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2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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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选近2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

甘肃省将选近2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

甘肃省将选近2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7月15日笔试具体名额分配2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三支一扶”“进村社区”“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官”等项目总共在全省范围内选拔6025名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今年将扩大到我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区),并增加选拔大学生名额。

这是昨日我省发布的《关于统筹实施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通告》中的内容,据此《通告》今年我省将选拔近2万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

“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与“基层服务项目”统一于5月26日至31日进行报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定于5月26日至6月10日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

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项目统一于7月15日组织考试。

兰州市9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嘉峪关市20名金昌市50名酒泉市10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张掖市100名武威市14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白银市130名天水市160名平凉市150名庆阳市12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定西市180名陇南市280名甘南州240名临夏州240名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

招考人数“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三支一扶”1700名;“进村、进社区”2000名报名条件1.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2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2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2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现就全省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划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0年起,当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包括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择业)手续办理、就业率统计、就业情况分析、就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等。

当年12月31日(不含12月31日)以后,即从下年度起,省内所有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包括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新落实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办理(《择业通知书》换发《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调整改派、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

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要加强沟通衔接,全面做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移交工作。

每年年底前,省教育厅要及时向省人社厅移交省内所有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择业)人员名册、就业数据信息等相关基础资料。

三、各市州人社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63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择业期间管理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5〕11号)规定,为省内外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未就业本地生源毕业生和持《择业通知书》回生源地登记注册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4•【字号】甘政发[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甘政发〔2012〕1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现将《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2年10月14日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动全民创业行动,鼓励、引导和支持全民创业,结合我省实际,就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制定以下政策规定。

一、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

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商品必须按照法定前置条件、程序严格审批外,放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对其申请的经营项目,工商行政部门及时依法予以核准。

二、重点扶持城镇未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及时为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员转业军人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未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从事第二、三产业创业就业的,均可以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

创业人员在非户籍地创业的,由创业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服务。

三、加强对初始创业人员培训。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创业,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一次性申请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

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

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2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2012〕12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厅〔2012〕14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实施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省招聘项目和选拔名额(一)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招聘指标10000名,共设置7类岗位:1、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4、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5、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镇文化站工作;6、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7、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二)2012年全省基层服务项目招聘指标6250名(不含特岗教师),共设置5类岗位:1、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3、选拔招录5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4、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

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保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就业促进工程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岗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目标任务全省选拔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

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年至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年至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2012年甘肃省10000名招考公告(完全版)

2012年甘肃省10000名招考公告(完全版)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要求,2012年我省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继续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和“进村(社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要求,2012年我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继续统筹实施,做到统一工作协调、统一招考、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服务期满安置“四统一”,并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的选拔招考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及资格条件(一)报名时间.“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与“基层服务项目”统一于2012年5月26日至31日进行报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月26日至6月10日进行报名.(二)项目选择.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报名地点及报考条件.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二、考试时间及内容(一)考试时间.各项目统一于2012年7月15日组织考试.其中,上午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下午 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细则》.三、其他事项(一)各个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二)各项目的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另行下发.特此通告.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文化社会保障岗位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2012年全省继续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4、招录岗位专业要求:(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务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二)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三)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四)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三、组织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此外,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招录选拔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州)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各市(州)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四、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的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五、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二)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三)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自学考试机构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及专业认定等工作.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文件后附有样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四)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及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州)教育部门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五)其他注意事项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2、报考甘南藏族自治州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说明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3、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六、考试(一)考试内容及范围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二)考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七、待遇及保障措施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2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聘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3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州)、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需要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市、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八、工作责任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工作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与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具体实施.其中,代课人员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及审批阶段的审核等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完成.代课人员的录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省卫生厅咨询电话:0931—,省农牧厅咨询电话:0931—,省文化厅咨询电话:0931—,省旅游局咨询电话:0931—,省监察厅咨询电话:0931—附件:《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点击打开链接2012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中组部安排,2012年全省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中,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大学生党群专干.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选聘对象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省内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选聘.二、选聘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限;2、应届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且按规定已进行登记注册;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良好;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三、待遇和保障政策1、比照本地2012年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3、在村任职满3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4、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推荐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5、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8、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9、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10、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11、非公企业大学生党群专干身份仍为大学生村官,享受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待遇;以县级组织部门管理为主,县级非公企业工委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具体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甘组通字〔2010〕62号)执行.四、选聘程序1、组织报名.2012年5月26日—31日在西北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嘉宾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持有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受表彰证书(院系级以上)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或网站下载).2、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在历年选聘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取消其报名资格.7月10日左右在甘肃组工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宜.3、考试聘用.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考试时间为:7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课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除甘南州外,其他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表彰奖励(院系级以上)和回原籍任职的毕业生.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4、体检和培训.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递补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中旬前,县(市、区)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选聘人员到村(非公有制企业)任职开展工作.五、组织领导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生动实践.联系电话:0931—(报名期间用)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20 12年5月9日附件1: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兰州市 9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嘉峪关市20名金昌市 50名酒泉市 10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张掖市 100名武威市 14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白银市 130名天水市 160名平凉市 150名庆阳市 120名,其中非公企业党群专干30名定西市 180名陇南市 280名甘南州 240名临夏州 240名附件2:甘肃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目标任务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国家下达我省1200名指标,我省自行增加500名配套指标;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二、报考要求及范围(一)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二)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文件后附有样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和《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012年甘肃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通告

2012年甘肃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通告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的要求,2012年继续实施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即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三支一扶”、“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五个基层服务项目。

现根据实际,就我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日至5日。

(二)志愿填报。

上述五个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

详见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实施细则》。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一)考试内容。

五个“基层服务项目”都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此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还要进行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文科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2年6月25日:8︰30--11︰30进行公共基础测试; 14︰0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三、录取“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

同时选择了这两个项目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时注明哪个项目是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

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第一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时,再从第二志愿开始,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四、其他事项(一)五个“基层服务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省属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6月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XXX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年底达到85%,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落实好行之有效的就业促进政策(一)继续推进就业促进政策的落实。

近年来,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稳定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面对新的就业形势和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63号)、《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0〕89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文件提出的“六条措施”、“七条意见”和“九大行动计划”的实施。

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对政策措施进一步充实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0•【字号】•【施行日期】2007.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就业指导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陇南市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工作关系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解决干部实际困难,改善单位人员结构,保障我市小康社会建设的人才供给。

各县(区)、各部门在调配人员和安置毕业生时,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调配安置原则、范围和条件,根据《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市委办发[2007]44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资格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今后凡违反规定安置毕业生和调配人员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陇南市关于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完善毕业生安置和人员调配程序,规范安置和调配行为,实事求是地解决干部困难,杜绝安置调配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根据干部人事政策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安置和调配原则1、坚持毕业生一律面向基层安置,在基层锻炼和培养的原则。

2、坚持统一安置、指导性安置的原则。

3、坚持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

4、坚持编制内安置调配的原则。

5、坚持会议集体研究的原则。

二、安置和调配范围(一)毕业生安置的范围1、在市人事局注册登记的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陇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2、我市引进并在市人事局备案的具有本科学历以上的非陇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以上毕业生的安置办法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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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2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2年扶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2012〕12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厅〔2012〕14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市实施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全省招聘项目和选拔名额(一)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招聘指标10000名,共设置7类岗位:1、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4、招录1000名农业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5、招录1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镇文化站工作;6、招录5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7、招录15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社保、就业等服务事业单位工作。

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二)2012年全省基层服务项目招聘指标6250名(不含特岗教师),共设置5类岗位:1、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3、选拔招录5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4、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其中,选聘120名大学生村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大学生党群专干。

5、特岗教师招聘指标未定。

报名结束后,省上将根据各地各项目报名情况按比例给各市(州)分解下达招聘指标;我市将根据各县(区)报名情况将省上下达指标分解到各县(区)。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报考范围:具有陇南市户籍的本市生源(二)报考对象为下列人员: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市、区)教育部门聘用的在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现仍在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资格证的代课人员。

6、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招考。

(三)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1、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报考岗位专业要求:(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毕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基层社保及“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报名,共6天。

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5月26日至6月10日报名,共16天。

(二)项目选择。

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岗位类别,不能重复交叉报名。

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地点: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及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毕业生在各县(区)人社局现场报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一楼会议室现场报名;“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在西北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649号)嘉宾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省教育厅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

报考者本人持《择业通知书》或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生源县(区)报名。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按照所报考职位,需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9)、《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附件13)、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

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省陇南市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3、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

由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区)的文科、理科教师岗位。

县(区)教育局按本人报名、学校推荐、县(区)乡(镇)审查、张榜公示等程序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9)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

各县(区)教育局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县(区)、乡(镇)、行政村、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结束后,在报同级招考办公室汇总的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及“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毕业生。

在生源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其中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必须为2012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分别按农村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教师岗位和乡镇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报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

5、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团省委组织实施。

7、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考试经费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12号)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48号)文件规定,市、县(区)组织考务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再向报考人员收取。

四、组织考试(一)考试科目。

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的,参加两门笔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的,参加一门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3、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区)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本县(区)的面试工作。

具体面试办法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执行。

4、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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