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海关监管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相关词语解释

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相关词语解释目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概念.....................................................................................................................................- 1 -一、保税区.................................................................................................................................................................- 1 -二、出口加工区 .......................................................................................................................................................- 2 -三、保税物流园区...................................................................................................................................................- 3 -四、跨境工业区 .......................................................................................................................................................- 4 -五、保税港区............................................................................................................................................................- 4 -六、综合保税区 .......................................................................................................................................................- 5 -七、自由贸易区(FTZ)【自由贸易园区】..............................................................................................- 5 -八、自由贸易区(FTA) .......................................................................................................................................- 7 -九、自由港.................................................................................................................................................................- 7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概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一个“中国化”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专口的立法对某加界定,也没有规范的学术解释。
综合保税区申报、审批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
—— —— ——
2020/4/8
8
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条件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设立综合保税区需要具备以下三方面的 条件:
➢ 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如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符合国家《促进中部 地区崛起规划》、《中原经济区规划》,潍坊综合保税区符合《山东半岛 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等。
2020/4/8
6
什么是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实施如下的检验检疫优惠政策:
➢ 检验检疫机构对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旧机电产品、成 套设备实施检验和监管,对外商投资财产按照规定进行价值鉴定,对未处理通关手 续的货物不实施检验;
➢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 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建设将为打造国际一流的投资环境提供完善、配套的基础
设施和服务平台。营造完善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法律、金融商贸服务、船舶航
运服务、通关及信息服务环境,构造起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运作空间。
优惠政策
•
1、对于新设立的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及期货交割库,
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两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
基础运营设施,是指根据综合保税区实际运营需要必备设施的设计
➢ 拆、拼装监管仓库;
➢ 保税仓库;
➢ 堆场;
➢ 办公配套设施;
➢ 展示、研发、维修等功能设施;
➢ 区外配套设施;
……
2020/4/8
20
建设
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后,主要建设任务
➢ 落实建设主体公司 ➢ 规划用地七通一平,区内道路建设; ➢ 外围主干道路建设; ➢ 首期围网验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 ➢ 口岸操作区、物流区运营设施建设; ➢ 过渡性、永久性行政办公设施建设; ……
广州海关受理企业管理业务申请的场所

地区
企业地址
对应的属地海
关
办事窗口地址
对外办公时间
广州
越秀区、白云区、
天河区
现场业务处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 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 心4楼海关窗口(邮编:
510623)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00〜3:00
南海区
佛山海关驻南
海办事处
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
98号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
处南新一路办公区1号楼1
楼大厅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2:00〜5:00
三水区
佛山海关驻三
水办事处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广海大
道中17号海关大楼2楼企
管窗口(邮编:528100)
佛山
禅城区
佛山海关驻禅
城办事处
佛山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
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82346372
顺德区Hale Waihona Puke 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
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邮编:
52833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丿12:00
河源市河源大道北229号海
下午2:30〜5:30
河源
河源市
河源海关
关大楼一楼稽查科(邮编:
517000)
周五上午8:30〜12:00
综合保税区功能解读

综合保税区功能解读发布时间:2013-6-25 作者:董硕(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硕士) 来源:原创浏览次数:1741. 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涵盖范围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涵盖范围各异。
保税区具有保税仓储、简单流通加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商品展示功能。
出口加工区除了具备保税区的功能外还具有出口加工、研发、检测、维修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在保税区的基础上又添加了国际采购、国际分销、国际配送、国际中转功能。
保税港区的功能更为完善,在出口加工区的基础上还叠加了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以及港口作业功能。
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前)的功能与保税港区相似,其区别只在于综合保税区只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内陆地区。
而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后)的功能包含了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范围如表所示:注:个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充。
原有的综合保税区与《指导意见》出台后的综合保税区在功能和概念上有所区别。
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前)的功能不包括港口作业功能,设立在内陆地区。
而综合保税区(《指导意见》出台后)的功能包含了保税港区的港口作业的功能,并且既可以设立在港口,也可以设立在内陆地区。
2. 综合保税区功能介绍综合保税区是在借鉴了之前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设立并发展起来的。
综合保税区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港口的功能于一身,可以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商品展示和旅游观光等业务。
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功能:(1)保税加工功能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
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相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2)保税物流功能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 请示》文件完成 9 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
书并颁发标牌。
5、国务院批复请示。国务院研究同意后作出《关于同意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批复》。
6、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进入规划与建设方案实施阶段。
7、综合保税区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对综合保
8、 供瞧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8、经海关批准的其她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
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方米;
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 3-10 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积不
3、外商暂存货物;
4、 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 进口寄售货物;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区别
税区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格 证书。
综合综合保保税税区区保税与港区保与税保税物物流流中心中B 心型的的区别区别
项目
保税物流中心(B 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
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 年 10 月起施行。
保税物流中心和综保区对比表

1、由直属海关先期提出审核意见 2、由总署会同税务总局、外汇管 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 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申报流程 通过 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 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 。
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苏州 高新保税物流中心;南京龙潭保税 物流中心;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 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 中心;上海西北物流园区保税物流 中心;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中山保 税物流中心;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 心;江阴保税物流中心;太仓保税 物流中心;杭州保税物流中心;青 岛保税物流中心;日照保税物流中 心;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 现有区域 心;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西安保 税物流中心;成都保税物流中心; 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南昌保税 物流中心;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 心;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南 宁保税物流中心;沈阳保税物流中 心;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连云 港保税物流中心;深圳机场保税物 流中心;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北京 亦庄保税物流中心;淄博保税物流 中心。合计30个
1. 2. 3. 4. 5. 6. 7. 8. 9.
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转口贸易货物; 外商暂存货物;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进口寄售货物;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淮安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 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 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 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 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 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和新 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山西太原武宿综合 保税区。合计26个
综合保税区分类表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己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3平方公里。
7、 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1年内未启动建设,
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内仍未
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8、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3年内仍无投资项目, 或虽有投资项目,但加工贸易年进
出口总值低于100万美元,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
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仍达不到要求,由海关总署会冋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
销。
货物存储
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
无限制
期限
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
2000万美兀的;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
口总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综合保税
海天在统 平台上与税务、外汇吕理等部门头现数据
交换及信息共享;
区或扩大原有面积。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 格证书。
1、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1个综合保税区。
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
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1亿美元以上。
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1
保税区的分类
六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较自1990年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建立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所在地区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就业,促进外贸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目前,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覆盖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的重要港口和中心城市。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基本特征:一是经过国务院审批,设立在我国境内,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二是采取封闭围网管理,对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有严格的标准;三是都具有一线和二线的通关特征;四是具备保税功能,境外货物进入园区,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可开展保税货物的加工、仓储、转口、展示等业务(统称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类业务)。
在不同发展时期,国家设立并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1、保税区有加工、物流功能,但不享受国内货物入区即可退税政策;2、出口加工区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加工业务,缺少物流功能;3、保税物流园区也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缺少加工功能。
只有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比较齐随着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这种状况发展改变。
200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所有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这使出口加工区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在政策功能上基本趋于一致。
一、保税区产业功能: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
全国15个。
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出口加工区全国57个。
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我国海关监管区域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的问题1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体情况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海关特殊监管区日益成为各国促进对外贸易、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并出现了自由贸易区、自由区、出口加工区、自由港等多种各具特点的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
截止2011年9月13日,我国共批准设立保税区12个,出口加工区51个,保税港区14个,保税物流园区5个,综合保税区18个,跨境园区2个,具体见图1。
图1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情况下面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及政策进行介绍。
(1)保税区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
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是中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的经济性区域。
临近海港而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实行比其他开放地区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它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
因此,保税区在发展建设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客商密切关注的焦点。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保税区,目前中国保税区数量已达15家。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海关监管区
控制中心电力增容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验收以及费用的支付等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海关监管区控制中心电力增容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海关监管区控制中心
(三)工程内容:拆除原有SCB9-315kVA变压器2台,新装SCB10-1250kVA箱式变压器2台;高压G3、G13柜进行升级改造;低压柜D1、D16进线柜拆除并新装2台进线柜,D2、D15电容柜拆除并新装2台电容柜,D8联络柜拆除并新装1台联络柜,新装D7-1、D9-1低压出线柜2台,对相应低压柜中汇流母排进行改造更换;D5~D7、D10~12开关柜在原基础不动。
原有高压电缆YJV22-3*50mm2,现改造更换为YJV22-3*70mm2高压电缆;原有低压密集型插接母线CCX-700A,现改造更换为低压密集型插接母线CCX-2500A;对相应系统进行调试。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及规定内容,进行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中区)海关监管区控制中心电力增容工程施工。
(五)承包方式:由乙方按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二条合同总价:
第三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45 天(日历天)。
(二)预计开工日期:施工正式开始时间以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签发施工通知时起计。
自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进场施工通知起45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
(三)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总价2‰。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延期超过10天以上的按合同总价的5%处罚。
(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
(二)工程保修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双方签定书面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场地(仓库)。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
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检验不合格,乙方应重新采购合格材料设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检验及重新采购所需之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三)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和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结算、支付及保修期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预付款;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结算价以市财政局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评审结果
为准,在验收通过之日起保修期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
(二)乙方销售的货物或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增值税范围,则应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目前提供的服务暂不属增值税应税范围,应按照国家营改增试点行业实施时间提供。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
2、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书,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提出意见时,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进行处理。
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6、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1、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在开工前壹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郑汉杰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7、对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工程竣工合格的场地清理(包括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地面清扫干净。
9、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人员必须在壹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
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
验收按照国家颁发的以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
甲方接通知后壹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该申请后的十天内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订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将全部竣工图纸资料(包括分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向甲方移交。
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检验后,如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其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工程(含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不提供接通水、电源位置;2、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3、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4、逾期组织验收。
(二)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拖欠数额的0.3%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工程款0.3% 的违约金。
(四)属于保修维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保修维修。
乙方不维修,或不能通知到或不按时进场,或不按时完成维修,或维修两次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止维修,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
位维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甲方有对因该问题造成损失而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其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2000元,累计计算。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