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2024最新版)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和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及施工作业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专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专业主管部门需做好承包商入厂前、厂区施工中及完工离厂时各个时间段的管理工作。
(一)负责承包商资质的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
详见附件1。
(二)负责与承包商之间得施工合同签订、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协调。
(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在引领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前需向安全监察部提供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并列出清单由专业主管部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详见附件1。
(四)负责对承包商进行日常检查,对违反公司规定的现象下发罚款通知单。
(五)负责承包商施工结束后的施工验收及完工证明的开具。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对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近3年安全业绩;大型作业设备完好性证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承包商施工方案;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商安全应急预案;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再审核确认,参与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审核,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
承包商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精选13篇)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商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
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4.1资格预审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承包商管理制度(通用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商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商管理制度11、目的1.1为了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保障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外来施工人员是指在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及日常维修等项目中,进入本公司的属于承包商的施工人员。
1.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资质审查2.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生产部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件,安环部对施工单位资质(包括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由副总经理进行复审(审核),总经理最终决定(审批)。
2.1.1确认承包商施工能力和施工范围。
2.1.2确认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2.1.3确认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2.1.4审查承包商施工和安全经历。
2.1.5审查承包商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2.1.6审查承包商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2.2公司和承包商要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书和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2.2.1承包商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2.2.2承包商要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组织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2.3承包商要根据企业制度的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用具。
2.2.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的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并交公司安环部初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项目施工作业。
2.2.5承包商应根据施施工方案、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配齐所需的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器材等,并登记造册交公司安环部备查。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最新5篇)承包商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5.作业监督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
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
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承包商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一、承包商准入管理
2.承包商守法信誉评估:对承包商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违法行为等,确保承包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承包商合同管理
1.合同签订:制定标准合同模板,明确项目目标、工期、费用、质量要求等,确保双方权益。
2.合同履约:对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并进行相应的验收。
三、承包商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承包商在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确保项目安全进行。
2.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承包商员工的安全意识,熟悉工程安全规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四、承包商质量管理
1.质量标准制定:制定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明确承包商在项目中的质量要求。
2.质量监督检查:对承包商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商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质量验收:对承包商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五、承包商绩效考核
1.绩效评价指标:制定考核指标,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的要求。
2.绩效考核程序:定期对承包商的绩效进行评估,以便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或调整。
六、承包商沟通协调
1.沟通渠道建立:建立承包商与项目团队之间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流畅。
2.协调解决问题: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包商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承包商管理制度是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承包商管理能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承包商准入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绩效考核和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规定,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完整版)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

完整版)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1.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和员工的良好工作环境。
该制度的执行是公司管理层对于管理体系的承诺,也是每位员工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
2.范围和适用性本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员工。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和执行。
3.员工权益保障3.1 工作环境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公司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工作场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工资和福利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各项福利。
公司会积极制定和实施员工激励政策,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3 健康与安全公司重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并致力于预防和减少工作相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护设备,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
4.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4.1 准时出勤员工应按照工作时间表准时上班,迟到和早退都需要提前向上级报备。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并按规定使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
4.2 保密义务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利用于个人目的。
员工在离职后仍需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4.3 行为规范员工应尊重他人,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员工不得从事任何侵犯他人权益、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如有发现应立即报告给上级。
5.内部沟通和反馈机制公司将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和反馈机制,以促进员工间的沟通和合作,解决问题和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可以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渠道向管理层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
6.违规处理6.1 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承包商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工资或福利、调离岗位、解雇等。
6.2 投诉处理对于员工的投诉,公司将严肃对待并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将保证投诉人的隐私和权益不受侵犯,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问题。
承包商管理制度(3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作出如下规定:1.资质预审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总工办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试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2.选择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的有关要求,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
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更要依据,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3.开工前的准备3.1签订协议。
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3.2职业体检。
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3.3安全教育。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4.作业过程中的监督4.1制定安全措施。
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4.3落实安全措施。
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4.4确定安全责任人。
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4.5严格票证办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

承包商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工贸企业承包商、供给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程序,加强承包商、供给商的平安管理,削减承包商、供给商对公司平安的不利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担当新建、扩建、技改、检修、修理、拆卸等项目及日常劳务工资的全部承包商、供给商及本公司有关部门雇佣的、暂时工的平安管理。
三、职责3.1选购部门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供给商、承包商的挑选和评估。
3.2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配件及消耗品的供给商的挑选和评估。
3.3各部门初步评估后,由选购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给商的挑选和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四、管理规定4.1 承包商、供给商的选定4.1.1合格承包商具备与所担当的业务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1.2 合格供给商应具备与所提供商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相关资质,提供商品为危急化学品的供给商应具备平安生产许可证或平安经营许可证。
4.1.3 公司有关部门聘用的暂时工应使具备自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与其担当的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文化素养。
承包商的管理.1承包商进入公司生产区前,应由本公司详细负责人员按照其担当的工作性质,向其书面或口头说明进入本公司应注重的平安事项,所担当工作持续时光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应与公司签订书面平安协议。
.2在公司作业区从事相关施工或其他劳务工作的承包商,应遵守本公司的有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供给商的管理.1供给商送货进入库区内前,应有选购人员向其说明相关平安教导及平安注重事项。
.2供货的机动车车辆进入库区送货时,送货人员禁止携带烟火,不得在库区内吸烟。
.3供给商未根据平安注重事项而发生的事故,由供给商自行负责。
暂时工的管理.1暂时工进入生产区工作前,应有其雇佣部门对其举行平安培训,较长久(两天及两天以上)雇佣的,培训后应举行书面考核。
.2进入库区的暂时工应遵守公司相关平安管理规定,并接受公司平安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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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管理制度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二、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本公司安全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甲乙方安全施工合同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验证如下证件:(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签定的《甲乙方安全施工合同书》。
(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用品和器具。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和本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人员安全教育1、凡进入本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2、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技术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进行。
3、技术安全科负责安全教育的存档工作,以备检查。
4、安全教育内容为:(1)国家、省、市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注意事项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本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经安全教育后,受教育本人要在安全教育记录上签字。
然后施工单位到保卫防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6、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7、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入厂证进出现场施工。
8、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技术安全科商定教育时间,统一接受教育。
四、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7、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9、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0、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11、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12、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13、凡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签定并执行甲乙双方安全合同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施工前安全要求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六、施工单位安全管理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甲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3)严格执行《厂区动火审批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动火证只能用于一处。
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动火人要与动火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5)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
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必须办理用电证,持证作业。
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
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
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
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2、严格车辆管理。
(1)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经过技术安全科审批。
(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
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3)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①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②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③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④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⑤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设备等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七、安全监督管理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2、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本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3、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