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xx—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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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作者:辽信来源:《共产党员·下》2016年第10期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规划》确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普惠金融服务机构、产品创新、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对推进普惠金融实施、加强领导协调、试点示范工程等方面做出了相关安排。

问:为什么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答: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改革,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健全机制、持续发展。

机会平等、惠及民生。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防范风险、推进创新。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现状.doc

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现状.doc

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现状摘要:普惠金融全称为普众惠金融体系,最早由联合国在2005年的“小额信贷年会”宣传时所提出。

其宗旨为建立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使得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能有效获取金融服务。

每个人都能平等享受金融服务更是普惠金融的核心。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详细介绍了普惠金融在我国发展的总体思路、机构体系、产品创新、基础设施构建、法律体系完善、政策引导激励、消费权益保护、组织保障和推进实施八个方面。

关键词:商业银行;普惠金融;对策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我国当前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是借贷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如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群;另外,残疾人和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也是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

一、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以公司形式组织、设立时需要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其中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设立条件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制。

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激励下,商业银行也将普惠金融作为重点探索方向。

与此同时,在金融产品与服务渠道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创新和改进。

这里的商业银行不仅包括小型银行,还包括大中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是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属于这一系列。

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更多的是出于对其社会地位的考虑,再加上政府推行的一系列措施,参与普惠金融不仅有利于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还能起到维护社会经济的作用。

中型商业银行则是一些区域银行,由于其客户群较少,因此在发展普惠金融时往往会面临诸如信用危机和资本不充实的困难。

2017年3月5日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式上,李克强总理指出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9.24•【文号】财金[2016]85号•【施行日期】2016.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2016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拨付工作,请各省级财政部门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辖区内2016年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后报送财政部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

请各地专员办于2016年11月5日前,出具对省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的审核意见报送财政部,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财政部2016年9月24日附件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最新)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市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为提高我市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确保金融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根据《X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省内上游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

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基本实现镇办一级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

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实施“村村通”建设工程,X年实现机构网点镇办全覆盖。

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

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

实现每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不断扩大中央政策性X保险覆盖面,争取到X年小麦、玉米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公益林木保险实现全覆盖,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到30%以上,扩大核桃、花椒、葡萄保险等特色X保险产品覆盖面。

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

农行普惠金融工作计划范文

农行普惠金融工作计划范文

农行普惠金融工作计划范文一、背景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也在逐步壮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的概念和实践在农村金融领域得到了广泛推广。

中国农业银行一直以来都积极参与普惠金融事业,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多样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对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较弱,部分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和理解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方面的产品创新和服务拓展还不够充分,亟需加强与农村居民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思路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之一,中国农业银行将继续坚持以普惠金融为导向,立足农村地区,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贴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具体而言,我行在未来的普惠金融工作中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推进:1. 加大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金融行为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丰富普惠金融产品线,满足农村居民对普惠金融的多样化需求。

例如,针对农村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开发一系列便捷灵活的小额信贷产品,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 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健全的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客户的金融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村居民金融素养,增强他们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和接受能力。

同时,积极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普惠金融的服务便捷性和效率。

3. 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在传统的农村居民群体之外,积极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包括农村妇女、青少年等特定群体,通过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为他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4. 深化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将普惠金融工作与乡村振兴紧密融合,通过金融支持和服务,助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乡村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实现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全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全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全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为提高我市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确保金融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根据《X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年)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省中上游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

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

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实施“村村通”建设工程,X年底前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X年实现机构网点乡镇全覆盖。

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

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到X年提高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10个百分点至66%。

实现每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到X年提高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5个百分点至95%,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提高5个百分点。

不断扩大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争取到X年水稻、油菜、茶叶、马铃薯等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公益林木保险实现全覆盖,生猪养殖业保险覆盖率达到30%以上,扩大核桃、茶叶、柑橘、猕猴桃、魔芋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

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规划

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规划

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规划普惠金融是指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向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他们提供可持续增长的发展机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共同繁荣。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普惠金融的发展意义重大。

为了推进普惠金融的全面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规划。

首先,我们将加强普惠金融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通过深入调研和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需求状况,我们将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政策,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指引,引导它们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其次,我们将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针对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我们将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债券、保险、支付服务等。

同时,我们将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便利性。

第三,我们将加强金融机构的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我们将提升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包括风险管理、客户服务、产品创新等方面。

同时,我们将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能力,推动普惠金融的共同发展。

第四,我们将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

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注重风险管理和防范,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我们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问题。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金融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最后,我们将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媒体、宣传活动等途径,我们将大力宣传普惠金融的理念和成果,提高社会对普惠金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同时,我们将积极开展普惠金融的推广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普惠金融的优势和效果,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共同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总之,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将通过政策研究、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建设、监管风险防控和宣传推广等多方面的工作,全力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为低收入人群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实现经济和社会共同繁荣。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doc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基础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中央财政按年度将预算指标定额切块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地方财政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服务向普惠方向延伸。

第六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第七条为发挥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推动作用,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引导其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第八条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可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

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

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5个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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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xxxx—2020年)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xxxx—2020年)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

xxxx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特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较广、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的特点,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但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YYY体系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基本原则。

健全机制、持续发展。

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调节市场失灵,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机会平等、惠及民生。

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让所有阶层和群体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合理的价格享受到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使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防范风险、推进创新。

加强风险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

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加快建立适应普惠金融发展要求的法制规范和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在有效防范风险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降低服务成本。

对难点问题要坚持先试点,试点成熟后再推广。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区域平衡出发,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优先解决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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