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18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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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新国标解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新国标解读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新国标解读本期期刊速读内容来自《中国水土保持》杂志2019年第11期文章《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工作》,作者李智广。

李智广( 1966—) ,男,陕西岐山县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长期从事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标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基本要求、范围与时段、内容、方法与频次、监测点布设、重点监测对象、水土流失防治评价和成果等进行了全面规定。

为指导和规范监测实践,标准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基本要求出发,将监测的指标与方法、频次、监测点布设、数据记录等关联对应,将监测的范围、分区与水土流失评价、防治成效评价等关联对应,将监测的时段与阶段性成果及其主要内容、形式、必须资料等关联对应,为全面施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评估与验收奠定了技术基础。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测,保证监测质量,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防治效益发挥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撑,水利部一贯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监测与评价工作。

2002年,水利部发布实施《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提出了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的原则、内容、主要指标、时段与方法等。

2009年,水利部印发《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对监测的目的、分类、内容和重点、方式和手段、频率、报告、成果公告及其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提出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示范文本。

187号文件

187号文件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监测目的1、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2、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6、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

10.2 水土保持敦煌市气候干燥、植被稀少、暴雨集中,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使本区成为土壤侵蚀的易发地区。

另外敦煌市开发历史悠久,人为活动较早,近代人口剧增,粮食与能源紧缺,导致了毁林毁草垦种,乱砍滥伐林木、滥牧过牧草场、破坏植被;任意开挖土、石、沙、矿,破坏自然地貌和不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加剧了现代土壤侵蚀,使水土流失愈演愈烈,其危害十分严重。

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区划》,项目区属内陆河流域防治区河西走廊平原亚区走廊石质戈壁小区,地貌以裸地(荒漠戈壁)为主,地形平坦开阔,水土流失类型以风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500t/km2·a,属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甘肃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报告》(甘肃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2001年3月),敦煌市土壤侵蚀强度分级见表10.2-1。

侵蚀程度为中度。

敦煌市土壤侵蚀强度分级表表10.2-1开发利用、地下水位下降、土地沙漠化加剧,水土流失危害日益加重。

脆弱的生态环境,加之开发建设人为干扰,加剧了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危害。

因此,管理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灌区水土流失的进一步恶化。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项目区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10.2.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本项目田间工程节水改造配套面积4.911万亩,其中渠灌3.869万亩,管灌0.55万亩,大田微灌0.392万亩,温室微灌0.1万亩。

本工程节水改造渠道断面较小,扰动原地貌也较少。

主体工程在总体布置上最大限度地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尽可能少占耕地,从这个意义上讲改建工程在工程占地的选择与布局上是合理的。

根据工程占地性质,对临时占用的耕地待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恢复耕地生产条件。

工程所需砼粗、细骨料和块石均在当地砂石料场购买。

各料场的综合开采条件基本相当,为缩短成品砂石料运距,保证多点供应的及时性,料场的选择主要依据成品骨料运距相对最小的原则进行。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4、水利部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

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公布)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现就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监测目的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设计和施工管理,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

二、监测分类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小于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小于5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生产类项目,以每年的征占地面积或挖填土石方量为依据,依照上条执行。

三、监测内容和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监测方式和手段承担委托的监测机构必须实行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监测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简介⏹一、定义⏹水土保持监测是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水土流失的成因、数量、强度、影响范围、危害及其防治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是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为国家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李智广)⏹近年来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蓬勃发展,对监测工作提出了加快发展的要求。

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及意义(1)水土保持监测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

(2)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要基础。

(3)水土保持监测是国家保护水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4)水土保持监测是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水土保持的重要基础。

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与站点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政府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流域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重点防治地区监测分站和监测站;二是根据监测任务需要,经科学论证,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包括为国家提供基础数据的监测点、水土流失抽样调查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点等,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点也属于站点之一。

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意义(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四)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应按国家、部有关规定执行五、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制度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水利部于2003年制定了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颁发确立为国家行政许可事项,2012年11月17日,水利部发布第45号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

规定了承担水土保持监测的机构应具有开展监测工作的基本条件:一是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工作场所;二是要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要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且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四是要具有现场监测、观测、量测、分析与计算的仪器设备;五是能够严格按国家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实地监测,确保监测质量。

水利部《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意见》(水保[2009]187号)

水利部《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意见》(水保[2009]187号)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1、监测目标与任务2、监测范围及分区3、监测重点及监测布局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监测内容(1)开工之前(2)施工准备期(3)工程建设期间(4)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2、监测指标与控制节点四、预期成果及形式1、数据记录2、重点监测图(重要弃土(渣)场要提供千分之一地形图)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4、附件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1、监测人员组成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附件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附件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一、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1、项目建设概况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3、监测工作实施概况二、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1)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2、取土监测结果(1)设计取土(石)情况(2)取土(石)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取土(石)量监测结果3、弃土监测结果(1)设计弃土(渣)情况(2)弃土(渣)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弃土(渣)量监测结果4、………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1、工程措施及实施进度2、植物措施及实施进度3、临时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四、土壤流失量分析1、各阶段土壤流失量分析2、各扰动土地类型土壤流失量分析五、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1、扰动土地整治率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3、拦渣率与弃渣利用率4、土壤流失控制比5、林草植被恢复率6、林草覆盖率六、结论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3、存在问题及建议4、综合结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细化)根据水利部文件:水保[2009]18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细化)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内容。

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总体布局图。

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1)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等。

地形地貌主要介绍所在地的地貌类型区、地形地势、沟壑、地震情况,以及代表性地形的坡度、坡长、坡形(凸形、凹形、直线形、阶段形等)。

地质(工程地质状况)主要包括岩性以及地质构造、构造运动、地震烈度等。

气候气象介绍项目区所属气候类型区及其特点,以及降水、温度、风力、温度、日照、蒸发以及灾害性气候等。

着重介绍设置在项目区内、或距离项目区最近、或与项目区相似的气象站多年主要气象参数统计特征值(应列表说明)。

水文介绍项目区所属水系(应从所属的7大流域或内陆河直至最底一级支流),最底一级河流的基本技术参数(如流经项目区或相关行政区的长度、面积以及径流、泥沙等),以及主要提(取)水品、排(泻)水口的位置及其相关的技术参数。

植被介绍项目区所属植被类型区,以及主要的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类型、主要林草种类的名称、生长状况、总体覆盖度(或郁闭度)等。

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介绍地面组成物质的种类,以及主要土壤类型及其质地和土壤层厚度等。

地面组成物质应从项目区总体上和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各个分区两个层面上介绍。

①从项目区总体上,应根据地面组成物质中土、石、沙三者所占地面积的比例,说明是石质、土质或土石质(划分标准见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的附录A)。

水土保持政府监测技术要求

水土保持政府监测技术要求

水土保持政府监测技术要求监测监督工作要求按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执行。

监测监督工作内容包括:1、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1)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监测机构的资质、监测合同及企业信息备案等情况。

(2)监督检查监测机构的组织情况及相关人员技术资格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监测工作情况。

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及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

重点检查监测机构监测工作中的监测内容和重点、监测方式和手段及监测频率等质量情况。

(4)监督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文件的技术质量情况;2、对建设单位的监测成果进行复核,并开展必要的第三方监测。

(1)监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及安全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2)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3)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标准形成第三方监测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

3、监测监督机构在开展项目监测监督前需向市水务局报告监测监督方案;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向市水务局报告上一季度开展监测监督情况报告;每年第一个月内向市水务局报告上一年度开展监测监督情况年度报告;每个项目监测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水务局报告监测监督总结报告。

4、监测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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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
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
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布局
二、水土保持监测布局
1、监测目标与任务
2、监测范围及分区
3、监测重点及监测布局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
(1)开工之前
(2)施工准备期
(3)工程建设期间
(4)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
2、监测指标与控制节点
四、预期成果及形式
1、数据记录
2、重点监测图(重要弃土(渣)场要提供千分之一地形图)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附件
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
1、监测人员组成
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附件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
监测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件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一、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概况
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
3、监测工作实施概况
二、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1)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
(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2、取土监测结果
(1)设计取土(石)情况
(2)取土(石)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取土(石)量监测结果
3、弃土监测结果
(1)设计弃土(渣)情况
(2)弃土(渣)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3)弃土(渣)量监测结果
4、………
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1、工程措施及实施进度
2、植物措施及实施进度
3、临时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
四、土壤流失量分析
1、各阶段土壤流失量分析
2、各扰动土地类型土壤流失量分析
五、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1、扰动土地整治率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3、拦渣率与弃渣利用率
4、土壤流失控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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