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编号:LS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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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最新修订日期:编制:袁继芹 审核:庄进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1页 共4页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1 目的和适用范围验证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

适用于本管委会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区域和所有活动、环境管理要求的内部审核。

2 职责2.1 管理者代表全面负责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负责制订年度内审计划、任命内审组长。

2.2 内审组长受环境管理者代表的委托,组建审核组,并领导与组织审核组根据环境管理者代表认可的审核方案有效地实施与完成审核。

2.3审核组成员:根据审核组长分配的任务,支持与协助审核组长实施与完成审核。

2.4各部门协助和配合审核组开展审核。

3 工作程序3.1 年度内审计划3.1.1 管理者代表负责策划全年的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经管委会主任批准。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审,并要求覆盖本公司管理体系的所有部门,另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由管理者代表及时组织进行内部审核:a. 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b. 出现重大环境事故,或相关方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时;c.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变更时;d. 在接受第二方、第三方审核之前。

3.1.2审核内容a.整个体系与ISO14001标准的符合性;b.体系的实施、维持情况,包括目标指标和方案的实施情况、程序的执行情况;c.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d.前次内审或外部审核中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3.1.3 根据需要,可审核管理体系覆盖的全部要求和部门,也可以专门针对某几项要求或部门进行重点审核,但全年的内审必须覆盖管理体系全部要求。

3.2 审核前的准备3.2.1 管理者代表任命审核组长和内审员,内审员由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的、具备资格的人员组成。

最新修订日期:编制:袁继芹 审核:庄进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2页 共4页3.2.2 由审核组长策划审核并编制本次《内审实施方案》,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绿化建设作业指导书

绿化建设作业指导书

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环境管理支持性文件 编号:LSGW-EWG-GJ-06颁布日期:2008-07-01绿化建设作业指导书最新修订日期:编制:袁继芹 审核:张明磊 批准:张明磊 版本号:A 第1页 共1页绿化建设作业指导书一、园林绿化建设目的为改善园区环境质量,以提高园区绿化美化水平。

二、内容1、编制计划任务书。

园区内公共绿化建设由规划建设部在调查、论证、决策的基础上,编制计划,报管委会审批。

园区内企单业位附属绿地建设由单位自行制定计划。

2、规划设计。

由园区规划建设部委托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一经批准,建设中不得随意更改。

3、安排计划。

园区公共绿化,由规划建设部按管委会批准的实施计划和设计概算,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优先专业绿化单位确定工期安排。

4、施工。

园区内绿化建设由规划建设部委托有绿化资质单位进行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图纸及工期安排施工,有关环境保护要求要在绿化工程协议或文明施工协议中明确。

如遇确需改变设计的,要报规划建设部批准。

5、规划建设部应监督绿化工程单位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措施包括:A、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妥善存放使用农药、化肥,不得乱丢,乱放包装、容器。

B、在灌溉苗木是做到节水、节电、节约化肥。

C、修剪整理的枝叶、杂草,不得乱丢乱放。

农膜、遮阳布、塑料花钵等,由施工单位整理回收。

D、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道路、公共环境的卫生6、竣工验收。

所有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竣工后,由规划建设部及有关单位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资料工作设计图纸及施工相关资料由规划建设部建档留存。

各类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

各类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安保部 高中 熟悉园区企业基本情况、安全因素 10
负责人 以上 熟悉安全控制等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具备所需协调、沟通、督促、检查能力。
物业公
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高中
11 司负责
熟悉园区已建成区域基本情况
以上

具备所需协调、沟通、督促、检查能力。
以上

具备工程现场管理所需监管、督促、协调、处理能力。
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环境管理支持性文件
各类岗位人员任职能力要求
编制:曹珺
审核:
批准:庄进
编号:LSGW-EWG-DZ-01 颁布日期:2008-07-01 最新修订日期: 版本号:A 第 2 页
共2页
财务部 大专 了解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8
熟悉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对本园区环境方针和目标要求比较熟悉
大专 熟悉本园区的环境管理手册和其他环境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0 内审员
以上 经受权单位的正规培训,取得内审员资格证书
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办事公正、严明,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
定的协调、判断力。
了解环境方针目标
负责人 以上
具备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
招商服
了解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大专
6 务部部
熟悉项目入园所需产业技术最低标准和产业导向
以上

具备与投资者商洽、沟通、协调的能力。
规划建
了解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政策
大专
7 设部部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8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8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83号)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无锡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锡环管[2007]6号)、惠山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惠环发[2006]52号)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及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超出了省政府批复的开发区范围(5.96平方公里),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同意无锡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开发区在规划、开发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编制:庄进 审核: 批准:许要武 版本号:A 第1页 共3页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 为了加强园区环境污染破坏事故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1987年9月10日,环保总局发布)以及其他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预警等级根据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分为四个类别:(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编制:庄进 审核: 批准:许要武 版本号:A 第2页 共3页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3、人员中毒死亡;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编制:曹珺 审核: 批准:庄进 版本号:A 第1页 共5页公文处理制度园区文书处理的主要内容是:起草、审核、签发、编印、用印、发放、签收、拆封、登记、分发、批办、传阅、传递、承办、催办、反馈、立卷、归档、提供利用、清缴、销毁等项工作。

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行文1、起草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要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反映领导的意图,要与上级机关部门和本单位已发公文涉及同类问题的规定相衔接,注意各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文稿中如改变过去的规定,提出新的政策规定时,应加以说明。

2、行文时要重点突出,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

3、行文时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核对准确。

引用公文时,要写明发文时间、文号、标题。

年、月、日要写全称。

4、公文中涉及计量单位时,要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使用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应前后一致。

5、文件拟稿要坚持“七不准”,即:不准字迹潦草;不准生造汉字;不准乱点标点;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写稿;不准规格不一;不准抄写不校;不准行文不校。

6、要把好“五关”,即行文关,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行文关系的有关规定;政策关,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观点是否正确;文字关,表达是否准确,语言是否简练,逻辑是否清楚;体式关,标题是否正确,主、抄送是否正确;审核关,送审稿是否有部门领导签字,涉及几个部门的是否已协商会签。

7、部门对外行文必须经党政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由管委会主任审定签发。

8、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管委会和党政办公室不予行文。

9、涉及到不同部门职责的,未经各部门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管委会主任批准裁决的事项,不得行文。

10、主任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按照会议要求执行。

11、公文必须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请示一般不超过1000字,其它公文一般不超过2000字,一式3份;送达时间距成文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开发区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开发区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最新修订日期:编制:庄进 审核:庄进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1页 共3页环境信息交流程序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交流,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管委会建立并保持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适用于本管委会所有管理、服务过程的内外部环境信息交流。

2. 职责2.1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环境信息交流程序并组织实施。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环境信息交流程序并监督实施。

2.3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做好环境信息交流、传递和处置工作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3. 工作程序3.1 信息的来源与传递(1)内部信息①本管委会的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及时地传达到管委会员工及各相关部门;②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由归口部门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改进措施;③监测与测量结果、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合规性评价、环境表现评价由相应的归口部门及时传递至相关部门;④管委会获取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由党政办公室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2)外部信息①本管委会其他部门若收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时,应及时传递到党政办公室;②相关方的信息(包括: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周边居民、入园企业的意见等),接到信息的部门能自行处理的按要求答复相关方,需管委会协调解决的,要填写《信息交流记录》并传递到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应按规定的要求予以答复。

3.2 环境信息的交流⑴内部信息交流①正常情况下,内部信息交流按园区管委会组织体系进行,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各部门之间环境管理信息的交流、联络、答复采用《信息交流记录》或相应记录作为接口。

②园区管委会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含修订)等,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传最新修订日期:编制:庄进 审核:庄进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2页 共3页达到各相关部门,再由各部门传达到各相应岗位;作业指导书(含修订)由各部门自行传达。

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制度

编制:钱宁一 审核:庄进 批准:庄进 版本号:A 第1页 共2页档案工作制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和使用工作施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归档制度1、管委会各部门都是管委会全宗档案的归档部门,各种门类的和载体的档案,必须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档案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2、管委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档案资料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于每年5月底前交党政办公室存档。

3、归档范围1)凡园区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2)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文件、纪要、讲话、函件等文件材料;3)管委会机构、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工作调动、聘任、录用、转正、定级、奖惩、离退休等内容的报表、文件、材料;4)管委会和管委会各部门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请示、报告、总结、汇报以及各级领导有重要批示的文件、材料;5)管委会财务档案、财务报表;6)管委会各类工程全套资料;7)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中层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的记录、纪要。

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管委会内部人员借阅文档,可与档案室工作人员直接按规定程序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借阅文档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2、档案借阅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工作人员应检查登记注销。

2、任何人查阅档案不准拆卷,更不准在资料上涂改、勾画、折叠、撒掉、复制、转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摘录内容。

3、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对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事例,要跟踪收集,编写利用效益事例。

三、档案保密制度1、凡有密级的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管。

2、档案室是保管档案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接待和查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印以及对外提供档案。

编制:钱宁一 审核:庄进 批准:庄进 版本号:A 第2页 共2页4、无保留价值和清缴收回的文件、超过保管期的案卷等材料,经过档案工作人员鉴定,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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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日期:
编制:管波 审核:管锦春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1页共3页
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园区污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园区水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园区范围内所有污水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2.职责
2.1规划建设部负责区内污水管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对园区范围内施工企业的污水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2.2环保办公室协助政府环保部门负责区内污染源的管理和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和污水处理厂的管理。

2.3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协同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公室做好污水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3.工作程序
3.1定义
3.1.1污水:本程序所述污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1.2生活污水:指人类在生活等活动中向水体排放的污水。

3.1.3工业废水:指在生产活动中向水体排放的有毒有害的废水。

3.2水环境控制指标
a)区域水质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直湖港洛社段、京杭运河洛社段控制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锡溧运河控制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
b)区内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中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

c)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3用水管理
3.3.1对于新建、扩建和重大技改项目,相关部门应充分征求惠山区环保局、建设局等单位意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应要求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3.3.2招商服务部、环保办公室应积极指导和检查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的节水工作。

要求或鼓励区内单位合理利用水资源,尽量采用一水多用、套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量。

3.3.3物业公司应督促镇自来水公司对区域内供水设施加强维护和管理,减少水的漏损量。

3.3.4对于需增加废水排放量的单位,由环保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入污水总管。

最新修订日期:
编制:管波 审核:管锦春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2页共3页
3.3.5环保办公室向区内企业及有关用水单位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企业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3.3.6党政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内部的用水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接受水资源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定相关规定,督促员工遵照执行。

详见《绿色办公管理程序》。

3.4 水污染防治
3.4.1在制定或调整总体规划时,管委会领导层、规划建设部应协同市规划局当充分考虑园区开发建设中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项目布局。

根据园区开发建设的进度,应统筹规划,发展园区污水的集中处理。

制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

3.4.2 在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循《招商引资环境管理程序》,引进生产工艺先进、水污染小的项目,不得引进水污染严重的项目。

3.4.3对于可能产生污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级别分别由市、区环保局对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审查其是否可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招商服务部、规划建设部、环保办公室协同市、区环保局应按环保 “三同时”制度要求对此进行监督管理。

3.4.4对于排放污水的单位,由园区环保办公室会同政府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单位,由环保办公室协同市、区环保局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其达标排放。

3.4.5对严重污染水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排污单位,由环保部物业协同市、区环保局对其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并对其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3.4.6园区内各单位在进行管网布局时,应分别设立雨水、污水排放管路,做到清污分流。

3.4.6.1园区内电镀企业排出的电镀废水按规定要求预处理达标后分质流入园区电镀污水管网,由园区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其他工业企业工艺废水按接管标准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处理中心排出的污水,按《污水处理中心管理程序》执行。

3.4.6.2园区内各单位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食堂或餐饮业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

3.4.6.3管委会内部产生各类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也遵循上款中有关污水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同时结合自身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详见《绿色办公管理程序》。

3.4.7 环保办公室、物业公司应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污水管网的维护工作,做好清淤工作和渗漏修理,对各类管渠、阀门及附件结构进行检查,使管网不堵塞、不渗漏、减少破裂现象,发挥正常功能;污水输送泵站的管理应保证污水输送泵站在设计能力内正常输水。

最新修订日期:
编制:管波 审核:管锦春 批准:潘增炎 版本号:A 第3页共3页
3.4.8因污水排放造成的污染事故,应由环保办公室协同政府环保部门负责现场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使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

参见《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3.4.9环保办公室编制《区内污染企业名单》,督促区内企业做好污水接管工作
4. 相关文件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LSGW-EP-19-A
《绿色办公管理程序》 LSGW-EP-14A
《招商引资环境管理程序》LSGW-EP-15-A
《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程序》LSGW-EP-17-A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5. 相关记录
《区域环境监测报告》LSGW-ER-HB-4.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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