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阜平县普惠

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阜平县普惠金融示范县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发文字号】银监发[2017]36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7.06【实施日期】2017.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阜平县普惠金融示范县方案的通知(银监发[2017]36号)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河北省有关省直单位,保定市人民政府,阜平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有关要求,以及河北银监局、河北省金融办申请在阜平县开展创建普惠金融示范县活动有关工作安排,现将银监会、保监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阜平县普惠金融示范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开展县域普惠金融试点示范工作,对加快破解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难题,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高度重视创建普惠金融示范县工作,按照方案目标要求,落实职责,确保方案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对创建普惠金融示范县工作中涉及重大政策突破的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示范县创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对策建议。
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河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7月6日创建阜平县普惠金融示范县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充分激发金融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全面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结合阜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发挥金融加速脱贫效能相结合、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相结合,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扎实推进“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浅析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浅析一、普惠金融概述普惠金融是指向普通大众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信贷、储蓄、支付、保险和投资等,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的金融需求,特别是针对那些传统金融服务未能覆盖到的人群。
普惠金融注重贫困地区和农村的金融服务,同时也包括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普惠金融的本质是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河北省普惠金融现状分析河北省地处华北平原,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和工业基地,经济总量居全国前列。
河北省也是一个人口大省,农业人口众多,农村和贫困地区较多。
普惠金融在河北省的发展意义重大。
1. 普惠金融服务范围广泛河北省普惠金融服务不仅覆盖了城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也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和贫困人群。
各类金融机构在河北省设立了大量普惠金融服务网点,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2. 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随着科技的发展和金融监管政策的放开,河北省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如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信用保证”等服务,为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3. 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大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通过推出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贷款投放,降低利率,并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保障普惠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三、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尽管河北省普惠金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服务覆盖面有待扩大河北省地广人多,农村地区和偏远山区还存在一定的金融服务空白地带,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对于贫困人群和农村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需要加大。
2. 金融产品创新有所滞后目前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以信贷、储蓄、支付和保险为主,缺乏针对特定群体和地区的差异化服务产品。
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创新,推出更加贴近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 风险管控和监管体系有待完善随着普惠金融服务范围的扩大,金融风险隐患也在增加。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发文字号】冀政发[2016]24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5.25【实施日期】2016.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2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满足小微企业、农民、大中专学生毕业生、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金融需求。
到2020年,我省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金融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浅析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浅析河北省是华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也是中国的经济大省之一。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普惠金融是指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通过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河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浅析,从政策支持、金融产品创新、科技应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河北省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参考。
一、政策支持河北省政府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河北省政府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通过设立扶贫小额信贷、扶贫担保贷款等专项基金,为贫困地区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其开展产业扶贫和创业就业。
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农村居民和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河北省政府还推动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普惠金融市场秩序,提升普惠金融的监管水平。
二、金融产品创新随着普惠金融的发展,河北省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针对农村客户,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了农村金融产品,如农村小额信贷、农村金融保险等,为农村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金融服务。
针对中小微企业,一些金融机构推出了创业贷款、创新贷款等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也在推出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产品,如移动支付、线上贷款等,方便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和融资贷款。
三、科技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已经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河北省,一些金融机构积极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通过大数据分析,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精准推送金融产品;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金融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更加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也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客户可以通过手机轻松实现各种金融交易,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金〔2019〕49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9年度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金〔2019〕4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19〕100号)下达我省资金数,结合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开展情况,现向你市(县)调整省级财政2019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可由各设区市、雄安新区管委会根据辖内各区、非直管县业务开展及省级资金结余情况进行统筹分配,优先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列2130801“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列2130802“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列2130804“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请你市(县)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
附件:1.调整2019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指标表2.调整2019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定向费用补贴)资金指标表3.调整2019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指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19年11月18日——结束——。
普惠金融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普惠金融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普惠金融在我国的深化改革与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可得性,我国制定了普惠金融深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一、加强金融创新,推动普惠金融的科技应用
1. 加快发展金融科技,推动普惠金融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2. 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共同开展普惠金融创新项目,提供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拓宽普惠金融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
1.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设立,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率
和便捷度。
2. 加大对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提供特殊贷款和保险产品,促进贫困地区的金融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金融需求
1. 对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小额贷款、创业指导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2. 提高普惠金融产品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提高民众的金融素养。
四、加强金融监管,保障普惠金融发展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 完善普惠金融的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普惠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防范金融风险。
2.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投入力度,保证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可得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一、引言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在河北省,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一)金融服务覆盖不足河北省部分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仍面临金融服务可得性低的问题。
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不均衡,偏远地区金融服务匮乏。
(二)金融产品与服务单一现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能充分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
(三)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信息不对称,部分群体信用记录缺失,导致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困难,制约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四)金融教育普及不够社会公众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能力有限,金融风险意识淡薄。
三、总体目标到具体年份,建立与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
2、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在农村的覆盖率。
3、丰富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四、主要措施(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1、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增设农村和社区网点,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支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填补金融服务空白。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1、针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特点,开发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如小额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等。
2、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发展线上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1、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用性。
2、开展信用评级和信用培育工作,提高社会信用意识。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给予补贴和奖励。
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全文

普惠金融实施方案全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也在不断创新与改革。
普惠金融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为了更好地实施普惠金融,我们提出以下方案:首先,建立健全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和监管要求,为普惠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
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性,推动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确保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
另外,建立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通过建立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覆盖更多的农村和偏远地区,为农民、小微企业和贫困群体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
此外,加强金融教育和培训。
通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民众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理性理财,防范金融风险,推动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投入,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加大对普惠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实施普惠金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推动普惠金融的全面发展,实现金融服务的普惠、可及和可持续。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普惠金融能够为更多的人群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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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满足小微企业、农民、大中专学生毕业生、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金融需求。
到2020年,我省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金融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
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
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二、构建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一)发挥银行机构作用。
1.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业开发、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建设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要单设扶贫部门,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进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领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河北银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鼓励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要坚持面向“三农”的定位,加大“三农”贷款投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要发挥自身的网络优势,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推动邮储资金回流,加大对富民增收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稳步发展小额涉农信贷。
商业银行要健全向“三农”业务倾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优化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布局,稳定现有县域网点,拓展乡镇服务网络,严格限制现有乡镇网点撤并,适度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
(河北银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3.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服务作用。
加快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优化县域网点布局,积极向农村延伸业务。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县级联社股份制改造,组建一批农村商业银行,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加快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重点布局贫困县、粮食主产区、产业集群以及“五位一体”综合示范区。
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培育支持小微企业的新生力量。
(省金融办、河北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
1.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
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升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
(河北银监局、省金融办、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有序发展合作金融。
加强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和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社、供销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在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基础上,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省金融办、省农业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3.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或供销社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融资担保基金,完善贷款风险负担与补偿机制。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4.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多种形式的保险体系。
加大中央政策性保险资金争取力度,提高各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投资项目库,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发布平台,适时举办“政银保”项目对接会。
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对接,拓宽保险资金在我省的投资渠道,引导保险资金向城镇化建设、“三农”和小微企业投资。
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完善重大灾害损失救助机制,逐步建立具有河北特色的巨灾保险制度。
大力引进专业化、特色化的保险法人机构。
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县域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优化保险机构网点布局。
培育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形成覆盖农村地区、多层面、多形式的保险业发展格局。
(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扩大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股权、仓单、税单、保单、订单、应收账款、票据和保理等质押贷款规模。
推广信用贷款、小额贷款和并购重组等贷款品种。
推动政策性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探索商业银行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国际保理和海外投资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走出去”。
围绕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开展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仓单质押等在线供应链金融服务。
(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拓展各类抵质押方式。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知识产权组合为基础的资产管理、信托等业务。
鼓励发展知识产权投资和经营公司。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评估、处置和交易机制。
(河北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保险服务小微企业。
支持发展信用保险保单和贷款保证保险保单质押业务,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采取“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普惠信贷积极性。
按照保险资金使用政策,积极鼓励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运用到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投资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
(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推动发行小微企业增信扶持债券。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
充分发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作用,建设成为服务河北省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信用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创新中心,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
丰富租赁市场机构主体,发挥租赁融资融物功能。
支持小微企业以售后回租、委托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鼓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等方式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帮助企业解决续贷临时周转困难。
(省金融办、河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河北银监局、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一)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方式。
鼓励各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纳入抵质押品登记范围。
探索以集体资产股份作为抵押担保物的贷款办法。
积极推广农业机械设备抵押贷款、订单农业贷款、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
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把具有现金价值的寿险保单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纳入质押范围。
(省金融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保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走出去”的金融产品。
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
加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微贷技术。
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推广应用产业链融资模式。
创新和推广专营机构、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
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丰富绿色金融服务内涵,加强对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鼓励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支持涉农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鼓励大型涉农企业开展期货、期权交易,增强农产品定价能力,运用风险规避功能,稳定生产经营。
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农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支持涉农中小企业纳入区域集优债和集合债、集合票据发行企业名单,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
鼓励涉农企业以农村承包土地收益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证监局、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河北银监局、省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创新发展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
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覆盖率。
大力发展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保险等业务。
鼓励各地根据农业产业化特点,积极发展果品、水产、食用菌、中药材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项目。
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新型涉农保险险种。
完善政策性涉农保险协保体系。
(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河北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一)推广阜平等地金融扶贫经验。
成立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金融工作站、村金融工作室等三级金融服务网络;以农业保险作为金融进农村的突破口,建立“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保险”等扶贫模式,构建农业保险和扶贫贷款担保体系。
(省金融办、省扶贫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大考核力度。
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和《关于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冀扶〔2016〕5号)要求,切实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有效发挥金融加速脱贫的功能和作用。
重点机构按照“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扶贫机构、单独考核贫困地区建制乡镇机构网点覆盖率和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单独研发扶贫金融产品”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