务的角度去看,发现存在大量的平销行为。

所谓平销,即:医药生产企业以医药经销价或高于医药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医药经销商,医药经销商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即进销倒挂。

医药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医药经销商的进销差价损失。

在税收上最直接的表现是,在增值税的申报上会出现零申报或负申报,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015号文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所以,应特别关注医药流通企业以各种形式取得的销售返利,并确定其相应的进项税是否予以扣除。

2.对零售商开具的发票抬头为经销商的,其税务处理办法与前述商业零售企业以开具“商业零售发票”或“服务业发票”给经销商的相同。

(四)对于不开发票收入未入账的情况
这种情况可以从医药库存商品入手,在实际盘点医药流通企业期末库存的前提下,依据公式:本期发出商品=期初库存商品+本期购入商品-期末库存商品,求出企业本期发出商品的金额。

该等式的局限性在于“期初库存商品”的金额只能依据企业自己上期末的账面数,而“本期购入商品”是根据企业自己登记的账面数,根据医药流通企业现实经营情况基本可以推定。

因为医药流通企业从医药生产企业购入医药品时往往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此推算出医药流通企业比较真实的销售成本。

(五)针对医药流通企业根据自定的毛利率任意结转销售成本的情况
可以在测算出医药流通企业现有毛利率的前提下,参照医药行业平均毛利率
或国家税务局公布的分行业核定计税毛利率来核定医药流通企业的毛利水平,这是一种简便且富有成效的方法。

(六)针对医药流通企业以现金方式购入的医药品或以实物返利方式取得的医药品在账外循环的情况
这种情况单纯从医药流通企业内部的账上去查会有一定的难度。

一方面,关注医药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期末出现红字的异常现象或无进货却开具了发票等异常情况,要求医药流通企业提供其真实的入库和出库资料;另一方面,可以从医药流通企业的上线或下线去查。

如通过函询的方式,或直接调取医药供货企业的账薄资料,从上线企业的销售入手看是否有医药流通企业购入医药品不入账的情况;向医药流通企业的下线企业如医药零售企业或直接的用货单位入手,查实医药流通企业是否有已销售而不入账的情况。

(七)检查医药流通企业的出库单、入库单、库存保管账和收据等内部资料
任何医药流通企业不管其对税务的账薄、凭证等如何处理,但医药流通企业出于自身内部管理的需要,会建立完整真实的内部核算体系,或建立一套内部账而且不会对外公开,但其出入库单、收据、库存保管账等均是真实的,可以根据这些内部资料清理出医药流通企业真实的购货和销售记录。

(八)对医药流通企业报损的医药品应格外加以关注
审查报损的有关单证及情况说明,一方面检查报损清单、内部审批单等是否齐备;另一方面从合理性的角度关注报损是否合理。

目前在医药流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均要求资产的报损需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损失鉴证报告,否则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九)医药流通企业销售医药品后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已入账,但是不确认销售收入,而是挂在往来款项“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中
这种往来款项往往频繁发生、单笔金额不是很大,并且长期挂账。

在税收检查中,对于医药流通企业的往来款项应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认真审查往来账款,特别是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或“预收账款”,确认是医药流通企业真正的往来款还是隐匿的销售收入。

医药流通企业涉税的问题虽多而且较为复杂,但只要认真理解和掌握好税收政策,深入调查分析,是会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的,这样既保护了国家利益,又维护了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S].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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