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1.26•【字号】兰民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民政局2018年1月26日兰州市民政局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考核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现就2017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重点考核民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其中,2017年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2017年年内已退休的领导干部不再考核,2018年年初退休的领导干部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各区、县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在1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局属各单位在2月7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具体实地考核时间由被考核单位商各考核组确定)。
三、组织机构全市民政工作考核在局201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组织实施,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局机关各处(室)配合实施。
四、考核内容(一)各区、县民政局1.自查(1月26日—29日)。
对照《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实施方案》(兰民发〔2017〕159号)和《2017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书》进行自查,向考核办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区县民政局对局机关处室工作测评表》(附件11)及表彰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
2.查阅资料(1月29日—30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3.21•【字号】兰民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民政部门脱贫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甘肃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了《兰州市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民政局2018年3月21日兰州市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响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专项治理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
为切实做好全市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甘肃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精准认定保障对象,逐步提高救助水平,深化推进动态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政策深度衔接,不断提升工作绩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更好的发挥民政部门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一)农村低保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一、二类保障水平。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3%,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3720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每人每月292元、27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10元、292元。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兰民党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局机关党委,军安办党委,局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现将《兰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2018年6月15日兰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兰办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实际,制定2018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贯穿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增强本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学习重点1.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创新观点、重大战略,从理论上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回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一系列基本问题,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中国的原创性贡献;深刻认识这一重要思想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环节,涵盖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马克思主义,是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的主心骨、定盘星、度量衡,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念好的马克思主义“真经”。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兰政办厅字[2009]22号【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2.09【实施日期】2009.1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政办厅字【2009】22号)办公厅各处室、各管理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办公厅党组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2009年-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办公厅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按照《兰州市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办公厅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1355”总体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根本、抓基础、抓环境、抓载体,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高办公厅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树立办公厅良好的对外形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思路实施“13458”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立足三个提高--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城市和谐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思想道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整体创建活动;深化“五城”联创--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龙头”,带动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评;推进八大环境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合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3.13•【字号】兰民发〔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兰州市民政局系统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局系统志愿服务工作。
兰州市民政局2020年3月13日兰州市民政局系统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方案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年,为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着眼培养时代新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围绕民政核心工作,积极助力精准脱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开创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二、主要内容(一)强化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水平不断提升1.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设。
积极统筹社会多元资源,开辟政策支持、专项资助、政府购买服务、供需对接等多元化途径,在场地支持、资源嫁接、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指导等方面为志愿组织提供针对性的扶持,更好地规范、保障、激励,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各展所长、各尽所能、良性发展。
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动员先进典型和公众人物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力量。
牵头科室:人事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全年2.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民发〔2019〕63号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现将《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4月26日兰州市民政局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兰州市创建办《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升城市品质,打造精致兰州,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根据2018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兰发〔2013〕3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落实责任的原则,明确单位、县级干部网格包抓责任制,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信息化、无缝隙、全覆盖,确保巡查、管控、整改工作到位,提升创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进“精致兰州”建设,力争实现创建目标。
二、组织机构组长:王俊东局党组书记、局长成员:马俊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文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学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由孙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承担部门工作任务,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网格工作台帐的建立。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网格工作职责(一)部门工作任务:每月在二级网格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协调相关领导、部门和辖区单位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参与二级网格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4.24•【字号】兰民发〔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4月24日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改善局机关、局系统各单位卫生环境、人文环境,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根据《2019年兰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兰爱卫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爱卫会“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工作方针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抓手,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创造一流的卫生工作环境和卫生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我局实际,以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为抓手,强力推进创建任务,即:推进卫生细胞创建工作和健康细胞创建工作、促进控烟健康教育、强化病媒生物防制、促进健康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落实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三、领导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兰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提高全系统爱国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统筹谋划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经研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系统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局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局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
指数测评基础知识》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兰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07.11
【实施日期】2012.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局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基础知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配合做好我市今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各项工作,根据市创建办要求,现将《兰州市民政局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基础知识》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利用本单位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网站等各类宣传载体和媒介,通过文字、图片、动漫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努力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创建水平。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兰州市民政局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基础知识
1、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主要内容: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行动、公共关系。
2、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几种测评方法包括: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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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5.16•【字号】兰民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民政局2018年5月16日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为扎实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开创文明城市创建新局面,根据中央及省、市委对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新安排,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以立德铸魂为指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创建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兰州凝心聚力。
二、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从2018年起,全市民政系统要紧扣建成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文明城市这个总目标,在多年创建的基础上,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深化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动员局系统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努力建设文明城市,为实现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把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标准变为日常管理新常态,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按照市委“一年夯实基础、两年稳步提升、三年全面达标”的工作步骤,结合民政工作全力实施创建文明城市各项行动,使局系统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服务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一)把握灵魂主线,夯实基础。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建文明城市的全过程,抓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社会风尚建设和孤残儿童、流浪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二)着眼利民惠民,改善民生。
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围绕民政服务对象急需急盼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安排文明创建实事项目,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之以恒。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市文明办的相关要求,确定局创建工作目标,坚持常态创建、长效管理的创建工作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
(四)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坚持抓重点、攻弱点、破难点,使创建成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改善单位内部环境、提升单位形象的过程,突出教育引导、兴办实事、基础设施、文明风尚培育、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创建工作。
(五)深入发动宣传,人人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民政厅、单位辖区社区对单位创建工作的支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一)强基固本年(2018年)进一步发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统筹引领作用,总结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各项体制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围绕年度重点任务,结合民政系统各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各类创建活动,下力气整治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夯实新一轮创建工作基础。
1.深入分析研判,周密谋划安排(1月—3月)学习研究第五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对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年度工作安排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深入查摆、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兰州市民政局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常态化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启动(4月—6月)成立兰州市民政局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局创建工作。
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
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定本处室、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启动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3.突出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7月—9月)根据市督查测评和局督查检查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巩固提升,继续深化各类创建活动,针对单位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干部职工文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顽疾”,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努力提升单位整体形象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4.坚持对标创建,夯实迎检基础(10月—12月)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对测评指标逐条逐项进行分析梳理,并就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自评自测,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对标提升,确保局系统承担的各项内容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创建工作测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开展创建工作年度督查,强化压力传导,同时做好迎检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国家测评中取得好成绩,为新一轮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提质增效年(2019年)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市文明委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目标责任,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集中创建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扎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
继续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工程,不断净化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整治规范公共秩序,做好窗口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1.根据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1月—3月)根据中央及省、市委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新要求,在2018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为创建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围绕新体系、新标准修订的《兰州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2019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规划年度工作,细化民政部门承担的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
对照指标任务,制定民政局系统2019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围绕重点难点,持续深化创建(4月—6月)根据《总体方案》及测评体系要求,结合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对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未达标项目推进情况、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单位氛围营造情况等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摸排短板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推进和提升工作,督促各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各个项目工程按期完成。
做好迎接全市开展的第二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模拟测评迎检活动。
3.广泛宣传发动,实现人人参与(7月—9月)以提升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满意率为目标,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宣传。
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户外阵地、公共场所载体及各类宣传品进行集中宣传。
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人知人晓、创建活动人人参与。
做好迎接全市开展的第三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迎检活动。
4.强化督查考核,推动以测促创(10月—12月)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重点围绕中央文明办年度测评实地考察申报点位及问卷调查内容,对本系统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整改落实,对各项测评内容进行对标提升,真正达到以督促创的目的。
做好创建工作测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工作。
争取第二年度测评取得良好成绩。
(三)攻坚冲刺年(2020年)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标准,重点开展模拟测评和各类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强化压力传导,真正做到精准创建,确保民政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
立足创建惠民、创建利民,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集中开展有影响力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市民群众的积极性,不断凝心聚力,群策群力做好创建冲刺工作,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可度,确保步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1.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1月—3月)严格按照《2020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兰州市2020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召开局系统创建工作冲刺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成立局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2020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迎接全市开展的第一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
2.形成常态长效,做好重点提升(4月—6月)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的重点项目,结合模拟测评结果,在深入推进常规性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单位的创建工作经验,紧扣测评标准,对易遗漏、易反复的“顽疾”难点问题、民政服务对象反映强烈问题及工作薄弱环节加大管控和整改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无死角。
着力开展重点项目提升工作,扩大创建“品牌”活动影响力,强化创建氛围营造,净化单位内部外部环境,加强公共秩序管理。
做好迎接全市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
3.广泛全面发动,形成创建合力(7月—9月)统一部署,补齐短板。
督促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全面系统的提交创建档案资料,高标准开展测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和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工作,确保无测评“一票否决”项发生。
落实创建属地化、网格化管理,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入户宣传和调查问卷辅导工作。
4.强化措施手段,全力备战冲刺(10月—12月)根据《2020年度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和迎检动员大会的具体要求,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迎接全市每月开展1次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迎检活动,并及时整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测评点位达标提升工作。
指定专人对提交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运用各类媒体、多种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掀起氛围营造热潮。
采取非常办法、有力措施,重点开展单位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整治和文明行为劝导,大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强化统筹协调,全力配合好国家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测评。
五、主要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聚焦重点,形成常态常效创建新机制,掀起新一轮创建工作新热潮,在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的基础上,着力实施12项提升行动,通过创建这一有力抓手,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振奋精神面貌,使民政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